作案人員分工明確,組織嚴密
2024-10-11 03:26:28
作者: 諸葛明
從偵查現場的第一小組那裡傳來消息。在距離案發現場200米一棵樹下發現一包萬寶路煙盒和六支菸頭,從煙盒上取下來數個指紋,初步判斷此地可能是作案人蹲點之處。布朗聽此默不作聲。
「作案人在案發現場周圍進行蹲點,發現可以下手的車輛伺機行動作案。」布朗在心中分析著這起案件,「那麼,到底在案發現場到底有幾個人呢?一個人行動?還是團伙出動?」
「長官,」一位來自第一組的偵查人員報告說,「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不少於四個人的鞋底痕跡。我想可能這次行動動用了四個人作案。」
這位偵查人員適時的回答解開了布朗心中的疑問,布朗回過頭對這位警員點了點頭說道:「嗯,你說對一輛汽車動手需要這麼多人麼?這麼多人行動時很容易讓人發現的,這個團伙以這樣的形式行動說明了什麼?」
布朗一連串的問題讓眾位警員摸不著頭腦。大家都陷入沉思。布朗的一語將大家從沉思中拉將回來。「我相信,這是個很有組織性的團伙。每一次行動很可能都會全員行動,他們有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例如在這次案件中。」布朗將手中的菸頭掐掉繼續說道,「假設這個團伙要全員行動會出現什麼情況?勢必會有人蹲點、放哨、下手作案,直至最後銷贓都會像是一條流水線一樣,取得財物後各自分贓。」
布朗著一番話將案件梳理得十分清楚。的確,作案團伙要是以這樣的流水線方式作案,在三個月內動手十幾二十次,並悄然無息地銷贓是綽綽有餘的。
「長官,我們現在是不是要查一下銷贓途徑,我覺得這是一條可以抓牢的線索。」一位戴眼鏡的偵查人員對布朗說道。
「不錯,就按你說的辦,但是要注意一點,不要驚擾到他們,我們要做的是人贓俱獲。」布朗興奮地回答道。
案件這樣推理似乎有了些許頭緒。那麼在接下來的時間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對贓物處理這條線索進行調查了。
正在案件似乎有些眉目之時,據上次案件發生的第三天,還是在底特律城的一個居民區又再次發生了車輛盜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