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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小子殺戮【255】(1991年3月22日) 一

2024-10-11 02:39:54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你覺得他在打瞌睡嗎?

  ——老大,咱答不上來。

  ——什麼?唉,好吧,把他的牢房指給我看。

  ——兩分鐘前我就指過了。地牢里似乎根本沒有別人。

  ——地牢?這麼說好像不太合適吧。

  ——你結束了自己出來。

  ——你不一路陪著我?

  ——不喜歡黑暗。

  

  我的腳步聲在迴蕩,我唯一的念頭就是真希望我能看見自己。不是開玩笑。他們太他媽喜歡狗逼賤貨格里塞爾達·布蘭科的風格了。一個邪惡的點子,在牙買加發揚光大。不得不誇獎一句那個銷聲匿跡的臭婊子,撇去別的功勞不提,她至少留給我們一個了不起的發明。事情是這樣的。老爹喬西正在數日子,等待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罪名有謀殺、勒索、妨礙司法、販毒,等等等等;現在說了算的是他兒子本吉·威爾斯,小伙子已經長大了(但比他老爸更胖、更黑、更一臉厭倦),以唐的身份統治哥本哈根城。更像是攝政王或代理人之類的角色。於是本吉組織起了羅爸爸紀念杯年度板球大賽。總而言之,也就是在西金斯敦東頭的國王街召開會議。西金斯敦的唐去東邊已經夠讓人頭疼了,他孤身一人騎著摩托車出發則是雪上加霜。他來到路口,眼望前方,腦子裡想自己的事情,而另一輛摩托車在他旁邊停下。等他扭頭去看是誰的時候,兩個黑衣人已經開火,把他的心臟打得從胸口飛了出去。

  有意思吧?本吉的問題是什麼呢?他老爸是喬西·他媽的威爾斯,他從小到大都看人開槍,他週遊世界——好吧,美國——去高級學校,一輩子沒有哪一天是餓著肚子上床睡覺的。你還不明白嗎?一個他媽的槍手,卻過慣了好日子。他和中央公園西路爹媽公寓裡隨便走出來的一個小毛孩沒有任何區別。他父親至少讓這個國家三次陷入僵局,此刻待在監獄裡總算要從天上跌回地下了,咱們的金童幹了什麼?他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出門了?他到底在想什麼,覺得其他的槍手都在教堂里?一次格里塞爾達風格的暗殺不可能來自狗屎運。他的死不僅是個陷阱,而且安排得異常妥當,甚至詳細到了具體的十字路口。那些年輕人,他們根本不動腦子。我他媽老了。我曾經覺得「老」就是你彎下腰再站起來的時候會啊地痛呼一聲。現在我覺得「老」是遇見敵人卻覺得我老得沒法戰鬥了,以前的戰鬥留給你的只有懷舊情緒,而懷舊情緒只能用來下酒,而不是拿來開槍殺人。

  頭部和胸部的射入傷,頭部、頸部、肩膀和後背的射出傷。上周我和那天早晨主持急診室的洛佩斯醫生談過。他媽的血逼,他說,我這輩子都沒這麼害怕過。不是對個人安危的簡單恐懼,而是害怕末日會降臨在急診室。本吉·威爾斯被送到醫院的時候,他基本上已經死透了,醫生能做的只是宣布死亡。但護送本吉而來的是三千名氣勢洶洶的暴徒,圍得急診室里里外外水泄不通。醫生能做的只有記錄死亡時間,但三千個人圍著你,指望你化身耶穌,因為醫生就該為唐這麼做,這時候你將體驗到最荒誕的一場戲,可惜這場戲不叫歌舞伎。洛佩斯醫生向我一五一十講述這些。他們必須把本吉轉移到病床上,雖說這已經是在浪費空間了,但當時人群在高喊「救活本吉」,聲音響得一英里外的山谷里都能聽見。他們首先嘗試打通氣管,急救的第一步永遠是這個,目的是控制住災難性的大出血。可是本吉被送進醫院的時候,他的肺里已經只有血液了。外面的人群越喊越響,醫生不得不在一具屍體身上演他媽的戲。你想像一下該怎麼讓血液已經停止循環的屍體恢復血液循環。沒有脈搏,沒有血壓,沒有任何程度的意識。不是說他暫時失去意識了,而是他已經他媽的玩完了。我問醫生打算什麼時候告訴群眾他已經死了,他說,不騙你,老大,從我們開始搶救他的那一刻起,我也在期待奇蹟。外面的人群推搡得太兇,擠破了兩扇玻璃窗。

  做心臟電除顫是最可怕的。他們每電擊本吉一下,屍體就抽搐一下,整個人群也隨之跳動一下,連外面根本看不見裡面的人也一樣。電除顫,屍體抽搐,人群跳動。電除顫,屍體抽搐,人群跳動。電除顫,屍體抽搐,人群跳動。過了一個小時,洛佩斯醫生終於宣布了一小時前屍體被推進來時就該宣布的事實。然後,哇啊!醫生沒救活他的消息在人群中流傳。本吉·威爾斯死了。他們首先踹倒急診室的大門。三千個男人、女人和孩子,大多數帶著槍,剩下的都是能空手裂虎豹的那種角色。我們操你媽的大血逼。我們要宰了你媽所有人,我們要屠平整個血逼的醫院。五十個醫生護士換本吉一條命。幾個男人抓住一個護士扇她耳光。洛佩斯醫生說他撲上去阻止,但兩個男人抓住他,用槍托砸他腦袋。他們掀翻接診台,可憐的保安做了他們唯一能做的事情:逃跑。醫生不知道具體是怎麼發生的,但很快就有新一波浪潮席捲了人群,他們高喊殺死本吉的不是醫生,而是民族黨。

  星期天夜裡,他們襲擊了八條巷的六號巷。他們見到男人就開槍,碰到女人就強姦,焚毀三分之一房屋,打死了幾個孩子表達決心。兩天後,他們蕩平了三號巷。接下來,他們將戰火燒到邁阿密,駕車放冷槍,在本田雅閣和俱樂部窗戶上留下彈孔。我的兩個哥們兒說牙買加人在勞力士俱樂部里展開槍戰,他們險些沒逃出來。總理不得不聯繫勞動黨以談判停戰,不得不請教會出面組織和平遊行。只有在殺戮擾亂了本吉的葬禮安排時,他們才暫時罷手。我沒有參加葬禮。事實上我絕對不能出現在那兒。好吧,我撒謊了。我確實去參加了葬禮,但估計他們誤以為我是保鏢或其他什麼人。上次見到這麼盛大的葬禮還是送別歌手的時候。

  至少兩萬人。前總理當然也在。不用說,1976年他是反對派,1980年當上總理,1991年又回去當反對派了。首先出場的是儀仗樂隊,差不多就是紐奧良的陣勢,男人身穿雪白的制服,姑娘穿帶小絨球的紅色迷你裙。然後是靈柩,黑色實木,銀質把手,死去的小子身穿黑色天鵝絨正裝。既然你再也不會出汗了,穿冬季行頭出殯有什麼不好?他媽的白馬拉著玻璃靈車,載著靈柩緊跟儀仗樂隊出場。接下來是前總理與本吉的正宮婆娘,女人穿緊身小黑裙,粗大的金項鍊就是饒舌弟兄們戴的那一種。還戴著特大號耳環的女人。你看見她,就會注意到在場的其他女人。金絲錦緞迷你裙,粉色迷你裙,白色迷你裙,漁網襪,銀色高跟鞋,鳥形帽子,帽子如鳥,更多的金項鍊。有個姑娘穿大開叉的黑色禮服裙,往下一直露出了臀溝。這麼多女人走在街上,就仿佛那是時裝表演。

  喬西申請出獄(這麼說真是挺奇怪的),去參加兒子的葬禮,但當局不允許。他們為什麼會允許?放一個唐離開監獄,投入兩萬名擁護者的懷抱,你說他們還怎麼讓他回監獄?美國政府大概聽說了這個消息,高喊了一萬聲不行和沒門。真是有意思,整個八十年代喬西都在建立他的帝國(當然是在某些人的鼎力支持下),他們卻對他不屑一顧。他媽的紐約啊,哥們兒,我對他說過他不該做那件事。黑小子必須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1985年的那一天,喬西·威爾斯從無名小卒一步登天,爬到緝毒局和聯邦調查局要犯名單接近榜首的位置。勞動黨失勢之後,他立刻變成了他媽的活靶子。

  但禍根早就埋下了,生意做得越大,他就越是囂張。有一天喬西在路上開車——我不記得具體是哪條路了,總之是在一個叫德納姆鎮的地方。喬西徑直撞上一輛公共汽車。他跳下車,大發雷霆。但司機一時間也氣得發瘋,抽出一根撬棍。天曉得他說了什麼,反正他上躥下跳,大喊大叫威脅要怎樣怎樣。有個女人大喊「那是喬西·威爾斯」,整條街頓時清空了,只剩下可憐的公共汽車司機,這會兒他倒是閉嘴了。他像飛奔鴕鳥【256】似的跑向警察局,喬西甚至都懶得看他。可憐的傢伙。三十分鐘後,喬西·威爾斯帶著十個弟兄走進警察局。他們大搖大擺走進去,抓住司機,又大搖大擺走出去。沒有一個警察敢站起來。那傢伙嚇得拉了褲子,看見警察在自己的警察局裡紛紛轉開視線,他哭得像個女學生。那幫人就在警察和其他人的注視下當街幹掉了司機,有槍的開槍打他,沒槍的拿刀捅他。就好像烏鴉撲向剛死的獵物。警察當然逮捕了喬西,但檢察官找不到證人。一個也沒有。

  另一方面,卡利集團說這個狗娘養的夠他媽狠,沒有哪個狠人比他更他媽凶。把英國給他和他的匪幫。

  他帶著手下去雷馬,光天化日之下殺了十二個人。為什麼?因為雷馬有人抱怨說他們的小社區不受重視。喬西喜歡清清楚楚地亮明態度。警察發出通緝令,喬西逃往美國,他在美國變成涉案關鍵人,又潛逃回牙買加。警察送他上法庭,但唯一的證人突然得了失憶症——哦,不,等一等,她其實不在場——哦,不,等一等,她有很久沒去驗光換眼鏡了,所以她瞎得像只蝙蝠。說真的,她不記得了,整件事就是一團糨糊,因為當時槍聲大作,子彈亂飛。

  但就在去年,他女人和男朋友走出某家夜總會,八條巷的歹徒不知從哪兒鑽出來,朝兩人開火。他們把男朋友打成了瑞士奶酪,直到找不到地方繼續鑲子彈為止。姑娘蜷縮成一團,他們走到她身邊,乾淨利落地爆了她的頭。我心想他們至少沒有先奸後殺。我一直不確定他們知不知道她究竟是誰。我的意思是說,就好像邁阿密的格里塞爾達,你對敵人步步緊逼,他們遲早會有反擊的一天。假如你不停樹敵,敵人就遲早會超過臨界質量。你製造出比你更無情的敵人只是個時間問題,因為畢竟是你在不停升高標杆。咱?咱從來不在同一個地方待太久,免得惹出一群敵人。這東西和其他關係一樣,也是慢慢培養出來的。這也是我不為哥倫比亞或金斯敦賣命的原因。我是一名服務商。說到臨界質量,聯邦調查局對喬西提起了多項指控,他們很想抓他歸案。販毒大戰肯定會有贏家,但絕對不會是個湊巧撞了大運的加勒比屁眼島黑鬼。這次他們要他進監獄,這次他們要他爛死在監獄裡。

  對,我去監獄找過他,而且不是在探視時間內。我說嘿喬西,他立刻在床上坐起來,花了好一會兒端詳我。等他看清楚了,他露出微笑,但笑容很淺,就好像他有點害羞。然後他說:

  ——我知道他們會派你來。

  ——過得怎麼樣,我的孩子【257】?

  ——顯然你過得比我好,大愛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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