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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帕爾默

2024-10-11 02:39:08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也許有人知道得比我多,但我從沒見過一個男人說「我只是好奇」,卻真的沒有其他動機。「你一個人住嗎?我只是好奇」,對,那是一個美妙夜晚的開始。沒錯,我帶他回家是我犯傻。為什麼帶他回家?因為我在那家吵鬧的牙買加夜店裡,他看著不像牙買加人,開口打招呼說哥們兒,我在停車場給了他更進一步的理由,但我不想去他家,因為聖靈感孕中學的校長會說什麼樣的淫婦才會做這種事情?帶他回家,他立刻長出了八隻手,一隻手挽住我的脖子,另一隻手已經伸進我的內褲摳來摳去,他肯定以為陰蒂會像雞巴一樣彈出來。真是好玩,帶著啤酒味的呼吸只在酒吧里顯得性感。我說我改主意了,他抓住我的喉嚨開始捏。我抓住他的雙手,但他捏得更緊了,嘴裡說咱們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對吧?我說沒有,寶貝兒,咱只是想去臥室換一身更舒服的衣服。你知道的,就像電影裡那樣。

  ——吧檯在哪兒,我給自己倒一杯。

  ——你哪兒有這個時間啊,小親親。

  我走進衛生間,找到了能讓我感覺更舒服的東西。我記得我一直走到槍山路的盡頭才找到它。店主看著咱問你打算拿它收割什麼,男人坐在我買來放在客廳里的一把餐椅上。沒問題,我只需要步行一兩個街區就能找到另一把餐椅。連帶損失而已。他彎下腰,正在脫身上最後的衣物:左右不搭配的襪子。大砍刀劃破空氣,速度快得險些超出我的控制。刀乾淨利落地砍斷椅背最頂上的橫檔,然後卡在了椅背上。男人跳了起來,但動作不夠快。他做出了男人自以為他們必須做出的反應,他逼近我,推推搡搡嘻嘻哈哈,就好像他覺得女人會害怕。但嚇得他魂不附體的不是我這一刀,而是我有能力立刻收刀,然後再次向他砍去,就好像我是李小龍電影裡的替身演員。女孩需要愛好,我母親會這麼說。我再次朝他揮刀,大喊他血逼的滾出我家!他說你別急,寶貝兒,別急,我大喊強姦!他血逼的滾出我家。我揮舞大砍刀,假裝失手沒砍中他,而是打碎了我昂貴的花瓶,當然花瓶並不昂貴,我砸碎它只是為了顯示這個瘋婆娘是認真的。他開始後退,但還在他媽的磨蹭。至少讓我穿上衣服吧?他說,但我繼續尖叫,追著他左右揮舞他媽的大砍刀,樣子就像在清理野草。他跑出去,一路尖叫著有個狗娘養的瘋女人要殺他。天曉得他在和誰說話。不知道我那會兒是不是更像個牙買加人,而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美國瘋婆娘。但——

  ——好吧,別告訴我,我不想知道。

  ——知道什麼?

  ——我發誓,我得阿茲海默症的表哥拉瑞都比你的注意力更集中。

  

  ——哦,請原諒。

  ——不,我不原諒。現在你只能聽我說個笑話了。

  ——我的天,肯先生,別又是黑鬼笑話。

  ——老天在上,我也沒有黑鬼笑話了。是個阿茲海默症笑話。有件事情很好玩,大A患者喜歡拿大C患者開玩笑,好像不記得自己有病就勝人一籌似的【237】。

  ——所以你是大A還是大C?還是大P?大D?我在牙買加的家裡人全都是大D。

  ——大D?

  ——糖尿病。

  ——哦,對,P是帕金森?有時候我很希望我有個什麼中世紀的疾病,比方說癆病或者血瀉。

  ——你得的是什麼病?

  ——咱們別這麼快就弄得像是在看本周新片,否則我會覺得自己活在我兒媳的電視裡。說起來,這一幕應該少一點《春風秋雨》,多一點《格列佛遊記》。

  他走到門口,拿起帽子和圍巾。

  ——走。

  ——什麼?去哪兒?小人國?送比薩的很快就來了。

  ——天,我從不吃那鬼東西。他們會把比薩放在樓梯口,直接記我們家的帳。咱們快離開這兒,我他媽要悶死了。

  實話實說,我也很想出去。這裡的家具全都是奴隸時代的樣式,但你知道它們都是幾年前製造出來的,這讓我心裡不太舒服。科爾斯特女士在家裡某個地方藏著《維多利亞》雜誌的每一期過刊。多半還有《紅書》,免得她什麼時候想自己做糖霜了。

  ——我們去哪兒?

  ——誰他媽知道呢?不如你帶我去布朗克斯吃午飯。所以你是讀過斯威夫特的了。

  ——牙買加學生十二歲就要讀《格列佛遊記》。

  ——我的天。在接下來的四十分鐘裡,她能給我什麼樣的驚喜呢?愛好探尋的頭腦很想知道答案。咱們走。

  他提到布朗克斯的時候不是開玩笑。計程車開到聯合廣場,我們下車進地鐵,坐五號線往我們來的方向走,我也不清楚我為什麼沒有提出任何意見。我們坐在門口的三人座位上。我不想抬頭看有沒有人看我。車廂里也有塗鴉。來到九十六街,車廂里幾乎全是白人,多半無處可去的老年男女,不急著回家的學生孩童。110街和125街之間,絕大多數白人下車,只剩下拉丁裔和部分黑人。145街,車廂里幾乎全是黑人。所有人都忍不住打量我們。我希望我身穿護士裝,希望他不這麼像萊爾·瓦格諾。也許黑人會想這個男人肯定有什麼特殊之處,所以搞得定一個黑種女性。也許他們在琢磨他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是不是為了嫖妓。過了180街就更糟糕了,我坐在那兒熬時間,等車上盯著我們看的人漸漸變少。

  ——你住在這附近?

  ——不。

  ——只是問問而已。

  ——你知道這個時間坐這條線路去這個地方並不安全,對吧?

  ——你在胡說什麼?還不到下午五點。

  ——到布朗克斯就是下午五點了。

  ——所以?

  ——你有電視機嗎?

  ——多加,人們在世間害怕什麼是他們自己決定的。

  ——住在公園大道的人可以決定自己今天要不要享受一點恐懼,對我們其他人來說,那就意味著不要在五點以後去布朗克斯。

  ——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去?

  ——我沒有要去,要去的是你,我只是跟著你。

  ——哈,是你跟我說波士頓路上有很好吃的煙燻雞的,我說我自從1973年就沒吃過牙買加菜了。

  ——事情就是這樣,每一個白人都有他自己的《黑暗之心》經歷。

  ——我不知道我更應該吃驚的是什麼,是你如此博覽群書,還是我們離第五大道越遠,你和我說話的語氣就越放肆。

  ——接下來呢,肯先生?你的英語怎麼說得這麼好?美國人在中學裡不讀書嗎?至於語氣,既然雇我是因為搞錯了什麼,我看你大可以放心,明天你不會再見到我或者我們介紹所的其他人了。

  ——哇,那可會是個天大的錯誤,他說,不是對我說,而是對他在窗外看著的什麼東西說。我掃視車廂,看有沒有人在看我們的交談。

  ——我想我知道你在幹什麼,我說。

  ——是嗎?說來聽聽。

  ——無論你得的是什麼病,顯然都讓你想尋死。你不必再害怕任何事情,所以你可以為所欲為。

  ——也許。但是,弗洛伊德,也許我只是想吃熏豬肉和山藥,喝朗姆潘趣酒,他媽的不在乎你他媽的通俗心理學。你他媽有沒有想過這種可能性?

  兩個人抬頭看我們。

  ——對不起,我只是聽夠了我兒子和他老婆的這種屁話。真的沒興趣聽,尤其是聽我花錢雇的一個人說這些。

  三個男人和兩個女人抬頭看我們。

  ——好的,謝謝你讓所有人都覺得我是妓女,我說。

  ——什麼?你在說什麼?

  ——大家都聽見你說的了。

  ——哦。噢,不。

  他站了起來。我打開手提包,想把整個腦袋都塞進去。

  ——聽我說,朋友們……我,呃……知道你們大概在想什麼。

  ——你鬧什麼?他們什麼都沒想。你快坐下。

  ——我只想說,這位多加,她是我妻子,不是妓女。

  我知道我在腦海里開始尖叫。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喊出聲,但在腦海里我都快叫破喉嚨了。

  ——我們已經結婚了,多久來著,親愛的,四年?我不得不說,每天都像是新婚第一天,寶貝兒,你說對不對?

  我看不出他是想維護我的名譽但失敗得一塌糊塗,還是他真的樂在其中。我使勁瞪著儘量不看我們的那些人。一位老婦人捂住嘴,哈哈大笑。我也想笑,想表明我不是這個玩笑的一部分,但就是笑不出來。有趣的是我並不生他的氣。他抓著欄杆,隨著列車搖晃,像是馬上要翩翩起舞。列車在莫里斯公園停下。

  ——我們到站了。

  ——咦,是嗎?但這是莫里斯公園啊,我們不是要去槍山路嗎?

  ——就是這一站。

  ——車門剛打開,我就沖了出去,沒有等他,甚至沒有扭頭看。我希望他留在車上,一路坐到他媽的槍山路。但我聽見背後傳來了他的呼吸聲。

  ——天哪,太好玩了。

  ——讓人尷尬很好玩?

  我站在站台上,等他道歉,因為我看過電影,這時候你應該道歉。

  ——也許你應該問自己,為啥這麼容易覺得尷尬。

  ——啥?

  ——我就喜歡你說牙買加話。

  ——你認真的?

  ——哎呀我的天哪,多加。車上的人你一個都不認識,以後也不會再見到了,就算再見到,你也不會記得他們的長相,所以為什麼要在乎他們想什麼呢?

  耶穌我的好基督啊,我最討厭我說不過別人的時候了。

  ——咱們可以等下一班車。

  ——等個屁。咱們走著去。

  ——你打算走著去。在布朗克斯。

  ——對,我就打算走著去。

  ——你知道哈芬公園每天早晨都會發現屍體吧?

  ——你想跟一個老兵談屍體?

  ——你知道犯罪和《女警察》里演的不一樣對吧?

  ——《女警察》?你上次看電視是什麼時候?

  ——我們不能在布朗克斯亂走。

  ——別擔心,多加,他們頂多會以為你在幫我買海洛因。

  ——你剛才說了海洛因嗎?

  真是太了不起了,咱這個身份大有問題的移民在傍晚時分的布朗克斯街頭散步,身邊這個奇怪的白人顯然腦子不正常,因為他喝多了名叫「我是白人所以我刀槍不入」的烈酒。

  ——你不打算打電話跟家裡說一聲嗎?

  ——去他媽的。我兒媳知道了肯定會拼命皺眉頭,光是看這一幕就值得了,尤其是她才做過拉皮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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