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2024-10-11 02:37:01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好玩的事情在於,你努力想睡覺,結果太努力了,沒多久就會意識到,你實際上在追求入睡,但那不再是睡眠,而是變成了工作,因此你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睡著。很快就需要停止工作、休息一下了。
我拉開滑動門,車聲湧入房間。新金斯敦有個問題,那就是雷鬼離它太遠。待在下城區的時候就沒有這個問題,永遠有音樂從搖擺派對或演唱會上飄出來。但是該死啊,親愛的朋友,現在是1976年,就快到1977年了。我根本不認識的使館工作人員都在說過了一定的鐘點,千萬別去十字街以南的地區,他們在這兒住了五年,依然不到中午就會汗流浹背。有人說他有多麼喜歡你寫「憂鬱布魯斯」樂隊的專利,你不能信任這種人。我從沒寫過憂鬱他媽布魯斯的文章。就算寫過,也絕對不是一個屁眼挨操的人會喜歡的東西。
我睡不著,於是穿上牛仔褲和T恤衫下樓。我非得出去走走不可。前台的女人在打呼嚕,我悄悄溜過去,沒等她像對待所有半夜溜出上鎖大門的白人那樣警告我。來到室外,熱浪簡直繞著我他媽的打轉。宵禁還在執行,你能得到的感覺是麻煩也許想出來為非作歹,但你不會真的遇到什麼麻煩。我大致給你講講這天夜裡剩下的時間:我看見一個計程車司機,車停在停車場裡,人坐在車裡讀《星報》,我問他能不能送我去個還在蹦躂的地方。他看著我像是他了解我這種人,但牛仔褲有點太緊身,頭髮有點太長,腿有點太細,我似乎不是身穿「牙買加瘋狂我」T恤的肥佬,來這兒放鬆一下他的小雞巴。
——朋友,梅菲爾飯店應該已經關門了。司機說,我不怪他。
——哥們兒,我不想去白人躲黑人的那種地方。能幫我找個有點真動靜的地方嗎?
他仔細打量我,甚至收起了報紙。通常山崩地裂也不為所動的牙買加人被你說得大吃一驚,假如我說這不是全世界最美好的感覺之一,那我一定是在撒謊。他看我的眼神像是今夜第一次見到我。當然了,每當下城區居民覺得你不需要通過「你能跟著雷鬼節奏哼哼嗎測試,一級」也挺酷,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美國人都會在這個節骨眼上搞砸。
——你為什麼會認為還有哪兒開著門?宵禁啊,兄弟,所有地方都在高壓之下。
——少來了。這兒還是不是放克金斯敦?宵禁怎麼可能關得住這座城市?
——你這是在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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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更像是在躲麻煩。
——我不是在問你。
——哈。來吧,不管有沒有宵禁,肯定有哪兒在蹦躂呢。你難道想說整座城市今晚都關門閉戶了?在一個星期五的晚上?先生,這就是在說瘋話了。
——星期五凌晨。
他又打量了我一遍。我很想說,喂,哥們兒,我怎麼看都是個傻逼遊客。
——上車,我帶你找找看。他說。咱們不能上大道,免得被巴比倫攔住。
——搖吧滾吧。
——等你見到那些小路再說這個不遲。他說。
我想說哥們兒,我去過玫瑰鎮,但那會是白人典型錯誤的第十條:自豪於去過牙買加人絕對不會感到自豪的某些地方。他帶我來到轉盤俱樂部,走的是紅山路,對於這種街道,飯店看門人會給高加索血統人群(向上帝發誓,這是她的原話,不是我編的)一個嚴格的限制時間,超過後就必須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我們經過一排小青年,他們在馬路對面用汽油桶烤雞,弄得煙霧騰騰。男人和女人坐在車裡、站在路邊,就著雞肉吃白麵包,閉著眼睛滿臉笑容,就好像誰也不該在凌晨三點享受這份神賜極樂。這兒似乎沒人聽說有宵禁。有意思的是我們的終點是轉盤俱樂部,因為上次我去那兒是為了追米克·賈格爾。他老兄見到滿俱樂部都是性感騷妞和他最喜歡的黑色,樂得簡直要發瘋。司機問我去沒去過轉盤俱樂部,雖說我不想嘴賤,但我也討厭被當作無知窮鬼。
——兜過幾圈。哎,禮帽怎麼樣了?這條路往前走是不是就是互助?見過幾位老兄在洗手間吸草吸得他媽的昏過去。哥們兒,就咱們之間說一說啊。我向來比較喜歡海王星。轉盤有點太老氣了,朋友。而且盡他媽放迪斯科。
他在後視鏡里盯著我看了許久,我們沒有撞車也真是奇蹟了。
——你挺熟悉金斯敦嘛。他說。
這話讓我納悶。我從來就不喜歡海王星,對禮帽只是道聽途說,我甚至有可能信誓旦旦說它叫蓋帽。沒有米克或凱斯需要跟蹤,轉盤俱樂部只是一個紅燈裝得太多的普通俱樂部。擠滿了覺得宵禁管不到他們頭上的賓客。我要了杯啤酒,有人拍拍我的肩膀。
——我會一直跟你說話,你就絞盡腦汁回憶我叫什麼吧。她說。
——你的嘴巴從來都這麼利索?
——不,只是給你一個方便。這兒滿坑滿谷都是黑種女人。
——給你自己漲點分。
——我給自己的分夠多的了。你嘛,就是另一碼事了。請我喝杯喜力如何?
結果我醒來的時候太陽還沒升起,她躺在我身旁,沒有打鼾,但呼吸沉重。不知道牙買加人是不是都這麼呼吸,出於壓力或必要性。不記得她什麼時候用被單緊緊裹住了身體,就好像我做了什麼她不希望我再做一次的事情。我想叫醒她,說寶貝兒我知道怎麼和牙買加女人打交道,不,媽的,和任何外國女人打交道。必須讓她們說了算,因為這是個很酷的城市,真的。《克瑞姆》雜誌的彼得兩年前進了監獄,因為有個百慕達骨肉皮指控他強姦,而根據他的說法,他只是提議試試乳交罷了。我記得她。一個牙買加姑娘說每次想體驗貧民窟生活了就去布魯克林。我記得這話讓我放聲大笑。深黑色的皮膚,直直的長髮,嗓子從沒有纖弱的時候。那晚我們當然睡了,我們都去了「超級靈魂」演唱會,「誘惑」樂隊唱得敷衍了事,我們聽得直打哈欠,毫無樂趣可言。實話實說,在轉盤俱樂部遇見她我很高興。一年沒見了。想到名字了嗎?她說,我們走向我不知道居然還在等我的計程車。司機點點頭,我不知道算不算是誇獎我。
——我說,還沒想起來我叫什麼?
——沒,但我認識一個叫愛莎的姑娘,你很像她。
——司機,他住哪家酒店?
——天際線,小姐。
——好。至少有乾淨床單。
她在床上熟睡,我赤身裸體,望著鏡子裡我的腹部。已經軟成這樣了嗎?米克·賈格爾從來沒有小肚子。我打開收音機,正好聽見總理宣布兩周後舉行大選。該死,這兒真他媽硬核。不知道歌手會怎麼想,政府是不是利用了他即將舉辦的演唱會,對外傳播正面信息。否則還會是什麼呢?第三世界領導人都挺熱愛直來直去的,我聽說。總之一切都未免太湊巧了點。
我要和馬克·蘭辛吃午飯或者喝咖啡。昨晚停電後在飛馬飯店的大堂撞見了他。我下樓買煙,但禮物店已經關門了,於是我走到飛馬飯店,你猜我在大堂里見到了誰?他站在那兒就好像等著被人看見似的。安東尼奧尼的片子怎麼樣了?我說,他哧哧笑了兩聲,不知道應該回答還是當我在開玩笑。忙著弄我自己的東西呢,不過有人請我拍片子,他說。我問馬克·蘭辛怎麼看總理突然宣布要大選,但有關政治的嚴肅問題一下子打蒙了他,他亂七八糟答了幾句,問我為什麼要知道,因為我只給音樂雜誌供稿,他曾說他每周都讀我們那份雜誌。
我大概在什麼時候提到了我有多麼想和歌手來個三十分鐘訪談,要麼是他聽什麼人說過,總之最後他覺得我有求於他。我記得他說——原話——可憐的朋友,也許我能幫你做些什麼。我沒有對這個混球說回家操你自己吧,因為說來有趣,有那么半秒鐘我忽然很憐憫他。這個窩囊廢等了好些年,就希望能在什麼事情上壓別人一頭。所以今天我要和他吃午飯,聽他說他有多麼牛掰,因為他能用他昂貴的攝像機跟拍歌手,對,他會用「牛掰」這個詞。他說他的攝像機很昂貴,但沒說是什麼牌子,以為我反正也不知道。他媽的白痴估計會帶著滿臉傻笑上床,對自己說,看看我,狗娘養的,我終於比你酷了。我需要儘快喝點咖啡,否則我就會徹底失控,嚇得愛莎屁滾尿流。她還沒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