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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西·威爾斯

2024-10-11 02:35:58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哭包這人有一肚子故事。故事全都以哈哈一笑開始,因為哭包這個人愛開玩笑。他就喜歡扮演漁夫,玩笑是他的釣鉤。但一旦你咬了鉤,他就會把你拖進最黑暗、最血紅、最熾熱的你甚至無法想像的地獄深淵。然後他會笑著退開,欣賞你企圖爬上來的樣子。千萬別問他電子布吉怎麼樣。

  我坐在酒吧里看女人跳舞,男人盯著看,音樂很吵,我該幹啥就幹啥,不難想像吧?你再想想哭包。叢林以前沒有產出過哭包這樣的粗胚,以後也不可能再有了。他不像1966年巴拉克拉瓦覆滅前生活在那裡的任何一個人。哭包的母親送他去念書,一直念到中學。沒多少人知道哭包通過了三門普通教育證書【60】的考試,英語、數學和工業製圖,巴比倫送他去監獄前就經常讀大厚書。哭包太愛讀書,後來不得不到處偷眼鏡,直到找到一副合適的眼鏡才罷手。粗胚戴眼鏡會讓別人覺得他那張臉底下藏著什麼。他的孩子媽【61】在自貿區有份好工作,但只是因為她是自貿區歷史上第一位寫了封像樣求職信的女人——當然了,寫信的不是她,而是哭包。

  哭包的每一個故事都只有一個主角,這個主角就是哭包,除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到現在還寫信給他,這個男人他動不動就掛在嘴邊,這個男人做了這個,這個男人說了那個,這個男人教他這個,給一點古柯鹼甚至更少的海洛因,他就能讓這個男人做那個,兩個人都感覺很好。威爾說起這個男人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怎麼想,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哭包是個混球,會當著父親的面殺兒子,還要讓父親數兒子的最後五次呼吸。但千萬別問他電子布吉怎麼樣。

  哭包甚至有個關於歌手的故事。歌手不可能格外關注任何人,尤其當歌手有使命要完成的時候,但哭包出於某些原因,居然以為那是針對他的。公元1967年,哭包還是個下城區的孩子,家住位於上城區和下城區之間的十字街【62】,儘量遠離麻煩,以為憑著數學、英語和工業製圖,他可以為某個建築師當學徒。哭包那天沒有忘記梳頭。他身穿灰色襯衫和深藍色長褲,都是他母親買給他去教堂的衣服。你想像一下哭包像只雄雞似的穿過十字街,鞋子踩著慢搖的節拍,對於一個下城區小子來說,他的模樣未免過於招搖,想像一下哭包看起來和其他人有多麼不一樣,因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有個地方要去。

  哭包左轉走向加勒比劇院,一大群警察沖了過來。整整兩卡車的警察,一個警察抓住他,另一個用槍托把他砸倒在地,再一個踢他的腦袋。來到槍火庭,警察說他拒捕,蓄意傷害了兩名警官。官老爺說,你被控搶劫十字街的張雷珠寶店,同時犯有蓄意傷人罪,有什麼要辯護的嗎?哭包說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搶劫,但警察說他們有證人。哭包說你們什麼都沒有,你們只是到上城區隨便抓了個黑人,就好像哥本哈根城的馬庫斯·斯通,他進監獄是因為他被捕後四十八小時後才發生的謀殺案。這就讓執法機構顯得要麼愚蠢要麼腐敗要麼既愚蠢又腐敗了。法官給他一個揭發同夥的機會。哭包說沒有同夥,因為我沒犯罪。哭包是無辜的,但他付不起錢請律師。法官判他進重罪監獄蹲五年。

  

  入獄的前一天,警察去探望哭包。哥本哈根城、叢林、雷馬和水房的小子和警察沒什麼友情。警察來是為了告訴他監獄裡都有啥。哪怕是到了這個時候,哪怕是已經宣判了,哭包還懷著一絲希望,因為他母親活著,他有三門科目的證書,他要奮鬥出個樣子來。哭包認為這是一場公平競賽,他們有權力,他有權利。他認為一個戴眼鏡的小子不可能當流氓。哪怕是到了那個時候,哭包還以為上帝隨時都有可能救但以理出獅籠【63】。六個警察,其中一個說,哭包啊,我們來給你點東西。哭包那時候還叫威廉·福斯特,但警察說他哭得像個小姑娘。哭包有伶俐話想說的時候就永遠管不住他那張嘴,他對警察說他挺好看,但後面只有出口沒有入口。警棍第一下沒有打斷他的左手,但第二下就打斷了。警察說你要告訴我們你的同僚都有誰。哭包疼得亂叫,但就是管不住他那張伶俐嘴。你指的是同夥吧?他說。警察說我們知道該怎麼讓你開口,但他們知道哭包沒什麼可交代的,他們就是抓他的那伙警察,因為這個骯髒的貧民窟小子沒有權利穿著體面衣服逛街,就好像他是什麼人物似的,衣服肯定是血逼小子從體面人家那兒偷的,下賤的黑鬼該知道自己的位置。

  他們打碎了他眼鏡的左邊鏡片,哭包到今天還戴著那副碎眼鏡,儘管他早就有錢能換鏡片了。他們帶他來到拘留所的一個陌生房間。脫掉他的衣服,包括內褲,把他綁在一張小床上。警察說,逼眼兒,知道他們說的電子布吉是什麼嗎?一個警察拿著從吐司機上扯出來的電纜,分開兩股電線。一個警察說當心他們叫你屁眼人,另一個警察抓住哭包的雞巴,把第一根電線纏在他龜頭上。他們接通電源。這時候什麼都沒發生,但他們拿著第二根電線去碰哭包的指尖、牙齦、鼻子、奶頭和屁眼的時候就不一樣了。哭包沒有告訴過我,但我知道。

  監獄沒見過哭包這種人。在被關起來之前就已經損壞了,而不是之後。我聽說他進監獄的第一個星期,所有人都躲著他,因為受傷的獅子比健康的更危險。任何人都能拿下他,但動手的會和他一起下地獄。哭包光是用眼神就能主導談話。他現在依然可以,又是一個應該和他共事的好理由。他在雜貨店的一邊,我在另一邊,我們眨兩下眼再瞪一眼,就都知道了他負責守後門,我負責櫃檯,幹掉伸手去提褲子或到包里拿東西的所有人。哭包的槍的左側有五道刻痕,右側沒有。一道刻痕,一名警察。而——

  ——喲!喲,喬西!同胞,回來了?地球需要你。

  ——哭包?你啥時候來的?我好像沒看見你進門。

  ——大爺我兩分鐘前進門的。你覺得應該在這麼個酒吧里做白日夢分神嗎?

  ——為啥不行?

  ——啥?當我沒說,哥們兒。你這樣的人反正也不需要當心背後,因為有人幫你看著呢。

  ——怎麼現在才來?

  ——你知道我的,喬西。走哪條路都會碰上路障。所以你是從哪個世界回來的?

  ——冥王星,最遠的那個世界。

  ——懂了。只有一個奶子卻有兩個好逼的女人呢?

  ——不,兄弟,更像是人猿星球。

  ——還不如拿雞巴插兩隻猴子呢,因為——

  ——哭包啊,別又給我講人他媽是猴子變的。

  ——誰說那個了?

  ——你不信神的進化論白痴同胞就愛說那個。

  ——哦,對,哥們兒,我,還有最牛逼的查爾斯·達爾文。同胞,人不是猴子變的。哦,樂小子除外,他肯定是大猩猩從逼里擠出來的。

  ——哭包,你他媽扯什麼呢。

  ——怎麼了?怎麼了?

  ——同胞,我記得我的啤酒還有大半杯呢。

  ——謝謝你告訴我。

  ——逼眼兒,你喝我的啤酒了?

  ——別那麼瞪我,好像你在喝它似的。奶奶怎麼說的來著?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奶奶有沒有說你喝我的酒有什麼後果?

  ——說正經的,你去哪兒了?

  哭包比平時還能說。也許是因為身處酒館,酒精放鬆了所有人的舌頭,只有我除外。他知道我不喜歡他在我們正辦事的時候喝得醉醺醺的。他會說白粉挫掉了酒精的鋒刃,但這種屁話不是聽犯藏毒罪進監獄等大使館來接的白人說的,就是從電影裡學來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在這個國家,就算沒架可打,他也會無事生非。他比出賣耶穌後的猶大還要多疑。

  ——喂,喬西,外面是你的達桑嗎?看那邊的男人。三點鐘。

  ——啥,你他媽在說什麼?和我的達桑又有什麼關係?

  ——那個男人,三點鐘。

  ——我要說多少遍,你才會不跟我放那種美國電影屁?

  ——隨便你,逼眼兒。你背後靠右的男人——別回頭。高個子,黑皮膚,不好看,嘴巴噘得像魚唇,在吧檯上,但不和任何人說話。他朝咱們看了三次了。

  ——也許他喜歡你。

  哭包惡狠狠地瞪我。我有一瞬間以為他要說點什麼蠢話,讓我好好收拾他一頓。哭包已經贏得了為所欲為的權力,甚至包括雞姦的勾當。他會沒完沒了說操屁眼,好像那是《伊索寓言》,或者什麼謎語或詩歌。他會給它改頭換面,說那是希臘人的癖好——他的原話,不是我的,我他媽完全不知道他說希臘人是什麼意思。但他喜歡說不代表他希望別人對他說。有人告訴你一些關於你的事情,哪怕你自己早就知道,也會弄得大家不愉快。

  ——哥們兒,去操個屁眼人吧,他這麼說。我忍不住要自尋死路。

  ——他在看我們。

  ——那是白粉告訴你的。他當然在看我們。整個酒館裡只有他我看得目不轉睛。他心裡的念頭是這樣的。他和所有人一樣,認出了我,然後認出了他。他坐在那兒就開始想,他們來是為了做掉誰,他們再過多久就會動手?我是應該安安靜靜地坐著,還是應該像傻逼似的拔腿就跑?我都不需要看,就知道他肯定一隻手拿著酒杯,另一隻手在敲吧檯。我只要一轉過去,他就會扭頭看別處,看著,一、二、三……轉。

  ——哈哈,他碰翻了酒杯。同胞啊,說不定是警察。

  ——你就別摸你的血逼槍了。你有二十二天的聖誕假,這段時間就別往槍上刻印子了。

  哭包惡狠狠地瞪著我,忽然笑了。哭包的笑真是無與倫比,剛開始就像在喘息,但突然之間——你都想像不到那股力氣是從哪兒來的——喘息迸發成了整個酒館裡最響亮的聲音。是誰告訴這個小個子黑人他可以這麼笑的?笑聲迴蕩在整個酒館裡,其他人不知道為什麼,也跟著笑了起來。

  ——最近你比平時更多疑。

  ——因為你覺得明天是個特殊的日子。其實和隨便哪一天也沒啥區別。知道我為什麼選你嗎,哭包,知道原因嗎?因為假如說我有什麼事情無法忍受,那就是一個人只會說他打算幹什麼。所以我他媽沒法信任政客。政客能告訴我的只有他將會做什麼。

  ——絕對不要讓政客賣你人情,否則他就想……我有沒有說過我是怎麼碰到歌手的?

  說過一萬次了,但我沒有這麼回答。有些事情哭包需要說十遍、百遍、千遍萬遍,直到他不再有講述的欲望。

  ——沒,你沒跟我說過。

  ——服役三年……

  他總把監獄裡的那些年叫服役。

  ——三年。他們帶我們去亨德森港海灘。

  ——然後逼著囚犯游泳?換我早就逃了。

  ——不,不,怎麼可能。他們帶我們去那兒幹活,大個子砍樹。你說得對,我應該揮動砍刀,剁掉看守的腦袋。總而言之,同胞,我們在那兒幹活,歌手和他的朋友正好來海灘。他看見我,說,我們所有人都在為你戰鬥,明白嗎?我看見他,聽見他和我講道理,明白嗎?他說他在為我的權利而戰!我的。然後他笑著走開了。從此我恨那個逼眼兒就像恨毒藥。

  他是真的恨歌手。但實際上,事情和哭包毫無關係。他以為他們在談論他,哭包的心都要飛出來了,他甚至險些當著看守的面走過去。但隨即他意識到,歌手在和身邊的男人說話,而不是他。不知道為什麼,哪怕是經歷了九尾鞭、槍托和尿拌飯(因為一名看守被他氣得太厲害了),這卻是傷害他最嚴重的一件事。讓他憤怒得血液沸騰。這件事甚至根本沒有發生過,但哭包心中有某些東西需要它發生,希望他的夢想就這麼終結。我不在乎,正是因為這個,他才能在我需要他的時候拔出武器。

  ——他們在窩棚那兒等著呢,該走了。我說。——所有人,除了砰砰。你開我的車去接他。他一整天都在監視歌手家。

  ——動真格的,同胞,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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