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 02:07:09 作者: (英)格雷厄姆·格林

  當露易絲同威爾遜從河對岸回來,走到勃恩賽德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下來了。一輛警用廂型車停在門前,車燈照亮了打開的房間,人影進進出出,往外搬送東西。「怎麼了?」露易絲叫了一聲,開始往家裡跑起來。威爾遜喘著氣跟在後面。阿里從房子裡走出來,頭上頂著一個鋁皮浴盆、一把摺疊椅和一個用舊手巾繫著的包裹。「發生了什麼事了,阿里?」

  「老爺要出門了。」他說。在車燈的照耀下,看得到他笑得咧開了大嘴。

  斯考比手裡端著一杯酒,正坐在起居間裡。「我很高興你們回來了,」他說,「我本來以為我只好寫個條子了。」威爾遜發現實際上他已經開始在寫條子了。斯考比已經從筆記本上扯下一頁紙,用他那笨拙的書法寫下幾行字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了,亨利?」

  「我得到班巴去一趟。」

  「你不能等星期四的火車去嗎?」

  「不能等。」

  「我能同你一起去嗎?」

  「這次不成。對不起,親愛的。我得帶著阿里去,把那個小傭人給你留在家裡。」

  「出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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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的佩倍爾頓出了點兒事。」

  「嚴重嗎?」

  「嚴重。」

  「他是那樣一個傻瓜。讓他在那個地方當地區專員簡直是發瘋了。」

  斯考比把杯里的威士忌喝乾了,說:「很對不起,威爾遜,你自己張羅自己吧。從冰箱裡拿出一瓶蘇打水來。傭人們都忙著搬行李呢。」

  「你要去多久,親愛的?」

  「噢,我後天就能回來,如果運氣好的話。為什麼你不去哈里法克斯太太那裡住兩天呢?」

  「我在家裡住沒有什麼問題,親愛的。」

  「我也可以把小傭人帶走,把阿里給你留下,可是小傭人不會做飯。」

  「有阿里在身邊你會過得好一些,親愛的。就同我沒有到這地方來以前你過的那些日子一樣。」

  「我想我該走了,先生。」威爾遜說,「我很抱歉,我同斯考比太太出去耽誤的時間太長了。」

  「噢,我不擔心這個,威爾遜。蘭克神父剛才從這裡經過,告訴我你們在老車站裡避雨。你們該這樣做的。蘭克神父渾身都淋濕了。他也該在那裡避避雨——像他這把年紀,再發起燒來可不是鬧著玩兒的。」

  「我能給你倒一杯酒嗎,先生?然後我就走了。」

  「亨利最多就喝一杯。」

  「你說得對,可是我想我還願意再喝一杯。但是你不要走,威爾遜,留在這兒,陪露易絲一會兒。我再喝完這杯就得動身了。我今天夜裡是不能睡覺了。」

  「為什麼不能叫一個年輕一點兒的人去呢?你歲數太大了,蒂奇,不該再辦這種事了。坐一夜的汽車。為什麼你不派弗萊塞爾去?」

  「專員叫我去。這是那種案件——需要細心、老練,不能讓年輕人去處理。」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當他發現威爾遜也正在盯著他,就把目光憂鬱地移到別處。「我必須走了。」

  「這次的事我再也不能原諒佩倍爾頓了。」

  斯考比帶著責備的語氣說:「別胡說八道了,親愛的。如果我們了解了真實情況,許許多多的事我們都會原諒的。」他又對著威爾遜乾笑了一下,「如果一個警察能把事實調查清楚,他應該是世界上最有寬恕心的人。」

  「我很希望我能幫幫你的忙,先生。」

  「你能夠幫忙。待在這裡,陪著露易絲多喝幾杯酒,叫她高興起來。她沒有什麼機會同別人談論書籍的。」威爾遜看見露易絲在聽到「書籍」這個詞兒的時候咬緊了嘴唇,正像不久以前他看見斯考比在聽到「蒂奇」這個名字時打了個寒戰一樣。威爾遜這時第一次體會到,人與人的關係,不論是誰,總無法避免痛苦——自己受的痛苦和加給別人身上的痛苦。我們居然會害怕孑然獨處,多麼愚蠢啊!

  「再見,親愛的。」

  「再見,蒂奇。」

  「好好照顧著威爾遜。別讓他缺酒喝。你自己也別憂傷。」

  當露易絲吻著斯考比的時候,威爾遜端著一杯酒站在門邊,回憶起上面小山上的那個廢棄的車站以及口紅的滋味。整整一個半小時,她的嘴巴上帶著的是他的唇印。他沒有嫉妒的感覺,他感到的只是一陣悲傷無望,就好像一個人想在一張潮濕的紙上寫一封重要的信,但無論怎麼努力,那字跡總是模糊不清。

  他倆並排站著,望著斯考比走到路那邊,走到警察廳的小旅行車前邊。他喝的威士忌比平常的多了一些,也許是因為這個他的腳步才有些蹣跚。「他們應該派一個年輕人去。」威爾遜說。

  「他們老是這樣。他是專員唯一信得過的人。」看著他吃力地爬到汽車裡,她又傷感地說,「他不是那種典型的副官嗎?總是幹活兒的那個。」

  駕駛汽車的黑人警察發動了引擎,嘎嘎地調好擋才鬆開離合器。「他們連一個好司機都不給他,」她說,「好司機要留著送弗萊塞爾和別的人去俱樂部跳舞。」旅行汽車顛簸了一下,衝出了院子。露易絲說:「好了,不管怎麼說人也走了,威爾遜。」

  她拿起斯考比準備留給她看的條子,大聲讀道:親愛的,我需要動身到班巴去。這件事不要讓別人知道。出了一件可怕的事。可憐的佩倍爾頓……

  「可憐的佩倍爾頓。」她非常生氣地重複了一句。

  「佩倍爾頓是什麼人?」

  「一個二十五歲的小伙子,簡直是一條跳跳蹦蹦的小花狗。他本來是班巴的地區副專員,後來巴特沃斯生了病,就讓他負責那個地方的事了。誰都知道非出亂子不可。遇到麻煩的事來了,坐一夜汽車去解決問題的,當然還得是亨利……」

  「我是不是得走了?」威爾遜說,「你該換衣服了。」

  「是的,你最好走吧——免得讓別人知道他已經走了,咱們還在一間屋子單獨待了五分鐘,況且屋子裡還有一張床。單獨的,當然了,不算小傭人和廚師以及他們的親戚朋友。」

  「我希望我能替你做一點兒什麼。」

  「你可以做點什麼,」她說,「你可不可以到樓上去看看臥室里有沒有老鼠?我不願意叫小傭人知道我膽小。把窗戶也關上。老鼠總是從窗戶進來。」

  「關上窗戶太熱了。」

  「我不在乎。」

  他緊靠著門邊站著,輕輕地拍了兩下巴掌。屋子裡一點兒聲響也沒有,然後,他躡手躡腳地、匆忙地,好像沒有權利留在這間屋子裡似的,走到屋子另一頭窗戶前面,把它關上。屋子裡有一股淡淡的脂粉的氣味——他覺得在他知道的氣味中這是最值得記憶的一種香味。他又站在門邊,把整個屋子仔細看了一遍——小孩的照片、香脂罐、阿里拿出來的為了晚上穿的衣服。在國內的時候,他受過訓練該如何記憶,如何挑選出重要的細小的物件,搜集有價值的證據,但是他的僱主從來沒有告訴他,他將到這樣一個奇異的國土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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