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縻懷遠
2024-10-11 01:55:49
作者: 劉鶴
因此,唐太宗採取了一種全新的懷柔政策,他把這些俘虜全部分散安置在突厥故地中靠近中原核心統治區的地區,任命俘虜中的首領、酋長為唐朝官吏,按照其民族的風俗和原始習慣法,實施區域自治,這就是所謂的「羈縻府州」:
「……處突厥降眾,東自幽州,西至靈州;分突利故所統之地,置順、祐、化、長四州都督府;又分頡利之地為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雲中都督府,以統其眾。」
「其餘酋長至者,皆拜將軍、中郎將,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餘人,殆與朝士相半,因而入居長安者近萬家。」
「羈縻府州」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存在,它既不同於一般的中原州縣,也不同於外藩。羈縻府州通常將唐代律法和本民族習慣法相結合,或者直接用本民族的習慣法來治理,理論上也不承擔中原漢族人的各種賦稅(有些羈縻府州象徵性地納稅,最多不超過中原的一半)。其統治者既是其本民族的首領和酋長,也是唐朝的行政官員。其人民既是部落民,又是唐朝的屬民,他們在羈縻府州內依然按照他們的風俗習慣生活,只需每年定期繳納象徵性的貢賦,即可得到中央政府「薄來厚往」的恩賜。在為突厥設置羈縻府州之後,唐朝又為被征服的如奚、契丹、室韋、吐谷渾、鐵勒、靺鞨、党項、薛延陀和西南及南方的諸蠻族分別設置了眾多的羈糜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