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24-10-14 04:28:02
作者: 曾國藩
字諭紀澤:
此間軍事,任、賴由固始竄至鄂境,該逆不得逞志於鄂,勢必仍回河南。張逆入秦,已奏派春霆援秦,本月當可起程。惟該逆有至漢中過年、明春入蜀之說,不知鮑軍追趕得及否?
本日折差回營,十三日又有滿御史參劾,奉有明發諭旨,茲鈔回一閱。余擬再具數疏婉辭,必期盡開各缺而後已。將來或再奉入覲之旨,亦未可知。
爾在家料理家政,不復召爾來營隨侍矣。李申夫之母嘗有二語云「有錢有酒款遠親,火燒盜搶喊四鄰」,戒富貴之家不可敬遠親而慢近鄰也。我家初移富坨,不可輕慢近鄰,酒飯宜松,禮貌宜恭。建四爺如不在我家,或另請一人款待賓客亦可。除不管閒事、不幫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處,亦無吝也。此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