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
2024-10-14 04:27:22
作者: 曾國藩
字諭紀澤:
全眷起行已定十七、二十六兩日,當可從容料理。得沅叔二月十三日信,定於三月初間赴鄂履任。爾等到鄂,當可少為停留。賊在山東,余須留於濟寧就近調度,不能遽至周家口。紀鴻兒過安慶時,不可輕赴周口,且隨母至湖北,再行定計。爾過安慶,往拜吳摯甫之父穜泉翁,觀其言論風範,果能大有益於鴻兒否?如其藹然可親,爾兄弟即定計請之,同船赴鄂,即在沅叔署中讀書。若余抵周家口,距漢口八百四十里,紀鴻省覲尚不甚難。爾則奉母還湘,不必在鄂久住。
金陵署內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帶去,余擬寄銀三百,請澄叔在湘鄉、湘潭置些木器送於富坨,但求結實,不求華貴。衙門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許外,余概交與房主姚姓、張姓,稍留去後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