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九月初五日
2024-10-14 04:16:13
作者: 曾國藩
沅弟左右:
初四日接三十日來緘。初五日篪軒述弟信中數事,所應復者,條列如左:
一、護照三百張已送運司衙門,無可挽回。目下許次蘇署任,當不至與張富年故意為難,待患署司到此,三百張或將填畢矣。下次即徑發總局張道手,不交運署。
一、弟欲再領鹽票,交劉履祥等運行皖岸各屬,事屬可行,待弟公牘到日即發。惟雪琴前當面請領,余未允許,今弟處允許,將來亦須略發與雪琴。
一、弟營米糧,安慶所辦者無幾。江西之三千石,湖南之萬石,日內必到金陵,無為州之四萬石,亦可陸續運解。上海之四萬金,弟可常常向少荃索之。余以理責之弟,以情求之上海,月入四十萬,余取十分之一,實不為過。少荃近日來信,從不提此事,頗不可解。
一、晉鶴若於鹽務新章作出示,必從金處下手,辱金即所以撼弟也。弟若關心鹽務,但與余及萬、黃、張、許四人熟商,切不可使金露面,但令其暗中助張,庶無風波。順問近好。
國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