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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二年四月十九日

2024-10-14 04:14:51 作者: 曾國藩

沅弟左右:

  十八日接弟十三日一緘,具悉一切。

  鮑軍十四日抵廬郡,二十外當可至柘皋、炯煬。熊令辦轉運,系在盛家橋雇焦湖小船,陸運則萬難矣。毛竹丹十六可至舒城,二十一二日當可會合蔣軍由六安赴壽。成軍已至黃州,尚難遽回三河尖耳。

  南坡奏留一案,當於二十七日具疏。謝恩折可於二十二日遣弁齎京。浙鹽並無辦法,左帥為浙鹽政,石樵為浙運使,自必大有經營,斷無篪軒插手之處。弟既不履浙任,即不必提浙中一字。弟用印花,可借用江寧、蕪湖等縣之印,在安慶發者借用余印,在金陵發者宜借地方官印。順問台安。

  國藩手草

  本日寄申夫信抄閱,家信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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