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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咸豐元年,公四十一歲

2024-10-15 16:07:57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正月初十日,領同鄉京官具折謝恩,為上年災區借給籽種。

  十四日,上只謁慕陵,行初周年禮,禮部堂官悉從,公奉旨派留署辦事。

  二月,上諭廣州副都統烏蘭太馳往廣西幫辦軍務。

  二十六日,公弟國潢出都還湖南。粵西賊勢益熾。

  三月,上命大學士賽尚阿為欽差大臣前赴廣西督師,以都統巴清德、副都統達洪阿為之副。

  初九日,公奏簡練軍實以裕國用一折,奏稱天下大患,一在國用不足,一在兵伍不精。近者廣西軍興,紛紛徵調,該省額兵竟無一足用者,他省可推而知。當此餉項奇絀,惟有量加裁汰,痛加訓練,庶餉不虛糜,而兵歸實用。謹抄錄乾隆增兵,嘉慶、道光減兵三案進呈。疏入,召見,嘉其切中時弊,諭以「俟廣西事定再行辦理!」疏留中。

  十四日,禮部奏請以宋臣李綱從祀孔子廟廷。時福建巡撫徐繼畲原奏稱李綱所著書有《周易傳》《論語說》二種,公複查得綱所著《中興至言》《建炎類編》《乘閒志》《預備志》各書,文淵閣著錄者《梁溪集》《建炎時政記》二種。奉旨准其從祀,在先儒胡安國之次。

  四月二十六日,公奏《敬陳聖德三端預防流弊》一折。維時上孜孜求治,在廷臣僚鮮以逆耳之言進者。廣西軍事日棘,賽尚阿公以端揆大臣出而督師,中外驚懾。公意欲為人臣者趨尚骨鯁,培其風節,養其威稜,遇有事變,乃可倚之以折衝捍患,不至畏葸退縮。公所陳多切直之語,疏入時,恐犯不測之罪。上諭:「曾國藩條陳一折,朕詳加披覽,意在陳善責難,預防流弊,雖迂腐欠通,意尚可取。朕自即位以來,凡大小臣工章奏於國計民生用人行政諸大端有所補裨者,無不立見施行。即敷陳理道,有益身心者,均著置左右,用備省覽。其或窒礙難行,亦有駁斥者,亦有明白宣諭者,欲求獻納之實,非徒沽納諫之名,豈遂以『毋庸議』三字置之不論也?伊所奏,除廣西地利兵機已查辦外,余或語涉過激,未能持平,或僅見偏端,拘執太甚。念其意在進言,朕亦不加斥責。至所論人君一念自矜,必至喜諛惡直等語,頗為切要。自維藐躬德薄,夙夜孜孜,時存檢身不及之念,若因一二過當之言不加節取,採納不廣,是即矯矜之萌。朕思為君之難,諸臣亦當思為臣之不易,交相咨儆坐言起行,庶國家可收實效也。欽此。」公是疏得奉優旨,時稱盛事焉。

  

  是月,李文恭公星沅卒於軍。

  五月,詔授鄒鳴鶴為廣西巡撫。

  十八日,唐公鑒入都,召見十餘次,極耆儒晚遇之榮。

  二十六日,公奉旨兼署刑部左侍郎,次日具折謝恩,並以前疏激直未獲咎戾,具申感激之意。

  六月,賽尚阿公抵桂林,疏調江公忠源隨營差遣。江公方丁憂在籍,應調赴粵。烏蘭太公一見而極重之,留於幕府,每事必咨焉。復委募楚勇五百人助剿,是為湖南鄉勇出境剿賊之始。

  公前官翰林時,與倭仁公、唐公鑒輩講學,逐日記注中輟數年。劉公傳瑩為公書齋額曰:「養德養身綿綿穆穆之室。」至是公乃仿程氏讀書日程之意,為日記曰《綿綿穆穆之室日記》。其說曰:「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極中而天地位,此綿綿者由動以之靜也。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極和而萬物育,此穆穆者由靜以之動也。由靜之動,有神主之;由動之靜,有鬼司之。終始往來,一以貫之。」每日自課以八事:曰讀書,曰靜坐,曰屬文,曰作字,曰辦公,曰課子,曰對客,曰覆信。觸事有見,則別識於其眉。

  八月,欽派順天鄉試搜檢大臣。

  公兼攝刑曹,職務繁委,值班奏事,入署辦公,蓋無虛日。退食之暇,手不釋卷,於經世之務本在朝掌故,分匯記錄,凡十有八門。

  大學士琦善公在新疆辦理番案,得罪欽差大臣薩迎阿,公前往查辦,奏請將琦善交刑部治罪,奉旨逮問。

  閏八月,琦善至京師,入刑曹,欽派軍機大臣三法司會審。琦善自寫供折千餘言,謂由薩迎阿之陷害。在廷諸公亦頗咎薩公原奏之過。當時薩公代琦善任,未旋京邸。會審之際,琦善爭辯不已。軍機章京邵懿辰駁詰供詞十九事,諸公不之省,乃議傳薩公所隨帶查辦之司員四人,赴法堂與琦善對訊,至有議反坐者,公獨曰:「琦善雖位至將相,然既奉旨查辦,則研鞫乃其職分。司員職位雖卑,無有傳入廷尉與犯官對質之理。若因此得罰,將來大員有罪,誰敢過問者?且諭旨但令會審琦善,未聞訊及司員,必欲傳訊,當奏請奉旨然後可。」爭之甚力,詞氣抗厲,四坐為之悚動,其事遂已。

  廣西逆匪竄陷永安州城,僭偽王號。賽尚阿公督師由桂林進剿。二十一日,上御門,聞永安失守之警,督兵將帥皆奉旨申飭。

  二十六日,禮部考送軍機章京。二十九日,刑部考送軍機章京。

  九月初一日,領同鄉京官具折謝恩,為水災州縣豁免錢糧。

  十月十二日,欽派順天武鄉試大主考,以沈公兆霖為之副。是科中式武舉一百六十六名。

  十七日,試竣復命,召見。

  十一月初三日,監視郊壇開工。

  十九日,領同鄉京官具折謝恩,為新寧縣經兵亂,奉旨蠲免錢糧與倉谷之未完者;又因武陵等州縣水災蠲緩錢糧。

  十二月十八日,公奏備陳民間疾苦一折,奏稱國貧不足患,惟民心渙散則為大患。目前之急務,其大端有三:一曰銀價太昂,錢糧難納;二曰盜賊太眾,良民難安;三曰冤獄太多,民氣難伸。其時銀價昂貴,朝野均以為苦。宣宗曾飭部院衙門、各省督撫議變通平價之法。公疏於弭盜賊清獄訟二條請申諭外省,思所以更張之。其平銀價一條,即於次日續遞銀錢並用章程一折,奏稱十年以來,中外臣工奏疏言錢法者不為不多,臣之所深服者,惟吳文鎔、劉良駒、朱嶟三疏,謹就三臣原奏,參以管見,擬章程凡六條,並抄錄吳文鎔等原疏,進呈御覽。奉旨交戶部議奏。

  二十六日,監視慕陵隧道開工。

  是歲,公選錄古今體詩凡十八家,又選錄古文辭百篇,以見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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