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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朱石樵 咸豐四年正月十三日

2024-10-15 05:43:23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岷樵奏調台端赴皖,公義私情,俱不可以不往。弟擬月杪起行,在省耽擱數日,花朝之前,可以赴鄂。旌從或與偕行,亦未為不可。特到鄂以後,弟須水陸並進,與此賊決戰於黃州、巴河之間。閣下則可由黃陂、麻田問道赴廬。弟欲聽閣下之自往,則失吾干城腹心之助,欲攜閣下以偕行,又負岷樵救焚拯溺之望。以是輾轉,難遽決耳。假令天心厭亂,鄂湘二省之師競能克復黃州,驅逐巴河,與岷樵及閣下之師會於湖口、小孤之間,並力而攻安慶,則大局猶有可為。蒼蒼者,究竟未知何若。吾輩竭力為之,成敗不復計耳。

  此間所辦快蟹船,差強人意。長龍船薄脆不堪,連日郁惱異常。弟前見成守備熟悉船事,推心置腹,委用極專,不謂遽失所恃。璞山不願從吾營制,弟比與霞仙細商,亦嫌其帳下幫手過少,恐二千餘人者,非一二人所能馴御。且此時斷斷不合,將來進止參差,亦難得力。弟即決計不帶之東下。方今世亂需才,如璞山者,弟即不能用,自有他人能用之者。勉於求合,乃所以愈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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