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陳岱雲 道光二十八年
2024-10-15 05:34:31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自去年正月接到一千四百之銀信,即代為處分諸事,下余銀百餘金。仆以為零碎用去,不若辦一整件,於是買得北監板《二十一史》。蓋北監板者,欽定諸史板所仿以為式者也。自乾隆間改譯遼、金、元三史人名,雖三朝諸臣最熟之名,亦使人茫然莫辨,故殿板雖佳,猶以三史為憾,善讀書者,往往以北監板為善本而苦其難得。仆在廠肆見此,視為至寶,即以百金代為閣下購定。
去春筠仙來京,具述年伯母之命,欲聯姻寒門,比即稟告祖父、父母,堂上大人俱欣然至願。後以閣下在衰絰之中,不敢遽議及吉語。筠仙須明歲來京,閣下亦以明秋服闋,俟兩君到京時,再行納采可也。
年伯母葬地不必汲汲,要須妥善,乃無後悔。善化有言梅里者,聞亦精此而無流弊,何不一求之?所最要者,但求安先人之體魄,而無毫髮富貴之見者,存此人子心根上工夫,當與鬼神相質證者。此宜時時自省,與君至交,不敢以常言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