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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截留粵餉籌備炮船片 咸豐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2024-10-13 11:51:13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再,籌備炮船,召募水勇,約需銀十餘萬兩。湖南藩庫僅存銀三萬餘兩,實屬不敷供支。查有廣東解往江南大營餉銀十餘萬兩,現留長沙,因鄂省梗阻,未敢前進。臣咨商撫臣,即將此項截留四萬餘兩,作為籌備炮船之費,其有不敷,由臣設法勸捐添湊。前七月間,諭旨令兩湖籌辦炮船,奉部撥粵餉二十萬兩,解赴湖北作為水師之需。不知此項曾否運解到鄂?若尚未解到,將來廣東解鄂之款,即將此次預截之四萬兩劃清扣抵。兩湖辦船,本屬一氣,其用項自可歸併一款。如前項粵餉業已解鄂,應請旨飭下戶部查照,另撥四萬兩補解大營,實於公事有裨。謹附片具奏。

  硃批:戶部查照辦理。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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