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張子正蒙注卷一 太和篇

張子正蒙注卷一 太和篇

2024-10-10 20:03:24 作者: 王夫之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聖之功,下學之事,必達於此,而後不為異端所惑,蓋即太極圖說之旨而發其所函之蘊也。

  太和所謂道,

  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

  來,謂始動而化之初;究,謂已成形體也。幾微,氣之初;動易簡者,唯陽健陰順而已。廣大,品物流形,堅固,體成而不易毀也。乾、坤有體則必生用,用而還成其體。體靜而用動,故曰「靜極而動,動極而靜」,動靜無端。

  起知於易者《乾》乎!效法於簡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體,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簡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順,故知於此起,法於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氣逐於物,役氣而遺神,神為使而迷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此言體道者不於物感未交、喜怒哀樂未倚之中,合氣於神,合神於性,以健順五常之理融會於清通,生其變化,而有滯有息,則不足以肖太和之本體,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變化者,心之化。

  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𝑏𝑎𝑛𝑥𝑖𝑎𝑏𝑎.𝑐𝑜𝑚

  見,實證之於心也。《易》曰:「陰陽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之謂也。健順合而太和,其幾必動,氣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於神氣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於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則灼見道體,而知無不起,法無不效矣。敔按:知道見《易》,始謂之智;智不足而恃才,雖美如周公,亦不足稱。

  太虛無形,氣之本體;

  於太虛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氣自足也,聚散變化,而其本體不為之損益。敔按:理具陰陽,陰陽具理,理氣渾然,是為本體。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

  日月之發斂,四時之推遷,百物之生死,與風雨露雷乘時而興,乘時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來謂之客。發斂,謂日月出入之道。

  至靜無感,性之淵源;

  於物感未交、至靜之中,健順之性承於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窮。

  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

  識知者,五常之性所與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義,不與物交,則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無知,精未徹也;愚蒙之無知,物不審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唯盡性者一之。

  此上二章,兼動靜、生死而言。動靜之幾,盡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動一靜,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於一,則一也。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途,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

  聚則見有,散則疑無,既聚而成形象,則才質性情各依其類。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故庶物繁興,各成品匯,乃其品匯之成各有條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時,動植飛潛各以其族,必無長夏霜雪、嚴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雜之理。故善氣恆於善,惡氣恆於惡,治氣恆於治,亂氣恆於亂,屈伸往來順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氣之清通,天之誠也。

  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

  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氣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來,入而往,皆理勢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據之以為常,不可揮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於氣之屈伸無所施其作為,俟命而已矣。

  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彼語寂滅者,往而不返;

  釋氏以滅盡無餘為大涅槃。

  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

  物,滯於物也。魏伯陽、張平叔之流,鉗魂守魄,謂可長生。

  二者雖有間矣,

  徇生執有者尤拂經而為必不可成之事。

  以言乎失道則均焉。

  皆不知氣之未嘗有有無而神之通於太和也。

  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於《易》者也。

  虛空者,氣之量;氣彌淪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神化者,氣之聚散不測之妙,然而有跡可見;性命者,氣之健順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於神化之中,無跡可見。若其實,則理在氣中,氣無非理,氣在空中,空無非氣,通一而無二者也。其聚而出為人物則形,散而入於太虛則不形,抑必有所從來。蓋陰陽者氣之二體,動靜者氣之二幾,體同而用異則相感而動,動而成象則靜,動靜之幾,聚散、出入、形不形之從來也。《易》之為道,乾、坤而已,乾六陽以成健,坤六陰以成順,而陰陽相摩,則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皆動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錯綜變化,要以動靜夫陰陽。而陰陽一太極之實體,唯其富有充滿於虛空,故變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凶大業生焉。陰陽之消長隱見不可測,而天地人物屈伸往來之故盡於此。知此者,盡《易》之蘊矣。

  若謂虛能生氣,則虛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絕,入老氏有生於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

  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於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

  浮屠謂真空常寂之圓成實性,止一光明,藏而地水火風根塵等皆繇妄現,知見妄立,執為實相。若謂太極本無陰陽,乃動靜所顯之影象,則性本清空,稟於太極,形有消長,生於變化,性中增形,形外有性,人不資氣而生而於氣外求理,則形為妄而性為真,陷於其邪說矣。

  此道不明,正繇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

  差愈於告子「食色性也」、荀子性惡之論爾。

  不知本天道為用,

  天即道為用,以生萬物。誠者,天之道也,陰陽有實之謂誠。

  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

  但見來無所從,去無所歸,遂謂性本真空,天地皆緣幻立,事物倫理一從意見橫生,不睹不聞之中別無理氣。近世王氏之說本此,唯其見之小也。

  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

  未能窮理知性而言天人之際,是謂躐等。

  不悟一陰一陽,範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

  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範圍也。散入無形而適得氣之體,聚為有形而不失氣之常,通乎死生猶晝夜也。晝夜者,豈陰陽之或有或無哉!日出而人能見物,則謂之晝,日入而人不見物,則謂之夜;陰陽之運行,則通一無二也。在天而天以為象,在地而地以為形,在人而人以為性,性在氣中,屈伸通於一,而裁成變化存焉,此不可逾之中道也。

  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於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於無,為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而求,多見其蔽於詖而陷於淫矣。

  陷於佛者,如李翱、張九成之流,而富鄭公、趙清獻雖賢而不免;若陸子靜及近世王伯安,則屈聖人之言以附會之,說愈淫矣。陷於老者,如王弼注《易》及何晏、夏侯湛輩皆其流也;若王安石、呂惠卿及近世王畿、李贄之屬,則又合佛、老以溷聖道,尤其淫而無紀者也。

  氣坱然太虛,

  坱然,猶言滃然,充滿盛動貌。遍太虛中皆氣也。

  升降飛揚,乃二氣和合之動幾,雖陰陽未形,而已全具殊質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說非也,此乃太虛之流動洋溢,非僅生物之息也。引此者,言莊生所疑為生物之息者此也。

  此虛實、動靜之極,陰陽、剛柔之始。

  虛者,太虛之量;實者,氣之充周也。升降飛揚而無間隙,則有動者以流行,則有靜者以凝止。於是而靜者以陰為性,雖陽之靜亦陰也;動者以陽為性,雖陰之動亦陽也。陰陽分象而剛柔分形,剛者陽之質,而剛中非無陰;柔者陰之質,而柔中非無陽。就象而言之,分陰分陽;就形而言之,分柔分剛;就性而言之,分仁分義;分言之則辨其異,合體之則會其通,故張子統言陰陽剛柔以概之。機者,飛揚升降不容已之幾;始者,形象之所繇生也。

  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

  天地之法象,人之血氣表里、耳目手足,以至魚鳥飛潛,草木華實,雖陰陽不相離,而抑各成乎陰陽之體。就其昭明流動者謂之清,就其凝滯堅強者謂之濁;陽之清,引陰以偕升,陰之濁,挾陽以俱降,其神之清通者,則貫徹乎其中而未有礙也。

  其感遇聚散,為風雨,為雪霜,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

  感者,交相感;陰感於陽而形乃成,陽感於陰而象乃著。遇者,類相遇;陰與陰遇,形乃滋,陽與陽遇,象乃明。感遇則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飛揚自然之理勢。風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顯藏,形之成毀,屢遷而已結者,雖遲久而必歸其原,條理不迷,誠信不爽,理在其中矣。教者,朱子所謂「示人以理」是也。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

  離明,在天為日,在人為目,光之所麗以著其形。有形則人得而見之,明也。

  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

  無形則人不得而見之,幽也。無形,非無形也,人之目力窮於微,遂見為無也。心量窮於大,耳目之力窮於小。

  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

  聚而明得施,人遂謂之有;散而明不可施,人遂謂之無。不知聚者暫聚,客也,非必為常存之主;散者,返於虛也,非無固有之實。人以見不見而言之,是以滯爾。

  故聖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雲「知有無之故」。

  明則謂有,幽則謂無,眾人之陋爾;聖人不然。

  盈天地之間者,法象而已矣。

  示人以可見者,此而已矣。

  文理之察,非離不相睹也。

  法象中之文理,唯目能察之,而所察者止於此;因而窮之,知其動靜之機,陰陽之始,屈伸聚散之通,非心思不著。

  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盡心思以窮神知化,則方其可見而知其必有所歸往,則明之中具幽之理;方其不可見而知其必且相感以聚,則幽之中具明之理;此聖人所以知幽明之故而不言有無也。言有無者,徇目而已;不斥言目而言離者,目其靜之形,敔按:成形則靜。離其動之用也。敔按:藏用於動。蓋天下惡有所謂無者哉!於物或未有,於事非無;於事或未有,於理非無;尋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則曰無而巳矣。甚矣言無之陋也!敔按:此即前章形不形之所從來也。

  氣之聚散於太虛,猶冰凝釋於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

  人之所見為太虛者,氣也,非虛也。虛涵氣,氣充虛,無有所謂無者。敔按:先子《和陳白沙六經總在虛無里詩》云:「六經總在虛無里,方信虛無不是無。」

  故聖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於參伍之神變易而已。

  性天之旨盡於《易》,《易》卦陰陽互相參伍,隨時變易,而天人之蘊,幽明之故,吉凶大業之至賾備矣。《乾》有六陽,《坤》有六陰;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陽參四陰,至《需》《訟》而二陰參四陽,非陰陽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陽麗於明,四陽處於幽,《需》《訟》之二陰處於明,四陰處於幽;其形而見者為《屯》《蒙》,其隱而未見者為《鼎》《革》;形而見者為《需》《訟》,隱而未見者為《晉》《明夷》余仿此:變易而各乘其時,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見者有,所不見者無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蘊邪」,言《易》藏畜陰陽,具足充滿,以因時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無有無,明矣。

  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也。

  淺則據離明所得施為有,不得施為無,徇目而心不通;妄則誣有為無,莊、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無善無惡為良知者,亦惟其淺而成乎妄也。

  太虛為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濁,濁則礙,礙則形。

  氣之未聚於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於中,而抑可入於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於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於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於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之各成其形也。礙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於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為謀;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聲,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則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聰明不相及,則執其所見,疑其所罔。聖人知氣之聚散無恆而神通於一,故存神以盡性,復健順之本體,同於太虛,知周萬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

  天有光風霽月、曀陰霾霧之異,人有高明廣大、庸沓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極則神。

  故聚而有間,則風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

  間,形中之虛也。心之種居形之間,惟存養其清通而不為物慾所塞,則物我死生,曠然達一,形不能礙,如風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達矣。

  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蓋耳目止於聞見,唯心之神徹於六合,周於百世。所存在此,則猶曠窅之墟,空洞之籟,無所礙而風行聲達矣。

  此二章言存神為聖功之極致。

  繇太虛,有天之名;繇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

  聖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之目。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日月、雷風、水火、山澤固神化之所為,而亦氣聚之客形,或久或暫,皆已用之餘也,而況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無幽明之異。語寂滅者不知不亡之良能,執有徇生者據糟粕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環而如相反,四時之行,生殺之用,盡此矣:蓋二氣之噓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動之變,不能離此二用,動靜、語默、喜怒、行藏之變,盡此矣:蓋二氣之舒斂也。

  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噓一吸,一舒一斂,升降離合於太虛之中,乃陰陽必有之幾。則鬼神者,天之所顯而即人之藏也。靜以成形,鬼之屬也,而可以迎神而來;動而成用,神之屬也,而將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時,而盡性以存神,則天命立於在我,與鬼神合其吉凶矣。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

  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

  其合一而為太和者,當其未成乎法象,陰陽之用固息也。

  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感而後有通,不有兩,則無一。

  陰陽合於太和,而性情不能不異;惟異生感,故交相欣合於既感之後,而法象以著。藉令本無陰陽兩體虛實清濁之實,則無所容其感通,而謂未感之先初無太和,亦可矣;今既兩體各立,則溯其所從來,太和之有一實,顯矣。非有一則無兩也。

  故聖人以剛柔立本,《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

  游氣,氣之遊行也,即所謂升降飛揚。紛擾者,無心之化,無擇於施,陰陽老少互相遇而無一成之軌,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長之無典要,成天下之至賾,乃其象矣。合者,陰陽之始本一也,而因動靜分而為兩,迨其成又合陰陽於一也。如男陽也而非無陰,女陰也而亦非無陽,敔按:如氣血魂魄之屬,男女畢具,是陽必具陰,陰必具陽也。以至於草木魚鳥,無孤陽之物,亦無孤陰之物,唯深于格物者知之。時位相得,則為人,為上知;不相得,則為禽獸,為下愚;要其受氣之游,合兩端於一體,則無有不兼體者也。

  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義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謂。陰陽不偏,循環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為經常不易之道,此仁義中正之理所從出。曰誠,曰無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謂此也。然則萬殊之生,因乎二氣,二氣之合,行乎萬殊,天地生生之神化,聖人應感之大經,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

  《易·系傳》文。

  神易無方體,

  《易·系傳》云:「神無方而易無體。」無方者,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者,無體而非其體,屈伸不異明矣。

  一陰一陽,

  《系傳》云:「一陰一陽之謂道。」一一者,參伍相雜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陽一陰,或五陰一陽,乃至純乾純坤,而陰陽並建以為《易》之蘊,亦一陰一陽也,則陰陽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陰陽不測,

  《系傳》云:「陰陽不測之謂神。」不測者,乘時因變,初無定體,非「幽明異致,陰陽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說,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

  氣之屈伸往來,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則魂交於明,寐則魂交於幽,神固未嘗亡也。

  魂交成夢,百道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歸其所從生之本體,故以秋配晝寤,以春配夜夢。而下章推物慾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於晝,而任魂交之紛紜,故有發無斂,流於濁而喪其清,皆隨氣遷流,神不存而成貞淫交感之勢也。

  舊與下通一章,今按文義分為二章。

  氣本之虛,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

  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氣化言之,陰陽各成其象,則相為對,剛柔、寒溫、生殺,必相反而相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而解散仍返於太虛。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則與物為對,而利於物者損於己,利於己者損於物,必相反而仇;然終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氣化性情,其機一也。

  故愛惡之情同出於太虛,而卒歸於物慾,

  相反相仇則惡,和而解則愛。陰陽異用,惡不容已;陰得陽,陽得陰,乃遂其化,愛不容已;太虛一實之氣所必有之幾也,而感於物乃發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髮之間,其神矣夫!

  愛惡之情無端而不暫息者,即太虛之氣一動一靜之幾;物無不交,則情無不起,蓋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則愛惡無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異。

  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

  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一氣之中,二端既肇,摩之盪之而變化無窮,是以君子體之,仁義立而百王不同法,千聖不同功。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榮,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盡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歸,歸於神化。

  「性與天道」雲者,易而已矣。

  神之有其理,在天為道,凝於人為性。易,變易也。陰陽摩盪,八卦興,六十四象成,各有時位錯綜,而陰陽、剛柔、仁義之體立,皆神之變易也。互相易而萬物各成其形色,變易之妙,健順五常之用為之,故聖人存神以盡性而合天。敔按:神無方,易即其方;易無體,神即其體。

  心所以萬殊者,摩外物為不一也,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鄉。一萬物之妙者與!敔按:此節言天人合一之原,故下文以「天與人交勝」發明其感通。

  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理。

  氣者,天化之撰;志者,人心之主;勝者,相為有功之謂。唯天生人,天為功於人而人從天治也。人能存神異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氣之得其理,人為功於天而氣因志治也。不然,天生萬殊,質偏而性隱,而因任糟粕之嗜惡攻取以交相競,則濁惡之氣日充塞於兩間,聚散相仍,災眚凶頑之所繇彌長也。

  聖人在上而下民咨,氣一之動志也;鳳凰儀,志一之動氣也。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