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四書大全說卷四·論語 學而篇
2024-10-10 19:51:58
作者: 王夫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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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論語》須是別一法在,與《學》《庸》《孟子》不同。論語是聖人徹上徹下語,須於此看得下學、上達同中之別,別中之同。
如「學而時習之」一章,聖人分中亦有此三種:「時習」則自「說」,「朋來」則自「樂」,「不慍」則固已「君子」。初學分中亦有此三種:但「時習」即「說」,但「朋來」即「樂」,但「不慍」則已為「君子」。
又「時習」「朋來」而「不慍」,斯「說」「樂」而「君子」,則學者內以安其心,外以成其身,渾然具足而無所歉。抑「時習」而已「說」,「朋來」而已「樂」,「不慍」而已「君子」,則學者可無求「說」「樂」於外物,而他有待以成其德。
且學者之於學,將以求「說」「樂」也,將以為「君子」也。乃必於此而得之,則亦當自勉於「習」,廣益於「朋」,而無以「知」「不知」動其心,固可以開初學入德之門。乃言乎「說」而天理之來復者盡矣,言乎「樂」而天理之流行者著矣,言乎「君子」而天德之攸凝者至矣,則亦可以統作聖之功。
果其為「學」,則「習」自不容中止,「朋」自來,「不知」自「不慍」,德即成於不已。然「學」而不「習」,「習」而不「時」,「時習」而不能推以及人,得「朋」為「樂」,而「不知」則有所「慍」,亦學者之通病。故必「時習」而抑有以得夫「朋來」之「樂」,「樂」在「朋來」而抑不以「不知」為「慍」,乃以有其「說」「樂」,而德以成,則「說」「樂」「君子」所以著「時習」「朋來」「不慍」之效。然非其能「說」、能「樂」、能為「君子」,要不足以言「學」,則亦以紀學者必至之功。
夫子只就其所得者,約略著此數語,而加之以詠嘆,使學者一日用力於學,早已有逢原之妙,終身率循於學,而不能盡所得之深。此聖人之言,所為與天同覆,與地同載,上下一致,始終合轍;非若異端之有權有實,懸羊頭賣狗腿也。《集注》兼采眾說,不倚一端,可謂備矣。然亦止於此而已矣。他如雙峰所云「說」之深而後能「樂」,「樂」之深而後能「不慍」,則「時習」之「說」,與「朋來」之「樂」,一似分所得之淺深;而外重於中,以「朋來」之「樂」遣「不知」之「慍」,尤為流俗之恆情,而非聖人之心德。
又小注為此三段立始、中、終三時,尤為戲論。「朋來」之後,豈遂無事於「時習」?安見「人不知」者,非以「朋」之未「來」言耶?至於專挈「時習」為主,如雲峰之說,則直不知樂行憂違,成物以成己,安土而樂天,為聖賢為己之實功,而但以學、問、思、辨概聖學而小之,則甚矣其陋也!
《論語》一部,其本義之無窮者,固然其不可損,而聖意之所不然,則又不可附益。遠異端之竊似,去俗情之億中,庶幾得之。
二
本文一「學」字,是兼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言,包括原盡,徹乎「時習」而皆以雲「學」。若《集注》所云「既學而又時時習之」一「學」字,則但以其初從事於學者而言耳。「既」字、「又」字,皆以貼本文「時」字,故《集注》為無病。小注所載朱子語,則似學自為一事,習自為一事,便成差錯。胡氏之說,自剔得《集注》分明。《集注》雲「必效先覺之所為,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此豈暫一嘗試於學之謂乎?「時習」兼「溫故知新」在內,非但溫理其舊聞而已。
學有對問、對思、對修而言者,講習討論是也。此「學」字與「大學之道」「學」字同,該括廣大,故上蔡以「坐如屍、立如齊」言之。昨日之坐屍、立齊者,自昨日事;今日之坐立,又今日事。事無窮,道自無窮。豈今日之坐立,以溫理昨日之如屍、如齊者乎?
馮厚齋專就講習討論上說,只作今經生家溫書解。此俗學、聖學大別白處,不容草次。知《集注》「既學」之「學」,非實詮本文「學」字,則此疑冰釋矣。
三
前後統言孝弟,而朱子以前所言孝弟為「資質好底人」,則又分上一層說得容易,下一層說得鄭重。是以金仁山有「前以質言,後以學言」之說。乃《集注》直雲「上文所謂孝弟」,則又似乎無分。是以陳新安有「善事之中有無限難能」之說。
以實求之,則朱子謂上言資質者本無病,而仁山所云下以學言,則不成語也。此處亦易分曉。世豈有孝弟而可謂之學耶?學也者,後覺效先覺之所為。孝弟卻用此依樣葫蘆不得。雖所為盡道以事親者,未嘗無學,而但以輔其盡性之功,則輔而非主。為孝子、悌弟者,止勉求遠乎不孝、不弟,而非容有效孝、效弟之心。效則不名為孝弟矣。以孝弟為學,故姚江得譏有子為支離。而有子豈支離者哉?《集注》言「為仁猶言行仁」,只在用上說,故小注有水流三坎之喻,言其推行有漸,而非學孝、學弟以為學仁民、學愛物之本。故注又雲「學者務此」,但如本文言務而不言學。「學」字與「務」字,義本不同。學者,收天下之理以益其心;務者,行己之德以施於天下。知此,則知為仁也,不犯也,不亂也,皆以見於天下之作用言而一揆也。
大抵有子此章,言德而不言學,故程子曰「孝弟,順德也」。不犯、不亂,德之淺者也。為仁,德之大者也。孝弟,德之本也。要以言德而非言學也。
乃孝弟而不犯、不亂,極乎下以淺言之,而深者亦在其中。不特善事之難能,而推夫不犯不亂之至,則文王之服侍小心,周公之「赤舄几几」,亦但以免夫犯亂。特就其淺者言之,則鄉黨自好者之守法安分,亦得與焉。此極乎下以通上也。
孝弟為為仁之本,極乎上而大言之,而小者亦在其中。不特孝弟之無異文,而即夫人之恩施姻亞、睦輯鄉黨而仁及人,不殺一啟蟄、不折一方長而仁及物,亦莫非仁道之生。特就其大者言之,則君子之以弘夫愛之理,而全夫心之德,亦此道焉。此極乎上以通下也。
要則孝弟皆以盡性言,而淺者則因其性之所近而得合,深者則有以盡夫性而無所缺耳。在夫人,固因其質之美,而實不無專心竭力之功。在君子,甚有至德弘道之功,而要不可謂之學。故支離之病,仁山實啟之,非有子之過也。
四
「鮮矣」與「未之有也」,文勢低昂,以分輕重耳,正不當於此細碎分裂。潛室之說,殊增葛藤。
或人「若說鮮矣,則未以為絕無」一問,極不惺忪。總緣他泥著下章注「專言鮮」一「專」字。且如「知德者鮮矣」,千里一聖,猶比肩也,使當世而有一二知德者焉,詎致勞聖人之嘆?
潛室不與直截決去其疑,乃為「縱是有之」之說,則愈入棘叢。且即使謂鮮非絕無,亦以人而言。猶雲天下之能孝能弟者而好犯上,千百人之中不過一二人而已。豈謂此一人者少作犯上之事哉?犯上之事,止一已足。況本文不但云「犯上」,而必雲「好」。好則不厭頻為,偶一過誤為之,不可謂好。中心之好惡,寧可較量多少?
下章「鮮矣仁」語,意亦如此。言凡天下之巧言令色者,鮮矣其能仁也。方於「矣」字文理無礙。知此,則知程子「非仁」之說,甚合本旨。不然,夫人心德之仁,必無不仁而後可為仁,故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豈可以多少論哉?
五
《集注》「必其務學之至」六字,是朱子活看末二語處,極駭俗目。玩小注所引朱子之言,則似朱子初年亦將「未學」當真煞說。逮其論定而筆於《集注》,添一「或」字,與「吾」字作對,意謂:人或疑其未學,而我則信其已學;使未學也,則亦安能爾哉?所以兼采游、吳二說以存疑。而所云「苟非生質之美」者,則除下聖人生知、安行一例以為言,亦理有固然,而非故作兩頭馬之詞也。
蓋本文之旨,原以考學之成,而非泛論人品。使其抑學揚行,則當雲雖其未學,亦與學者均矣。子夏到底重學,以破一切高遠之說,謂此親賢盡倫之事,人有妄謂其無假於學者,而我必謂非務學之至者不足與此。則天下豈有不學而能之聖賢哉?
上四段原是據現成人品說,非就用力敦行者說。則亦憑空立此一規格,以驗學之所至耳。「吾必謂之學矣」六字,是聖學、異端一大界限,破盡「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一流邪說。於此見子夏篤信聖人處。知此而後知《集注》之精。
六
雙峰雲「有子論仁論禮,只說得下面一截」。東陽雲「有子是說用禮」。只此二語,見得此章在《集注》自從本源上別起一番議論,非正釋也。
所以然者,以有子說「禮之用,和為貴」,言「為貴」,則非以其體言,而亦不即以用言也。「用」只當「行」字說,故可雲「貴」。若「和」竟是用,則不須揀出說「貴」矣。「用」者,用之於天下也。故曰「先王之道」,曰「小大繇之」,全在以禮施之於人而人用之上立論。此「用」字不與「體」字對。「貴」者,即所謂道之美而大小之所共繇也。「和」者,以和順於人心之謂也。用之中有和,而和非用禮者也。有子蓋曰:禮之行於天下而使人繇之以應夫事者,唯和順於夫人之心而無所矯強之為貴;唯其然,斯先王之以禮為小大共繇之道者,以純粹而無滯也。
《集注》以從容不迫釋「和」之義,則是謂人之用禮,必須自然嫻適而後為貴。使然,將困勉以下者終無當於禮,而天下之不能繇禮者多。且先王之道,亦但著為禮而已,未嘗有所謂和也。從容不迫者,行禮者之自為之也。必從容不迫而後可為貴,則先王之道非美,待人之和而後美矣。
且所云「和」者,有以德言,則中庸發皆中節之和是也。此則為禮之本,而非禮之用。繇其有和,可使喜、怒、哀、樂之中節,則禮於是起焉。和,性情之德也。禮,天下之達道也。唯和乃中節而禮以達,斯和體而禮用,不得雲「禮之用,和為貴」矣。
夫性情之德,則盡人有之。而君子致之者,其功在省察、存養,而乃以經緯乎天地。是所貴在戒懼慎獨而不在和,又何以雲「禮之用,和為貴」哉?
況乎《中庸》之言「和」者,又非從容不迫之謂,乃情之不戾於節者也。故彼之言「和」,乃以贊夫人情中固有之德,而亦以贊君子省察極致、動必中禮之德,故曰「謂之」,而非有所致力之詞,以與「敬」相為對者也。未發謂中,已發謂和。可雲敬以致中者,以靜存之功,主敬為本;則亦當雲誠以致和,以動察之功,存誠為要。今此以敬、和相對而言,其可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敬乎?
禮之為節,具足於喜怒哀樂之未發;而發皆中節,則情以率夫性者也。敬者人事也,和者天德也。繇人事以達天德,則敬以為禮之本,而因以得和。和者德之情也,樂者情之用也。推德以起用,則和以為樂之所自生,而樂以起。此禮樂相因一致之理有然者,故程、范得並言樂而不悖。而有子則固曰:禮原中天下之節,有節則必有和,節者皆以和也;是以禮之用於天下者,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非其情之所不堪,亦非其力之所待勉,斯以為貴。故制禮者當知此意,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而言禮者不得視禮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勿過為嚴束以強天下,先王之道所以無弊,而無小大之可或逾。不得視為嚴束天下之具而賤之,則以先王之道既盡其美,而小大皆不能逾。原非可雲「前識之華」,「忠信之薄」也。
乃非以為嚴束,而要以和順夫人心,亦必不廢禮之節而後得和,此文質同體之固然者。如有見夫節者之不過以和順夫心,因以謂節以效和,而所貴非節,則將有如老聃之知禮而反賤禮者。要之,舍禮亦終不能和,而又何以行哉?故東陽以前節為正意,後節為防弊之言,深得有子之旨;非前節重和,後節重節,為兩相回互之語也。
有子大旨,只是重禮。前三句謂能知禮意,則洵為貴美而不可廢。後四句則以為能達禮意,而或廢禮者之防。若夫不知禮之用而可貴者,唯以和故,乃貿貿然以禮為程限,而深其畏葸,以自役而役人,則必將見禮之不足貴,而與於無禮之甚者矣。知其用於天下之本旨,則禮未嘗不可損益,以即乎人心;而知人心必於禮得和,而舍禮無和,則雖有可損益,而必不可過乎其節。此斟酌百王、節文自性者所必謹也。
大抵有子在製作上立言,故曰「用」,曰「繇」,曰「行」。是故雙峰以為在下面一截說,與前論仁而言行仁一例,而君子之靜存動察以立大本而行達道者,固未及也。王陽明疑有子之支離以此,而有子之切事理以立言,終異於姚江之淪於禪者,亦正在此。固不必更就上面一截起論,為頭上安頭之說矣。
且使從本而言之,則禮固以敬為本,而非以和。若曰「敬之碎底是和」,則和者敬之分體也。此不成義。知敬之分而用之,其於禮必加詳,何為不以禮節而不可行哉?且抑與從容不迫之釋,自相背戾矣。
要以《中庸》之所謂和,乃本然德體之天則,此之謂和,乃妙用推行之善道,固不可強合為一。況即《集注》所云從容不迫者,自非可有意以之為貴而用之。使功未至而機未熟,則有意貴和者,正墮「知和而和」之病。如其必自然得和而後可為貴,則於和之上,又加一自然,而豈不贅歟?矧自然從容不迫者,乃動容周旋中禮,盛德已至之聖符,非可與天下共率繇之,更不必言「為貴」「為美」,而抑以不節為慮。有子本以言王道,而不以言天德。徒為深入之言,則所在皆成齟齬,此不能強徇《集注》而廢饒、許也。
七
朱子又曰「敬為體,和為用」,須是撇開有子另說方可。朱子自說學,有子自是說道。先王之道,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豈可以君子之為學律之?他言王道者,可與天德合轍,而此必不可。如朱子之意,蓋謂未發而主敬,必發而從容不迫,乃為可貴;未發能合,已發能分,乃散應事物而無不宜。以此言之,烏可不知和,烏可不「知和而和」哉?
且《中庸章句》《語錄》,括已發未發而一之於敬。愚謂未發功在敬,不顯之篤恭是也;發則功在誠,《大學》之慎獨以誠意,《中庸》之「行之者一」是也。致中者敬之至,致和者誠之功。存養、省察,為學之體;敬以具節而禮明,和以達節而樂備,為學之用。故程、范之說,小異於有子而可相通,而小注《朱子》所云,則皆成矛盾。
唯「嚴而泰、和而節」以下一段,《集注》明切可觀。其曰「禮之全體也」,可見章首一「禮」字,原以體言,而本文「用」字,非與體為對待之詞,則從容不迫之義,固不得立矣。「毫釐有差,失其中正」,恰在製作上說,而非生疏拘迫、不能從容之謂差也。拘迫不從容,正是掙扎得不差處。唯製作不和順於心,而苦人以所難,方成差謬。
朱子此注,與前注早已不同。實則此為諦當,不必更說向深妙處去。雲峰乃為割裂而曲徇之,過矣。雲峰之篤信,乃以成朱子之失;饒、許之分別,乃以通朱子之窮。故有功先儒者,不在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