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24-10-10 19:49:57
作者: 王夫之
一
《章句》言「命猶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猶誥勅。」謂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則授之,而受職者領此誥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領其事。以此喻之,則天無心而人有成能,審矣。
天只陰陽五行,流蕩出內於兩閒,何嘗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則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釋氏所謂分段生死也。天即此為體,即此為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則命亦其機權之緒餘而已。如此立說,何以知天人之際!
二
《章句》於性、道,俱兼人物說,或問則具為分疏:於命則兼言「賦與萬物」,於性則曰「吾之得乎是命以生」;於命則曰「庶物萬化繇是以出」,於性則曰「萬物萬事之理」。與事類言而曰理,則固以人所知而所處者言之也。其於道也,則雖旁及鳥獸草木、虎狼蜂蟻之類,而終之曰「可以見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嘗不在是」,則顯以類通而證吾所應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統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雖緣此篇雲「育物」,雲「盡物之性」,不容間棄其實,則程、朱於此一節文字,斷章取義,以發明性道之統宗,固不必盡合《中庸》之旨者有之矣。兩先生是統說道理,須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經綸,隨地迸出,而借古人之言以證己之是。
若子思首發此三言之旨,直為下戒懼慎獨作緣起。蓋所謂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諸日用者也。若然,則君子亦將於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則以教沿修道而設,而道則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於一動一靜之閒,審其誠幾,靜存誠,動研幾。而反乎天則。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於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審乎此,則所謂性、道者,專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為人之性,天命之物者為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無性而非天所命,然盡物之性者,亦但盡吾性中皆備之物性,使私慾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養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欲觀物性而以盡之,則功與學為不相准。故或問於此,增入學問思辨以為之斡旋,則強取《大學》格物之義,施之於存養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門,未嘗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說學問思辨,乃以言道之費耳。則番陽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書,教者之事」,其說為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學上達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于格致也。
況夫所云盡人物之性者,要亦於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備道而成教者,為之知明處當,而贊天地之化育。若東海巨魚,南山玄豹,鄰穴之蟻,遠浦之苹,雖天下至聖,亦無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間,而不王不禘,親盡則祧,禮衰則去,位卑則言不及高。要於志可動氣、氣可動志者盡其誠,而非於不相及之地,為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於仁至義盡之中,何事撤去藩籬,混人物於一性哉?
程子此語,大費斡旋,自不如呂氏之為得旨。故朱子亦許呂為精密,而特謂其率性之解,有所窒礙;非如潛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馬率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為已賤。彼物不可雲非性,而已殊言之為馬之性、牛之性矣,可謂命於天者有同原,而可謂性於己者無異理乎?程子於是顯用告子「生之謂性」之說,而以知覺運動為性,以馬牛皆為有道。
夫人使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當然爾。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馬之性則豈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豈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為下劑者,為人言也,若鼠則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則又安得謂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補乎?
反之於命而一本,凝之為性而萬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則存養省察而即以盡吾性之中和,亦不待周普和同,求性道於貓兒狗子、黃花翠竹也。固當以或問為正,而無輕議藍田之專言人也。
三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借《中庸》說道理,以辨異端,故或問備言釋、老、俗儒、雜伯之流以實之,而曰「然學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驗之」,則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載元本,乃正釋本文大義,以為下文張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則「是故君子」二段理事相應之義,皎如白日矣。
程、朱二先生從《戴記》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隨拈一句,即與他下一痛砭,學者亦須分別觀之始得。子思之時,莊、列未出,老氏之學不顯,佛則初未入中國。人之鮮能夫中庸者,自飲食而不知味;即苟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謂性道,而非誤認性道之弊。子思於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顯,示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亦無暇與異端爭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獨別。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論辨,引《中庸》以證之,非正釋此章語。輯《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門庭,遂用祝本語,非善承先教、成全書者也。自當一從元本。
四
所謂性者,中之本體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後,凡言道皆是說教,聖人修道以立教,賢人繇教以入道也。生聖人之後,前聖已修之為教矣,乃不謂之教而謂之道,則以教立則道即在教,而聖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興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爾。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為道,是道之流行於天下者不息,而何以雲「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是中庸,即是君子之道,聖人之道。《章句》《或問》言禮、樂、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則似以中庸贊教,而異於聖言矣。然其雲「日用事物」,是說庸。雲「過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為庸。則亦顯然中庸之為教矣。
三句一直趕下,至「修道之為教」句,方顯出中庸來,此所謂到頭一穴也。李氏雲「道為三言之綱領」,陳氏雲「『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為下「道也者」單舉「道」字所惑,而不知兩「道」字文同義異。呂氏於「率」字說工夫,亦於此差。「率性之謂道」一句是脈絡,不可於此急覓工夫。若認定第二句作綱,則「修道」句不幾成蛇足耶?
五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陰陽五行之體也。猶言人以目視,以耳聽,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規矩成方員,以六律正五音,體不費費煩之費而用別成也。天運而不息,只此是體,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雲「藉陰陽五行之氣」,藉者借也,則天外有陰陽五行而借用之矣。
人卻於仁、義、禮、智之外,別有人心;天則於元、亨、利、貞之外,別無天體。《通考》乃雲「非形體之天」,尤為可笑。天豈是有形底?不見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則又自象之所成為言,而兼乎形之所發。「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即資此天地之所以為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統天」,則天之為天,即此資始萬物者統之矣。有形未有形,有象未有象,統謂之天;則健順無體而非無體,五行有形而不窮於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六
拆著便叫作陰陽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猶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則豈陰陽五行之外,別有用陰陽五行者乎?
七
《章句》「人物各有當行之路」,語自有弊,不如或問言「事物」之當。蓋言「事物」,則人所應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與人並言,則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雲物有物之性,終不可雲物有物之道,故經傳無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紀。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無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條徑路要如此來?只是依稀見得如此。萬不得已,或可強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蟻之義是也。而必不可謂之道。
若牛之耕,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馬當得如此拖犁帶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當然,於牛馬何與?乃至蠶之為絲,豕之充食,彼何恩於人,而捐軀以效用,為其所當然而必繇者哉?則物之有道,固人應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專以人而言也。
八
教之為義,《章句》言「禮樂刑政之屬」,盡說得開闊。然以愚意窺之,則似朱子緣《中庸》出於《戴記》,而欲尊之於《三禮》之上,故諱專言禮而增樂、刑、政以配之。
自其德之體用言之,曰中庸;自聖人立此以齊天下者,曰教。自備之於至德之人者,曰聖人之道;自凝之於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於天而顯於日用者,曰禮而已矣。故禮生仁義之用,而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為中庸之極至也。
九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於心」,是從「天命之謂性」說來;「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亦就教而言之矣。「道也者」三句,與「莫見乎隱」兩句,皆從章首三句遞下到脈絡處,以言天人之際,一靜一動,莫不足以見天命,而體道以為教本。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泰道也。所謂「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所以配天德也。「慎其獨」,復道也。所謂「不遠復,無祗悔」,「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所以見天心也。道教因於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十
朱子所云「非謂不戒懼乎所睹、所聞,而只戒懼乎不睹、不聞」,自是活語,以破專於靜處用功、動則任其自然之說。然於所睹所聞而戒懼者,則即下文所謂慎獨者是。而自隱微可知以後,大段只是循此順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後人見朱子此語,便添一句說「不睹不聞且然,則所睹所聞者,其戒懼益可知」,則竟將下慎獨工夫包在裡面,較或問所破一直串下之說而更悖矣。
十一
聖賢之所謂道,原麗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於耳目與耳目之得被於事物者,則有限矣。故或問以目不及見、耳不及聞為言,而朱子又引《尚書》「不見是圖」以證之。夫事物之交於吾者,或有睹而不聞者矣,或有聞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為睹聞兩不至之地,而又豈目之概無所睹,耳之概無所聞之謂哉?則知雲峰所云「特須臾之頃」者,其言甚謬。蓋有多歷年所而不睹不聞者矣。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須臾離也。
父在而君不在,則君其所不睹也。聞父命而未聞君命,則君命其所不聞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隨感而遂通?此豈於不睹君之時,預有以測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豈可於此離之,待方事而始圖哉?
君子之學,唯知吾性之所有,雖無其事而理不閒。唯先有以蔽之,則人慾遂入而道以隱。故於此力防夫人慾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來路」者,則蔽之者無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無跡,不得預擬一欲焉而為之提防。斯所謂「塞其來路」者,亦非曲尋罅隙而窒之也。故此存養之功,幾疑無下手之處。而蛟峰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目。朱子答門人持敬之問,而曰「亦是」,亦未嘗如雙峰諸人之竟以敬當之。
乃君子之於此,則固非無其事矣。夫其所有得於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現前而遽忘也。只恁精精采采,不昏不惰,打迸著精神,無使幾之相悖,而觀其會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專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備者,撲實在腔子裡,耿然不昧,而條理咸彰。則所以塞夫人慾之來路者,亦無事驅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則所睹聞在此,而在彼之未嘗睹、未嘗聞者,雖萬事萬物,皆無所荒遺。而不動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決,要非無實而為之名也。要以不睹不聞之地,事物本自森然,盡天下之大,而皆須臾不離於己,故不可倚於所睹所聞者,以致相悖害。
戒慎恐懼之功,謹此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聞而歇之須臾,亦非一有所睹遂無不睹,一有所聞遂無不聞,必處暗室,絕音響,而後為不睹不聞之時。況如雲峰所言「特須臾之頃」者,尤如佛氏「石火電光」之謂乎?微言既絕,聖學無征,舍康莊而求蹊間,良可嘆也!
十二
《大學》言慎獨,為正心之君子言也。《中庸》言慎獨,為存養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後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惡。唯戒慎恐懼於不睹不聞,而後隱者知其見,微者知其顯。故《章句》雲「君子既常戒懼」,《或問》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則以明夫未嘗有存養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惡之所終,則雖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蓋凡人起念之時,間向於善,亦乘俄頃偶至之聰明,如隔霧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於惡也,則方貿貿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據為應得之理,而或亦幸陰謀之密成,而不至於泛濫。又其下焉者,則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乃至昭然於人之耳目,而己猶不知其所自起。則床笫階庭之外,已漠然如夢,而安所得獨知之地,知隱之莫見,微之莫顯也哉?
唯嘗從事於存養者,則心已習於善,而一念之發為善,則善中之條理以動天下而有餘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習於善,而惡非其所素有,則惡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遠,吉凶得失之相為懸絕者,其所自生與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則以方動之際,耳目乘權,而物慾交引,則毫釐未克,而人慾滋長,以卒勝夫天理,乃或雖明知之,猶復為之,故於此尤致其慎焉,然後不欺其素,而存養者乃以向於動而弗失也。「有不善未嘗不知」,「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謂也。「知之未嘗復為」,慎獨之謂也。使非存養之已豫,安能早覺於隱微哉?此朱子徹底窮原,以探得莫見莫顯之境,而不但如呂氏以「人心至靈」一言,為籠統覆蓋之語也。若程子舉伯喈彈琴之事以證之,而謂為人所早知為顯見,《或問》雖有兩存之語,《章句》已不之從矣。
所傳伯喈彈琴事,出於小說,既不足盡信。小說又有夫子鼓琴,見狸捕鼠,顏淵疑而退避事,與螳螂捕蟬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曠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彈者之與聞者,相遇於微茫之地,而不得雲莫見莫顯。且方彈之時,伯喈且不能知捕蟬之心必傳於弦指,則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與獨之為義相背而不相通。況夫畏人之知而始憚於為惡,此淮南之於汲黯,曹操之於孔融,可以暫伏一時之邪,而終不禁其橫流之發。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自知自覺於「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見天理流行,方動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體,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為失性者言爾。則喜怒哀樂之節,粲然具於君子之動幾,亦猶夫未發之中,貫徹純全於至靜之地。而特以靜則善惡無幾,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為道之有無,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動則人事乘權,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養之有功,而後知顯見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義微言,相為互發者如此。《章句》之立義精矣。
十三
若謂「顯」「見」在人,直載不上二「莫」字。即無論悠悠之心眼,雖有知人之鑑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決之;若淵魚之察,固謂不祥,而能察者又幾人也?須是到下梢頭,皂白分明,方見十分「顯」「見」。螳螂捕蟬之殺機,聞而不覺者眾矣。小人閒居為不善,須無所不至,君子方解見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億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則當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頭趁著做去,直爾不覺;雖善惡之分明者未嘗即昧,為是君子故。而中間千條萬緒,盡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幾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
然必存養之君子而始知者,則以庸人後念明於前念,而君子則初幾捷於後幾。其分量之不同,實有然者。知此,則程子之言,蓋斷章立義,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聖學之大義,益明矣。
十四
章首三個「之謂」,第四節兩個「謂之」,是明分支節處。《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於文義不協;而「喜怒哀樂」四句,亦犯重複。《或問》既以「道也者」兩節各一「故」字為「語勢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靜中天理之流行。《章句》於第四節復統已發、未發而雲「以明道不可離之意」,亦是滲漏。
繹朱子之意,本以存養之功無間於動靜,而省察則尤於動加功;本緣道之流行無靜無動而或離,而隱微已覺則尤為顯見;故「道不可離」之雲,或分或合,可以並行而不悖,則微言雖礙,而大義自通。然不可離者,相與存之義也。若一乘乎動,則必且有擴充發見之功,而不但不離矣。倘該動靜而一於不離,則將與佛氏所云「行住坐臥不離者個」者同,究以廢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體亦妄矣。此既於大義不能無損,故《或問》於後二節,不復更及「不可離」之說。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證之詞,與「性情之德」直雲「此言」者自別。朱子於此,言下自有活徑,特終不如《或問》之為直截耳。
者一章書,顯分兩段,條理自著,以參之《中庸》全篇,無不合者,故不須以「道不可離」為關鎖。十二章以下亦然。「天命之謂性」三句,是從大原頭處說到當人身上來。「喜怒哀樂之未發」二句,是從人心一靜一動上說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則君子之體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跡,而必於一動一靜之交,體道之藏,而盡性以至於命。唯喜怒哀樂之未發者即中,發而中節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達道即此而在,則君子之存養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萬物育」之功。是兩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後章所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誠,故人道誠之,而擇善固執之功起焉。功必與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雲「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外自成、自道而誠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終始而誠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咸宜焉。盡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與性合撰,功必與效而不爽,一後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誠則明矣,明則誠矣」,本天以言至誠,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順一逆之理,而楊氏所謂「一篇之體要」,於此已見。
若前三言而曰「之謂」,則以天命大而性小,統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虛而道實,修道深而教淺,故先指之而後證之。以天命不止為己性而有,率性而後道現,修道兼修其體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緩其詞,而無俾偏執。謂命即性則偏,謂道即性則執。實則君子之以當然之功應自然之理者,切相當而非緩也。故下二「故」字為急詞。
後兩言曰「謂之」者,則以四情之未發與其已發,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則繹此所謂而隨以證之於彼。渾然未發而中在,粲然中節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詞,而無所疑待。實則於中而立大本,於和而行達道,致之之功,亦有漸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漸致,故《章句》雲「自戒懼」云云,緩詞也。功不可緩而效無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於此見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後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後段不及修道之功,則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當論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與前之論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則「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靜存動察,前已詳言,不必贅也。《章句》為補出之,其當。
若後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則以人備道教,而受性於天,亦懼祇承之不逮,而不當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懼、慎獨、兢惕之心。故必別開端緒於中和之謂,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應有,而非君子之緣此而存養省察也。嗚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為高舉之,以責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為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則中庸之德,其所自來,為人必盡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征著,為天所不違之德。一篇之旨,盡於此矣。故知《或問》之略分兩支,密於《章句》一頭雙腳之解也。
十五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是儒者第一難透底關。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執前人之一言,遂謂其然,而偷以為安。
今詳諸大儒之言,為同為異,蓋不一矣。其說之必不可從者,則謂但未喜、未怒、未哀、未樂而即謂之中也。夫喜、怒、哀、樂之發,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乃夫人終日之閒,其值夫無可喜樂、無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樂者多矣,此其皆謂之中乎?
於是或為之說曰:「只當此時,雖未有善,而亦無惡,則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謂之中?則大用咸儲,而天下之何思何慮者,即道體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為惡而已固無偏倚,則雖不可名之為偏倚,而亦何所據以為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虛無物,以無物故,則亦無有偏倚者;乃既無物矣,抑將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於中庭,而後可謂之不偏於東西,不倚於楹壁。審此,則但無惡而固無善,但莫之偏而固無不偏,但莫之倚而固無不倚,必不可謂之為中,審矣。此程子「在中」之說,與林擇之所云「裡面底道理」,其有實而不為戲語者,皆真知實踐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義及裡面道理之說,自是活語。要以指夫所謂中者,而非正釋此「中」字之義。曰在中者,對在外而言也。曰裡面者,對表而言也。緣此文上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而非雲「一念不起」,則明有一喜怒哀樂,而特未發耳。後之所發者,皆全具於內而無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樂未發之雲,而未及釋夫「謂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則謂此在中者「謂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與「時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見不見而為言也。時中而體現,則人得見其無過不及矣。未發之中,體在中而未現,則於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見也。未發之中,誠也,實有之而不妄也。時中之中,形也,誠則形,而實有者隨所著以為體也。
實則所謂中者一爾。誠則形,而形以形其誠也。故所謂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樂,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餘三情亦然。是則已發之節,即此未發之中,特以未發,故不可名之為節耳。蓋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以效健順五常之能,而為情之所繇生。則渾然在中者,充塞兩閒,而不僅供一節之用也,斯以謂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則中之為理,流行而無不在。以在人而言,則庸人之放其心於物交未引之先,異端措其心於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為學與其為教,皆於未發之前,體驗所謂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則亦不過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實體,而性者則未發之藏也。
若延平終日危坐以體驗之,亦其用力之際,專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專靜有如此爾;非以危坐終日,不起一念為可以存吾中也。蓋雲未發者,喜、怒、哀、樂之未及乎發而有言、行、聲、容之可征耳。且方其喜,則為怒、哀、樂之未發;方其或怒、或哀、或樂,則為喜之未發。然則至動之際,固饒有靜存者焉。聖賢學問,於此卻至明白顯易,而無有槁木死灰之一時為必靜之候也。
在中則謂之中,見於外則謂之和。在中則謂之善,延平所云。見於外則謂之節。乃此中者,於其未發而早已具徹乎中節之候,而喜、怒、哀、樂無不得之以為庸。非此,則已發者亦無從得節而中之。故中該天下之道以為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樂四境未接,四情未見於言動聲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問言「不外於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雖雲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則失之;乃自夫中節者之有以體夫此中,則下逮乎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賢知之過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異端以空為本,則竟失之。然使逃而歸儒,居然仍在。則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嘗不有此自然之天則,藏於私意私慾之中而無有喪。乃君子之為喜、為怒、為哀、為樂,其發而中節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於發以增益其所本無,而品節皆自外來;則亦明夫夫人未發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為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說所以深切著明,而為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謂夫人之現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見,而要非謂君子獨有,而眾人則無。互考參觀,並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十六
序引「人心惟危」四語,為《中庸》道統之所自傳,而曰「天命率性,則道心之謂也」,然則此所謂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樂,情也。延平曰:「情可以為善。」可以為善,則抑可以為不善,是所謂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義、禮、知之未發,而雲喜、怒、哀、樂,此固不能無疑。
朱子為貼出「各有攸當」四字,是吃緊語。喜、怒、哀、樂,只是人心,不是人慾。「各有攸當」者,仁、義、禮、知以為之體也。仁、義、禮、知,亦必於喜、怒、哀、樂顯之。性中有此仁、義、禮、知以為之本,故遇其攸當,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終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於非其所攸當者而亦發焉,則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緣他未發時,無喜、怒、哀、樂之理,所以隨物意移,或過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後,有如耽樂酒色者,向後生出許多怒、哀之情來。故有樂極悲生之類者,唯無根故,則終始異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顯性,故人心原以資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則喜、怒、哀、樂固人心,而其未發者,則雖有四情之根,而實為道心也。
十七
看先儒文字,須看他安頓處,一毫不差。或問「喜、怒、哀、樂,各有攸當」二句,安在「方其未發」上,補本文言外之意,是別嫌明微,千鈞一髮語。「渾然在中」者,即此「各有攸當」者也。到下段卻雲「皆得其當」,「得」字極精切。言得,則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節也則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當者也,顯下一「節」字在未發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於中而曰「狀性之德」,則亦顯此與下言「謂之和」者,文同而義異。不是喜怒哀樂之未發便喚作中,乃此性之未發為情者,其德中也。下雲「著情之正」,著者,分別而顯其實也。有不中節者則不和,唯中節者斯謂之和,故分別言之。其中節者即和,而非中節之中有和存,則即以和著其實也。
此等處,不可苟且讀過。朱子於此見之真,而下語斟酌,非躁心所易測也。
自相乖悖之謂乖,互相違戾之謂戾。凡無端之喜怒,到頭來卻沒收煞,以致樂極悲生,前倨後恭,乖也。其有喜則不能復怒,怒則不能復喜,哀樂亦爾。陷溺一偏,而極重難返,至有臨喪而歌,方享而嘆者,戾也。中節則無所乖,皆中節則無所戾矣。
十八
雲「『天地位,萬物育』,以理言」者,誠為未盡。蓋天地所以位之理,則中是也;萬物所以育之理,則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於己,是亦不過致中而至於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則其詞不已贅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與效之別。本文用兩「焉」字,是言乎其功也。《章句》改用兩「矣」字,則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謂聖神功化之極,不足以感天地而動萬物,而考之本文,初無此意。泛求之《中庸》全書,其雲「配天」者,則「莫不尊親」之謂爾;其雲「譬如天地」者,則「祖述」「憲章」之謂爾;其雲「如神」者,則「前知」之謂爾;其雲「參天地」者,則「盡人、物之性」之謂爾。未嘗有所謂三辰得軌,鳳見河清也。
《或問》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專以窮而在下者言之。則達而在上者,必於吾身以外之天地萬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於吾身者,非徒萬物,即天地亦非聖人之所有事。而不切於吾身之天地萬物,非徒孔、孟,即堯、舜亦無容越位而相求。
帝堯之時,洪水未治,所謂天下之一亂也。其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則為草木禽獸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聖人則以其育為憂。是知不切於身之萬物,育之未必為利,不育未必為害。達而在上,用於天下者廣,則其所取於萬物者弘;窮而在下,用於天下者約,則取於萬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見功,則亦無事於彼焉,其道一也。
至於雨暘寒燠之在天,墳埴山林之在地,其欲奠位於各得者,亦以濟人物之用者為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澗之水或涌,與夫非煙非霧之雲,如蜜如餳之露,不與於身之所資與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勞為之燮理也。
若其為吾身所有事之天地萬物,則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聽其自位,聖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則吾致中之典禮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聖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則吾致和之事業也。祀帝於郊而百神享,在璇璣玉衡而四時正,一存中於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溝洫田疇而經界定,一用中於無過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於己無貪,於物無害,以無所乖戾之情,推及萬物,而俾農不奪、草不竊、胎不伐、夭不斬,以遂百穀之昌、禽魚之長者,尤必非取效於影響也。萬物須用之,方育之,故言百穀禽魚。若兔葵、燕麥、蠑螈、蚯蚓,君子育之何為?又況堇草虺蛇之為害者耶?
《或問》雲「於此乎位,於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於天地萬物者如是。又雲「聖神之能事,學問之極功」,則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驗。且《章句》推致其效,要歸於修道之教,則亦以禮樂刑政之裁成天地、品節萬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嶽之瑞、麟鳳芝草之祥為征。是其為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亦推身之所過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鄉一家為無位之聖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風遺教所及,遂無與於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孫,又但發皆中節之始事。據此為言,義固不廣。
若不求其實,而於影中之影、象外之象,虛立一吾身之天地萬物以仿佛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則尤釋氏「自性眾生」之邪說。而云:「一曼答辣之內,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為乳海,一粒化為須彌,一切眾生,鹹得飽滿。」其幻妄不經,適足資達人之一笑而已。
今請為引經以質言之曰:「會通以行其典禮」,「以裁成天地之宜,輔相天地之道」,「位焉、育焉」之謂也,庶不誣爾。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十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為天地位,則亦可以鳥飛於上、魚游於下為天地位矣。父、夫為天,子、婦為地,是名言配出來的。鳥屬陽,亦天也;魚屬陰,亦地也。如此,則天地之外,更有何萬物來?且言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國有一國之天地,則亦可雲一身有一身之天地,頭圓象天,足方象地,非無說也。然則倒懸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後為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總緣在效驗上作夢想,故生出許多虛脾果子話來。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嘗不位,萬物未嘗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爾。「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聖賢之言,原自平實,幾曾捏目生花,說戶牖閒有天地萬物在裡面也?
二十
使雲一家有一家之萬物,一國有一國之萬物,猶之可也。以語天地,真是說夢。或窮或達,只共此一天地。不成堯、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縮小了!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立百王之大法,盡有許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以為之範圍,曾何異於堯、舜?故曰「無不持載」,「無不覆幬」。倘以一家一國之效言,則其不持載覆幬者多矣。且孔子相魯時,將魯之天地位,而齊之天地有薄蝕崩涌之災否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