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第十章
2024-10-10 19:49:44
作者: 王夫之
一
第十章傳,且俱說治國,故云「有國者不可以不慎」,雲「得眾則得國」,雲「此謂國不以利為利」。絜矩之道、忠信之德、外末內本、以財發身、見賢先舉、遠退不善,凡此皆治國之大經,而可通之於天下者也。若平天下之事,則自有命德討罪、制禮作樂之大政,要亦可以此通之。而其必待推者,傳所未及,且所謂「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而非入學者所預習也。
先儒未能推傳意之所未及,而以體經文言「天下平」不言「平天下」之旨,竟於此傳言「天下」,則似治國之外,別無平天下之道。既不順夫理一分殊之義,而抑不察夫古之天下為封建,故國必先治;今之天下為郡縣,故不須殊直隸於司道;固難以今之天下統為一國者,為古之天下釋。孟子論世之說,真讀書者第一入門法。惜乎朱子之略此也!
自秦以後,有治而無平,則雖有王者起,亦竟省下一重事業。唯其然,是以天下終不易平。即以聖神之功化蒞之,亦自難使長鞭之及馬腹。今以說古者大學之道,那得不還他層次,以知三代有道之長,其規模如彼哉?
二
「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須於教孝、教弟、教慈之外,別有一教之之道在。《章句》雲「亦可以見人心之所同」云云,「是以君子必當因其所同,推以度物」,明分兩折。而所謂絜矩者,自與藏身之恕不同。所云「毋以使下」「毋以事上」雲者,與「勿施於人」,文似而義實殊也。
唯東陽許氏深達此理,故云:「天下之大,此句有病。兆民之眾,須有規矩制度,使各守其分,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品量位置以為之限。」則明乎君子以絜矩之道治民,而非自絜矩以施之民也。朱子「交代官」「東西鄰」之說,及周陽繇、王肅之事,皆且就絜矩上體認學問,姑取一人之身以顯絜矩之義,而非以論絜矩之道。
齊家之教,要於老老、長長、恤孤,而可推此以教國矣。乃國之於家,人地既殊,理勢自別,則情不相侔,道須別建。雖其心理之同,固可類通,而終不能如家之人,可以盡知其美惡以因勢而利導之。乃君子因其理之一,而求之於大公之矩,既有以得其致遠而無差者,則不患夫分之懸殊,而困於美惡之不知,使教有所不行也。
一國之人,為臣為民,其分之相臨,情之相比,事之相與,則上下、左右、前後盡之矣。為立之道焉,取此六者情之所必至、理之所應得者,以矩絜之,使之均齊方正,厚薄必出於一,輕重各如其等,則人得以消其怨尤,以成孝弟慈之化,而國乃治矣。其授之以可以盡孝弟慈之具,則朱子所謂「仰足事,俯足育」者,固其一端;而為之品節位置,使人皆可共率繇夫君子之教者,則必東陽所謂「規矩制度」者,而後為治道之全也。
唯然,則一國之人雖眾,即不孤恃其教家者以教國,而實則因理因情,變通以成典禮,則固與齊家之教相為通理,而推廣固以其端矣。矩之既絜,則君子使一國之人並行於恕之中,而上下、前後、左右無不以恕相接者,非但君子之以恕待物而國即治也。
若《傳》所謂內德外財,則是非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愛賢惡不肖,為嚴放流之法,而不使媢疾者得以病有技、彥聖之人:要皆品節斯民,限以一程之法,使相胥而共繇於矩之中者也。
齊家恃教而不恃法,故立教之本不假外求。治國推教而必有恆政,故既以孝弟慈為教本,而尤必通其意於法制,以旁行於理財用人之中,而納民於清明公正之道。故教與養有兼成,而政與教無殊理。則《大學》之道,所以新其民者,實有以範圍之於寡過之地,不徒恃氣機之感也。此則以治其國,而推之天下亦無不可矣。
三
周陽繇、王肅所以能爾者,自是亂世事,此固不足道。如叔孫通所草漢儀,蕭何所制漢法,何嘗從大公之矩絜得整齊?固原留一滲漏,教郡守、教尉可以互相陵傲。而繇則以武帝為之君,又施劫奪之教,而好人所惡,如何不教成他胡亂?若伯鯀只一方命圮族,以惡於下者事上,方命。惡於上者使下,圮族。便迸諸四夷,則虞廷上下,交好於仁讓之中,如繇、肅者,豈得以肆其志哉?
故治國之道,須畫一以立絜矩之道。既不可全恃感發興起,以致扞格於不受感之人;而或問謂「絜矩必自窮理正心來」,一皆本自新者以新民,則傲很苟不如伯鯀者,亦可教而不待刑也。周陽繇便教不入,若王肅自可教。
四
民之所好,民之所惡,矩之所自出也。有絜矩之道,則已好民之好,惡民之惡矣。乃「所惡於上,毋以使下」,則為上者必有不利其私者矣;「所惡於下,毋以事上」,則為下者必有不遂其欲者矣。君子只於天理人情上絜著個均平方正之矩,使一國率而繇之。則好民之所好,民即有不好者,要非其所不可好也;惡民之所惡,民即有不惡者,要非其所不當惡也。
如妨賢病國之人,又豈無朋黨私昵幸其得位而恐其見逐者?乃至爭民施奪之政,亦豈盡人而皆惡之?若王介甫散青苗錢,當其始散,或踴躍而願得之,迨其既散,或亦因之而獲利,未嘗一出於抑配。故民之好惡,直恁參差,利於甲者病於乙,如何能用其好惡而如父母?唯恃此絜矩之道,以整齊其好惡而平施之,則天下之理得,而君子之心亦無不安矣。
所謂父母者,《鳲鳩》七子之義,均平專壹而不偏不吝也。不然,則七子待哺,豈不願己之多得,而哺在此,且怨在彼矣。曰「民」者,公辭也,合上下、前後、左右而皆無惡者也。故《或問》曰:「物格知至,有以通天下之志;意誠心正,有以勝一己之私。」又曰:「人之為心,必當窮理以正之,使其所以愛己治人者皆出於正,然後可以即是而推之人。」民不能然,故須上為絜之。蓋物格知至,則所好所惡者曲盡其變,不致恃其私意,而失之於偏;意誠心正,則所好所惡者一準於道,不致推私慾以利物,而導民於淫。故傳於好人所惡、惡人所好者,斥其「拂人之性」,而不言「拂人之情」也。
自然天理應得之處,性命各正者,無不可使遂仰事俯育之情,君子之道,斯以與天地同流,知明處當,而人情皆協者也。此之為道,在齊家已然,而以推之天下,亦無不宜。特以在家則情近易迷,而治好惡也以知;在國則情殊難一,而齊好惡也以矩。故家政在教而別無政,國教在政而政皆教,斯理一分殊之准也。
五
「先慎乎德」,「德即所謂明德」,《章句》《或問》凡兩言之,而愚竊疑其為非。朱子之釋明德曰:「人之所得於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若夫慎之雲者,臨其所事,揀夫不善而執夫善之謂也。故《書》曰:「慎厥身。」身則小體大體之異從而善惡分也。《論語》曰:「子之所慎,齊、戰、疾。」臨夫存亡得失之交,保其存與得而遠夫失與亡也。《禮記》凡三言慎獨,獨則意之先幾、善惡之未審者也。乃若虛靈不昧之本體,存乎在我,有善而無惡,有得而無失,抑何待揀其不善者以孤保其善哉?此以知明德之可言明,而不可言慎也。
或朱子之意,以明其明德者謂之明德。則當其未明,不可言明,及其已明,亦無待慎,而豈其雲君子先慎明其德哉?且明德之功,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已。傳獨於誠意言慎者,以意緣事有,以意臨事,則亦以心臨意也。若夫心固不可言慎矣。是以意在省察,而心唯存養。省察故不可不慎,而存養則無待於慎,以心之未緣物而之於惡也。至於致知格物,則博學、審問、明辨,而慎思特居其一,是慎不可以盡格致之功明矣。安得以慎之一言,蔽明德之全學乎?是故以德為明德者,無之而可也。
德者,行焉而有得於心之謂也。則凡行而有得者,皆可謂之德矣。故《書》曰「德二三,動罔不凶」;《易》曰「不恆其德」;《詩》曰「二三其德」。審夫德者,未必其均為善而無惡,乃至遷徙無恆,佹得以自據者,亦謂之德,故不可以不慎也。
是以所得於天而虛靈不昧者,必系之以明,而後其純乎善焉。但夫人之遷徙無恆,佹得以自據者,雖非無得於心,而反諸心之同然者,則所得者其浮動翕取之情,而所喪者多。故凡言德者,十九而皆善。十九而善,故既慎之餘,竟言「有德」,而不必言「有懿德」。然以不善者之非無所得也,故君子之於德,必慎之也。
慎者,慎之於正而不使有辟也。慎於正而不使有辟者,好惡也。好惡者,君子之以內嚴於意,而外修其身者也。唯意為好惡之見端,而身為好惡之所效動,身以言行動言。則君子出身加民,而措其有得於心者以見之行事,故曰:「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是故」雲者,以絜民之好惡而好惡之,則為「民之父母」;任其好惡之辟而德二三,則「為天下僇」。故君子之撫有人土財用者,必先慎之乎此也。又曰「有德此有人」,則以慎其好惡之幾得之於心者,慊乎人心之所同然;而措夫好惡之用行之於道者,盡夫眾心之攸好;故臣民一率其舉錯用緩之公,知其大公至正而歸之也。
且《大學》之教,理一分殊。本理之一,則眾善同原於明德,故曰「明德為本」。因分之殊,則身自有其身事,家自有其家范,國自有其國政,天下自有其天下之經。本統乎末,而繇本向末,莖條枝葉之不容夷也。今雲「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則一國之效乎治者,其次序相因,必如是以為漸及之詞,而後足以見國之不易抵於治。乃雲君子有其明德而遂有人,則躐等而為迫促之詞,是何其無序耶!
夫明德為新民之本,而非可早計其效於民新,故身修之後,必三累而至乎天下平。則新民者固原本於已明之君德,而必加之以齊治平之功。豈德之既明,而天下即無不平乎?故格致誠正,其報成在身修,而修齊治之底績在天下平。是以明德、新民,理雖一貫,而顯立兩綱,如日月之並行而不相悖。今此以言治平之理,則有德有人,以是功,取是效,捷如影響,必其為新民之德審矣。
新民之德,非不原本於明德,而固自有所及於民之德。故好惡之為功,內嚴於誠意,而必外著之絜矩之道,然後人土財用之應成焉。使其不然,則《大學》之道,一明德盡之,而何以又雲「在新民」乎?又況為格、為致、為誠、為正者,未嘗有以及乎民,而遽期夫人土財用之歸,是以其心身之學,坐弋崇高富貴之獲,抑異夫先事後得、成章後達之教者矣。
《大學》一書,自始至終,其次第節目,統以理一分殊為之經緯。故程子以此書與《西銘》並為入德之門。朱子或有不察,則躐等而不待盈科之進,如此類者,亦所不免。董氏彝雲「明德言自修,慎德言治天下」,不徇章句,乃以為有功於朱子。
六
吳季子以發鉅橋之粟為「財散」,不知彼固武王一時之權,而為不可繼之善政也。倘不經紂積來,何所得粟而發之?故孟子以發棠擬之馮婦,而謂見笑於士,以其不務制民之產,而呴呴以行小惠也。
財聚者,必因有聚財者而後聚。財散者,財固自散,不聚之而自無不散也。東陽許氏雲「取其當得者而不過」,其論自當。
乃財聚者,非僅聚於君而已。如《詩》所云「亶侯多藏」,《盤庚》所云「總於貨寶」者,強豪兼併之家,皆能漁獵小民,而使之流離失所。絜矩之道行,則不得為爾矣。
民散雲者,《詩》所謂「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者也。即此,亦以知此為治國而言。若以天下統言之,共此四海之內,散亦無所往。故郡縣之天下,財殫於上,民有死有叛而已矣,不能散也。
七
忠信之所得,驕泰之所失,《章句》以天理存亡言之,極不易曉。雙峰早已自惑亂在。其雲「忠信則得善之道,驕泰則失善之道」,竟將二「之」字指道說。俗儒見得此說易於了帳,便一意從之。唯吳季子云:「忠信則能絜矩,而所行皆善,豈不得眾乎?驕泰則不能絜矩,而所行皆不善,豈不失眾乎?」一串穿下,卻是不差。
《章句》云:「君子以位言之,道謂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術。」是道與位相配,而凝道即以守位,一如「生財有大道」,非「生眾、食寡,為疾、用舒」,則失其道而財不能生也。雙峰認天理不盡,如何省得朱子意?
倘只靠定絜矩不絜矩作天理,乃不知天生人而立之君,君承天理民,而保其大寶,那一般不是天理來?古人於此見得透亮,不將福之與德打作兩片。故「天命之謂性」,與「武王末受命」,統喚作命。化跡則殊而大本則一,此自非靠文字求解者之所能知。
若論到倒子處,則必「得眾得國」,「失眾失國」,方可雲「以得之」「以失之」。特為忠信、驕泰原本君心而言,不可直恁疏疏闊闊,籠統說去,故須找出能絜矩不能絜矩,與他做條理。但如吳季子之說,意雖明盡,而於本文直截處不無騰頓,則終不如朱子以「天理」二字大概融會之為廣大深切而無滲也。
若抹下得眾得國一層,只在得道失道上捎煞,則忠信之外有道,而忠信為求道之敲門磚子,不亦悖與!君子之大道,雖是盡有事在,然那一件不是忠信充滿發現底?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只於此看得真,便知雙峰之非。雙峰則以道作傀儡,忠信作線索,拽動他一似生活,知道者必不作此言也。
或疑雙峰之說,與程子所云「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義同,則忠信豈非所以得道者?不知程子所云,元是無病。後人沒理會,將《周官》法度作散錢,《關雎》《麟趾》之精意作索子,所以大差。錢與索子,原是兩項物事,判然本不相維繫,而人為穿之。當其受穿,終是拘系強合,而漠不相知。若一部《周官》法度,哪一條不是《關雎》《麟趾》之精意來?周公作此法度,原是精意在中,遇物發現,故程子直指出周公底本領教人看。所謂「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者,即周公是也。豈後人先丟下者法度,去學個精意,然後可把者法度來行之謂乎?如王介甫去學《周禮》,他不曾隨處體認者精意,便法度也何曾相似?看他青苗錢,與國服之制差得許遠!
八
古人說個忠信,直爾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雲「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明道則雲「發己自盡為忠,循物無違為信」,有如增以高深隱晦之語,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嗚呼!此之不察,則所謂微言絕而大義因之以隱也。
二程先生之語,乃以顯忠信之德,實實指出個下手處,非以之而釋忠信也。蓋謂夫必如是而後為忠,如是而後為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則並將工夫、體段一齊說出。未嘗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為隱晦之語。而二先生於此發己所見,無不自盡,循忠信之義,毫釐不違,以教天下之學為忠信者,深切著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說得者幾字出,而後學亦有津涘之可問,不患夫求忠而非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謂「發己自盡」者,即「盡己」之謂也。所謂「以實」者,則「循物無違」之謂也。說「忠」字,伊川較直截;而非明道之語,則不知其條理。說「信」字,明道乃有指征;而伊川所謂「以實」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蓋所謂「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發己」者,發其所存也。發之為義,不無有功,而朱子以凡出於己者言「發己」,見《性理》。則以其門人所問發為奮發之義,嫌於矯強,故為平詞以答之。乃此發字,要如發生之發,有繇體生用之意;亦如發粟之發,有散所藏以行於眾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諸己者言之也。唯發非泛然之詞,然後所發之己,非私慾私意,而自盡者非違道以干譽矣。
若所謂「自盡」者,則以其發而言,義亦易曉。凡己學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當發,沛然出之而無所吝。以事征之,則孟子所謂「知其非義,斯速已」而無所待者,乃其發之之功;而當其方發,直徹底煥然,「萬紫千紅總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云「盡己」「盡」字,大有力在,兼「發」字意在內。亦如天地生物,除卻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將兩閒元氣,一齊迸將去。所以一言忠,則在己之無虛無偽者已盡。而「以實謂信」之「實」,則固非對虛偽而言,乃因物之實然者而用之也。於此不了,則忠外更無信;不然,亦且於忠之外,更待無虛無偽而始為信,則所謂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實不爽、先後不爽之謂也。唯名實爽而後先後爽。如《五行志》所載李樹生瓜,名實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後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則先後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緣而率繇之謂也。依物之實,緣物之理,率繇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畫一個葫蘆與他安上,則物之可以成質而有功者,皆足以驗吾所行於彼之不可爽。抑順其道而無陵駕倒逆之心,則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懷,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則忠,心乎下則禮,徹始徹終,一如其素,而無參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於此,看得物之備於我,己之行於物者,無一不從天理流行,血脈貫通來。故在天則「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發己自盡」者,不復吝留而以自私於己;「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無違」者,不恣己意以生殺而變動無恆。則君子之「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絜以此而均,眾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無有不存;而幾之決也,決於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則內不盡發其己,而使私慾據之;外不順循乎物,而以私意違之。私慾據乎己,則與物約而取物泰;私意違乎物,則芻狗視物而自處驕。其極,乃至好佞人之諛己,而違人之性以寵用之;利聚財之用,而不顧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絜,而失國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君子之大道所必擇所從而違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為理乎物者則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於善惡吉凶者無不然。此非傳者得聖學之宗,不能一言決之如此。而非兩程子,則亦不能極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見其為功之如是者。不然,則不欺之謂忠,無爽之謂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無爽?究其懷來,如盲人熟記路程,亦安知發足之何自哉?則謂南為北,疑江為淮,固不免矣。
九
明道曰:「忠信,表里之謂。」伊川曰:「忠信,內外也。」表里、內外,字自別。南軒以體用言,則誤矣。表里只共一件衣,內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個德。若以居為內,以行為外,則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別。緣程子看得天理渾淪,其存於吾心者謂之里,其散見於物理者謂之表,於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於己、施於物者分也。
如生財之道,自家先已理會得詳明,胸中有此「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的經綸條理,此謂之里。便徹底將來為一國料理,不緣於己未利,知而有所不為,此是「發己自盡」。乃以外循物理,生須如此而眾,食須如此而寡,為須如此而疾,用須如此而舒,可以順人情,愜物理,而經久不忒,此之謂表。不恃己意橫做去,教有頭無尾,此是「循物無違」。及至兩者交盡,共成一「生眾食寡、為疾用舒」之道,則盡己者即循物無違者也,循物無違者即盡己者也。故曰只是一個德。
此之為德,凡百俱用得去。緣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內外,無所不在。既以此為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財之道,在人君止有「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為所當自盡之道,而即己盡之;而財之為理,唯「生眾食寡、為疾用舒」則恆足,而即循用其理而無違。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殼,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隨舉一節,如「生之者眾」,必須盡己之心以求夫所以眾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為道,其力足以任生財者本眾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順其性,此是忠信細密處,忠信流行於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則統以己無不盡、物無或違之心,一於無妄之誠,遇物便發得去。理財以此,用人以此,立教於國,施政於天下,無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為命以福善禍淫,人之所以為情而後撫仇虐,亦皆此所發之不謬於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違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決也。
十
「發」字、「循」字,若作等閒看,不作有工夫字,則自盡、無違,只在事上見,而忠信之本不立矣。發者,以心生發之也。循者,以心緣求之也。非此,則亦無以自盡而能無違也。「盡己」,功在「盡」字上;「以實」,功在「以」字上;以,用也。與此一理。「以實」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實理。
《讀四書大全說》卷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