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十六論

2024-10-10 19:47:41 作者: 王夫之

  一

  楚之圍蔡,楚復振也。楚復振,而《春秋》以伯者之詞許之。挈隨許之君,伸楚之長,不戒楚之復振也。楚之振,《春秋》之所戒舊矣,至是而天下之戒不繫於楚,君子弗戒焉。

  君子與時消息者也,故戒楚者,殊楚於中國也。殊楚者,以中國之伯殊之也。伯不足以殊楚,而猶系之望,則君子猶慭留之。至是而晉匪直殊楚之不給矣。天下之大紀,侯之不淫而王,大夫之不淫而侯。均此者,冠帶之國,殊此者,蠻貊也。楚之殊,殊以其侯而王爾。楚侯而王而不足以王,名王而實不王,殊以不侯而非即不侯也。晉至是而侯不安於侯,大夫且將侯焉。大夫之必侯,匪直名侯,而實亦侯矣。大夫而侯,則將大夫而王。故其終,晉之大夫與楚之君,侈然而並王,是則天下之大戒,舍楚而移之晉。且晉不能治楚,而楚能治吳,楚抑賢矣。治蔡者,治吳者也。故楚之事可伸,而隨、許得長楚以擯吳。楚有功於諸侯,其殆伯者之遺烈與!

  一時之大戒在吳,無窮之大戒在三晉。伸楚以戒吳,予楚者,所以戒吳也;舍楚以戒晉,不戒楚者,戒晉之深也。是故君子之喜怒,有一至之理,無一至之人。理至而天下之經立,人不至而天下之時順。盈虛消息,與時偕行,隨時之義大矣,此之謂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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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之治蔡,以治吳也。或曰:楚不能報吳,而釋憾於蔡,何為其能治吳也?曰:義有大小,略有遠近。一旦之義,硜義也,一旦之謀,墮謀也;故舉大而不遺小,舉小而大遺矣,規遠而不失近,規近而遠失矣;大義遺,遠謀失,雖欲成其一旦之志而必墮。故硜者,必墮者也。今欲修一旦之怨,不躊躇經宿而謀之果,則固曰楚必報之仇,而與為存亡者,吳也。乃夫吳豈固有撻屍處室之成心,不介蔡而必為之,且一破其都,熟嘗之而必再至者乎?且使楚奮以一旦,計以一旦,空國而向吳,又將竟如之何邪?楚之不能久吳,猶吳之不能久楚也。吳幸而入郢,而吏士習輕於楚,楚不能必有入吳之幸,而新敗之餘,吏士憚吳,率習於憚者之餘燼,深入於習輕者之穴,是捐國以覬萬一之勝也。

  抑吳之入郢,越入其都矣。吳之有越,猶楚之有秦也。忕秦之嘗救己,信為親己而弗防,則越之承吳豢吳者,尤可忕也。秦之救楚,心忌吳之有楚爾。楚亡而秦存之,楚命操之秦矣。武關通,江、漢之險失,而抑挾以虎狼之心,楚空國以向吳,而秦不生拊背之心,無能為秦保者也。楚之大患在通秦,吳為秦驅者爾。吳不能以初起之勢,越江、淮而更難楚,其於秦倍蓰之勢也。吳持之不得入,秦拊之不得歸,蔡乃收江、汝之小國,梗西道以乘其敝。君必死,士必熸,國必覆,雖欲如入郢之難,更得救以復全,不可冀已。國再破,宗廟再夷,鬻熊氏之國餒而,而況平王之宰木乎?

  故楚昭之懲此也,收頓胡,降蔡而以臨吳,地益集,習於憚者之心益定,師不遠勞,而秦不能乘。然而吳之臂已斷於西,而坐困於江介。堅持之數十年,而吳不為楚舉者,未之有也。故吳之亡于越也,越速而楚緩耳,且吳亦楚實掣之,而越始逸於收邪?是楚之報吳也,不忘吳焉足矣。弗悁悁於一往,弗泄泄於四顧,所以不忘吳者深矣。故曰:楚之治蔡,治吳者也,非近小之知所能睹也,君子許之焉可已。

  三

  天下有略外之義,無義外之略。略者,一事也,義者,終古也。一事載終古之義,而後其略也不近矣。楚之姑舍吳以報蔡,以為略也,亦非遺義以為略也。報仇之義,非一逞而遂義也,歸於報焉耳。一逞而不振則朒,朒則終不能報,而抑下之。是故劉禪以通好於孫吳,宋高以稱臣於女真,慮及於敗,弗恤而以社稷人民殉之乎?抑將有不能殉,無已而下之也乎?決於殉,是周黨之見譏於君子也。以社稷殉,是欲貿小孝而以大不孝貿之也。

  且夫一旦之氣,信宿而餒,無窮之情,見迫而遷。知不深,勇不固,人役之才而不為人下者鮮。事求可,功求成,以邀功名則陋,以期全其忠孝,則規模宏遠矣。故能蹈義者,慮義者也。略不可遺義,猶義不可遺略也。

  且夫吳、蔡之於楚,怨亦均矣。非吳必報而蔡不必報者也。吳猶蠆也,蔡事楚宗楚,得國於平王,而疾酬之以禍,是苗釀螟生而螟食苗死也。《詩》曰:「秉畀炎火。」惡其於此生而賊此也。紓吳以先蔡,而吳不敢復興爭蔡之師;紓蔡以先吳,蔡睨楚而必要其後,非但其勢然,抑有以服其心與否也。故報吳而先之以蔡,其名正,其志伸,其謀允,其事順,四者義之屬也。君子以義配氣,小人以氣將義。義者,理之中,事之制,非其人不行;一旦之忿,惡足以勝之哉!

  四

  鼷鼠之食牛,鮮矣。而數食魯之郊牛,數於其所不恆,異矣。異者,殆天警之與?君子不言警也。君子於己而言警,警其異焉耳。

  且夫人之畏天,以為天之權任禍己而畏之,是小人之畏也。君子不以天之福己而媚之,不以天之禍己而畏之。故曰:「天作孽,猶可違。」違之可,奚畏其孽哉!

  臣之事君,子之事親,邀其福,避其禍,明君之所迸,慈母之所棄也。彼操炎炎而此惴惴,胥史之以事酷吏者也。替之於君父,而靖之於胥史,以為願則志狡,以為恪則志淫,以為知而疾入於愚。故違天之孽,猶近乎義,邀天之福,必絕乎理。絕乎理,絕乎天矣。

  警異者無適警,畏天者有適畏。無適警,不以牛之災而求之於郊;有適畏,則雖牛不災而固不敢輕言郊也。子曰:「君子畏天命。」非君子則不知命。不知命,妄億其或然,畏之而益以狎之。善為修省之說者,尤慎之於此。

  五

  許遷於葉,非中國之故許矣。蔡遷於州來,非中國之故蔡矣。許遷於葉,而楚有許,是以滅於鄭。蔡遷於州來,而吳有蔡,是以滅於楚。吳有蔡,則是吳之蔡也,故君子許楚以報蔡焉。《周官·調人》曰:「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楚以蠻夷拘中國之元侯,訴晉侵之,以吳入之。蔡非無義之可執,而胡許楚以報邪?

  夫義者,甚惡乎其為名也。名襲義,襲以一旦者也。義集而充,非一旦而可為名也。中國之治夷狄,惟中國之得治爾。吳之蔡而許之治楚,則尤劣於許吳以治楚。君子不許吳以治楚,而況乎吳之蔡乎?且今之為吳之蔡,昔未為吳之蔡而為楚之蔡久矣。厥貉以還,蔡絕跡於中國,公子燮僅一思晉,而通國讎殺之。然則蔡者,楚之肺附也;蔡侯,吳之復封;楚封之而蔡受之,是舍楚而天下無蔡久矣。以楚之蔡,乘楚之敝,忮楚以殘楚,旦立其廷,夕操之刃,藉許蔡以義名,是惡人之不孝而使其子誅之也。

  蔡之忮楚而殘楚者,豈以蠻夷不足與而舍之哉?囊瓦之貪於得裘,蔡申之吝於失裘,均之為瓮缶之知,市駔之爭爾。瓦以一裘而拘人之君,申以一裘而殘人之國,牽帥天子之元老、十八國之冢君為之爭一裘之吝,為之名曰「背夷而即華」,將誰欺邪?生死戴之百年之中,國亡而不憤,君斫、世子烹而不憫,儼然受茅土於其廷而不怍,去一稱王之楚,得一斷髮文身之吳,而以社稷委之,猶曰「蔡義」,殺可勿仇邪?是義果惟妄人之襲,而義為賊矣。

  謝枋得之拒聘也,必正名其未嘗一日降元而後可拒也。劉知遠之在晉陽也,必不為契丹下而後可代晉也。「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晨楚夕吳,假手而噆之,詩人之所為惡背憎與!中國無蔡,一楚一吳,《春秋》詳之,非為蔡恤也,悲諸姬之子孫,自亡自滅,而為天下咎,非一日矣!

  六

  盜殺鄭大夫,先言盜而後言鄭,不系盜於鄭也;盜弒蔡侯申,先言盜而後言蔡,不系盜於蔡也。賤士陪臣,從乎君,稱人而系國;逆乎君,稱盜而不系國。諸侯之國,有恆大夫,無恆士,從則其人,逆則非其人。諸侯之國,有分土,無分人,其以為天下之通盜耳。

  大夫奔而待放,放而籍不絕,尊其固尊,親其固親也。賤士陪臣無恆尊親,合則留,違則去。載贄而出疆,用不極其貴,刑不治其族,周之道也,而春秋因之,是以知春秋用周之道也。

  降士於尊親,以勸天下之厚,公士於天下,以勸天下之賢,故周之道至矣。大夫有固尊而不失,刑而猶不失也,仕於他國而後失之。故君大夫交相勸以厚而邦固。

  士,陪臣之貴也,因乎上之庸之,而無固親也。無固親,則於此於彼,而皆其士,士亦有以自勸於賢矣。其逆也,於此於彼而為天下之通盜,士愈以自懲於不肖矣。

  周之道,封建之法,尊尊,賢賢,親親,罪罪。交相維,而各有其精意,聖人因以制《春秋》之法。嗚呼,微矣!

  七

  君弒而賊不討,則不書「葬」。書「葬蔡昭公」,賊已討也。衛殺州吁、齊殺無知之必書,錄功也,蔡誅弒君之盜不書,盜不足以名見,誅盜不足以為功也。書「得寶玉大弓」,不書盜之逐;書「葬蔡昭公」,不書盜之殺,弗足當於《春秋》之法。君子以是知賞罰之權矣。

  故有國者恃弭盜而不恃誅盜,盜誅焉而不足以紀,則弗弭於先而議功其後,不已陋乎?匪直陋也,劉裕挾驅孫恩之功而篡晉,朱全忠挾背黃巢之力而移唐,成尺寸之功,獲不貲之賞。賞淫權替,而國隨之以亡,可弗戒與!

  八

  《易》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一則貞,二則淫,故君子之法,審夫不一以定於一,惡有因人之賢而姑俯之,因人之不肖而故仰之哉?《傳》曰:「衛輒辭位以避父,則衛人拒蒯瞶而輔之可也。」是其為說,浮游其法於不一之塗,為沽名者俯,而為椎鈍者仰,勸天下以偽而便於賊恩也。

  且夫使輒辭位以避父,其志必於避與?抑志游於可避可弗避,以觀國人之情與?如其志於必避也,則未有悠悠之國人能移孝子之心者也。《詩》云:「母也天只,不諒人只。」母不能得之子,而臣民能得之君乎?國人其孰輔焉?夷、齊求仁,仁斯得矣。為仁由己,未聞其由人也。如其無固避之心而姑為避也,則以試其欲取固與之術,貿臣民之戴己而委惡於父也。

  擇子道而不知其至,觀天下以偽而賊其仁,良亦酷矣。天下未有不至而善者也,至善者,一而已矣。一者仁也。求仁而得仁,貞於一而守之約也。故君子以心盡道,以道立法,以法立名,以名定禮。孔子之於魯治叛人,治之以禮;於衛治逆子,治之以名。禮無二制,名無二稱。正名之曰「衛世子蒯瞶」。正蒯瞶為靈公之嗣也。父方為世子,子必不得為君,正輒之必不可立也。輒不可立,衛人必不可扳輒而立之。貞一以斷,復奚問輒之避與不避哉?

  惟不可立,故必避。既已當避,又奚立?曹丕、司馬炎以降,篡者未嘗不固辭也,而奸益不可掩,況父子之際哉!言天下之賾而不亂,無他,誠而已矣。誠斯一,不誠斯二。為此說者,吾知其誠之未至也。誠不至,仁不精,執不固,將欲言道,而導天下以淫,儒乃以偽為世笑。可不戒諸!

  九

  求仁而得仁,未聞求仁而得位者也。求仁而得仁,則無怨矣,未聞求仁得位而以安者也。求仁而得仁,無所貪也,未聞求仁而得位,不待貪而自獲也。

  蒯瞶之出,輒壓於王父而不得伸其孝養。靈公薨,輒可伸矣,奚但辭位而避之已哉?請於國人,迎父而嗣國。國人聽,是國人之為君子成孝子之美也;國人弗聽,是國人者皆輒不共戴天之仇也。誠壓於王父之命而不得報,死之可矣。輒必不肯立乎其位而仇國人,國人之賢者感以自悛,必不固裕先君之蠱,其黨南子而為譖人以亂國者,且心憚輒立之仇己,復奚輔哉?

  輒避,而國人能強之,輒之為子可知矣;必授之輒,而輔之以拒父,國人之為臣可知已。無他,歸於不仁而已矣。不仁之人而為之酌其可,何其謬也!

  《春秋》書衛世子,而《魯論》論夷、齊,大義炳如日星,乃猶懸立一國人輔輒之說,以疑天下。洵然,伯夷之去,孤竹之臣民亦可迎夷以歸,逐叔齊而立之乎?復奚辨!

  十

  為此說者曰:仁未嘗不利也。輒辭,而國人固可輔,則夫天下之為利計者,亦當於仁焉求之也。辭則得,不辭則失,人亦惡可不自勉於仁哉?嗚呼!嬰兒之爭餌也,以授之不爭者,而相勸於不爭,此老嫗之教也。君子納天下於大倫,而立說垂教,以嬰兒之知愚天下乎?輔之雲者何也?助之以終拒父也。人方避父而我輔之以拒,豈但嬰兒之哉?強人而禽之,先自禽矣。

  十一

  禮有可推而准者,有不可推而准者。可推而准者,雖異而貫;不可推而准者,雖同而殊。故曰近不必比,遠不必乖。一色之謂章,異色之謂文。知乎同異文章之情,而後可以言禮。

  喪不數閏,非言葬也;葬不廢閏,葬非喪也。喪非葬、葬非喪之際微矣。喪之不數閏,謂以年斷者也。三年之喪二十七月,閏之積率二十七月而得一閏,則雖有閏,亦二十七月中固有之日矣。天子之葬七月,諸侯之葬五月,大夫之葬三月,士之葬逾月。由逾月而極於七月,其為閏也微矣。閏積而要歸乎歲,閏微而受裁於月,天之紀也。

  喪者,哀死之情也;葬者,送死之事也。哀死者從情,情惡其不足;送死者從事,事惡其不虔,苟虔而事可舉。故從乎死者而為之制,是以自天子逮庶人,喪之期均,而葬之期不齊。故譏葬速之不虔者,允矣;譏葬速之不懷者,非也。自天子達於庶人,有異事,無異懷。信乎速之不懷與,是天子之懷長而庶人之懷短,豈情也哉!情惡其不足,則歸閏於歲以盡之;事惟其已虔,則數閏以月而仍之。葬有事焉,自天子降,煩簡以差,各得其日月而虔。物以庀,功以蕆,同軌同盟外姻以期必至,是已虔矣。已虔而又需之,懼執事者之虔弛矣。

  《春秋》書「閏月葬齊景公」。葬在閏,從其實而言閏,未嘗有譏於其臣子也。喪之與葬,同而異,近而不比,異以成文。嗚呼,微矣!審之於微,纖而辨,殊而歸一。是以善言禮者,不僅恃夫推也。

  十二

  成乎惡者,志為上,事為下,刑因之,而以施諸弒君之賊則不然。故滅宋馮而督罪當。馮不以分督之惡,陽生不以分陳乞之惡,其法一也,而乞為甚。

  奚以言乞之甚邪?督之弒君,為馮弒也;乞之弒君,名為陽生弒,而實非為陽生弒也。乞之惡不得以視督。傳者以為為法受惡,擬諸里克之列,是猶擬衛鱄於季路也。陳乞於齊景之父子,縱之斂之,迎之隨之,斗之以自斃,而己乃以有齊。途之人不可欺也,孰是君子而顧為之欺邪?立荼者乞也,逐陽生者乞也,入陽生者乞也,弒荼者乞也。陽生不得以有為其國,簡公不得以自保其死。陳氏之邪心,非一旦一夕之故矣。華督於馮與與夷之間,未嘗有是阱也,況里克之於夷吾哉?前乎荼之弒,而高國逐,以空齊也。空齊而後乞之弒成,弒成而後陳氏之威福獨伸以無耦。

  劉裕之於晉恭,蕭衍之於齊順,何恩焉而必刃一主以立之邪?裕、衍不以為恩於晉恭、齊順而操戈,則晉恭、齊順不以為裕、衍所立而分惡,天下後世無間辭焉。《春秋》之法,亦用人心之無間者而已矣。然則陽生勿立乎其位,不尤善乎?夫陽生者,雖欲勿立而不得者也,立之而乃以奪之,陽生不能禁其不奪,則不能制其不立。謂陽生之歆於立者,將必陽生之亦歆於奪邪?陽生愚而畏死,其立也,冀以貰餘生也,然亦未有不惴惴者矣。故陽生、晉恭、齊順立於弒君者之手,而不與宋馮等逆,陳乞、劉裕、蕭衍弒一君以立一君,而不但與華督均罪。弗獲已,而僅使視華督之刑,姑從其事而刑之焉耳。

  十三

  「叔還會吳於柤」,公志也;「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季孫志也;「公會吳於鄫」,公志也;「公入邾,以邾子益來」,季孫志也。狂主亂臣,各攜其心而以國試,互相制而姑相從。吳不有越之難,齊不有陳氏之惡,魯亡矣。

  邾,公室之附庸也。邾存而季孫不得以為利;邾割而地蘊於魯,終季之有矣。公不能於臣,而蔭吳以自庇。鄫之會,吳責季孫曰:「國君道長,大夫不出門。」公與吳之情可知已。故意如逆,而魯始大有事於邾。定公有為於國,而邾、魯睦。哀公立,季亟兵邾,而公亟通吳。季朘邾以朘君,君懲邾而怙吳。邾非公之樂朘,吳非季之樂怙者也。乃季欲朘邾,公不得止,非徒勿止,以躬親之,公非為季靡也。公欲怙吳,季不得沮,吳人來伐,季受盟焉,季非為公順也。相妒以情,相制以阱。公雖可止季而弗止,季雖可沮公而弗沮。公淫逞於邾,而齊、吳交至,乃以委怨於季。公外怙吳,而季固困邾以激吳怒,示吳之弗可怙,而過在公。

  嗚呼!狂主不能戢其臣,陰謀之,陽徇之,試國於凶危,若將臨萬乘之敵而操其斂縱。逆臣測主志而交相制,姑聽之,終撓之,睥睨以為口實,若將挑仇讎之釁而陷之危亡。子貢巨賢也,子服何良大夫也,乘除於掩抑背憎之中,莫能挽而或因之。嗚呼!小人之術百變,將盈庭之士有不及盡億者與?抑億之已中,各有辭焉,雖欲沮之而不得邪?故陰鷙之謀,腹妒之術,貞人無所施其正,知人無所用其覺。敗亡未著,而盈庭束手以聽之,死君破國之相積,惟此而已矣。

  且微僅禍其國也。季以之而逞害於邾,遺禍於齊;公以之而投釁於齊,導爭於晉。天下釜沸,而皆魯之煬焉。越不起,吳不熸,邗溝開,中原潰,蚩尤之禍將遍天下,而魯其先矣。吳不亡,公不必更而恃越;吳不亡,公不肯改以平齊。齊敝於吳,而報在魯。齊噬之,吳腹之,魯之存百不得一也。吳亡,公且失怙而戚,亦孰知公之戚者乃其幸乎!

  哀公之於季,則不如昭公也。昭公弗忍,以身殉之;哀公弗忍,以國殉之。志愈狂,禍愈昌矣。季孫之於君,又不如趙鞅也。鞅下吳、楚以僅保晉,肥挑吳、齊以亟殘魯。保晉則猶有晉,殘魯則欲無魯。保晉而小人譽,君子不能詰;殘魯則國人怨,鄰國有詞。鞅終得晉,而季終失魯。雖均盜與,其成敗也亦因之乎得失也。競愈粗,情愈毒,志愈詭,跡愈廋,為謀愈下。施及戰國,田文、周最、韓朋、黃歇之徒,行賈詐於君,以內挑而外合,上害百而己利一,歆然以為奇秘之府。通人視之,蟲豸之營也。宵慮之,旦趨之,芒芒然相驅以即於斃,不亦哀夫!

  十四

  入其國,毀其廟社,絕其世,不有其國,目之曰「滅」,均之乎有其國也。有其國,其世不絕,亦目之曰「滅」,均之乎絕其世也。楚人潰蕭,蕭地入宋,《書》曰:「楚子滅蕭。」繼此而蕭遂絕矣。鄭已得許,許復見《經》,書曰:「鄭游速滅許。」許地已蘊於鄭,楚復封之他壤,非故許矣。齊、鄭入許,地蘊於鄭,猶游速也。僅書「入」者,許叔之返,返其故許也。宋公入曹,曹遂以亡,猶之蕭也,僅書「入」者,曹因而亡,宋未疆曹也。故《春秋》之立義精矣。精斯嚴,嚴斯辨,辨斯恕。嚴以恕,仁義在己,而以誅天下於仁義,無有銖累不施權衡,道乃建於天下而無窮。

  不得之仁,求之於義,義未戕者,猶冀其仁之動焉,不得於義,求之於仁,仁未椓者,猶留以待他日之為義者焉。宋不兼曹之地,鄭莊不殄許之嗣。恕以求之,聖人所以全天下於仁義也。至不仁者,義未戕而固非其義,勢不便也,勿使托於義以免;至不義者,苟免於不仁而固非其仁,力不逮也,勿使托於仁以免。楚不得越千里而有蕭,許胤在楚而鄭不敢問,推其心而無可免,聖人所以正仁義於天下也。全天下於仁義,而仁義不絕於天下;正仁義於天下,而天下不詭於仁義。雖已毀人之廟社,而仁義猶不絕者,性也。君子所謂性,善體天下而登之也。猶未有其國,絕其世,而不可使詭於仁義者,下愚之固於為惡,力窮而心不衰。不可使詭也,命也。受命有貞淫,而下愚不移,聖人弗假之以賊道也。聖人兼君子之大,君子未至於聖人之精。《春秋》有君子之辭焉,有聖人之辭焉。故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十五

  春秋諸侯之不以利為兵好者鮮矣。疾以利怒,疾以利惴,疾以利遷,未有若是之甚者也。《春秋》所書者跡也。而倉遽卞躁墮謀喪志之情,並其隱而繪之。是以天下無不跡之心,無不心之跡。君子洗心以藏密,莫之藏也,而況於利人乎?利人者,無不遽也,無不躁也,謀無可沉而志無可守者也。跖之為跖,此而已矣。故望而知其為舜之徒者,無他,得之也思,失之也思,擬之而以言,議之而以動,知其為善之致矣;望而知其為跖之徒者,無他,得之也驚,失之也驚,俄然而長,俄然而消,知其為利之迷矣。善利或隱於心,靜躁必應於跡,豈難知哉!

  十六

  獲者,不善之辭也。公羊氏云:「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斯其得於傳者不妄也。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非惟仲尼之已也,堯、舜、文、武百王之道已也。道已而鳳不至,圖不出,麟見獲,聖人無征以興百王之道,聖人之所謂窮也。《春秋》之作,本魯史以明王道,必假乎魯史者,魯足征焉耳。明王道者必有徵,行王道者必有徵。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言承堯也。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言承太王、王季也。聖人無所承,欲行帝王之道而無所紹。無所紹而始有為,有為而尚或不信從,始有憂。夫子承魯史作《春秋》,所紹者已非堯之緒,太王、王季之基,則有為而有憂矣。有為有憂,聖人所不吝也。有為,故退時人之所譽,進時人之所毀,予時人之所詘,奪時人之所信;有憂,故先事而懼,已事而思,因其畏心而加之戒,因其慚心而為之諱,王道乃明。

  顧聖人之憂而有為也,必事之尚可憂而措之為也。五伯之事,魯史之文,得聖人而為之,即事而疾變於王道。韓起觀《春秋》而贊之,以其近乎王也。近王,則變之也易矣。道托文以傳,文不足以傳道,不可以為聖人之徵。文因事以著,事不能善其文,則聖人雖征之而不可以有為。是故哀公之中年,《春秋》之所可絕筆也久矣。魯之會楚,史猶為之諱也,楚之先晉,史猶內晉而長之也,是天下猶有恥也。齊桓之興,天下無特會,晉文之興,天下無特伐,是天下猶有統也。未有伯,天下之爭折中於齊、魯;既有伯,天下之爭折中於伯,是天下猶有與也。臣逆而弒,賊不逸討,國亂而大夫殺,猶假於法,是天下猶有名也。有恥則可勸,有統則可理,有與則可與,有名則可正。恥不競,統不壹,與不親,名不審,聖人之所憂,猶可為之憂也。

  衛盜殺君兄,蔡盜殺君,陳盜殺執政,天下移於盜而無名矣。宋、鄭相伐相取,俘殺無度,而鄰國無與折中,天下散於戰而無與矣。特相盟而背之無禁,特相伐而執私怨以為詞。晉食北,楚食南,秦食西,吳、越猝勝以相食於江東,天下析為五,分而無統矣。吳先晉,而魯不為存其名;魯會吳,而公不以為諱,天下甘於戴吳而無恥矣。天下師師不知其正,魯史無藉以善其文。魯史無善文,革之則疑,因之則妄,聖人無征以存其道。故夫子立乎獲麟之年,溯已往之事,因舊文,立新法,謂夫哀、定而上之天下,道猶可行也;得哀、定以上之魯史而征之,道猶可明也。斷之二百四十二年,勵其不競,收其不壹,洽其不親,定其不審,封建之宇宙可維,百王之常道不遠,聖人之道未窮,聖人不欲已也。事不足以善文,文不足以傳道,憂之則已傷,為之則無所承,人理殫於下,天道遷於上,東孛出,麟見於西郊而被獲,然後聖人信其已窮,而決謂百王道終於已矣。前乎百王之道窮,後乎中國之道不得而不息。故仲尼沒,聖人不復作。天固不憂,而無欲為於中國之心。夫子之泣,豈徒然哉!

  夫百王之道,中國之統,有三紀焉:人紀者,井田、封建之所准也;天紀者,鳳、麟、河《圖》之所詔也;地紀者,中國夷狄之所限也。獲麟,天紀之衰也。更四百餘年,而三代之天下亡,井田鏟,封建滅,人紀亂矣。更四百餘年,而胡氐、羌狄、鮮卑十有六族,更王天下,地紀裂矣。故夫聖人道窮之嘆,非獨謂一聖人之道也。先之前古之法,後之萬年之人,而無有不窮也。道不窮,聖人不置,故前乎獲麟,而聖人猶憂天下,猶欲有為焉。故《春秋》修,王道立,盡人以俟天。君子之學乎《春秋》,學是焉耳矣。

  《春秋家說》卷三下終

  《春秋家說》全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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