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八 文王世子
2024-10-10 19:44:19
作者: 王夫之
唐、虞之有天下也,皆選賢而禪,歷試而後授之,則既知其有天子之德,托以天下而亡所慮。夏后氏知其不可繼,而將有大奸飾德,欺中智以獵大位者,於是而與子之法立焉。孟子曰:「其子之賢不肖,天也。」聖人不能取必於天而相天之事起,故豫建世子而夙教之以孝友中和之道,以育其德。大戴氏及賈生皆推言三代有道之長莫不本此,旨哉其言之也。此篇之旨,亦以是為有天下國家者平治之本圖,蓋與大戴、賈生之所稱述同其歸趣,而以孝悌為立教之本,禮樂為成德之實,尤為宏深而切至。顧其為文,雜輯眾論而非一致之言,未能裁正而著明之。若周公踐阼之文,亂人竊之以成其逆行,夢與九齡之事,妄人資之以伸其誣說。是以學者或病之,而要諸記者立言之本旨,則固未有失也。善讀者通其意而勿滯其辭,斯得之矣。凡十一章。
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朝,直遙反。三,悉暫反。衣,於既反。莫,漠故反。復,蘇服反。
「朝」,見也。古者通謂見尊者曰「朝」。「內豎」,奄人之少者。「御者」,當日直侍者也。「節」字或衍文,舊說以為居處故事,亦略通。「履」,蹈地也。此節記問安之禮。
食上,必在視寒暖之節。食下,問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應曰:「諾。」然後退。上,時掌反。暖,況遠反。下,戶嫁反。
「上」,進也。「在」,察也。而有存意。「寒暖之節」,食之溫涼,以天時為「節」也。「下」,徹也。「所膳」,謂所食多少及所嗜厭。「末」,勿也。「原」,如「禁原蠶」之「原」,再也。諸侯日食特牲,同殺異飪。「退」,適其私寢也。此節記視膳之禮。文王之德至矣。而其日操存於心而不敢略者,惟此問安視膳之節。蓋孝者萬行之原,而仁敬慈信之率由此以生也。觀其憂喜之形於色也,根心以發,初無所容心焉;盛德之至,生知而安行之,誠非可學焉而至者。然人能取法以自力於行,雖誠或未至,而敦行既久,不生厭倦,則仁孝之心將油然以生而漸幾於自然,所謂「文王我師」而人「皆可以為堯、舜」者,夫豈遠乎哉!
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說冠帶而養。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旬有二日乃間。帥,所律反。說,他話反。養,余亮反。飯,扶晚反。有,與「又」同。間,如字,俗讀去聲者,非。
「帥」,循也。「不敢有加」者,孝子之情各有特至,固無成法之可拘;而武王以文王為人倫之規矩,恆以不及為憂,無欲過之心也。「冠帶」,養疾者必朝服也。「間」,愈也。言「旬有二日,乃間」者,記武王服勤養疾浹旬不懈,逮其瘳而乃安,即上文「然後亦復初」之意。
右第一章。此章記世子之德以孝為本。文王躬行以為家法而武王承之,故周家仁孝之教施及後世、率以是為立教之本,而弟友之德,禮樂之實,原此而生。蓋一篇之綱宗也。
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文王曰:「女以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文王曰:「非也。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女,羊洳反。
「齡」,齒也。「夢與九齡」者,夢生九齒,若天授者。「吾與爾三」者,時文王已九十七,神氣之間自知將終,謂書己不足百年,當以與武王也。然此所記,出於流傳而未知其信否。且「君王」之稱,始見於《春秋傳》子革之對楚子,戰國僭號者因之。文王終為西伯以服侍殷,必無此稱,漢儒乃據之以為文王受命稱王之證,其亦誣矣。古者六十閉房,謂武王九十三而終,而成王尚幼,亦古今之積疑,要皆周末游士之說,不足信也。若記者之錄此,特以見文王父子之間慈孝樂愷,以終上章之意,其他無足取矣。
右第二章。
成王幼,不能蒞阼。周公相。相,息亮反。
「蒞阼」,謂行天子之事。「相」,以冢宰聽總己之治也。記此者,以見成王即位尚幼則武王存時固不能學世子之禮,而周公欲教之難也。既雲「周公相」,則其非攝位亦不待辯而明矣。
踐阼而治,抗世子法於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長幼之道也。令,力呈反。長,丁丈反。
「踐阼」者,踐周公宮中之阼階也。子幼與父同宮,升降皆自西階。「阼」,父階也。「治」,猶教也。「抗」,舉也。「父子君臣長幼之道」,所謂「一物而三善備」者也。按經文言踐阼而抗教伯禽,則「踐阼」者,以對伯禽言之,既亡疑其為周公之家政。漢儒不審,乃謂周公踐天子之阼,以授篡逼者之口實,則文義不通而流為禍始,可不慎乎!
成王有過則撻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
過則必撻,大學之法也。入學以齒,無貴賤之足殊矣。
文王之為世子也。
上三章總題篇策之辭,戴氏忘刪之。
右第三章。此上三章總記有周三世世子之禮,至於成王,時勢已詘,而周公行禮以伸之,所以世載令德,開太平而為有道之長也。
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學,與「斆」同,產教反。下並同。
「學」,教也。「士」,謂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與鄉遂之俊選升於大學者也。當其可之謂「時」。
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龠,皆於東序。小樂,正學干大胥贊之。龠師學戈,龠師丞贊之。
「干戚」,武舞,「羽龠」,文舞,春夏陽而斆武,秋冬陰而斆文,所以節宣之也。「東序」,夏學名,周以為大學。序有堂無室,便於舞也。「樂正」,於《周禮》為樂師,有天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大夫為大樂正,士則小樂正也。「學干」,干戚兼斆之,不言戚,省文。「大胥」之職,春入學合舞。「贊」,協助也。學者眾多,須分教相協助也。「龠師學戈」,「戈」當為「龠」字之誤。《周禮》「龠師教國子舞羽吹龠」,無教戈戚之文。龠師中士四人,二為正,二為丞。此節記教樂舞之事。
胥鼓《南》,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秋學禮,執禮者詔之。冬讀書,典書者詔之。禮在瞽宗。書在上庠。
「胥」,合也。「鼓」,鼓瑟;《南》,《二南》之詩。其「誦」則《關雎》《鵲巢》以下三章之音節。其「弦」則堂上之瑟與歌相和者,合次比弦,歌使相葉也。堂上之樂,瞽工所奏,而學子習者,以其為樂德之本。孔子所謂「不為《周南》《召南》,正牆面而立」也。「詔」,告也;謂口授其讀也。「執」,習也。「禮」,五禮。「書」,四代之簡冊。「典」,猶知也。「執禮」「典書」,蓋保氏之分教者。「瞽宗」,殷學,周為國學。「上庠」,虞學,周為小學,二者皆有室,故於弦誦書禮便也。此節記教誦習之事,與教舞分四時互教之,蓋誦習日課而舞間舉,不相妨也。
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
養老而乞其言,有請受之禮,「合語」者,旅酬時更相稱述右語為獎戒,所謂「於旅也語」也。上節言「秋學禮」者,誦習禮文;而此詔禮,演習其容儀也。行禮者必於敞闊之地,故於序為便。
大樂正學舞干戚。語,說命,乞言,皆大樂正授數。
「大樂正」三字蓋衍文。「語」,即合語。「說命」者,稱說告命,即乞言之禮也。「授數」,授以所當習而分其段序,使以漸學也。此統上文三節而言,自斆干戚至乞言之禮;小樂正以及典書者分科教授,而因其敏鈍之差各授以數,次第課其成者,則大樂正總之也。大樂正,樂師之長。
大司成論說在東序。
「大司成」,大司樂也。「論說」者,自樂舞以至弦誦書禮禮容,其音容文句各有分教,而義趣之所以然者,為發明之,使達於禮樂之原。《周禮》所謂「以樂德樂語樂舞教國子」,蓋即語舞之中而中和只庸孝友之德寓焉,大司成進其可與語上者而深論之也。集眾論說,亦須敞闊,故於序為便。此上五節,皆以記教者分教合教之序與時地之宜,所謂「當其可之謂時」也。
凡侍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間三席,可以問,終則負牆。列事未盡,不問。間,如字,古閒反。
「間」,中間所容也。席長三尺三寸有奇。「三席」,所謂函丈也。「負牆」,屏退向後,待次問者。「列事未盡」,謂司成方陳列其事義以相告,辭未盡也。「不問」,不敢躁攙師說。自此以下至章末,記教者學者之禮儀與選賢士之制。前五節乃立教之體,而此節以下則鼓舞作興之用也。
凡學句,春句,官釋奠於其先師,秋冬亦如之。學,如字,下並同。
「學」,入學也。「官」,謂官備其物而為之師者主其奠也。「釋」,舍也,置也。「奠」,所陳設也;蓋用脯醢及菜。薦饌酌酒於筵而無屍謂之「奠」。「先師」,謂傳授道業者。不言夏,蓋省文。四時異業,各一奠也。
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及行事必以幣。及,蓋「乃」字之誤。
「立」,猶興也,謂「始學」者,入學之初也。「先聖」,作《詩》《書》《禮》《樂》者。「乃行事」,謂奠已乃受業也。「以幣」者,重始進,異於四時之常奠。
凡釋奠者,必有合也,有國故則否。凡大合樂,必遂養老。
「釋奠」,謂四時之奠。「合」,合樂。言「有合」者,別於大合也。學樂之始,人習一節,合則合眾之所已熟者而使之成章;「大合樂」則合樂之大成也。四時釋奠之後心合樂者,以考其小成也。「國故」,國喪也。大合樂,天子視學時。「遂」者,踵事之辭,大合樂之明日也。樂成而終,教之以孝養之事,所以勸之於樂德也。此上四節統教世子及學士而言,蓋敬業尊師,無貴賤一也。
凡語於郊者,必取賢斂才焉。或以德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曲藝,皆誓之以待又語。三而一有焉,乃進其等,以其序,謂之郊人,遠之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也。
「郊」,謂郊外,鄉州之庠序。「語於郊」者,郊學不備禮樂之教,無以考其成否,故於飲射之日、旅酬之際,試諸合語而觀其義理之通塞、威儀之得失也。「取賢斂才」者,鄉州之長,取斂之以貢也。「事」,能也。「言揚曲藝」者,記習六藝。雖不能皆通曉,而知其一藝,能以言語發明其義也。「誓」,戒也,期也;期以且升而戒之進修也。「又語」,後復飲射而語也。「三」,即德、事、言。「一有」,謂成其一也。「進其等」者,差等而進之,若今國子監積分法,漸升為上舍也。「以其序」者,鄉歲有常貢,先進等者先貢之也。「遠」,蓋「達」字之誤。其曰「郊人」者,升之司徒而後謂之「選士」,其初進等而待序以升者則謂之「郊人」,言郊學之俊民也。「成均」,大學也。「達於成均」者,由司徒而達。《王制》所謂「升於學者曰造士」也。「以及」者,漸進之辭。「取」,酌也。「取爵於上尊」者,《燕禮》尊兩方壺於東楹之西以酌卿、大夫、士,尊兩圓壺於門西以酌士旅食者,東楹之方壺對門西之尊為上尊,酌之於上尊,則升而為士矣。《王制》所謂「升諸司馬曰進士,論定官之」也。此節記學士之所由升。出自寒素,而及其升學則與世子齒而受業,雖選之極慎,而入學以後教之之道則賤不殊貴。蓋周遍平均而相獎以成也。
始立學者,既興器用幣,然後釋菜,不舞不授器乃退,儐於東序,一獻,無介,語可也。
「興」,作也。「器」,謂《象》舞之干戚羽龠也。既學舞,乃興作其器而授之。「用幣」者,以幣見於師也。「釋菜」,即「釋奠」,奠有菹菜。「不舞」,謂初入學,習弦誦書禮而未學舞也。未學舞不授器,則不用幣矣;惟釋菜於先聖先師,退行儐禮而已。「儐」,以酒若醴禮其師也。「無介」「一獻」者,其禮簡,事師質,不備文也。「語」,以道古今、勸德行,於學為宜,故雖禮簡,而可於一獻之後旅酬以合語也。用幣者必儐,儐者不用幣。學始於弦誦書禮,其禮簡;終於舞,其禮繁。學以舞為重,所謂「成於樂」也。此節記事師之禮,又兼世子、學士而言之。
教世子。
亦篇策之題辭。
右第四章。此章言大學教世子以禮樂之事,而下章則以申明此章之義。
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禮樂。
禮樂之教,前章備矣。前章但詳周之教法,而此通言三代之道同也。教亦多術,而先王之所尚者惟禮樂,其以正情而飾性者密矣。不此之務,將有如秦之師吏,漢之雜用黃、老、申、韓,以及六代之競巧於詩賦,導之於淫辭而長亂源者,況於托諸宦官宮妾之手,而僅以講讀為文具者乎。
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
樂以調性情之戾而移之,禮以正威儀之失而閒之,內外交相養也。
禮樂交錯於中,發形於外。
禮以修外,而威儀既飭,則入而感其莊敬之心,以安於節而志意欣暢,斯敬和一矣。樂以修內,而性情既順,則出而形諸氣體之間,無所強而從容中度,斯威儀定矣。內外交養,而肌膚筋骸與神明志氣渾然一善,無有間也。
是故其成也懌,恭敬而溫文。
「成」者,涵泳於教而德器成也。「懌」,和也。「恭敬」,禮之驗;「溫文」,樂之驗。禮中樂和,各有其征,而和懌一也。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以此為教而至於成德,則端莊愷易,淪浹充滿,氣質化而加於物者,自無不順人情以達天理。元後之為民父母者,此也。
右第五章。
立大傅、少傅以養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大傅審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觀大傅之德行而審喻之。大傅在前,少傅在後。大,他蓋反。少,詩詔反。行,下孟反。
「大傅、少傅」,皆教世子之官也。上二章言世子入大學之事。此章所言師、保、傅之教,則自未入學之先,通乎學成之後與自學歸沐之時,恆有教導之官以養其德。「養」者,從容涵育之謂。父子君臣之道,非猶夫大學之教可程功計效而責其成,惟日與居游,躬行倡導,察微知著,先事而旁喻之,使自得也。「審」者,慎於微而使驗於心也。「觀」,察也。大傅在世子之側,無事親之事,但其躬行敦厚,動必以禮,與忠孝之理同原一致,察其所以用心而道不遠矣。「前」,謂倡率之。「後」,謂勸進之也。
入則有保,出則有師,是以教喻而德成也。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
「師」「保」不別言大、少者。天子有三公三孤,世子不得齊於君,傅則二,而師、保各一也。「入」,退居燕寢。「出」,在外寢也。「教喻」,謂素知其理,則以入學而承司成之教,類通而易曉也。「事」,古事可為訓戒也,察於善惡得失之微,則心能得其理矣。「慎其身」,謂節其嗜欲,謹其居處也。動無非禮,則皆合於當然之則矣。三公之序,首師、次保、次傅,而此以傅加於師保之上,大、少獨備官者,以傅司君臣父子之教,而世子之德莫尚於孝,故尤重焉。率中材之資,皆可以為文王,惟此焉爾矣。
《記》曰:「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設四輔及三公,不必備,惟其人,語使能也。」
「疑丞」之義未詳。朱子曰:「疑者,有疑即問之意。丞,貳也。」大傅示以道,蓋即「疑」;少傅貳於大傅,蓋即「丞」也。師、保、疑、丞為「四輔」,世子之官;大師、大保、大傅為「三公」,天子之官也。二者皆惟德能任之者使為之,無其人則姑闕而攝之,引古《記》以明天子慎選官僚,均於三公之重也。
君子曰:「德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國治,君之謂也。」「曰德」之「德」,衍文。治,直吏反。
君德成於預教之日,則及其嗣居大位,知德之為貴而尊尚教理,以覃敷於下,造就賢材,斯官莫不正而國以治也。「君」,蓋「此」字之誤。
右第六章。此章言教世子之道以父子君臣為立教之本,與第一章之義相為貫通,四輔養之以素,而文王無不可師矣。
仲尼曰:「昔者周公攝政,踐阼而治,抗世子法於伯禽,所以善成王也。」
夫子之言止此,記者引之以證第三章之所言,且以更端起下意也。「攝政」,謂三年總己以聽時。
聞之曰:「為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為之,況於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優為之。」於,縕俱反。
「於」,與「迂」同;委曲而遠於事情也。文、武之事親,非王季、文王抗法而督責之。君子不教子,而事親之禮尤非為人父者之所教責,周公抗法於伯禽,有不逮則撻之,是遠於父子之常道而委曲為之也。優,無所勉強也。
是故知為人子,然後可以為人父;知為人臣,然後可以為人君;知事人,然後能使人。
仁敬孝慈,其根於惻怛忠恕之心則一也。此明世子事親之道為君德之本,而不可不學之意。
成王幼不能蒞阼,以為世子則無為也。是故抗世子法於伯禽,使之與成王居,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長幼之義也。「無為」之「為」,於偽反。令,力呈反。長,丁丈反。
重言「成王幼不能踐阼」者,以見正在須教之時也。「無為」,言無可效其孝養。兼言「長幼」者,謂弟子幼少所宜修之職也。
君子於世子也,親則父也,尊則君也。有父子之親,有君之尊,然後兼天下而有之。
「有」者,存而不忘之謂。至性之愛敬恆存於中,無所放逸,乃以懷萬邦黎民,而邇不泄,遠不忘,一以貫之矣。《書》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此之謂與!
是故養世子不可不慎也。
周公迂其身且惟恐成王之失養,況於為之君父者乎!
右第七章。此章申明第三章之意,以明孝為立教之本,而養世子者必以此為重也。其言「養」者,即上章師保疑丞之所審喻而輔翼之謂。
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惟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
「物」,事也。「齒於學」,謂入大學習干羽弦誦書禮之事,行立進退,與學士以齒序於先生之前。
故世子齒於學,國人觀之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眾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眾著於君臣之義也。」其三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眾知長幼之節矣。」故父在斯為子,君在斯謂之臣,居子與臣之節,所以尊君親親也。故學之為父子焉,學之為君臣焉,學之為長幼焉,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得而國治。語曰:「樂正司業,父師司成,一有元良,萬國以貞。」世子之謂也。長,丁丈反。治,直吏反。
臣言「謂之」者,世子無臣道,惟對君則「謂之臣」爾。「業」,羽龠弦誦之務。「成」,德之成也;謂樂正所司教者業耳。而尊師尚齒,成三善之德,則天子命之而師傳喻之也。一有之「有」,當作「人」。「元」,大也。「良」,善也。行一事而三善備,其善大矣。「貞」,正也。父子君臣之倫正,而莫不正也。
周公踐阼。
亦篇策之題辭。
右第八章。此章申言第四章入學之事。而第四章所記乃受業之方,此章則專就請齒讓而明尊親之義。蓋此篇之旨,以孝悌為本,以禮樂為用。修之門內,詔之師傅者,孝悌之實;習之學宮者,禮樂之務。而此章則於學宮而見孝悌之理,蓋孟子所謂「孝悌為禮樂之實」,無所往而不以此為亟也。孝悌者,生於人之心而不可以言喻者也。請求其理則迂闊而辭不能達,科以為教則飾行而非其自得,故先王所以化成天下者,惟躬行而使人之自生其心,則不待言孝言悌而已眾著之矣。古人誘掖扶進之大用,洵非後世之所能與也。
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子愛,明父子之義,長幼之序。弟,大計反。「子愛」之「子」,祥之反。長,丁丈反。
「庶子」,於《周禮》為「諸子」,庶亦諸也。庶子之官掌國子之倅,有大事則率國子以致於世子,惟所用之,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國子之倅者,公卿大夫之適子,與世子同入太學者也。國子在學,則與世子友以勸進於道藝,其在宮中守衛而聽政令,則惟世子之所使。故王者之教世子,既有師保疑丞以輔之,大司成樂正以斆之,而尤慎其所與游,而聽其令者統受正於庶子之官,則世子左右近習莫匪正人,而養其德者備矣。「正」,督正之也。國子受業於學,而尤必庶子之官教之德行者,亦猶世子之有四輔也。凡國子之倅,自公卿至元士之適子皆在焉,而徒言「公族」者,周道親親,以公族為重。舉其重者以統異姓也。「睦」者,和於宗族。「友」者,惠於朋友。「子」與「慈」通。愛人曰「子」,愛物曰「愛」。
其朝於公,內朝則東面北上,臣有貴者以齒。朝,直遙反,下同。
「其」者,指庶子所掌之國子而言,下文放此。言「公」者,別於世子私朝之稱。「內朝」,在路寢庭內、庶子掌正其朝位。「北上」,齒長者上也。「臣」,國子之已仕者,其未仕者謂之「游倅」。雖已仕而貴,與未仁而為游倅者,一皆以齒序也。
其在外朝,則以官,司士為之。
「外朝」,路寢門之外庭。「以官」者仕者貴也。「為」,治也,亦謂掌正其位序。
其在宗廟之中,則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
如外朝之法,位以官也。「宗人」,大宗伯。「授事」,頒之執事。「爵」,父爵也。「以官」者,所司當奉之職。「以爵」者,非常職則以貴賤為大小也。
其登餕獻受爵則以上嗣,庶子治之。
「登餕」,登堂而餕,《祭義》所謂「賤餕貴之餘也。」庶子餕當在士餕之後,登餕者蓋八人。「獻受爵」,兼祭、燕而言。《燕義》所謂「士舉旅行酬而後獻庶子」,其獻之亦如獻士,其長一人升西階上拜受爵,余則自旅酌也。「上嗣」,父爵之尤貴者。「治」猶為也。敘次其貴而作之登餕受爵也。國子於宗廟朝廷之中,或以齒,或以位,或以父爵,長長尊尊貴貴之義並行,而父子君臣長幼之教寓乎其間矣。
雖有三命,不逾父兄。
謂元士之子也。「不逾」者,謂車服禮秩。此上兼同姓、異姓而言。
其公大事則喪服之精粗為序,雖於公族之喪亦如之,以次主人。
「公大事」,國喪也。國子於君及君之母、妻、長子,雖斬衰不殊,而次序哭位則以其本屬之遠近,一如士。喪服精粗之數,粗者居精者之上,使不失其親疏之等也。「公族」,王之同姓也。「次主人」,繼主人之哭位西面北上也。得以其本屬之親疏交於君,所謂「教之以睦友」也。此專主公族而言。若異姓之國子,則皆序於士之下。
若公與族燕,則異姓為賓,膳宰為主人,公與父兄齒。族食,世降一等。食,祥吏反。
「若」,如也;謂公族國子喪紀之位,序親疏而不以貴賤,其義如燕食之序,以世次齒,以睦族為道也。「公」者,統天子、諸侯之辭。凡燕禮,必別命一人為賓而不賓其所與燕者,不以禮勞之也。「膳宰為主人」,則以優君也。「齒」者,昭穆各自為齒。「食」,《大傳》所謂「綴之以食」,蓋合食於宗子之家也。「世降一等」,位各少退也。燕言齒亦世降,食言世降公亦與其等齒,互文也。
其在軍,則守於公禰。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無事者守於公宮。正室守大廟,諸父守貴宮、貴室,諸子諸孫守下宮下室。大,他蓋反。
「公禰」,謂軍行所載遷主。謂之「禰」者,在外親之之辭。「守」者,守其齊車。「政」,事也。「公族」,亦謂其為國子者。「無事」,謂若《周禮》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以從軍而守公禰;其不行者,則無即戎之事而居守也。「正室」,宗子之適嗣也。「諸父」,與君為父行者;雖為君之父行,雖有父在,猶為國子之倅。「宮」,宮門。「室」,堂戶。「貴」謂路門、路寢。「下」,闈門、燕寢也。此言君敦信本支之子弟而與同休戚,蓋亦教以友睦子愛之義也。
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為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練祥則告。族之相為也,宜吊不弔,宜免不免,有司罰之。至于贈賻承含,皆有正焉。冠,古亂反。取,七句反,下同。免,亡運反。含,戶暗反。
「告」「赴」,則君必賜恤之矣。「族」,謂自公以外之族眾也。「相為」,互相吊哭也。六世以外則「吊」,五世則「免」。「有司」,典喪禮者。「承」,襚也。喪禮:庶兄弟之襚,使人將命承進之也。「正」,常也。此言君睦族之道,所以立教自己,而為國子之倡也。
公族朝於內朝,內親也;雖有貴者以齒,明父子也。外朝以官,體異姓也;宗廟之中以爵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賢也。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喪紀以服之輕重為序,不奪人親也。公與族燕則以齒,而孝悌之道達矣。其族食世降一等,親親之殺也。戰則守於公禰,孝愛之深也。正室守大廟,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諸父諸兄守貴室,子弟守下室,而讓道達矣。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及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不忘親也。親未絕而列於庶人,賤無能也。敬吊臨賻賵,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國有倫,邦國有倫而眾鄉方矣。弟,大計反。殺,色蓋反。大,他蓋反。鄉,許亮反。
「內親」,謂門內以親親為重也。「父子」,猶言昭穆。「體異姓」者,與異姓合序官爵,不疏遠之也。「不奪人之親」者,謂因其本服而得伸其恩也。「孝」者,慎奉其先;「愛」者,不使冒行陳也。「有倫」,謂人倫得其敘。「眾」,謂國子也。「鄉方」者,習於盡倫之道,則皆知以孝悌友睦子愛為法也。此總結第二節以下九節而申明其意,一皆庶子之官所掌。以見王者立庶子統國子,政令禮儀之間,無非修明父子長幼之倫,即事而垂為至教,皆所以壹之於正而為豫養儲德之資也。
公族之罪,雖親不以犯有司,正述也,所以體百姓也。刑於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也。弗吊,弗為服,哭於異姓之廟,為忝祖遠之也。素服居外,不聽樂,私喪之也,骨肉之親無絕也。公族無宮刑,不剪其類也。遠,於怨反。
「犯」,干也。「有司」,執法之官。「不以犯」,謂不撓法而必使有司讞鞠之。「術」,法也。「體百姓」者,不縱所親以賊百姓。「慮」者,以為患而計除之也,此申明第十一節之義,其事雖非庶子之官所掌,而所以處公族者,情法兩伸,使之獎於善而懲於惡,以盡人倫之理,則亦皆國子所由正而法無非教矣。
右第九章。
天子視學,大昕鼓征,所以警眾也,眾至然後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秩節祭先師先聖焉,有司卒事,反命。卒,子律反。
「昕」,旦也。「大昕」,周正季春之朔旦,夏正之元旦也。「鼓征」,鳴鼓以召學士。須眾至天子乃至者,欲令皆近天子之光以勸於學也。「乃命」者,視學事畢而乃命之,以其明日行釋奠之事也。「秩節」,常禮也。「卒事」,明日祭畢。「反命」,告禮成。
始之養也,適東序。
「養」,養老。「始之」雲者,對下文「命諸侯群臣養老」而言,天子先之也。「適」,天子適也。養老於學者,使眾著於長幼之義也。既視學而後又適學養老,禮不相沿,各異其日。
釋奠於先老,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也。更,古衡反。「養也」之「養」,余亮反。
「先老」,謂前所養之老也。「三老」,達於三才之道。「更」,歷知也。「五更」,習知五常之節者。三老、五更各一人,余為「群老」,皆所謂「國老」也。其席位:三老如賓,當戶牖間,南鄉;五更如介,西階上,東面;群老如眾賓,繼三老而西。「適」,調;「省」,視也;天子皆親之。「珍」,八珍,詳見《內則》。「發詠」,老、更入門而樂作也。「退修」之義未詳,蓋有闕文。大要謂天子親饋之禮。
反,登歌《清廟》,既歌而語,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禮之大者也。
「反」字之義未詳,蓋有闕誤。舊說以為老、更受獻畢,立西階下,待獻群老畢,乃反升席,未知是否。「登歌」,堂上之歌。「語」,合語也。「成」者,歌與語意相成也。「父子君臣長幼之道」,謂所語者。「德音」,謂《清廟》之歌也。清廟以歌至德之形容,而其理則不外乎盡倫之事,其致一也。
下管《象》,舞《大武》,大合眾以事,達有神,興有德也。
「下管」,堂下笙奏;《象》,其曲也。奏《象》則舞《大武》,故《武》亦或謂之《象》。「大合眾」以下十二字有闕誤;大要謂大合盛樂以事老、更,通其事於宗廟,貴齒尚德之意。
正君臣之位、貴賤之等焉,而上下之義行矣。
錯簡誤在此。疑在前章「尊祖之道也」之下。
有司告以樂闋。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養老幼於東序,終之以仁也。」
「闋」,終也。樂闋則禮成矣。「公、侯、伯、子、男」,來覲而與燕者。「群吏」,鄉遂之長。「反養老」,歸其國邑行養老之禮也。「幼」字衍文。「仁」者,孝養普遍之謂。
是故聖人之記事也,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紀之以義,終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舉事而眾皆知其德之備也。「記」字誤,當從下文作「舉」。
「慮」,謀也。「愛之以敬」者,誠愛之則不忍褻之也。按此節乃總結上文之辭,以明養老之義,必皆有所承而言。今惟「修之以孝養」「終之以仁」二句,上文已具,余皆上無其文,則此章之殘闕者多矣。
古之君子舉大事,必慎其終始,而眾安得不喻焉。《兌命》曰:「念終始典於學。」兌,本作「說」,古字通用,失雪反,俗讀弋雪反者,非。
「大事」,謂視學養老之事。「慎其終始」者,謂修行備道而不倦也。「典」,常也。此篇皆言教世子之道,而此章以天子視學養老之禮終之,蓋建師傅、齒國學、習禮樂、正庶子、睦公族,以養世子之德者,極其詳備而猶其末也。若其立教之本,則必為之君父者躬行勤學敬老之禮,自盡其孝友中和之實,而後不言之教行焉。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其理一也。抑當其為世子之日,既勉學自修,勤行孝悌,則為善之樂得於心而自不能已,逮乎嗣承大位,習而安之,修行不倦,而聲律身度自足以為子孫臣民之法,則所謂「終始典於學」者,合數世而流風不衰。故先儒以為三代有道之長率由乎此,誠哉其言之也。
右第十章。按此章記天子視學養老之禮,玩其文辭次序之間,蓋必委曲詳盡,有視《王制》《祭義》而更備者。其於「眾至然後天子至」之下,必有執經問道及簡不率之事,其言養老,於「遂發詠焉」與「下管《象》、舞《大武》」之下,必詳記進退、周旋、饋酳、獻酢、酬侑之禮,而今皆闕亡,遂令古禮殘缺。後之學者無從征焉,良可慨悼,非但文辭之舛脫難通而已也。
世子之記曰:朝夕至於大寢之門外,問於內豎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世子。世子色憂不滿容。內豎言復初,然後亦復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視寒暖之節。食下,問所膳羞,必知所進,以命膳宰,然後退。若內豎言疾,則世子親齊玄而養,膳宰之饌必敬視之,疾之樂必親嘗之,嘗饌善,則世子亦能食,嘗饌寡,世子亦不能飽。以至於復初,然後亦復初。齊,側皆反。善,時戰反,餘音同第一章。
「不安節」,小恙。「疾」,甚病也。「不滿容」,氣不充色也。「命膳宰」,即首章所謂「末有原」也。「善」,甘之也。「齊玄」,玄冠玄端。《玉藻》曰:「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齊冠。」養疾服之,敬其事也。此蓋文王事親之道,而後人因記之以為世子之常法。習而安焉,則發於容貌興居之際,自有必然之符而與聖人合德。若其不以文王之所以事親者事親,則亦不孝其親也矣。
右第十一章。
《禮記章句》卷八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