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2024-10-10 19:34:24
作者: 王夫之
當位之吉,不當位之凶,其恆也。應之利,不應之不利,其恆也。使有恆之可執,而據之為典要,則《火珠林》一類技術之書,相生相剋之成局,足以與於聖人之道義,天地之德業矣。故有不當位而吉,當位而不吉,應而不利,不應而利者。以人事征之;紂以世嫡而為君,三桓以公族而為卿,當位者也;文王之為臣,孔子之為下大夫,不當位者也;飛廉、惡來,柔以應剛者也;微子之決於去,比干之戇於諫,不應者也。得失豈有定哉!耕者之雨,行者之病也。豐草之茂,良苗之瘠也,位無恆,應必視其可應,以為趣時之妙用,其可以典要求之乎!《乾》《坤》《震》《巽》《坎》《離》《艮》《兌》,位皆其位,不待應而自合者也。《泰》《否》《益》《恆》《既》《濟》《未濟》《咸》《損》,固相應而無關於得失也。《既濟》無不當之位,《未濟》無相當之位,位不足言也。推此而言變動無常之旨,類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