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有教育機構提供大量學習機會。
2024-10-13 11:34:30
作者: 吳廷璆
(1)夜校與函授。該類授課方式為時間上、經濟上不允許接受全日制教育者提供學習機會。1988年度大學及短期大學的夜間部學生,大學有11.8萬人(占全體本科生的6.3%)、短期大學2.6萬人(占全體短大生的5.8%),接受函授教育的大學生10.5萬人、短期大學2萬人;另外從1978年開始允許在國立大學實施晝夜開講制(利用夜間及周末), 1988年度有8所國立大學的10個學部實施了該制度;高中針對就業青少年的定時制、函授制課程繼續發展,1988年度定時制課程約15.1萬人(占全部高中在校生的2.7%)、函授制課程約15.6萬人(占2.8%)。[189]經過十年發展後的1998年,有112所大學及短期大學開設了夜間學部或課程,在校生13.4萬人;有37所大學及短期大學開設了函授課程,學生18.2萬人;另有13所大學開設了專門實施夜間教育的夜間研究生院;有53所大學的本科、158所大學的研究生院採取了晝夜開講制。[190]
(2)社會人員入學制度。大學從1979年度開始通過特別考試制度招收社會人。1985年有52所大學招收了1441名,此外兵庫教育大學的研究生院招收在職教師,筑波大學研究生院招收來自政府及企業的社會人;1998年有319所大學招收社會人5243人。[191]
(3)旁聽生、研修生制度。此類學生只是選修學校課程的一部分,大學及短大的旁聽生、研修生人數1987年約有4.7萬人(約占學生總數的2.4%)。1997年度有551所大學實施了可以選學部分課程並獲得學分的「選課生制度」,學生1.4萬人。[192]
(4)公開講座。文部省從1988年度開始財政補助各地高中舉辦公開講座,1989年舉辦1682次(1980年351次)、聽講人數5萬人;高中教育基本普及後,大學越來越多地舉辦各種公開講座,日本全國公私立大學1987年共舉辦公開講座2931次(約是1977年的4.3倍),1997年度共舉辦1.86萬次、聽講人數約64萬人。[193]
3.各級學校教育開放校舍,為社會人的學習提供場所。
1984年向當地居民開放室外體育場的小學約占84%、初中約78%、高中約45%,開放室內體育場的小學約占86%、初中約81%、高中約33%,有358所大學(約占全體大學的78%)向當地居民開放了其校內體育設施,利用人數達177萬人;[194] 1997年以各種形式向當地居民開放的小學約占94%、初中88.2%、高中65%。[195]大學圖書館也積極向社會開放,1990年時全國共有497所大學(占大學總數的97%)的圖書館向校外人員開放,利用人數達到27萬人。[196]其他社會教育機構如公民館、職業訓練設施、民間文化中心等也為國民提供廣泛的學習機會。
「終身學習」政策將日本國民引向學習,日本學習人口的規模不斷擴大。1988年度日本教育白皮書列舉的學習人口數量,從幼兒園到研究生的正規學校教育機構在校生及函授生共計2933.6萬人,高中及大學、地方教育委員會、公民館、體育設施、地方政府、民間文化中心等舉辦的公開講座或學習班的參加者共計3033萬人,每年利用社會教育設施(公民館、博物館、圖書館、青年之家、少年自然之家、婦女教育設施)者共3.9億人次;1999年度教育白皮書統計的上述機構學習分別為2424.1萬人次、3108萬人次、12.8億人次。[197]日本「終身學習社會」的發展程度在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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