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建新類型的學校。

2024-10-13 11:34:27 作者: 吳廷璆

  (1)學分制高中。為了給不同學習經歷、不同生活環境的學生提供接受高中教育的機會,文部省1988年修改《學校教育法施行規則》,制定《學分制高中教育規程》,開始正式實行學分制高中制度。此類新型高中不以學年授課,而是開設多種課程,根據學習的課程累計學分,最終根據學分判斷是否畢業。1988年日本在都道府縣一級共設立了4所學分制高中,1993年開始允許全日制課程實施「學分制」,2000年度全國共有342所學分制高中(其中180所為全日制課程)。[187]

  (2廣播電視大學(「放送大學」)。該大學1983年設立、1985年4月開始招生,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向社會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習機會,1988年共有學生2.3萬人,1999年度有18—90歲的學生7.3萬人,共開設了三個專業320門課程。[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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