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能源消費的三大特徵
2024-10-13 11:22:24
作者: 吳廷璆
總之,日本能源消費結構形成了如下三大特徵:
第一,製造業為主的產業部門實現了能源消費結構多元化目標,其總占比也大幅降低。
產業部門主要包括製造業、農林水產業、礦業和建設業,服務業被劃分到民生部門的業務部門。以2011年為例,產業部門能源消費總占比為42.8%,其中,製造業占其9成左右。
事實上,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前的1965—1973年,日本製造業能源消費曾出現快速增長趨勢,其增速甚至超過GDP增長幅度,達到年均11.8%。[3]但是,受第一次石油危機衝擊,之後日本製造業能源消費出現大幅減少趨勢,1973—1986年期間出現年均減少1.8%的現象。之後,在泡沫經濟影響下,產業部門能源消費水平曾一度反彈回升。但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則再度呈現下行趨勢,特別是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之後,電力供應緊張使得多數企業採取各種「省能源措施」,整體消費水平再度下降。2011年,日本製造業生產單位能耗比(工礦業生產指數IIP單位能耗消費)比1973年縮減了44.6%(圖10-2)。
幾乎與單位能源消費水平下降同步,製造業為主的產業部門也實現了能源消費結構的多元化目標。1973年製造業能源消費結構中,石油占比超過一半,為58.5%、煤製品22.7%、電力為14.9%,三者總計96%。到了2011年,石油消費占比已經降至39%、煤製品微降至21.5%、電力略升為17.2%,新變化主要是依靠技術進步得來的:憑藉煤炭燃燒率大幅提高的技術,煤炭占比從0.8%大增至6.7%;利用新能源技術,新能源占比從1.5%驟增至10.8%,除此之外,作為清潔能源的天然氣也有所增長,從1.5%上升至4.8%。很顯然,技術進步推進了產業部門能源消費的多元化特徵。
第二,消費理念與消費模式轉型極大提升了民生部門的能源消費占比。
2011年包括個人家庭和服務業為主的業務部門在內,整個民生部門的能源消費占比相比1973年幾乎實現了倍增,從占比18%提升至34%。而在整個民生部門的能源消費中,家庭部門占比為42%,業務部門則達到58%。
日本的家庭部門能源消費主要體現在製冷、供暖、熱水供應、廚房用動力及照明等方面。伴隨著收入水平提高,人們更趨向於生活的便利性與舒適性,加之,家庭核心化等社會結構變化因素,個人能源消費量出現了快速增長。若以1973年度家庭部門能源消耗為100的話,2011年度該指數則變成208.9,實現了2倍以上增長。而且,伴隨家用電器產品的大型化和多功能化,該部門能源消耗構成也發生變化。1965年家庭能源消費最大領域是熱水供應,占比33.8%,但到2011年該數字已降至28.3%;相反,動力及照明則從原來19%上升至第一位,達34.7%。另外,家庭部門的能源消費結構也發生了變化,1965年其能源消費三分之一以上為煤炭,之後主要轉以煤油為主;1973年煤炭已降至6%,煤油、電力和煤氣則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此後,家電產品普及帶來電力消費驟升,2011年占比超5成(50.6%)。[4]
業務部門能源消費主要體現在9大領域:寫字樓、大型商場、批發零售、飲食店、學校、賓館、醫院、劇場娛樂城及其他服務業(養老福利院等)。營業面積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普及是能源消費水平提升的兩大主因。從各領域消費占比來看,以前是賓館消費占比最高,如今則轉向辦公樓、批發零售為主。該部門能源消費用途包括:供暖、製冷、熱水、廚房及動力照明等五大類,其中,動力照明的消費量顯著增加,2011年消費占比已近一半(49%)。相反,70年代占比高達43%的供暖能耗則降至17%,這得益於建築材料及建築隔熱的技術進步。
在能源消費結構方面,電力消費已經成為主要能源消費源,占比從1965年16%升至2011年44%。第二位是燃氣,從1965年15%增為2011年33%。石油消費則顯著下降,由1965年占比超過一半(54%)降至22%。[5]
第三,運輸部門能源消費增長迅速,特別是人的移動相關領域。
圖10-2 日本製造業單位能源消費比的變化(IIP為基準)
資料來源:日本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2013[R].2013.6,p106.
註:以製造業IIP為基準,1973年為100.
運輸部門能源消費總占比從1973年16.4%升至2011年23.3%,提高了1.9倍。而且,受乘用車普及以及人們消費觀念改變影響,運輸部門兩大領域——旅客與貨物的能源消費占比出現逆轉:1965年旅客占4成、貨物占6成;2011年則變成旅客占6成(62%)、貨物占4成(38%)。另外,從消費源構成來看,汽油占比超半(58.2%),其次是柴油占28.8%,電力僅占2%。
轎車進入家庭是該部門能源消費大幅提高的決定性因素。1965—1973年,旅客能源消費年均增幅高達13.4%,這恰恰是日本普及家庭轎車的時代。1968年日本汽車保有量超過1000萬台,1972年超過2000萬台。[6]1965年鐵道、公共汽車、航空等公共運輸能源消費分別為18.4%、11.4%和6%,而轎車能源消費占比則達63%,1973年更是高達80%。2011年汽車保有量8000萬台,其中轎車6000萬台,轎車能源消耗占比超過85%。受此特徵影響,汽油消費成為最大消費源類別,從1965年占比53%升至2011年80%。[7]
貨運部門同樣以汽車能源消費占比最高為特徵,區別是能源消費種類以柴油為主。貨運能源消費主要以海運和卡車為主,其中,海運占比呈現下降趨勢,從1970年占比23%降至1990年的8.5%;卡車(包括營業性和自家用卡車)則呈現顯著增長趨勢,從1965年占比63%增至2011年的占比90%。另外,從能源消費總量來看,貨物部門在1995年達到峰值後開始下降,2000年之後的降幅更加明顯。
注釋
[1]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100.
[2]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100.
[3]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105.
[4]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108.
[5]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p109—111.
[6]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9.
[7]経済産業省.エネルギー白書 2013[R].2013.6.14,pp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