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轉型前的改革嘗試

2024-10-13 11:18:49 作者: 吳廷璆

  1996年5月,以防衛廳裝備局長為首的「取得改革委員會」成立,改革目標非常明確——在財政預算不斷削減的背景下,如何提高防衛經費效果,促進軍工產業改革。具體而言,設計了三項重點:一是徹底實施成本管理,二是激發相關者的改革意識,三是「以民促軍」,積極利用外部資源。然而,截至1998年的此次改革並未收到預期效果。

  改革未果引起防衛廳更加重視。2003年9月,成立了以防衛廳長官為委員長的「綜合取得改革推進委員會」,提出要「徹底改善防衛費用及軍工產業問題」。此次改革切入點是採購體制,政府試圖以引進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模式,來控制高技術化帶來的成本上升。與此同時,政府也力促企業,加大力度激勵企業降低生產成本。為了節省採購經費,防衛廳還提出一攬子採購方式,通過高效利用相關零部件與器材,降低軍工設備裝備的維修保養成本。

  然而,此次改革仍未觸及核心問題——日本政府長期堅持的「國產化戰略」。甚至直到2000年,日本政府仍然認為應該繼續堅持國產化戰略方針,如通商產業省(2001年更名為經濟產業省)與防衛廳聯合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日本軍工產業及其技術基礎進行審議評價,其結論認為,日本應繼續維持既定方針——以促進國內開發及國內生產為主導的原則。2004年防衛廳甚至再次重申了國防裝備品國產化的重要性,並列舉六大理由:有利於維持適應國內地理環境與條件的裝備品;有利於維持先進的技術力量;可確保裝備品穩定供給;在非常時期能夠迅速獲得裝備品;有利於維修保養及供給;可以提升海外進口的詢價能力。[1]

  直到2008年的《防衛白皮書》,日本政府才表達出調整國產化戰略的意圖。日本提出,國防將「以建立多功能、彈性化、注重實效的防衛力量」為目標[2],從傳統的重視「抑制效果」,向強調及時性、機動性和柔韌性的「對應能力」轉變。與此相應,對軍工產業將「以安全保障領域不可或缺的核心技術領域為主,重點培育和維持防衛生產及其技術基礎」[3],重新探討軍工產業體系及其技術基礎問題。

  其實,國產化是大多數國家在國防體系建設提出的目標。但事實上,受自身力量局限,特別是軍工產品因技術進步而日趨複雜化和高端化,開發與保養維修成本大幅上升,僅憑一國自身力量很難確保其國防體系的安全穩定。為促進軍事裝備產業的活力,發達國家往往會選擇一邊擴大武器出口,同時也進口先進的裝備,特別是開展共同開發。其實日本也難以做到百分百的國產化,以1993—2006年為例,其國產化採購率統計為90%,但這些國產化中包含了委託生產部分,也就是日本政府採購的美國委託日本企業生產的軍品,若去除這部分,其真正的國產化率僅為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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