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0—70年代初日本對中東政策
2024-10-13 10:47:02
作者: 吳廷璆
從1952年4月日本依據《舊金山和約》恢復主權及外交權,到1973年10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前,日本對中東政策主要表現為外交上極不重視與中東國家關係,遇到中東地區出現衝突時,總是站在美國一邊,緊緊追隨美國的中東政策。
在此期間,一方面日本政府現職內閣大臣以上官員沒有訪問過中東國家,另一方面阿拉伯國家要人來訪也不予應有重視。例如1964年科威特外交大臣代表阿聯盟訪日,在兩國外長僅十幾分鐘會談上,日本外相還以閉目似睡的態度來應付,結果事後遇到科方報復。從日本的外事機構編制、人員配備上看,中東也不是其所重視的地區。戰後的日本外交,以「經濟外交」為主要特徵。1951—1976年日本對中東國家直接投資僅占同期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7%。1970—1972年日本對中東國家出口額僅占全年出口額的3%—4%。與之相反,1963—1972年日本進口中東石油占全年進口石油總額的86.8%。
日本一方面不重視與中東國家關係,一方面又不斷增加從中東地區進口石油。其主要原因:第一,日本與中東分別處於亞洲的東部與西部,在一定的發展條件下,地理位置阻隔了雙方交往。第二,日本是受中國傳統文化薰陶而發展的國家,中東為伊斯蘭文化,傳統思想意識形態阻隔雙方交往。第三,日本的戰敗國地位,此時期美國的嚴格控制,使日本對外交往難以擴展。第四,此時期日本能源結構是從以煤為主逐步轉化為以石油為主,日本對石油依賴程度也是逐步加大。第五,中東石油長期被西方列強控制,即使70年代初中東石油產量的87.6%仍控制在西方八大石油公司手中,而日本從中東進口石油的90%來自這八大石油公司。這就造成日本儘管從中東進口大量石油,卻不必理睬與中東國家關係的怪事。
戰後中東一直是國際關係熱點地區之一,面對中東國家的衝突,日本完全追隨美國的中東政策。例如1958年黎巴嫩內亂,日本政府決定「應該排除外國干涉」,但是數天後美國出兵黎巴嫩,日本改變既定方針,完全支持美國行動。對於中東地區核心問題阿以衝突,日本更是站在美國一邊,姑息以色列,疏遠阿拉伯國家。所以有人稱此期間日本的中東政策是美國中東政策的「日本版」。其主要原因為:戰後的日本是在美國扶植下恢復、發展起來的,日本在政治、經濟、軍事上都要依賴於美國。所以戰後日本對外政策的基軸是日美關係,是在服從美國全球戰略和維護日美同盟的前提下實施對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