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6年《日蘇聯合宣言》有關領土條款的形成
2024-10-13 10:44:05
作者: 吳廷璆
1955年6月,日蘇兩國在倫敦舉行恢復邦交正常化談判,但是很快圍繞領土問題形成爭議焦點。為了緩和緊張局面,雙方代表決定舉行非正式會談。8月4日非正式談判上,蘇聯代表馬立克詢問日本代表松本俊一:「有關領土問題,日本的最終要求是什麼?」松本對此回答比較含糊:「齒舞群島、色丹島,日本國民認為是北海道的一部分,千島群島、庫頁島,從歷史背景考慮,不能放棄這一要求。」[2]松本答覆中,提及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的返還理由時,使用歷史背景為返還根據,比較曖昧。與要求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相比較,顯然理由軟弱。據此蘇方認為,松本在暗示日方談判中有關領土問題上最低線為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8月5日非正式談判,「馬立克突然說,如果其他問題都解決,蘇方可以按日方要求,把齒舞群島、色丹島讓渡給日方,……」[3]在正式談判中,馬立克提出讓步提議後,松本迅速將提議轉達給國內。然而日本外務省對於蘇方該提議並未接受,要求蘇方返還「北方四島」。據此,松本在雙方正式談判中提出:「國後島、擇捉島,色丹島及齒舞群島,在條約生效時完全恢復日本的主權。」[4]日方出爾反爾的舉動,導致蘇方在領土問題上不肯再做出任何讓步,談判處於僵局。
日本為了實現蘇聯返還「北方四島」目標,派遣外相重光葵親自赴莫斯科談判,仍然無果而返後,鳩山一郎首相決定親自訪蘇,先擱置「北方領土」問題,實現邦交正常化。1956年9月11日,鳩山致信於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布爾加寧:「本人基於過去兩國談判過程考慮,此時有關領土問題談判為日後繼續進行條件下,首先(1)兩國宣布結束戰爭狀態。(2)互相設立大使館。(3)立即遣返被俘人員。(4)漁業條約生效。(5)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如果蘇方同意,兩國之間為實現恢復邦交正常化繼續進行談判,請通知。」[5]9月13日,布爾加寧覆信,表示同意就上述五項內容舉行會談,但對有關領土問題的處理未作明確表示。[6]為此鳩山內閣決定派松本俊一赴莫斯科探詢,並決定採用交換信件方式,以便於日後有據可證。9月29日,松本與蘇聯第一副外長葛羅米柯交換信件。葛羅米柯在信件中表示:「我榮幸地受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的委託,表述如下之意念,即蘇聯政府了解到日本政府信中所述之見解,同意在恢復兩國正常外交關係後,繼續舉行關於包括領土問題在內的和平條約的談判。」[7]
1956年10月12日,鳩山首相訪蘇並受到熱烈歡迎,日方主動提議先「擱置」領土問題,但是日方卻違背了諾言。10月16日,河野一郎與赫魯雪夫會談上,河野提出:「此前日本提出擱置領土問題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但是受到黨內一部分人反對而事情發生了變化,希望能在共同宣言裡明確記載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並繼續審議其他領土問題。」[8]對此赫魯雪夫非常氣憤並指責說:「這是違反事先協議的!日方已明確提議會談中不涉及領土問題,這樣做法不能說是擱置領土吧?」「如果希望讓渡齒舞群島、色丹島的話,那麼現在就締結和平條約並且劃定國界線吧?締結和平條約,立即讓渡!」「你們日本要求返還四島,美國不是也沒有返還衝繩嗎?齒舞群島、色丹島在締結和平條約時返還,並等待美國返還衝繩後返還。」[9]
為了緩和談判緊張局面,赫魯雪夫表示:「日本草案,要求立即讓渡齒舞群島、色丹島。蘇聯同意讓渡這兩個島嶼,但是時間為締結和平條約,並且返還衝繩島時。」[10]另外,赫魯雪夫對於返還兩島與美國返還衝繩問題掛鉤,也表示放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同意,不等美利堅合眾國管理下的沖繩及其他日本所屬島嶼解放,在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與日本國締結和平條約後,把齒舞群島及色丹島讓渡給日本。」[11]
雙方消除上述障礙後,又就日本草案中文字如何記載問題形成爭議。日本草案:「同意日本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恢復外交關係後,繼續就包括領土問題在內的締結和平條約進行交涉。」[12]赫魯雪夫提出,取消「包括領土問題在內」部分詞句。[13]對此日方表示拒絕修改,但是又擔心蘇方重新提出與美國返還衝繩問題掛鉤要求,最終決定接受修改提議。鳩山首相認為,即使取消「包括領土問題在內」部分內容,如果「繼續就締結和平條約進行談判」,剩下問題事實上就是國後島、擇捉島問題,當然包括領土問題。[14]公開發表松本俊一與葛羅米柯交換的信件內容,是最好的補充方法[15]。
10月19日,雙方正式簽署了《日蘇聯合宣言》。領土條款:「第九條:日本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已經同意,在重新建立了日本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間的正常外交關係以後恢復締結和約的談判。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為了滿足日本國的願望和考慮到日本國的國家利益,同意把齒舞群島和色丹島移交日本國,但是經諒解,即這些島嶼將在日本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間的和約締結後才能實際移交日本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