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兢《詩髓腦》調聲說

2024-10-13 10:39:42 作者: 吳廷璆

  元兢《詩髓腦》的調聲說在天卷《調聲》。

  元兢說:「聲有五聲,角徵宮商羽也。分於文字四聲,平上去入也。宮商為平聲,徵為上聲,羽為去聲,角為入聲。」這是對五聲和四聲關係的認識。他又引沈隱侯即沈約之論,說:「欲使宮徵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可知元兢的調聲之術,是沈約聲律說的延續和發展。

  他自己提出的調聲之術有三,一曰換頭,二曰護腰,三曰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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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元兢論換頭

  關於換頭,他自引其詩《於蓬州野望》,然後說:

  此篇第一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又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平:如此輪轉,自初以終篇,名為雙換頭,是最善也。

  如人們所看到的,這裡把「平」和「上去入」區分開來,把「上去入」作為一類概念,與「平」相對。自梁劉滔以後,這是四聲二元化更為明確的認識。《文筆眼心抄》引這一段,就作「第一句頭兩個字平,次句頭兩字側;次句頭兩字側,次句頭兩字平……」凡是作「上去入」的地方,都作「側」。這可能是空海編《文筆眼心抄》時所改,也可能是本來就有兩種版本,元兢《詩髓腦》論調聲關於「上去入」本來就有另一說。

  也如人們所看到的,這一段既意識到近體詩律對的問題,也意識到粘的問題。「第一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這二句是對。再接下「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這是講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三句「頭兩字去上入」,相對於第二句的「頭兩字去上入」是粘,而第四句「頭兩字平」,與第三句又是對,如此輪換。如果把他所說的去上入換成仄字,將句式排列起來,則應該是:平平〇〇〇,仄仄〇〇〇。仄仄〇〇〇,平平〇〇〇。平平〇〇〇,仄仄〇〇〇。仄仄〇〇〇,平平〇〇〇。他自引其詩《於蓬州野望》為例:「飄颻宕渠域,曠望蜀門隈,水共三巴遠,山隨八陣開。橋形疑漢接,石勢似煙回。欲下他鄉淚,猿聲幾處催。」平仄粘對完全合於近體詩律。這裡說的是「頭兩字」,頭兩字平,頭兩字去上入,都是「兩字」。兩字一個語音節奏。雖然沒有說明後三字的語音節奏,沒有說明五言全句的音步,但從例詩來看,無非兩種情況,一是二二一(如「飄颻宕渠域,曠望蜀門隈」),一是二一二(如「橋形疑漢接,石勢似煙回」)。不論平仄還是粘對,還是音步,所引例詩都已完全合律,是一首標準的五言平頭正律勢尖頭。

  為什麼只說「換頭」?可能是以「頭」代表全篇,由頭兩字的平仄輪換,可以推衍出第三字第四字乃至第五字的平仄輪換。可能「換頭」限頭二字,而另有規定限定第三、第四、第五字,比如,下面的「護腰」就是限定第三字,而此前人們已提出的二四不得同聲,則實際規定了第四字的平仄,因為如果第二字是平,則第四字必然是仄,按二字一音步考慮,則第三字與第四字為一語音節奏,頭兩字同聲,而三四字同聲,則前四字必然是「平平〇仄」或「仄仄〇平」。而上尾,則限定了第五字。如果上句第五字是仄,而下句第五字必然是平,則上下句的句式應該是平平〇仄仄,仄仄〇平平,或仄仄〇平仄,平平〇仄平……這已是嚴格很規範的五言近體詩律體規則。

  這是雙換頭。他又提出只換第二字的換頭,可以稱之為單換頭。他說:

  若不可得如此,即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輪轉終篇,唯換第二字,其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為換頭,然不及雙換。又不得句頭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頭用去上入,則聲不調也。西卷《文二十八種病》引元兢說也是同樣的意思,元兢說:

  上句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同上去入聲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無問平上去入,皆是巨病。此而或犯,未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儀,皆所不能免也。

  這裡提出二點,一是只換第二字。二是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而同上去入聲則為病。只換第二字,當然值得注意。顯然意識到句子的節奏點在第二字。第二字必換而第一字可換可不換,後來所說的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顯然和這有著密切的聯繫。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同上去入聲則為病,也是值得注意的。這裡所說的同上去入聲,可以有二種理解。既可以理解為上去入聲之間,也就是仄聲範圍之內不能同聲,即使上句為上聲,下句為去聲或者入聲也不允許。但也可以理解為只是各自不能同聲,也就是不能同為上聲,或同為去聲,或同為入聲,而如果上句第一字為上聲,而下句第一字為去聲,或入聲,雖同為仄聲,則是允許的。比較可能是第二種理解,因為元兢論齟齬病,一句之內,除第一字及第五字,不允許其中三字二字相連同上去入,引上官儀說「犯上聲是斬刑,去入亦絞刑。」舉曹植詩例:「公子敬愛客。」說「敬」與「愛」二字相連「同去聲」即犯齟齬病。

  元兢批評「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儀,皆所不能免也」。李安平未詳。上官儀確實有五言詩第一字同上去入聲的情況。《全唐詩》收上官儀18首五言詩(包括二首五七雜言),共89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去聲的有3例,同入聲的2例[2]。但是,初唐講究聲韻格律,在律體詩形成中有著貢獻的那些詩人,都未能避免這種情況。查檢他們有的五言八句詩,這是走向律體的有代表性的詩體。沈佺期五言八句詩77首,308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去聲的5例,同上聲的2例。宋之問五言八句詩97首388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去聲的4例,同入聲的1例。李嶠五言八句詩164首,656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上聲3例,同去聲9例,同入聲1例。杜審言五言八句詩28首,112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去聲2例,同入聲3例。崔融五言八句詩9首,36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去聲1例。這樣一些當時很重視聲律的人尚且不能完全避免,可能元兢提出的是一個比較嚴格的要求。

  但是,這些詩人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確實放得比較松。上官儀18首五言詩89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23例,占25. 8%,沈佺期五言八句詩77首308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109例,占35. 3%。宋之問五言八句詩97首388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115例,占29. 6%。李嶠五言八句詩164首656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201例,占30. 6%。杜審言五言八句詩28首112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22例,占19. 6%。崔融五言八句詩9首36個上下句中,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12例,占33. 3%。蘇味道五言八句詩8首32個上下句,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12例,占37. 5%。而和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的相比。即使仄聲範圍之內上去入聲之間也算同聲,上官儀五言詩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9例,占10. 1%。沈佺期五言八句詩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25例,占8. 1%。宋之問五言八句詩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29例,占7. 4%。李嶠五言八句詩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33例,占5%。杜審言五言八句詩第一字同仄聲共11例,占9. 8%。崔融五言八句詩第一字同仄聲3例,占8. 3%。蘇味道五言八句詩第一字同仄聲3例,占9. 3%。上下句第一字同平聲的比例,都大大超過上下句第一字同仄聲。這當中,甚至有的五言八句詩第一字全部用平聲,如崔融《則天皇后輓歌二首》其二「前殿臨朝罷」。至於一首五言八句詩四個上下句中,第一字同平聲有3例的情況更有不少。

  就是說,元兢的單換頭的調聲之說,確實反映了當時人們普通的調聲情況。人們確實以為上下句第一字同用平聲不妨,而比較注意避免第一字同仄聲,特別是同上聲去聲入聲。當然,這後一種情況,是更為嚴格的要求。

  為什麼第一字用平聲不妨,而同上去入聲則不可呢?這可能與人們的觀念有關。齊梁時劉滔就說過:「平聲賒緩,有用處最多。」元兢論蜂腰,也以為第二字與第五字同平聲不為病(均見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三蜂腰」)。下面將要談到,元兢論護腰,也以為上句之腰與下句之腰「平聲無妨」(天卷《調聲》)。《文筆式》也說:「但四聲中安平聲者,益辭體有力。」(西卷《文筆十病得失》)後來的王昌齡也說:「夫文章,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聲即穩也。」這裡講的「輕清」,就是平聲,而這裡講的,正是第一字須用平聲。王昌齡說:「其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就是說,如果是仄聲(所謂「重濁」,則當放在中間三字,而不當放在第一字。這正反映了一種觀念,即第一字用平聲無妨。

  (二)元兢論護腰

  元兢提出的又一調聲術是護腰。他說:

  護腰者,腰,謂五字之中第三字也;護者,上句之腰不宜與下句之腰同聲。然同去上入則不可用,平聲無妨也。

  所謂「護腰」,實際就是避木枯病。西卷《文二十八種病》說:

  第十一,木枯病。謂第三與第八之犯也。即假作《秋詩》曰:「金風晨泛菊,玉露宵沾蘭。」一本「宵懸珠」。又曰「玉輪夜進轍,金車晝滅途。」釋曰:「宵」為第八,言「夜」已精;「夜」處第三,須「宵」乃妙。自余優劣,改變皆然,聊著二門,用開多趣。

  上句之腰與下句之腰,也就是五言兩句的第三字與第八字,護腰,也就是避免第三與第八之犯。「木枯病」可能和水渾、火滅、金缺等病一起,出《筆札華梁》,也可能出《文筆式》。同樣第三與第八字相犯,一稱作護腰,一稱作木枯,對同一聲病的稱呼並不一樣,說明對這一聲病規律尚在探討過程之中。尚在探討,因此對一些聲病可能還沒有形成為人們所認可的統一的稱呼。

  這裡說到同去上入不可用,而平聲則無妨,又一次體現了平聲有用處多的觀念。元兢舉庾信詩為例:「誰言氣蓋代,晨起帳中歌。」舉庾信詩為例,說明這是永明之後形成的觀念。元兢說:「氣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帳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為不調。」氣和帳同為去聲,因此不調。西卷「第十一木枯病」舉了二例,一例為「玉輪夜進轍,金車晝滅途」,夜和晝都為去聲。從舉例看,所謂不能同去上入,可能是指不能同去聲,或不能同上聲或同入聲,可能不是說仄聲之內不能同聲,不是說去聲和入聲相對,或上聲和入聲相對。當然,也可能說的是寬泛的不能同仄聲。

  元兢說用平則無妨,而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十一木枯病」舉《秋詩》為例:「金風晨泛菊,玉露宵沾蘭。」「晨」、「宵」正是同為平聲,而被作為聲病之例。這說明,在某些人(比如元兢)那裡,平聲無妨,而在另一些人那裡(如提出「木枯病」的人們),則顯然以為平聲亦有妨。

  查檢當時詩作,上官儀14首五言詩(不包括五七雜言)中,全護腰者3首,占21. 4%。沈佺期77首五言八句詩中,全護腰者27首,占35%。宋之問97首五言八句詩中,全護腰者28首,占28. 8%。李嶠164首五言八句詩中,全護腰者63首,占38. 4%。杜審言28首五言八句詩中,全護腰者12首,占42. 8%。這說明,當時比較講求聲律的那些詩人,確實比較注意的護腰,注意上句之腰不與下句之腰同聲,不論同平聲還是同仄聲。

  但是,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還有另一方面。這些詩人的詩作中,全護腰者畢竟只是一部分,最高的比例如杜審言,也只是占42. 8%。一半以上詩作沒有全護腰。崔融和蘇味道這二位詩人,甚至沒有一首詩做到了全護腰。

  就護腰詩句來說,有些情況也值得注意。蘇味道五言八句詩8首32個上下句,上下句之腰同平聲2例;而仄聲內同去聲2例,入聲2例,共4例。上官儀14首五言詩(不包括五七雜言)63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18例,同去聲2例。沈佺期五言八句詩77首308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46例,仄聲內同上聲4例,去聲15例,入聲4例,共23例。宋之問五言八句97首388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24例;仄聲內同上聲6例,去聲15例,共21例。李嶠五言八句詩164首656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28例;仄聲內同上聲6例,去聲14例,入聲5例,共25例。杜審言五言八句詩28首112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1例,仄聲內同去聲5例,同入聲1例,同上聲1例。崔融五言八句詩9首36個上下句中,上下句之腰同平聲4例,仄聲內同去聲1例,同入聲1例。

  上下句之腰仄聲內同上聲或同去聲或同入聲的例子不少。如蘇味道、杜審言,仄聲內同聲的例子數量都超過同平聲的例子(蘇味道仄聲內同聲共4例,而同平聲只2例;杜審言仄聲內同聲共7例,而同平聲只1例),而宋之問和李嶠,這兩者的數量都很接近,甚至就相等(宋之問仄聲內同聲和同平聲都是24例;李嶠仄聲內同聲25例,而同平聲28例)。如果上句之腰為上聲,下句之腰為去聲也算同仄聲,加上這種比較寬泛的同仄聲,則上下句之腰同仄聲情況更多,蘇味道計12例,上官儀計7例,沈佺期詩48例,宋之問計77例,李嶠計120例,杜審言計18例,崔融計7例。大部分詩人上下句之腰同仄聲數量都超過同平聲的數量。有的是大大地超過,如李嶠,同平聲有28例,而同仄聲則有120例,宋之問,同平聲為24例,而同仄聲則有77例,杜審言同平聲只有1例,而同仄聲則有18例。

  就是說,一方面,當時確實有不少詩作講究護腰,但另一方面,也確實有更多的詩作並不護腰。不但不少詩上下句之腰同平聲,而且不少詩上下句同仄聲,不僅寬泛的同仄聲,而且不少同上聲,同去聲,同入聲。元兢說:「同去上入則不可用,平聲無妨也。」但事實上人們並沒有完全這樣做。人們說,平聲賒緩,有用處最多,說四聲中安平聲者,益辭體有力。人們在換頭的時候,第一字就很多同平聲。但到護腰的情況,卻似乎不再是平聲無妨,而成了仄聲無妨。元兢舉庾信詩「誰言氣蓋代,晨起帳中歌」為例,那是古詩的例子。看來他是連古詩也要求護腰。上面我們所舉的,主要是五言八句詩例,這些五言八句詩,很多就是合律的五言律詩。按照平仄格律,護腰應是五言律體的題中本有之義。五言律體詩尚且有那麼多不護腰的情況,尚且有那麼多的上下句之腰同仄聲,則古詩情況更可以想知。

  這是怎麼回事?

  可能有某種偶然性,隨意性。但也可能與某些情況有關。可能與近體詩律平仄格式有所變化的情況有關,可能與調聲理論與創作實際的矛盾有關。從元兢論換頭,自引其《於蓬州野望》詩來看,已經有形成了五言詩律的基本平仄格式,即b型句:平平平仄仄,A型句:仄仄仄平平,a型句:仄仄平平仄,B型句:平平仄仄平。用這樣標準的平仄句式,按照粘對格式排列,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用這樣標準的平仄句式,自然不會出現上下句之腰同聲的情況。但是,這種平仄格式在發展中有各種變格。有所謂拗救。比如,b型句平平平仄仄可變成b拗型句平平仄平仄,a型句仄仄平平仄變成仄仄仄平仄,還有其他變式,這樣,當平平仄平仄與仄仄仄平平相對,仄仄仄平仄與平平仄仄平相對,平平仄仄仄與仄仄仄平平相對,等等這樣的情況的時候,上下句之腰就必然會同仄聲。沈、宋、崔、杜、李他們的詩,很多就是這種情況。元兢提出護腰,可能就是針對這種情況。可能就是考慮到這種上下句必然同仄聲的情況,因而提出同去上入則不可,提出不能同去聲或同上聲或同入聲。而在實際創作中,上下句之腰並不在音步的節奏點上,人們主要關注的,是一般的平仄式,而不是不可同去聲上聲入聲之類。就是說,元兢提出的是一種理論的設想,而在實際創作中卻並未實行。調聲理論和創作實際並不一致。

  為什麼換頭第一字多用平聲,體現平聲賒緩,有用最多,而上下句之腰卻不是這樣?這可能仍然與人們的觀念有關。平聲賒緩,有用最多,但是到底五言一句之中,平聲應該多用在哪個位置,人們似乎有不同看法。按照齊梁劉滔的看法,是五言之內,非兩則三,這是正常情況。但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聲無居第四,用一,則多在第二。劉滔認為這就是「居其要」(參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三蜂腰」)。但是後來王昌齡則提出:「夫文章,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聲即穩也;其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這裡說的輕清,應該就是平聲,他是主張如果用平聲,則當用在第一字和第五字,而若用仄聲則當在中間三字。元兢時代沈宋杜崔他們五言詩第一字多同平聲而很少同仄聲,元兢論換頭也提出第一字同平聲無妨,而到護腰則出現另一種情況,儘管元兢也提出用平聲無妨,但在實際創作中,人們卻多用仄聲而少用平聲,或者正是體現這種觀念?或者正是因為人們認為第一字輕清聲即穩,而若用仄聲則當在中三字?

  元兢調聲所謂「護腰」,可能是永明體蜂腰的發展。永明蜂腰講五言詩第二字與第五字不得同聲,實際是考慮第二字和第五字之間所夾之腰,即五言詩的第三個字。第二字與第五字同聲,則顯得兩頭粗,中間細,也就是這二個字之間作為五言之腰的第三個字,顯得纖弱聲細,有如蜂腰。而護腰正是要護這個字,當然已不是就五言一句而言,而是就上下句而言,要求上句之腰不得與下句之腰同聲。當然,也可能是平頭的變種。平頭是五言上下句第一字第二字不得同聲,而按照人們對音步的一般認識,按照沈約的說法,「五言之中,分為兩句,上二下三」,則護腰之腰,也就是五言的第三個字,正是「上二下三」這個「下三」即下半句的第一個字,它是分句之頭。由五言之頭不得同聲,推衍出上下句分句之頭也不得同聲,是很自然的。當然,也可能是針對五言近體詩律探討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按照五言近體詩律,其平仄句式應該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如果能夠嚴格按照這樣的平仄格式,那就不存在護腰的問題。但問題在於,近體詩律的平仄式有各種變化,會出現如前面我們所說的,平平仄平仄與仄仄仄平平相對,仄仄仄平仄與平平仄仄平相對,平平仄仄仄與仄仄仄平平相對,等等情況。當然也可能會出現平聲相對的情況,如仄仄平平仄,平平平仄平。可能正是針對這種情況,元兢提出護腰。因為仄聲內有三聲,可以雖同為仄聲,但可以不同去聲或不同上聲入聲,也因為認為平聲賒緩,有用處最多,因此以為上下句之腰用平無妨,而同用去上入則不可。但是,人們似乎並未接受這種理論,或者說,並未嚴格遵守這種規則。因此,一方面,有相當一部分詩全護腰,而又有另外更多的詩沒有護腰。又因為雖平仄賒緩,有用最多,但人們認為平聲應居其要,句頭應該多用平聲,而句腰則可以多用仄聲,所謂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或者正因為這種種情況,一方面形成了元兢關於護腰的調聲術,也形成了創作上既講護腰,又不嚴格遵循護腰原則的情況,形成了調聲理論與創作實踐既相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情況。這是我們對元兢關於護腰的調聲術的基本認識。

  (三)元兢論相承之術

  元兢提出的又一調聲術是相承。

  相承就是三平相承。他說:「若上句五字之內,去上入字甚多,而平聲極少者,則下句用三平承之。」他說:用三平之術,有向上向下二途。三平向上承,舉了謝靈運的詩例:「溪壑斂暝色,雲霞收夕霏。」他說:「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雲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三平向下承,舉了王融詩為例:「待君竟不至,秋雁雙雙飛。」他說:「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雙雙飛』三平承之,故云三平向下承也。」從他說的意思看,所謂向上相承,是說相承的三個平聲字在五言下句的前三字(所謂上),向下承,則在五言下句的後三字(所謂下)。

  元兢舉謝靈運詩為例,可能因為人們認為謝靈運開始比較注重聲律。關於梵文音韻的《十四音訓敘》就是謝靈運寫的,沈約也在《宋書·謝靈運傳論》中闡述他的聲律理論。謝靈運確實有一些上句仄聲字多,而下句三平相承的例子。如謝靈運《廬陵王墓下作》:「道消結憤懣,運開申悲涼。」上句唯在「消」一字是平,四字是仄聲,故下句之下用「申悲涼」三平承之,同篇又有:「一隨往化滅,安用空名揚。」上句唯「隨」一字是平,四字是仄聲,下句之下用「空名揚」三平承之。又《酬從弟惠連》:「悟對無厭歇,聚散成分離。」上句只有「無」一字是平,故下句之下用「成分離」三平承之。這都可以稱之為向下承。

  後來齊梁時那些聲律論者也有這種情況。比如王融,他的《奉和竟陵王縣名詩》:「往食曲阜盛,今屬平台游。」上句五仄聲,沒有一個平聲,故下句之下用「平台游」三平承之。這是下承。又王融《遊仙詩五首》之三:「舉手暫為別,千年將復來。」上句五仄聲,沒有一個平聲,故下句之上用「千年將」三平承之,這是上承。王融《散曲》:「楚調廣陵散,瑟柱秋風弦。」上句唯「陵」一字平聲,四字仄聲,故下句之下以「秋風弦」三平承之,這是向下承。《有所思》:「宿昔夢顏色,階庭尋履綦。」上句唯「顏」一字是平聲,四字仄聲,故下句之上用「階庭尋」三平承之。這是下承。王融《和南海王殿下詠秋胡妻詩七章》其一:「日月共為照,松筠俱以貞。」上句唯「為」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之上用「松筠俱」三平承之。這也是下承。

  也有上句五仄聲,而下句以五平聲相承的。如謝靈運《酬從弟惠連》:「末路值令弟,開顏披心胸。」還有是下句四字仄聲,而上句用四字平聲的。如王融《青青河畔草》:「容容寒煙起,翹翹望行子。」不知這種情況算不算相承。

  但是,謝靈運和齊梁那些重視聲律的詩人那裡,並不是所有的上句四字仄聲或五字仄聲,其下句都能用三字平聲相承。如謝靈運《石壁精舍還湖中作》「慮澹物自輕,意愜理無違。」上句唯「輕」一字平聲,四字仄聲,而下句只有「無違」二字平聲。謝靈運《田南樹園激流植援》:「激澗代汲井,插槿當列墉。」上句五字仄聲,而下句只一字平聲。如王融《聖君曲》:「海盪萬川集,山崖百草滋。」上句唯「川」一字平聲;《奉辭鎮西應教詩》:「未學謝能算,高義幸知游。」上句唯「能」一字平聲,四字仄聲;王融《王孫游》:「置酒登廣殿,開襟望所思。」上句唯「登」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都沒有連用三字平聲相承。沈約也有這樣的例子,如他的《游沈道士館》:「所累非外物,為念在玄空。」上句唯「非」一字平聲,四字仄聲;同篇:「一舉陵倒景,無事適華嵩。」上句唯「陵」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都沒有連用三字平聲相承。這樣的情況還有不少[3]。

  這樣大量的詩歌四仄聲五仄聲而無三字平聲相承,可以知道謝靈運王融他們並沒有自覺的三平相承的調聲意識。但是,謝靈運王融他們詩歌中又確實存在三平相承的情況,可能他們偶爾也會想到上句仄聲過多,下句需要多用平聲以相承,畢竟齊梁時已經有了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的意識。上句四字仄聲,下句以三平相承,正可以說是這種意識的體現。元兢或者就是這樣看的。他提出三平相承之術,或者就是要把謝靈運他們偶爾為之的調聲現象發掘出來,加以總結。

  初唐似乎也是同樣的情況。那些走向近體詩律的詩人們,也有上句仄聲過多,而下句以三字平聲相承的現象。沈佺期《鳳笙曲》:「憶昔王子晉,鳳笙游雲空。」上句唯「王」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用「笙游雲空」四平聲向上相承。沈佺期《紹隆寺》:「探道二十載,得道天南端。」上句五字仄聲,下句用「天南端」三字平聲向下相承。宋之問《浣紗篇贈陸上人》:「始覺冶容妄,方悟君心邪。」上句唯「容」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以「君心邪」三字平聲向下相承。宋之問《浣紗篇贈陸上人》:「永割偏執性,自長熏修芽。」上句唯「偏」一字平聲,下句用「熏修芽」三字平聲向下相承。宋之問《自衡陽至韶州謁能禪師》:「不作離別苦,歸期多年歲。」上句五字仄聲,下句以「歸期多年」四字平聲向上相承。宋之問《宿雲門寺》:「鳳歸慨處士,鹿化聞仙公。」上句唯「歸」一字平聲,下句用「聞仙公」三字平聲向下相承。宋之問《宿雲門寺》:「谷鳥囀尚澀,源桃驚未紅。」上句五字仄聲,下句用「源桃驚」三字平聲向上相承。宋之問《宿雲門寺》:「庶幾蹤謝客,開山投剡中。」上句唯「蹤」一字平聲,下句用「開山投」三字平聲向上相承。宋之問《別之望後獨宿藍田山莊》:「自嘆兄弟少,常嗟離別多。」上句唯「兄」一字平聲,下句用「常嗟離」三字平聲向上相承。

  也有下句四字平聲,但不是連用在一起的。如沈佺期《鳳笙曲》:「揮手弄白日,安能戀青宮。」上句唯「揮」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安能」「青宮」四字平聲。宋之問《浣紗篇贈陸上人》:「山藪半潛匿,苧蘿更蒙遮。」下句唯「山」一字平聲,四字仄聲,下句「苧蘿」「蒙遮」四字平聲。宋之問《自洪府舟行直書其事》:「浦樹浮鬱郁,皋蘭覆靡靡。」上句唯「攜」一字平聲,下句「皋蘭」「靡靡」四字平聲。

  當然,也有下句仄聲字多,而上句用三平聲的。如沈佺期《被彈》:「安得吹浮雲,令我見白日。」下句五字仄聲,上句用「吹浮雲」三字平聲。宋之問《自洪府舟行直書其事》:「嚴程無休隙,日夜渉風水。」下句唯「風」一字平聲,上句用「嚴程無休」四字平聲。沈佺期《和杜麟台元志春情》:「青春坐南移,白日忽西慝。」下句唯「西」一字平聲,上句「青春」「南移」四字平聲。

  但是,更多的情況是,上句仄聲字多,而下句並沒有三平聲相承。如沈佺期《餞遠》:「撰酌輟行嘆,指途勤遠心。」上句唯「行」一字平聲。同沈佺期《鳳笙曲》:「憐壽不貴色,身世兩無窮。」上句唯「憐」一字平聲。宋之問《浣紗篇贈陸上人》:「艷色奪人目,斆嚬亦相夸。」上句唯「人」一字平聲。宋之問《浣紗篇贈陸上人》:「攜妾不障道,來止妾西家。」上句唯「攜」一字平聲。宋之問《洞庭湖》:「地盡天水合,朝及洞庭湖。」上句唯「天」一字平聲。李嶠《扈從還洛呈侍從群官》:「喜構大廈成,慚非棟隆吉。」上句唯「成」一字平聲。李嶠《奉使築朔方六州城率爾而作》:「奉詔受邊服,總徒築朔方。」上句唯「邊」一字平聲。都是上句四字仄聲,而下句沒有三平聲相承。也有上句五仄聲而下句沒有三平聲相承者,如沈佺期《紹隆寺》「處俗勒宴坐,居貧業行壇。」也有下句四仄聲,而上句沒有三平聲相承者。如李嶠《奉使築朔方六州城率爾而作》:「雄視沙漠垂,有截北海陽。」下句唯「陽」一字平聲,四字仄聲。這樣上句或下句四仄聲或五仄聲,而對應的下句或上句沒有三平聲相承的例子還有不少[4]。

  這說明什麼?

  這可能說明,當時詩人多少意識到,上句仄聲字多,下句則應該以平聲相承,以使平仄之聲諧調。在可能的情況下,他們會這樣考慮。但是,他們這種意識似乎並不強烈,他們似乎並不太遵守這種規則。這原因,可能因為人們本來就不太看重這一規則。而且,對於近體詩律來說,不存在上句四仄聲,下句三字平聲的情況。因為近體詩律是忌三平調的,而近體詩律的平仄式句子一般說來,都只會是三仄聲,或二仄聲[5]。而對於古體詩來說,雖然也有入律古風之類,但一般來說,古體詩還是保持自身的聲律特點,並沒有走入律的路子。古體詩如果全部入律,那就成了律詩,失去了古體詩的風貌了。沈佺期、宋之問他們用三平之術的詩句,都出自古體,他們的五言律詩則一般沒有出現這種情況,正說明三平之術只適應古體詩,而不適應近體詩。到了初唐,人們所熱心的是近體詩律,自然不會太關注元兢所提出的三平調聲之術。

  還可想到的一點,是元兢只提出三平相承之術。就是說,如果上句(或者下句)仄聲字多,則下句(或者上句)需要用三字平聲承之。但是如果相反,比如,上句平聲字多,四平聲或者五平聲,下句是不是要用三仄聲相承呢?元兢沒有說。他只說三平相承,而沒有說三仄相承。或者,三仄相承是沒有必要的。或者,上句仄聲字多而沒有三平承之有礙聲律,而上句平聲字多則於聲律是可以的。這或者也反映平聲賒緩,有用處多的觀念,反映詩中用聲重視平聲的觀念。

  從齊梁時提出的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的意識出發,發掘謝靈運沈約他們偶爾為之的調聲現象,加以總結,提出三平相承的調聲之術。這種調聲之術,與創作實踐有相一致的地方,但也有不相一致的地方。近體詩律已經成熟,而古體詩沒有必要完全律化,在這種情況下,元兢的三平相承之術尤其顯得不具有實踐的品格,沒有反映詩歌創作的傾向。它不太被人們所接受,也就是自然的了。這是我們對元兢提出的三平相承的調聲之術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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