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王昌齡《詩格》調聲說
2024-10-13 10:39:01
作者: 吳廷璆
收入《文鏡秘府論》的王昌齡《詩格》,一個重要內容,是調聲說。王昌齡調聲說,主要在天卷,「調聲」一節前半,此外南卷《論文意》前半也有。
一、輕重辨音之說
王昌齡調聲說,是針對五言而言的。他說:「凡四十字詩,十字一管,即生其意。」所謂「四十字詩」,就是五言八句詩,當然,他也說十二句詩,十四句詩,二十句詩,他所說的「六十、七十、百字詩」。他的調聲說,就是針對這樣的五言詩而言。他說十字一管,又說二十字一管,說的是詩意的變化,或二句一變,或四句一變,而這變化,也是音律節奏的變化。詩意詩情和聲律節奏的變化要相諧調。這應該是調聲說的題中之義。他的調聲說又是他的格調說的一個重要內容。《論文意》他說:「凡作詩之體,意是格,聲是律,意高則格高,聲辨則律清,格律全,然後始有調。」《調聲》也說:「意高為之格高,意下為之下格。律調其言,言無相妨。」「律調其言」,正是為了律清格高。
王昌齡的調聲說,是從語音辨析開始的。他說:
且莊字全輕,霜字輕中重,瘡字重中輕,床字全重,如清字全輕,青字全濁。
這段話是很可注意的。荘、霜、瘡、床四字,就聲調而言,均屬下平聲,就韻而言,均屬陽韻,就聲母而言,均屬齒音,何以有全輕、全重,輕中重、重中輕之分?清、青二字,就聲調而言,均屬平聲,就聲母而言,均屬齒音清母,何以一個全輕,一個全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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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合理的解釋,莊、霜、瘡、床四字,是從聲母的發音方法來區別的。他是以聲紐清音為輕,濁音為重,不送氣音為輕,送氣為重,擦音的氣流較塞音、塞擦音稍強一些,噪音感重一些,因此也為重。「莊」字照紐,全清塞擦音不送氣,故為全輕。「床」字床紐,全濁塞擦音,唐代北方音全濁平聲為送氣音,故為全重。霜、瘡是介於輕、重之間的音。「瘡」字穿紐,為送氣音,因此為重;為次清音,清音中有輕的因素,故為重中輕。霜字審紐,全清,因此為輕;是擦音,實際要送氣,發音較之塞音、塞擦音均重一些,因此為輕中重。至於清、青二字,則是從韻類的等位來區分的。「清字全輕,青字全濁」,其意當為「清字全輕清,青字全重濁」,「清」字為三等韻,故為全輕清,「青」字屬四等韻,故為全重濁。
這實際涉及等韻學的問題。作為中國傳統音韻學的一個重要分支,等韻學以等呼分析韻母的結構,以七音分析聲紐的發音部位,以字母表示漢語的聲紐系統。這是中國古代系統的講語音的發端。王昌齡分析輕重,不正是用這樣的方法嗎?後來《廣韻》末附「辨四聲輕清重濁法」,平聲下就以「清」為「輕清」,以「青」為「重濁」。照紐正是清音,床紐正是濁音,穿紐次清,而審紐清音。
這就很值得注意。以輕重辨音,並不始於王昌齡。晉郭璞注《山海經》,齊梁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音辭篇》和隋陸法言《切韻序》就已經以輕重辨音[7]。但從他們那裡都還看不出等韻的觀念。系統的以等呼分析韻母的結構,以七音分析聲紐的發音部位,是後來的等韻學。今傳最早的等韻圖,有鄭樵《通志》中的《七音略》,和南宋紹興年間張麟之刊行的《韻鏡》。《七音略》的底本,鄭樵自己說是《七音韻鑒》,《韻鏡》的底本,張麟之說是《指微韻鏡》。唐末守溫的《韻學殘卷》里有「四等輕重例」一段,分列四聲韻字。即使往前推,今存較早的韻圖也大約出於唐末或五代。在這之前,隋陸法言《切韻》的語音知識只是分聲調,分韻類,以及以二字拼一字之音。王昌齡對以輕重辨語音,與宋代流傳的等韻圖如《韻鏡》《七音略》完全吻合,可以說已經有了「等」的觀念。他以莊、霜、瘡、床四個韻母相同的字為例,辨析出它們全輕、全重、輕中重和重中輕的區別。後來等韻圖所用的字母是三十六個,守溫韻圖的字母也是三十個,王昌齡雖只涉及全清不送氣的照紐、全濁送氣的床紐、次清送氣的穿紐、全清送氣的審紐這四個字母,但是,他對語音的準確辨析,應該是以對整個字母系統語音的認識為基礎。後來等韻圖的韻類分四等,涉及《切韻》的一百九十三韻,王昌齡說「清字全輕,青字全濁」,只涉及「清」「青」二個韻部,「清」字為三等韻,故為全輕清,「青」字屬四等韻,故為全重濁。但是,他對這二個韻部等位的準確辨析,也應該是以大量韻部等位的認識為基礎。王昌齡當然沒有編制出後來那樣詳盡的等韻圖表,也沒有明確提出「等」這個概念,他只涉及四個聲紐,二個韻部,但僅就這四個聲紐、二個韻部的辨析,可以看出,他已經有了「等」的觀念,已經在用「等」觀念區分字音,而且這種辨析和後來的等韻圖完全吻合。這在音韻學史上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們無法了解,王昌齡用「等」觀念區分字音,是他個人的獨創呢?還是轉述成說?「等」的觀念,用韻圖的格式表示字音的拼切,受到佛教悉曇學的影響,輕和重的概念,本來是用來表示梵文元音讀法的不同,表示其讀音長、短之分,後來譯經者用來表示聲類的差異,進而把韻書各韻比較異同,依其發音洪細輕重分作四個「等」,更進而依四等與四聲相配的關係,合若干韻母為一「轉」。要之,等韻學受到佛教悉曇學的影響。王昌齡當然還沒有提出那麼複雜系統的認識,但他畢竟意識到語音的「等」區別,聲紐的輕重的區別。我們也無法了解,他何以會形成這種認識?或許,他貶謫南方,特別是被貶江寧的時候,和僧人也有交往?或許在這種交往中他接受了悉曇學?他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音韻學的史料,也留下了許多難以解答的謎。
王昌齡說:「至如有輕重者,有輕中重,重中輕,當韻之即見。」他是說,語音之輕重,單獨一個字一個字不易分辨,而遇到相關的韻就可見到。也就是說,在寫作具體詩句的時候,自然會感到語音的輕重。他是從詩歌創作角度提出輕重說的,他以對語音的細緻辨析,提出他的調聲說。
王昌齡提出,詩歌語言,須輕重相間。
《調聲》說:「律調其言,言無相妨,以字輕重清濁間之須穩。」所謂「穩」,是平穩,諧調。律調其言,就是用語音的輕重之律調節詩句的聲律語言,所謂「間之」,應該就是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所說的「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的意思。這樣才「言無相妨」,就是聲律諧調流暢,音和音之間不會滯澀相礙。
南卷《論文意》說:「夫用字有數般:有輕,有重;有重中輕,有輕中重;有雖重濁可用者,有輕清不可用者,事須細律之,若用重字,即以輕字拂之,便快也。」為什麼說「有雖重濁可用者,有輕清不可用者」?具體含意不太清楚。《顏氏家訓·音辭篇》:「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舉而切詣,失在浮淺,其辭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濁,而鈋鈍得其質直,其辭多古語。」隋陸法言《切韻序》說:「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涉重濁。」(周祖謨《廣韻校本》卷首)或者輕清即指南方之音,而重濁即指北方之音,或者王昌齡作為「詩夫子」講詩之時,正在南言之江寧,面對的是南方學詩之士子,南方士子習用南音,而不習用北音,而王昌齡因此有是說,謂北方音雖重濁而有可用者,南方音雖輕清而有不可用者。王昌齡的基本思想,是輕重相間,「若用重字,即以輕字拂之,便快也」,所謂「拂」,是輔弼,相佐,所謂「快」,是快暢,聲律快暢流暢。
南卷《論文意》王昌齡又說:
夫文章,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聲即穩也;其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如「高台多悲風,朝日照北林」。若五字並輕,則脫略無所止泊處;若五字並重,則文章暗濁。事須輕重相間,仍須以聲律之。如「明月照積雪」,則「月」、「雪」相撥;及「羅衣何飄颻」,則「羅」、「何」相撥;亦不可不覺也。
這段話的基本原則,是既不能五字並輕,也不能五字並重,而要輕重相間。這和前面那段話所說的「若用重字,即以輕字拂之」是同一個意思。這個原則並沒有什麼新意。他的新意,在於對輕重相間作了具體解釋,涉及到具體的輕重相間之法。
涉及的一點,是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而「其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這是說什麼?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意思非常明確,但「其中三字縱重濁」指什麼?稍有歧解。其實他的意思也很明確,前面既已說了「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因此他說的「其中三字縱重濁」,不是指五言詩中任意三字,而是指五言詩中間三字。這裡說的輕清和重濁指什麼?他舉了二句例詩:「高台多悲風,朝日照北林。」從例句看,前句高(平清豪韻一等)台(平濁咍韻一等)多(平清歌韻一等)悲(平清脂韻三等)風(平清東韻三等),後句朝(平清宵韻三等)日(入清濁質韻三等)照(去清笑韻四等)北(入清德韻一等)林(平清濁侵韻三等)。他不應該是從聲母清濁來區分,因為上句中間三字為「濁清清」,只有「台」一字濁聲,下句中三字即使「日」字讀為濁聲,也是「濁清清」,只有「日」一字濁聲。他也不應該是從韻類等位來區分,因為上句前三字為一等韻,而後二字為三等韻,中三字既有一等韻,也有三等韻。後句則中三字既有四等韻(照),也有一等韻(北)和三等韻(日)。都不符合中間三字重濁的條件。這裡的輕清重濁,應該是就聲調而言,而且是就下一句而言。下一句「朝日照北林」,中三字全部為仄聲,而第一字和第五字都為平聲,正與他所說的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中間三字重濁的條件相合。因此,他所說的,是第一字和第五字須用平聲,而中間三字可用仄聲。
為什麼第一字和第五字須用平聲,為什麼這樣「聲即穩」,而用仄聲則不穩?可能因為仄聲欹側澀促,給人不穩定的感覺,而平聲輕揚舒緩,給人平穩的感覺。也可能由聲而及情,第一字第五字用平聲,聲韻和詩情都更顯得舒展,而用仄聲,則聲韻詩情都顯得欹側不平。這是涉及的一點。這裡體現的劉滔提出的平聲有用處最多的思想。
涉及的又一點,是「明月照積雪」和「羅衣何飄颻」二句。這二句的四聲和清濁分別是:明(平清濁)月(入清濁)照(去清)積(入清)雪(入清),羅(平清濁)衣(去清)何(平濁)飄(平濁)颻(平清濁)。他說前句是「月」「雪」相撥,後句是「羅」「何」相撥。
什麼是「相撥」?月雪,羅何何以相撥?一說,撥為拂之假借。一說上句多仄聲,下句全為平聲,月雪、羅何相撥挽救了單調。一說相撥是帶來聲律上的抑揚[8]。
其實,「撥」無須假借為「拂」。因為緊接著前段他說:「若用重字,即以輕字拂之」,就直接用了「拂」字。「撥」就是「撥」,是碰撞、磨擦之意。孟浩然《早發漁浦潭》:「臥聞漁浦口,橈聲暗相撥。」岑參《走馬川奉送封大夫出師西征》:「半夜軍行戈相撥,風頭如刀面如割。」所用的「撥」都是這個意思。既然是碰撞、磨擦,所謂月雪相撥,羅何相撥,不會是什麼挽救了聲律的單調,或說帶來了聲律上的抑揚。相撥,指的聲律上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阻礙,是聲律的不諧調。當然,「月」、「雪」,「羅」、「何」何以相撥?可能也因聲母之清濁同異。因為「明」字清濁,「羅」字也是清濁。如果把清濁讀作清音,則月雪同為清音,如果把清濁讀作濁音,則羅何均為濁音,如何有抑揚諧調的聲律?
「月」、「雪」,「羅」、「何」何以相撥,可能有其他原因。「月」、「雪」同為入聲,分為五言詩的第二字和第五字,按照永明聲律說,二、五同聲,犯蜂腰病。「月」字月韻,「雪」字薛韻,月韻和薛韻可通押,同一句內隔字用同韻字,應該又犯小韻病。可能因此而說月雪相撥。
至於「羅」、「何」相撥,可能也因為同屬下平聲七歌韻,同一句內隔字用同韻字,和「月」、「雪」一樣也犯小韻病。當然還可能也因為它們同為平聲。但這一句五字全為平聲,為什麼只說「羅」、「何」相撥?卻有些費解。其中可能有某些我們今天難以弄清的原因,這原因當中包含當時調聲的某些認識。如果非要給一個解釋,可能還是與詩句的節奏有關。「羅」、「何」分為五言詩的第一字和第三字。五言詩的句式節奏,一般是上二下三。沈約曾說:「五言之中,分為兩句,上二下三。」[9]可能作於隋至初唐間的天卷《詩章中用聲法式》也說五言詩是「上二字為一句,下三字為一句」。按照上二下三的句式節奏,第二字第五字正好分別是上二和下三之尾,劉善經就因此把第二字與第五字同聲的蜂腰病稱之為「一句中之上尾」[10]。照此理解,五言詩第一字和第三字正好分別為上二和下三之頭,五言詩二、五同聲可稱為一句中之上尾,那麼,一、三同聲是不是可以稱之為一句中之平頭呢?「羅衣何飄颻」的「羅」、「何」恰好在第一字和第三字的位置,是不是因此而說「羅」、「何」相撥呢?之所以恰好舉「明月照積雪」「月」、「雪」相撥和「羅衣何飄颻」「羅」、「何」相撥這二個的例子,是不是因為它們一個屬一句中之上尾,而另一個屬一句中之平頭呢?這樣說,當然推測的成份居多,但是,一為一句中上尾相撥,一為一句中平頭相撥,正好兩兩相對,不是很容易引起人們這樣的聯想嗎?不然,還有別的什麼更好的解釋呢?
如果以上分析大致還可行,如果又再進一步細究,會發現有幾點值得注意。
這段話說的輕重相間,都是就五言詩一句的首字尾字而言。「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說的是詩句五字之首字和尾字,「月」、「雪」相撥,「羅」、「何」相撥,分別為五言詩一句中的第二字和第五字,第一字和第三字,關注的也是頭尾,不過是五言詩上二下三兩分句之尾和頭。關注首尾,五言一句的首尾和分為兩句的首尾,可不可以說,這是王昌齡輕重相間說的一個特點呢?這是值得注意的一點。
王昌齡時代,近體詩律早已成熟,沈約他們的永明體早已發展為近體。但從這段話來看,「月」、「雪」相撥,「羅」、「何」相撥,都犯小韻,「月」、「雪」相撥,又犯蜂腰,犯一句中之上尾。小韻,蜂腰,一句中之上尾,這都是從永明聲律說來的。「羅」、「何」相撥,如果可以說是一句中之平頭,也可以說是永明聲律說的引申,由一句中之上尾,引申為一句中之平頭。提出「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關注首字尾字,基本思想也是從永明聲律說來的。如果這樣分析尚可成立,那麼,可不可以說,當近體詩律已經成熟的時候,王昌齡他們仍然沒有忘記永明聲律說。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點。這說明什麼呢?是對歷史的一種回味留戀繼承?還是在近體詩成熟之後繼續探討新的聲律格式,力求在聲律上有所創新?恐怕這二點都不能否定。
這裡說的輕重清濁,似已不指聲母之清濁,至少僅用聲母之清濁又難以解釋。這裡所說的輕重清濁,需要用聲調的平仄來解釋,當然,「月」、「雪」相撥,「羅」、「何」相撥,如果是說它們犯小韻,那他所說的輕重,還可能指韻。但這裡所說的韻,已與韻的等類無關,與等韻學所說的輕重清濁無關。已有用等韻的觀念對語音的細緻辨析,辨析出全輕、全重、輕中重和重中輕,辨析出韻類的等位,而在實際運用中,卻依然落在聲調的平仄上,落在一般的韻類上。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點。這又說明什麼呢?等韻畢竟是新的觀念,傳統的詩歌韻律依然是用四聲,用平仄。等韻學對語音的辨析雖然細緻系統,但更帶有純音韻學的意味,從音韻學的認識到普遍地運用於詩歌創作成為詩歌聲律,需要一個過程。後來的詞學可能就更多地注意這些問題,而唐代詩律則還未能。或者正是這個原因,所以王昌齡一面顯露出新的等韻的觀念,一面仍然用傳統的四聲平仄和韻,來理解輕重清濁,來說明詩歌聲律。從這段話,是不是可以說明這一點呢?
最後可注意的是一點,是「羅衣何飄颻」一句。殷璠《河嶽英靈集》也評論了這句詩。「羅衣何飄颻,長裾隨風還」,十字俱平,但殷璠認為「雅調仍在」(南卷《集論》)。一說「雅調仍在」,一說「羅何相撥」,就是說,音律相礙相妨,看法截然不同。同為盛唐,而看法不一,這又說明什麼呢?是不是說明盛唐時候,人們對詩歌聲律的看法遠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還有各種看法呢?是不是說明人們對詩歌聲律還在做各種探索呢?
二、王昌齡論通韻、落韻及轉韻
王昌齡涉及的又一點,是通韻、落韻問題,以及與此相關的轉韻問題。
南卷《論文意》說:
今世間之人,或識清而不知濁,或識濁而不知清。若以清為韻,余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余盡須濁;若清濁相和,名為落韻。
六地藏寺本雙行小字註:「故李概《音序》曰:上篇名落韻,下篇通韻。」王昌齡雖然沒有提到通韻,但與落韻相對,他說的「若以清為韻,余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余盡須濁」,應該就是通韻。
通韻、落韻,是中國音韻學史上值得注意的一對概念。
這對概念,應該是從梵文悉曇學來的。日僧安然《悉曇藏》卷二說:「五五配呼各為通韻,三種交呼各為落韻。」又說:「橫行二紐中總歸第五豎行相呼為通韻,豎行交呼為落韻。」這是就悉曇字母體文五類聲來說的。悉曇體文即父音字母分為喉(牙)、齶、舌、齒、唇五類聲,每一類又分不送氣和送氣柔聲二種,不送氣和送氣怒聲二種,還有不送氣的非柔怒聲即鼻音一種,共為五種。五類五種,五五二十五,就是所謂五五配呼。按照《悉曇藏》所說,柔聲和柔聲,怒聲和怒聲各自配呼,也就是所謂橫行配呼,就是通韻。而柔聲和怒聲,以及非柔怒聲三種交呼,也就是所謂豎行交呼,即各為落韻。豎行交呼有二合三合四合五合字,都各為落韻。橫行交呼是單合,豎行交呼是合字,因此《悉曇藏》又說:「單合是通韻也,其於合字是落韻也。」就是說,因悉曇體文五類聲配呼或交呼方式的不同,而有通韻和落韻的區別。
中土文人比較早論及通韻、落韻的是齊梁時的沈約。安然《悉曇藏》卷二引沈約《四聲譜》:「韻有二種,清濁各別為通韻,清濁相和為落韻。」沈約這裡,應該是對梵文悉曇學通韻、落韻的簡明概括。悉曇體文五類聲之柔聲不送氣音為清音,送氣音為次清音,怒聲為濁音,非柔怒聲為清濁音。因此,清濁各別為通韻,也就是《悉曇藏》所說,柔聲和柔聲,怒聲和怒聲各自配呼而為通韻。柔聲和柔聲,怒聲和怒聲各自配呼,也就是清音和清音配呼,濁音和濁音配呼。因此清濁各別,因此為通韻。而所謂清濁相和為落韻,也就是《悉曇藏》所說,柔聲和怒聲,以及非柔怒聲三種交呼為落韻。柔聲和怒聲,以及非柔怒聲三種交呼,也就清音和濁音交呼,也就是沈約所說的清濁相和。因此,沈約這段話,首先是對悉曇學的通韻、落韻作了明確簡要也是通俗的概括。悉曇字母的複雜語音關係,不一定一般的中土士子都容易理解的,但中土士子懂清濁。清濁、和是中國傳統的概念。他用「清濁各別」和「清濁相和」來概括通韻和落韻各自的內涵,確實簡明而又通俗。
但是,沈約所作的畢竟是《四聲譜》。他提出通韻、落韻,應該是為了說明漢語「四聲」的問題,而不僅僅是說明悉曇學的問題。換句話說,他是借用外來的梵文悉曇學的概念,來說明中土漢語的「四聲」問題。這樣看,所謂清濁各別,清濁相和,也應該是針對漢語語音而言,而且,應該與沈約所倡導的永明聲律說有關,或者就是永明聲律說的一個具體內容。它可能指詩歌在聲律運用上通韻和落韻的二種情況。「清濁各別為通韻」,在梵語裡說的是清聲和清聲配呼,濁聲和濁聲配呼,換句話說,也就是同聲配呼。而詩歌中,同聲配呼,也就是同聲相應,則當如《文心雕龍·聲律》所說的:「同聲相應謂之韻。」是指詩歌同聲相應押韻的情況。至於「清濁相和為落韻」,如果也是針對押韻而言,則可能是指清濁異聲,不合押韻規律的情況。押韻的清濁相和則有礙韻律的和諧美,因此為「落韻」。落,是偏離,落下的意思。「落韻」,就是不合韻。但如果「清濁相和為落韻」不是針對押韻情況而言,而如《文心雕龍·聲律》所說的「異音相從謂之和」。因為清濁相和,正是異音相和。如果是這樣,則所謂「清濁相和」,會不會就是指一句之中清濁相異相和呢?沈約自己在《宋書·謝靈運傳論》那段著名論述不就說,「欲使宮羽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嗎?要之,沈約是借悉曇梵文之通韻落韻,來說明永明聲律之體。
再接著,是六地藏寺本雙行小字注引李概《音序》所說的:「上篇名落韻,下篇通韻。」這裡說的落韻通韻,應該是指分韻的二種情況。我們知道,李概著有《音譜決疑》,此《音序》應該就是李概《音譜決疑》之序。關於《音譜決疑》,從《敦煌本王仁昫切韻》可知其梗概。據周祖謨《顏氏家訓·音辭篇注補》:《音譜》是分韻的,佳皆不分,先仙不分,蕭宵不分,庚耕青不分,尤侯不分,咸銜不分,均與《切韻》不合。既是分韻,則是和《切韻》一樣,帶有韻書的性質。既是韻書,又說「上篇名落韻,下篇通韻」,則這落韻、通韻之者,所說乃分別為上篇、下篇之內容特點。它應該是韻書的特點,應該是分韻的不同情況。至於具體指分韻的何種情況,則不得而知。它大概不可能像梵語悉曇學那樣,一部為清濁聲各自配呼,一部為清濁聲交相配呼,漢語是無法用這樣的方法上下兩部區別分韻的。或者如後來等韻家那樣分韻為獨韻合韻,或者獨韻只有陰聲韻和陽聲韻,而合韻而兼有陰聲韻和陽聲韻,或者獨韻者只有開口音或合口音,而合韻者則兼有開口音合口音,可能是以陰聲韻陽聲韻或者合口音開口音的不同來區分韻的清濁,獨韻者清濁各別,因此為通韻,而合韻者清濁相和,因此為落韻。李概《音譜決疑》或者是這樣來分上下篇?他所謂「上篇名落韻,下篇通韻」,或者可以作這樣的解釋?雖然李概《音譜決疑》不應該有等韻的觀念,但分韻方法或者與之相仿?
後來的詩話,也常用「落韻」論詩,而多以落韻指不合押韻規律,偏離本來之韻部。《漁隱叢話》後集卷十八「五李雜紀」:「苕溪漁隠曰:裴虔余云:『滿額鵝黃金縷衣,翠翹浮動玉釵垂。從教水濺羅襦濕,疑是巫山行雨歸。』《廣韻》《集韻》《韻略》垂與歸皆不同韻,此詩為落韻矣。」垂為四支韻,歸為五微韻,是以不協韻偏離正韻為落韻。《歷代詩話》卷五六引《緗素雜記》:記李師中送唐介謫官詩:「孤忠自許眾不與,獨立敢言人所難。去國一身輕似葉,高名千古重於山。並游英俊顏何厚,未死奸諛骨已寒。天為吾君扶社稷,肯教夫子不生還。」說:「難寒二字,在二十五寒韻,山還二字,在二十六刪韻」,此詩一作進退格,而《冷齋夜話》「乃以此詩為落韻詩」。也是以不合韻為落韻。又《詩話總龜》卷一引《雅言系述》:「盧承丘,長沙人,披褐居吳芙蓉山,常著文。為芙蓉集作落韻詩,雖一時諷罵,聞者亦可為戒。《題花鈿》云:『傅粉銷金剪翠霞,黛煙濃處貼鉛華。也知曾伴姮娥笑,將來村里賣誰家。』又《題渡頭船》云:『刳朩功成濟往還,古溪殘照下前山。看看向晚人來少,猶自須來覓見錢。』」前詩《題花鈿》,華、家、霞均為麻韻,不知何故被稱為落韻。而後詩《題渡頭船》,還、山為刪韻,錢為先韻,則明顯不協韻。又《五代詩話》引《十國春秋》記李如實作「落韻詩」,其詩曰:「炎蒸不可度,萊爾生涼風。在物成非器,於人還有功。殷勤九夏內,寂寞三秋中。想君應有語,棄我如秋扇。」扇字仄聲,顯然不合韻。
這就可以來看王昌齡所說的「落韻」。
他說:「若以清為韻,余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余盡須濁。」這說的應該是押韻。因此,他說「若清濁相和,名為落韻」,所謂「落韻」,應該是指不協韻。這可能不難理解。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麼說「若以清為韻,余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余盡須濁」?他的意思是不是說,同一韻部,尚須分清濁,押韻之時,若以清為韻,則盡須用清,而不能用這一韻中的濁聲之字?比如,陽部韻,用莊,則不能用床,用霜,則不能用瘡?這可能就是他要辨析莊字全輕,霜字輕中重,瘡字重中輕,床字全重的原因?
但是,王昌齡所說的,可能是另一個意思。這就要說到他的另一段論述。《論文意》說:「詩不得一向把。須縱橫而作;不得轉韻,轉韻即無力。」從這段話來看,王昌齡是不主張轉韻的。從王昌齡的詩歌創作來看,也是不轉韻的。《全唐詩》王昌齡存詩四卷,僅《行路難》一首轉韻,另《唐寫本唐人選唐詩》收入《題淨眼師房》一首亦轉韻。
這樣看來,他所說的「落韻」,可能確實是從轉韻上來講的,可能確實是主張一首詩若用某一韻,則須一韻到底,中途不當轉韻。或者是若用平聲韻,而均須用平聲韻,而不能雜以仄聲韻。或者是在這個意義上,他說「若以清為韻,余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余盡須濁;若清濁相和,名為落韻」。
關於轉韻,魏晉南北朝已有論述。劉勰《文心雕龍·章句》篇說:「昔魏武論賦,嫌於積韻,而善於資代,陸雲亦稱四言轉句,以四句為佳。」從劉勰這段話來看,魏武帝曹操對押韻有過論述。曹操是嫌於積韻,即討厭一韻到底,而希望更迭轉韻。這應該是可以見到的批評史上對轉韻也是押韻問題的最早論述。陸雲也有論述,陸雲的論述見於《與兄平原書》。陸雲的看法和曹操相似,只是更為具體,他希望四句就應該轉句。他所謂「轉句」,也是轉韻。後來有齊永明二年(484)尚書殿中曹奏定朝樂歌詩和梁劉勰的論述。齊尚書殿中曹奏定朝樂歌詩,事見《南齊書·樂志》,奏說:「又尋漢世歌篇,多少無定,皆稱事立文,並多八句,然後轉韻。時有兩三韻而轉,其例甚寡。張華、夏侯湛亦同前式,傅玄改韻頗數,更傷簡節之美。近世王詔之、顏延之並四韻乃轉,得賒促之中。」劉勰的論述見《文心雕龍·章句》,說:「兩韻輙易,則聲韻微躁,百句不遷,則唇吻告勞。妙才激揚,雖觸思利貞,曷若析之中和,庶保無咎。」看法稍有不同,都不贊同二韻而轉。後來初唐的《文筆式》,不贊成一連六句押同一韻而不轉韻,齊尚書殿中曹以為四韻八句一轉,乃得賒促之中,劉勰沒有具體說幾句轉韻為好,只說兩韻轍易和百句不遷都不行。他們可能都考慮到文章語氣節奏的緩急,劉勰《文心雕龍·章句》就說:「若乃改韻從調,所以節文辭氣。」朝樂歌詩以四韻八句為轉,可能還有《詩經》押韻的影響,因為《詩經》不少詩歌,特別是《頌》詩,和後來朝樂歌詩一樣,都是祭祀樂詩。《詩經》《頌》詩和其他作品,多章與章轉韻,而每章句數,就在八句上下。曹操、陸雲和劉勰都是就賦而言,《文筆式》也是就賦頌而言,齊永明二年奏章是就朝樂歌詩而言,但賦與詩在押韻問題上是相通的。在轉韻問題上,劉勰持「折之中和」的態度,既不能轉韻過多過急,也不能一韻到底,百韻不遷。劉勰事實上主張轉韻,曹操、陸雲、《文筆式》等明確主張轉韻,王昌齡明確反對轉韻,看來在轉韻問題上,古代人們有不同的看法。這或者也是古代調聲術的一個特點。
至於王昌齡為什麼不主張轉韻?其中原因或可探尋。他說是「轉韻即無力」。盛唐人是崇尚風骨的,崇尚一種力的美。王昌齡大量詩作,特別是他那些寫邊塞的詩,更是昂揚風發而勁健有力。主張一韻到底或者與他的這種審美好尚有關。另外,王昌齡多為短詩,少為長詩。他那些膾炙人口的七言絕句自不必說。即使那些五言古詩,60句的只有一首,30句以上的只有三首。另有一首七言45句。其餘的都是30句,20句以下的短篇。多為短詩,可能也是不主張轉韻的一個原因。再一點,可能與傳統的看法有關,與傳統的對詩體審美特點的體味。傳統的看法,劉勰是主張轉韻,而後來的人們,則多認為七言古詩以轉韻為正,而五言古詩以不轉韻為正。明胡震亨《唐音癸籖》卷四:「劉勰云:改韻從調,所以節文辭氣。兩韻輙易,則聲韻微燥;百句不遷,則唇吻告勞。七古改韻,宜衷此論,為裁若五言古,畢竟以不轉韻為正。」他認為劉勰所說,只是針對七言古詩來說的。他又說:「漢魏古詩多不轉韻,十九首中,亦只兩首轉韻耳。李青蓮五古多轉韻,每讀至接換處,便覺體欠鄭重。惟杜少陵,雖長篇亦不轉韻。如《北征》六十五韻,只一韻到底,一韻五言正體,轉韻五言變體也。」《師友詩傳錄》:「初唐七古,轉韻流麗,動合風雅,固正體也。工部以下,一氣奔放,弘肆絕塵,乃變體也。」七言古詩應該寫得流麗,因體貌流麗,因此以轉韻為正體,以不轉韻為變體。而五言古詩須鄭重,若轉韻則覺體欠鄭重,故以不轉韻為正體,以轉韻為變體。這純是詩體審美的直覺。這實際涉及不同詩體不同審美特性不同審美情味的問題。一如詩之與詞,詩味與詞味相通而有別,如同一道界分青山色。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王昌齡所說的清濁相和為落韻,說的轉韻即無力,就涉及這樣一個問題。
三、王昌齡論近體詩律及齊梁調詩
王昌齡提出輕重相間,提出落韻和轉韻,這些調聲問題與近體詩律有關。但是,他還更為具體更為直接地談到的近體詩律問題。這主要在《調聲》。
他說:「詩上句第二字重中輕,不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為一管。上去入聲一管。上句平聲,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聲。以次平聲,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下入,以次又平聲。如此輪迴用之,宜至於尾,兩頭管。上去入相近。是詩律也。」這裡說「詩上句第二字重中輕」的「重中輕」,可能並不是要把平聲和入聲再區分為輕重,把四聲分為六聲,它只是指詩上句第二字的那個音為「重中輕」。若此音為「重中輕」,則下句第二字不得與之同聲。而這個所謂「重中輕」,從下文來看,已具體指或平聲,或上去入聲。因此,小西甚一的理解可能有誤[11]。如中澤希男《文鏡秘府論校勘記》所說,「上去入一管」意思不清,可能有訛脫,可能意為上句第二字平聲,下句第二字上去入聲而為一管。他是以兩句異聲相對為一個意義單位,這就是所謂「一管」。它這裡完全是講詩律的對法和粘法。「上句平聲,下句上去入」,是對法,接著的「上句上去入,下句平聲」,前句粘上,下句對上。「以次平聲,以次又上去入」,又是一粘一對。「以次上下入,以次又平聲」再又一粘一對,恰好四對八句,恰好是一首五言八句律詩粘對法的完整表述。這裡四聲完全二元化了,「上去入」與平聲相對,就是仄聲,《眼心抄》就用了「側」換用「上去入」三字。所以這裡不是說,同為仄聲,上一聯第二字用上聲,則下一聯同位之字需用去聲或入聲。王利器引任注應該有誤[12]。王昌齡說「兩頭管」,是說兩頭一管,而所謂「頭」,是「換頭」之「頭」,也就是這裡講的「第二字」。他這裡用「第二字」講「兩頭」,說明他已經注意到元兢所說的「單換頭」的情況,所謂「單換頭」,就是元兢所說的「唯換第二字,其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他說:「上去入相近。」所謂「相近」,是音相近,相對於平聲來說,上去入聲之音更為接近,因此為「相近」。他認為這就是詩律。而這確實是粘對法詩律的簡明而完整的表述。
他論及幾種詩體。五言平頭正律勢尖頭、七言尖頭律、齊梁調詩。依照《眼心抄》,則還分作五言平頭正律勢尖頭、五言側頭正律勢尖頭、平頭齊梁調聲、側頭齊梁調聲、七言平頭尖頭律、七言側頭尖頭律。這裡,「平頭」、「側頭」的「頭」和「兩頭管」之「頭」意同。所謂「平頭」指五言詩起句第一、二字尤其是第二字為平聲,也就是所謂平起,而「側頭」則指起句第一、二字特別是第二字為側聲。所謂「尖頭」,是首句不押韻,且首句末字為仄聲。所謂「勢」,是樣式,格式,詩式,也是詩體。
所謂「正律勢」,就是「律詩的正體」之意。各種詩體都有例詩[13]。他舉出的這各種詩例,近體詩的各種詩體基本都包括進去了。他先說「上句平聲,下句上去入」云云,說明平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八句粘對規則,再用詩例,而且是各種詩例,說明各種詩體,其中包括各種句式,五言之A仄仄仄平平,a仄仄平平仄,B平平仄仄平,b平平平仄仄,七言之A平平仄仄仄平平,a平平仄仄平平仄,B仄仄平平仄仄平,b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各種句式是都包括進去了。所謂調聲,就是指近體詩的這些調聲規則。
為什麼以「平頭」為「正律」?可能因為如《論文意》王昌齡所說:「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聲即穩也」,而詩之首句首二字為平聲,聲韻也有平穩的感覺。也如《文筆式》所說:「但四聲中安平聲者,益辭體有力。」(西卷《文筆十病得失》),這體現了劉滔所說的平聲賒緩,有用處最多的思想。
「齊梁調詩」有點特殊。唐人集中有不少標有「齊梁體」或「齊梁格」之類的詩作,有些未標名的,或標名為「玉台體」之類的,也可能是被看作「齊梁體」。這些詩都有些特殊。
這些詩都有律句。《全唐詩》檢得26首齊梁體,其中岑參一首,劉禹錫一首,白居易二首,李商隱一首,溫庭筠七首,曹鄴一首,皮日休二首,陸龜蒙二首,貫休九首,另外,《趙秋谷所傳聲調譜》所列的沈佺期《和杜麟台元志春情》和白居易《宿東亭曉興》,都有律句。律句平仄的幾種形式,五言的如A型仄仄仄平平,a型仄仄平平仄,B型平平仄仄平,b型平平平仄仄,都有。不少有律對句和粘式句,有不少甚至就是完全合律的律體詩,如岑參《夜過盤石隔河望永樂寄閨中效齊梁體》(《全唐詩》卷二〇〇),溫庭筠《詠嚬一作齊梁體》(《全唐詩》卷五七七),溫庭筠《太子西池二首一作齊梁體》(《全唐詩》卷五七七)
有些詩,雖然句子雖然不合律,雖然失粘或者失對,但也是「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符合齊梁時沈約提出的聲律規則。如劉禹錫《和樂天洛城春齊梁體八韻》[14]。八韻十六句中,五個律句,三個律句之外,「斷雲發山色」,「白頭自為侶」,均仄平仄平仄,不合律但平仄相間。另外如白居易《洛陽春贈劉李二賓客齊梁格》(《全唐詩》卷四五二),「雪消洛陽堰」,仄平仄平仄;「藉草開一尊」,仄仄平仄平,溫庭筠《春曉曲一作齊梁體》(《全唐詩》卷五七七)「似惜紅顏鏡中老」,仄仄平平仄平仄,貫休的二首詩也都有這樣的句子[15]。這些詩句,均非律句而平仄相間。
在齊梁體平仄相間的這類句子中,有一種是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句子,後來被稱為是b型句的拗救(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類句子在「齊梁體」詩中特別多[16]。
就篇幅而言,唐人齊梁體多為六句八句,最多的十六句,和齊梁人詩相似。齊梁人作詩,多為五言詩,而唐人齊梁體詩則時有七言[17]。近體詩一般押平聲韻,而唐人齊梁體詩則時押仄聲韻[18]。這些詩,多寫閨情,寫遊樂,畫如月之眉,梳似雲之鬢,春日淑景,日晏歌吹,斂袂獻酒,藉草開尊,縈歌畫扇,敞景柔條,柳岸杏花,梅梁乳燕,枕上夢,扇邊歌,詩風有似齊梁。但如溫庭筠《邊笳曲》(一作齊梁體,《全唐詩》卷五七七)),也寫朔管迎秋動,雕陰雁來早,嘶馬悲寒磧,朝陽照霜堡。溫庭筠《俠客行》(一作齊梁體,《全唐詩》卷五七七)也寫陰雲蔽城闕,寶劍黯如水,寫得頗有蒼勁之氣。而貫休《閒居擬齊梁四首》(《全唐詩》卷八二七)也寫夜雨山草滋,爽籟生古木,寫獨賴湖上翁,時為烹露葵,貫休《擬齊梁體寄馮使君三首》(《全唐詩》卷八二七)也寫庭鳥多好音,相呼灌木中,寫清吟待明月,孤雲忽為蓋,寫得清麗幽雅。
相對於不拘平仄格式的古體詩而言,齊梁詩雖不合律但講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無疑屬於新體詩。唐人齊梁體詩無疑有仿效齊梁詩的痕跡。那些不合律但仍然平仄互間的詩句,那些雖合律但失對或失粘的句子。雖有七言但以五言為主,並且多為六句八句多者不過十四句十六句,即使那詩的內容風格,也多為黛攢艷春,嬌鳥暖睡,輕柔軟麗。
但是,從齊梁人的詩律到唐人近體詩律,畢竟有了發展。最初只是一般的前有浮聲,後須切響,只是一般的迴避平頭上尾蜂腰鶴膝,而到後來,四聲二元化的同時,平仄律也有很大發展,出現合律的句子,出現只注意兩句間相對,而不注意兩聯間相粘的對式,出現注意兩聯間相粘的粘式,出現粘式和對式疊合的形式,最後在初唐完成對式和粘式迴環往復的近體詩的粘對式,完成五言八句的成熟的五言律體詩和其他律體詩。很多平仄格式出現了,那種在唐人齊梁體詩中經常運用的平平仄平仄式的句子,與其稱為是b型句的拗救,不如看作是成熟律句出現之前的平仄句式的一種嘗試,到後來,唐人也用這種平仄句式來作拗救。當然,五言發展到七言,詩風當然也變了。唐人齊梁體詩無疑反映了這整個發展過程。那些合律相對但失粘,或合律相粘卻失對的句子,正是齊梁聲律詩向唐人律體詩過渡的現象。在律體詩已經完全成熟,並且廣為普及運用的唐代,包括中唐晚唐,仍然標名寫作「齊梁體」詩,應該是對過去時代詩體的一種回味。唐代律體詩是從齊梁詩體發展來的,相對於不拘平仄的古體詩來說,唐代律體詩和齊梁聲律詩,都可以屬於新體詩。可能正因為此,唐人在回味、寫作作為新體詩的齊梁體詩的時候,也把實際已經成熟了的律體詩作為新體詩的一種,把它作為齊梁體詩進行寫作。這當然已是廣義的齊梁體詩。唐人標名為齊梁體的詩,既有不合律不合粘不合對的詩篇或句子,又有完全合於近體律的詩篇,何以會有這種現象?就因為他們把近體律詩和齊梁聲律詩一樣,看作新體詩,看作廣義的齊梁體詩。
《調聲》中所論的「齊梁調詩」也應作如是觀。所舉例詩,張謂《題故人別業》詩第三句首字當平用仄,第四句首字當仄用平,第五句首字當仄用平,此外完全合律[19]。何遜《作徐主簿》「世上逸群士」一首,二、四句完全合律,首句第三字,第三句一、三字均當平用仄。「一旦辭東序」一首第三句首字當平而用仄,第四句首字當仄而用平。均稍有偏離,而在近體詩律允許範圍之內。而「提琴就阮籍」一首失粘。基本合律而有失粘,把這樣的詩作為齊梁調詩,反映的正是唐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