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其他一些疑問的解釋
2024-10-13 10:37:55
作者: 吳廷璆
陳翀教授的一些疑問,有的前文已作了回答。其他一些疑問,也就容易作出解釋了[50]。
關於西村兼文編寫《增補續群書一覽》解題所錄《文筆眼心抄》序文與山田永年氏根據原卷所作翻刻序文有的文字不合。據前述小西甚一的描述,《文筆眼心抄》抄卷乃一長卷,僅據卷首序文部分文字,很難對全部長卷作出判斷。既就序文部分而言,解題時抄錄序文有些文字有誤,也並非不可能。即就陳翀教授所引林若樹《西村兼文逸話》及《若樹隨筆》,也說這是「大師之後之筆」,而西村兼文偽稱為大師筆,沒有一字說到西村兼文作偽時有一個自己先寫作的文章底稿。所以,說西村兼文解題抄錄《文筆眼心抄》序文時,只能根據自己所留下的文章底稿,應該是臆想的成份居多。就算西村兼文有一個文章底稿,從他作偽的兩種方式來看,他所據也是真品。
關於書之異名「文筆肝心抄」。空海確實多用「肝心抄」作為他所撰佛教經疏的書名,但並不妨礙他用「文筆眼心」作另一書名。因為《文筆眼心抄》畢竟不是佛教經疏。而且空海所用書名初看就常常讓人費解。「文鏡秘府論」這一書名就是如此。他可以用「文鏡秘府論」這一初看難解之詞作一書名,就有可能用「文筆眼心抄」作另一書名。一些古籍書目確實載錄了「文筆肝心抄」的書名,但另一些古籍書目也有「文筆眼心抄」的書名。古籍書目在傳抄轉錄過程中文字有異,也並非異事。僅據書名有異,而斷定《文筆眼心抄》的內容均為西村兼文所杜撰,恐怕言過其實。
關於抄錄《文筆眼心抄》的一些材料。心覺《悉曇要鈔》以「文筆眼心」為題抄錄《調四聲譜》之後,確實緊接「或雲奇琴精酒」和「又雲徘徊窈窕」云云兩段文字。但這並不意味著《悉曇要鈔》所據《文筆眼心抄》原文就是《調四聲譜》之後緊接「或雲奇琴精酒」云云兩段文字。熟悉的人們都知道,日本悉曇學者常用摘錄式的辦法編撰悉曇學著作。他們常常將本不連貫的文字緊相連接,摘錄編抄。他們著重抄錄與悉曇學有關的文獻論述,常常片段式地抄錄。連接抄錄,並不意味著原文也是連貫一體。至於「秘府論雲元氏曰」以下,既然首言「秘府論雲」,所據顯然不再是《文筆眼心抄》,據此而認定《文筆眼心抄》為偽書,根據是不足的。
至於東寺觀觀智院金剛藏本所錄題為「文筆眼心雲」的文字。「正紐」後「凡四聲為正紐」,「傍紐」後「雙聲是也」的注文,顯然是概括原文,與原文文字稍有異,不足為怪。只是簡錄「正紐」和「傍紐」,並未詳述,「正紐」在「傍紐」之前,與今存山田家本《文筆眼心抄》順序有異,也可以理解。至於「或(書)雲略音有三種」云云以下幾大段文字,既然已改稱「或(書)雲」,說明所錄為另一書,與《文筆眼心抄》已全然無關,不能看作《文筆眼心抄》的佚文,今本《文筆眼心抄》沒有幾段文字,完全是正常的。據此認定《文筆眼心抄》為偽書,顯然缺乏根據。
注釋
[1]主要有:《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刊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八輯,2012年),《空海〈文筆肝心抄〉之編纂意圖及佚文考》(刊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十輯,2014年)。
[2]說見前引《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
[3]中澤希男《文鏡秘府論札記》,《斯文》第十六編第七、八、十號,第十七編第二號,1934年—1935年。
[4]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上》,日本京都:大八洲出版株式會社,1948年,筆者《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中華書局,2006年)第1936頁—1937頁。
[5]《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
[6]《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第1976—1978頁。
[7]分別見於《文鏡秘府論》東卷《二十九種對》之「第八雙聲對」和「第九疊韻對」,以及山田本《文筆眼心抄》之《二十九種對》之「八雙聲對」和「九疊韻對」,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第740頁、745頁和第2021頁、2022頁。
[8]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上》,筆者《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第1937頁〔校注〕有轉引。
[9]分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319頁、1320頁和1987頁。
[10]分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308頁、1338頁、1339頁、1340頁、1347頁、1348頁、1361頁、1362頁、1363頁和2008頁、2010頁。
[11]《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368頁—1369頁。
[12]《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369頁。
[13]《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405頁—1414頁。
[14]《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394頁。
[15]西卷序《論病》:「洎八體、十病、六犯、三疾。」可知。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888頁。
[16]見《詩中密旨》,參張伯偉《全唐五代詩格匯考》(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詩中密旨》舊題王昌齡撰,此雖未必,但當時卻當有此內容。
[17]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347頁校記[三]。
[18]說見陳翀教授《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
[19]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954頁。
[20]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004,1011頁。
[21]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348頁校記[五]。
[22]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413頁校記[一]。
[23]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435頁校記[一]。
[24]分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84頁,156頁,479頁,510頁,689頁,725頁,745頁,777頁,956頁,980頁,1005頁,1012頁。
[25]分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365頁,371頁,374頁
[26]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84頁。
[27]殷璠《河嶽英靈集敘》謂:「夫能文者,匪謂四聲盡要流美,八病咸須避之,縱不拈二,未為深缺。」參《唐人選唐詩新編》,又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553頁。
[28]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89頁。
[29]關於交鏁韻,拙著《文鏡秘府論研究》(人民文學出版社,2013年)第五章第四節有專門分析,可參看。
[30]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2012頁。
[31]以上分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2032頁,2035頁,2037頁,2040頁。
[32]如中澤希男(《文鏡秘府論「文二十八種病」解說》,《大正大學學報》第30、31輯合,1940年)及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下)》,大日本雄辯會講談社,1951年)均以為劉滔以疊韻為傍紐。二家之說拙著《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035—1036頁有載錄,可參看。
[33]《文鏡秘府論》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七傍紐」引《四聲指歸》引滔說,謂若五字中已有「任」字,其四字不得復用錦、禁、急、飲、蔭、邑等字,以其一紐之中,有金、音等字,與「任」同韻故也。「錦、禁、急」為見紐上去入聲,「飲、蔭、邑」為影紐上去入聲。「任」為日紐平聲,與「錦、禁、急」及「飲、蔭、邑」一紐的平聲字(金、音)均為侵韻,異紐異聲而韻母相同,故傍紐病。又,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七傍紐」引或曰:「傍紐者,據傍聲而來與相忤也。然字從連韻,而紐聲相參,若金、錦、禁、急,陰、飲、蔭、邑,是連韻紐之。若金之與飲、陰之與禁,從傍而會,是與相參也。如云:『丈人且安坐,梁塵將欲飛。』丈與梁,亦金、飲之類,是犯也。」金、錦、禁、急和陰、飲、蔭、邑均為四聲一紐,,平上去入四字之韻分別共為侵、寢、沁、輯韻。其中金之與飲、陰之與禁,分析為平聲和上聲,平聲和去聲,相傍之紐,異紐異聲而同韻。又:「丈人且安坐,梁塵將欲飛。」丈為澄紐上聲養韻,梁為來紐平聲陽韻,都有韻母「iang」。同樣是相傍之紐異聲而同韻。關於劉滔的傍紐之說。拙著《文鏡秘府論研究》第七章第一節有詳述,可參看。
[34]這原因,日本中澤希男以為三轉韻詩例李白《贈友人》詩包含交鏁韻,也許因此認為即使不加交鏁韻也可以,見氏著《冠注文筆眼心抄補正》,日本《群馬大學紀要》21卷,1971年,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89頁注1。
[35]參拙著《文鏡秘府論研究》第三章第二節。
[36]中澤希男《文鏡秘府論札記續記》即提出此說,《群馬大學紀要人文科學篇》第4、5、6卷,1955—1957年。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899頁。
[37]六犯:《文鏡秘府論》三寶院本以及天海藏本「第二十三支離」條空白處註:「《詩式》六犯:一犯支離,二犯缺偶,三犯相濫,四犯落節,五犯雜亂,六犯文贅。」「第二十九相重」條頁邊空欄註:「四聲指歸雲又五言詩體義中含疾有三:一曰駢拇,二曰枝指,三曰疣贅,異本。」可證。《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154頁校記[二]及1179頁校記[九]有載錄,又《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905頁注28和注29有解釋,可參看。
[38]中澤希男《文鏡秘府論札記》(《斯文》第16編第7、8、10號,第17編第2號,1934—1935年)、吉田幸一《「文二十八種病」考》(《日本文學史上的文學論》,東洋大學出版部,1943年)持前說。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下)》持後一說,《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901頁—902頁有載錄,可參看。
[39]此說小西甚一《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下)》有詳細分析,《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902頁—904頁有載錄,可參看。
[40]見其《文鏡秘府論札記續記》,其說《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901頁有載錄,可參看。
[41]參分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35頁和1938頁—1939頁。有關描述,下文將要引述。
[42]本文所引庄司淺水《贗本物語》,均轉據陳翀教授《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不再另注。
[43]轉據陳翀教授《空海〈文筆肝心抄〉之編纂意圖及佚文考》。
[44]引文見《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35頁。
[45]《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38頁有載錄,可參看。
[46]前一材料原載森銑三、肥田皓二、中野三敏整理《林若樹集》,日本書志學大系28,青裳堂書店1983年版;後一材料原稿為林若樹手寫真跡,其影印被收入《若樹隨筆》,日本書志學大系29,青裳堂書店,1983年版。兩段材料均轉引自陳翀教授《空海〈文筆肝心抄〉之編纂意圖及佚文考》。
[47]小西甚一下面這段描述對於《文筆眼心抄》的辨偽也很重要,亦詳錄如下:「本文全為墨書,卷首到目錄終了為行書,第二葉以下轉為草體,書風為沒有和風的純草,毫無疑問,這是平安時代初期的實物。永年氏所謂『書法超妙紙墨俱古』是確實的。奈良時代到平安初的墨跡大體就是這樣,多存有王羲之的書風。行體為神龍半印本和張金界奴本等諸模系『蘭亭敘』,草書旨趣近於『十七帖』。東晉草書有些是篆書的變形,有很多用後世草書難以規範的奇古字體,《眼心抄》的草書如永年氏所說『有古字有異體字』,但這好像從王羲之和王獻之的字體可以訓釋。例如,四十四例中『古人云采於正始』的『采』字,和『十七帖』『可得果當卿』的『果』同字,若從《眼心抄》的本文不能訓『采』,永年氏的釋文訓『采』,《秘府論》諸本均作『采』,從文意看,永年氏的訓釋是正確的,但《眼心抄》確實作『果』字。其次,『皆須任思自起意先』的『先』字,《秘府論》作『欲』字,但《眼心抄》是『先』(或訓『兔』),決不是『欲』。這一處,『十七帖』『要欲及卿在彼』,『欲摸取當可得不』等處的『欲』字和『先』字極易混淆,由此推測,當如《秘府論》作『欲』字。又,『上句達下句憐下對也』的『達』,《秘府論》作『愛』。而『十七帖』『足下保愛為上』的『愛』字和同帖的『答其書可令必達』的『達』字近似。因此,這也當是把《秘府論》的『愛』字寫作了『達』字。又,『有以見賢人之志號』的『號』字,《秘府論》作『矣』。『十七帖』『心以馳於彼矣』的『矣』字,容易和『號』字混淆,因此,這也當是『矣』字。在確認《眼心抄》本文性質方面,這都是重要的基礎。」見《文鏡秘府論考·研究篇(上)》,《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1938頁—1939頁有載錄,可參看。
[48]參《文鏡秘府論匯校匯考》第28頁。
[49]陳翀教授《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在取影印本細作瀏覽的過程中,筆者發現其筆力無勁、文字呆滯,感覺到其定非出自空海之手。」
[50]下文所引陳翀教授的疑問,均見其著《辨偽存真:〈文筆眼心抄〉古抄卷獻疑》和《空海〈文筆肝心抄〉之編纂意圖及佚文考》兩篇論文,不再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