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空海編撰的一稿二稿
2024-10-13 10:37:09
作者: 吳廷璆
《文鏡秘府論》天卷序:「……閱諸家格式等,勘彼同異,捲軸雖多,要樞則少,名異義同,繁穢尤甚。余癖難療,即事刀筆,削其重複,存其單號,總有一十五種類:……配捲軸於六合,懸不朽於兩曜,名曰《文鏡秘府論》。」日月謂之兩曜。蕭統《文選序》:「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與日月俱懸。」這表明了空海對《文鏡秘府論》的高自期許。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配捲軸於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成玄英疏:「六合者,謂天地四方也。」現存《文鏡秘府論》有天地東西南北六卷,正所謂「配捲軸於六合」。
後面我們要看到,空海先是寫下了天卷、地卷,再接著,順序寫下了東西南北四卷。儘管這個天卷序是後來補寫的。但是,「配捲軸於六合」的設想,卻應該是空海編撰《文鏡秘府論》的最初設想,就是說,空海最初大致設想寫天地東西南北六卷,以配卷次於六合。
但是,接寫的寫作卻是反覆修改。這種修改從天卷就開始了。我們看天卷正文標題作「七種韻」,正文實際也只有「七種韻」。再看天卷正文之首的篇目:
調四聲譜 調聲 用聲法式 八種韻 四聲論
卻作「八種韻」。又,《文筆眼心抄》作「八種韻」,「七同音韻」之下,還有「八交鏁韻」。這有兩種可能。一是初稿作「八種韻」,二稿刪去「八交鏁韻」而作「七種韻」。我更相信另一種可能,即,這裡的「七種韻」是初稿之文,而「八種韻」是修改後的文字。可能因為一時疏忽或者別的什麼原因,「八交鏁韻」並沒有補入《文鏡秘府論》天卷正文,直到《文筆眼心抄》時才補入。天卷初稿時本作「七種韻」,修訂時才改為「八種韻」。這說明兩點。一,初稿為「七種韻」,而後改為「八種韻」。二,正文之首的篇目作「八種韻」,說明這個篇目是天卷正文將「七種韻」改為「八種韻」之後補加的。
地卷也有修改。我們看地卷《十四例》篇目,「十四避忌之例」句下,寶龜院本、松本文庫本、醍醐寺乙本、江戶刊本、維寶箋本註:「御草本銷之」。正文「十四,避忌之例。詩曰:『何況雙飛龍,羽翼縱當乖。』又詩曰:『吾兄既鳳翔,王子亦龍飛。』」此條三十一字宮內廳本、成簣堂本、三寶院本、高山寺甲本、高山寺乙本、六地藏寺本無。而西卷「第十七忌諱病者」之下,則有皎然避忌之例一條。這說明地卷初稿時,有「十四避忌之例」,地卷二稿時,此例便移入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十七忌諱病」,地卷「十五例」因而改為「十四例」。
再看幾個地卷卷首。宮內廳本地卷卷首:
論體勢等 十七勢 十四例 十體/六義八階 六志 九意
三寶院本地卷本文卷首:
論體勢等 十七勢王證本 十四例皎證本 十體崔證本/六義八階 六志/九意證本/十七勢
三寶院本地卷封面裡頁所附卷首:
論體勢等 十七勢王 十四例皎 十體崔 六義/八對 一種七對 八階 (六志) /六對札 七種言句例札(九意)
還有成簣堂本地卷卷首:
論體勢等 十七勢王 十四(五)例皎 十體崔 六義 八對/八階六志九意 八對天,六對札 二種七對 七種言句例札和宮內廳本以及《文鏡秘府論》其他傳本比較,三寶院本地卷封面裡頁和成簣堂本地卷這二個本子保存的卷首明顯不同。
首先值得注意的,三寶院本封面裡頁的「十五例」,成簣堂本作「十四例」,「四」字旁註有一「五」字又以紅筆劃掉。從地卷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地卷初稿原作「十五例」,有「十四避忌之例」,修訂後「十四避忌之例」移入西卷《文二十八種病》「第十七忌諱病」,因此改「十五例」為「十四例」。這就說明,三寶院本封面裡頁卷首作成更早,因此作「十五例」,而成簣堂本卷首已改「十五例」為「十四例」,應當作成更晚。如果把三寶院本封面裡頁地卷卷首稱之為草本「初稿」或為「一稿」,則成簣堂本地卷卷首顯然是草本「二稿」。
其次值得注意的,其他傳本只有「十七勢、十四例、十體、六義、八階」等,而三寶院本地卷封面裡頁卷首和成簣堂地卷卷首還有對屬論的內容(「八對皎」、「八對」、「一種七對」、「六對札」)等等,由此可以知道,現在編入東卷的所有內容,包括對屬論和《筆札七種言句例》,最初都編在地卷,修訂之後,原屬地卷的對屬論整個的被移入到東卷,綜合成「二十九種對」,《筆札七種言句例》也整個的被移入到東卷。應當有一個編有對屬論的地卷,只是我們今天已經看不到這個地卷正文,只能從三寶院本封面裡頁和成簣堂本看到這二個卷首。
既然草本「二稿」時對屬論的內容還在地卷,那麼,現存沒有對屬論內容的地卷正文,就應當是「三稿」,這時空海不可能寫現在的東卷。就是說,空海「初稿」「二稿」都只寫到地卷為止,東卷以下還沒有寫,就停下來考慮修改。直到地卷「三稿」,確定把對屬論的內容從地卷刪除移走,這才開始寫東卷以下的內容。就是說,東卷以下當是地卷「三稿」的時候才開始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