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貴族的演變

2024-10-13 10:19:17 作者: 吳廷璆

  關於貴族,有各種不同的定義。在英語中,Nobility與Aristocracy都是「貴族」,但Nobility通常被解釋為「屬於社會中的一個階層,這個階層擁有優越於其他階層的頭銜」;Aristocracy則是「Nobles的統制團體,一個寡頭的政治集團」或「構成和國家政權相關的特權階層的人的集合體」。[1]在日語中,貴族是「家柄(門第)與身份尊貴的人,以及社會上流持有特權的階級」[2]。我國《辭海》的解釋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中享有政治、經濟特權的階層」[3]。綜合各種解釋,本人認為,貴族是具有特權的社會集團或曰社會階層,貴族身份是由血統與門第決定的,貴族是世襲地存在的。中國西周時期的世卿世祿制度是貴族制度的典型。然而,貴族在中國歷史上存在的時間太過短暫,在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大變革中就已經瓦解。秦始皇建立的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意味著貴族社會的終結。隋唐時期,興科舉,廢九品中正制,又經過長期的戰亂,徹底清算了魏晉南北朝以來短暫存在的門閥士族勢力。科舉制的實施保證了平民社會的相對平等性,普天之下所有人都是高高在上的「天子」的平等臣民。這樣的制度在大化改新後被引進日本,但是很快就被放棄,其根本原因就是貴族勢力過於強大,阻礙了皇權的發展。直到明治維新以前,日本的貴族歷經了三個階段的演變。

  1.大和時代的豪族

  大和時代的豪族是日本歷史上最早的貴族,其產生與日本歷史發展進程有關。作為一個島國,日本曾經長期徘徊於人類文明圈之外。從公元前3世紀起,以中國文化為中心的大陸文化的傳入,縮短了日本列島脫離蒙昧狀態進入文明社會的進程,日本進入以水稻耕作和金屬工具為代表的彌生文化時代,古代王權也在此時期誕生。發生於原始日本人脫離野蠻、進入文明社會轉折時期的「彌生維新」[4]是比較突然的變革,原有的部落氏族勢力並沒有隨著生產力的變化產生充分的分化與瓦解,早期王權還是一個鬆散的部落聯盟。公元4世紀末至6世紀,當今皇室的祖先——大和地區的倭王家勢力崛起,經過「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眾夷六十六國,渡平海北九十五國」[5],統一了日本列島,確立了倭王家在諸部落豪族中的領導地位。但諸豪族在大和政權中仍然舉足輕重,連天皇最初也只稱大君(おおきみ),地位不過稍高於眾多的君(君)而已,形成一尊之局、被稱為「天皇」則是在7世紀初期的事情。[6]中國史書《宋書》記載,438年,倭王珍(應為倭五王中的反正天皇)遣使奉獻,要求宋文帝授予其「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國王」稱號,同時又求授予倭隋等13人平西、征虜、冠軍、輔國將軍號。[7]被中國皇帝授予平西、征虜、冠軍、輔國將軍號的倭隋等13人一定是大和王權內與大王關係密切的豪族,或者是握有軍權的高官。這些豪族既有傳統的部族首領身份,又在朝廷世襲地擔任「大臣」「大連」等要職,成為大和國家的氏姓貴族。他們從經濟上極力擴充實力,在5世紀末期的雄略天皇時代就已經「民部廣大,充盈於國」[8]。到7世紀中期,「其臣連等伴造國造,各置己民,恣情驅使,又割國縣山海、林野、池田,以為己財,爭戰不已,或者兼併數萬頃田,或者全無容針少地。進調賦時,其臣連伴造等,先自收斂,然後分進。修治宮殿,築造陵園,各率己民,隨事而作」[9]。在政治上,有的豪族的強大程度竟至可以與皇權分庭抗禮。最典型的就是蘇我氏,其祖孫四代(蘇我稻目、蘇我馬子、蘇我蝦夷、蘇我入鹿)從6世紀前期到7世紀中期一直是朝廷重臣,他們「自執國政,威勝於父」[10],暗殺他們不喜歡的皇子和不甘服從其控制的天皇,僭越臣下身份「為八佾之舞」,又「盡發舉國之民並百八十部曲,預造雙墓」「專擅國政,多行無禮」[11],引起皇室成員的極大反感。於是就有了645年誅殺目無皇室、權傾朝廷的豪族蘇我氏的「乙巳之變」。

  2.律令時代的公家貴族

  「乙巳之變」消滅了蘇我氏宗家,其深遠的意義更在於沉重打擊了豪族勢力。從大化改新到奈良時代,以天武天皇、元明天皇等為代表的皇室與朝廷實施了一系列加強皇權、建立中央集權制度的改革,並頒布律令,確立了律令國家體制。然而,在此過程中,貴族傳統並沒有被摧毀,只不過是由新貴族取代了舊豪族,並在律令官僚體制下成長為制度化社會階層,其地位僅次於皇族。所謂制度化,首先是貴族有了明確的法律定義及範圍,在《大寶律令》和《養老律令》確定的官位體系中,除了授予親王(天皇的兒子及兄弟,天皇的女兒及姐妹稱內親王)一品至四品外,還有授予諸王(皇族中從二世以下至四世的王)、諸臣的位階,從正一位到少初位下共計三十階。在這一官僚集團中,三位以上稱「貴」,四位、五位稱「通貴」[12],即貴族的界定為五位以上者。其次,頒布「衣服令」,模仿唐朝制度確立了貴族的禮服、朝服、制服,不同位階者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著裝,以此作為貴族的外在標誌。再次,實施「官位相當制」。「官位令」規定:「凡位有貴賤,官有高下,階貴則職高,位賤則任下,官位相當,各有等差。」[13]律令國家任官的原則是「准量爵位之貴賤,補任官職之高下」[14]。又次,賦予貴族經濟特權,所有五位以上官員都有位田、季祿、位分資人(在貴族府第中擔任護衛和勤雜事務的侍從及侍衛,一般由六位以下的有位者擔任),四、五位官員有位祿;三位以上有位封、職田、職封、職分資人。最後,賦予貴族蔭位特權,其子弟年滿21歲(通常的敘位年齡是25歲以上)即可根據父祖恩蔭獲得官位,一位之嫡子蔭從五位下,從五位之嫡子蔭從八位上,[15]這就從制度上保證了貴族的世襲化,形成「五位以上子孫,歷代相襲,冠蓋相望」的局面。[16]這種制度堵塞了下層官僚上升的管道,據統計,奈良時代74年時間裡,三位以上高官共有112人,其中只有7人是直、首等卑姓氏族家庭出身者。[17]到9世紀末期,「只有儒後儒孫,相承父祖之業。不依門風,偶攀仙桂者,不過四五人而已」[18]。

  上述制度為朝廷官僚貴族化、世襲化鋪平了道路。平安時代前期,律令國家的政權核心已經縮小到源、平、藤、橘等幾大氏族,只有三位以上者才能擔任公卿成為定製,[19]且擔當公卿的家族也趨於固定。至9世紀晚期,朝政基本上被置身貴族社會頂點的藤原氏壟斷,其他貴族及中下級官僚向上升進幾無可能,使通過考試選官的科舉制度在日本短暫存在後便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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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幕府時代的軍事貴族

  平安時代後期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藤原氏攝關政治必然與皇權發生矛盾。可以說藤原化專權,是大和時代蘇我氏專權的歷史重演。律令官僚制的最大後果就是讓擁有文化修養的貴族徹底遠離了武裝,這就導致他們面臨咄咄逼人的武士對權力的覬覦,成為手下敗將只是時間問題。平安時代末期,欠缺武力支撐的天皇與外戚在政爭中兩敗俱傷,兩大武士集團——源氏與平氏乘機擴充了勢力,插手朝廷事務。最終源氏戰勝了平氏,在鎌倉建立了武家政權,讓大化改新以來建立的天皇制中央集權體制形同虛設,軍事貴族——武士成為此後近700年日本政治舞台的主角。

  由於幕府的建立,日本歷史上「武家」與「公家」這兩大政治勢力對立格局就此產生。從實質上來說,武家本身也具有貴族屬性,而且幕府時代的軍事貴族與律令時代的公家貴族在淵源上有著密切的聯繫,也可以說幕府軍事貴族是律令時代貴族制度的副產物。建立鎌倉幕府的源氏本身就是皇族出身,直接起源於天皇將皇子賜姓「朝臣」[20]後降為臣籍的制度。根據「繼嗣令」的規定,皇室的範圍除天皇、皇兄弟之外,只限於皇子、皇孫、皇曾孫、皇玄孫四世之內,五世孫只有皇名,但不在皇親之列。嵯峨天皇(809—823年在位)時期,由於財政困難,且皇子女眾多,遂將多名皇子賜以源姓後降為臣籍,這就是源氏的由來。此後,又有21位天皇賜過源姓,其中最為顯赫的是清和源氏,是清和天皇(858—876年在位)賜予其孫源經基的,後成為清和源氏的始祖。在嵯峨天皇賜姓源氏之前,也有桓武天皇(781—806年在位)賜其孫高棟王平姓,後為桓武平氏的始祖,其後也有幾代天皇對各自的皇孫賜平姓。源、平二氏這兩大武士集團的首領不僅有貴族的淵源,也有皇室的淵源,所以擁有強大的號召力和影響力,在各地有無數武士擁躉。

  從9世紀開始,藤原氏的勢力逐漸占據優勢,在中央政府不得志的貴族勢力(包括皇族的子孫)及藤原氏的旁系勢力,大多作為國司等地方官下到地方。他們在擔任地方國司任職期滿後,繼續留在地方,作為國司的副職或莊園的管理人,逐漸「土著化」,許多人成為地方的武士。這些人既有軍事頭銜,又有貴族的地位和聲望,地方豪族無法與其匹敵。由於日本人特別看重世襲的權力,在依靠武力稱雄的亂世,沒有什麼人比皇族與貴族的後代更有威信,因此,就出現了一個奇特現象——歷代幕府將軍都想方設法架空皇室與朝廷,卻無不標榜自己是源氏出身,並自稱「朝臣」。

  與本來就出自皇族及貴族的武家「棟樑」們相比,大多數武士從最初的上層農民(在鄉領主)蛻變為貴族,經歷了很長時間。儘管武士從鎌倉幕府開始就建立了自己的統治,但是直到戰國時代,武士與農民的身份實際上並沒有嚴格區分,而是混雜居住在農村。武士處於半農半兵狀態,戰時出征作戰,歸則下田農耕。一些大名也對領內農民進行武裝,如越後大名上杉輝虎要求領內所有百姓都要隨身攜帶長矛、繩、鉈(砍刀)、鍬四種器物,[21]除了鍬之外,其他幾種都有武器的功能。在地領主、地侍[22]等農村上層在進行農業經營時往往也為大名承擔軍役,有戰事時率必要的人力、馬匹、武器參戰,或從事物資搬運、構築工事,等等。如果戰事激化,甚至會在領國內進行總動員。這種兵農不分的制度帶來的最大影響是武士可以依靠自己的土地生存,從而影響了全心全意對主人盡忠。同時,農民持有武器,增加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室町時代後期屢屢出現的百姓「一揆」讓幕府和大名們煩惱不盡。鑑於社會秩序混亂的現實及建立常備軍的必要性日益明顯,豐臣秀吉在基本結束了戰國時代的混亂局面之後,首先於1588年發布「刀狩令」,沒收農民手中的武器,接著又頒布「身份統制令」(1591年),禁止武士向農民或工商業者轉變;禁止農民棄田不耕,從事工商業。[23]這是日本歷史上第一次以法令形式固定了武士與農民、町人的身份和職業,明確了士農工商的區別,實現了兵農分離、農商分離、士商分離,意味著真正意義的脫離生產的武士的出現,兵農分離的實施是武家社會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變革。德川幕府建立後繼續推行兵農分離政策,對豐臣時代以來已經在城下町居住的武士實行俸祿制度,從而徹底割斷了城居的武士與土地的聯繫,武士要想得到並保住這份俸祿,唯有全心全意向主人盡各種奉公的義務。在德川時代近270年裡,不到人口一成的武士作為位居農工商之上的「三民之長」,成為地地道道的職業化的軍事貴族。

  考察日本歷史,可見日本古代社會與貴族制度相伴始終,其社會結構始終呈明顯的變動狀態。日本曾經極力模仿中國的中央集權制度,是建立在皇權—士大夫官僚—農民這樣的社會結構之上的,歷史上多次大規模農民起義,推動頻頻改朝換代,卻始終沒有改變中國大一統的政治格局。而日本歷史上儘管存在皇權,但政治的主體卻是不同時期、不同形態的貴族集團,社會矛盾基本上是在統治集團之間(上至皇室、貴族、將軍,下到大名及其家臣)展開的,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日本古代社會矛盾的主線。尤其是在武家秉政的幕府時代,社會動亂更是不同武士集團內部的爭亂,福澤諭吉曾指出武家社會內動亂的本質,「我國的戰爭只是武士與武士之間的戰爭,而不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戰爭,是一家與另一家之間的戰爭,而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24]。各種載於史冊的「變」與「亂」,幾乎都根源於統治階級內部不同集團之間的矛盾,在不同時期表現為皇室之間的矛盾、皇室與貴族的矛盾、貴族之間的矛盾。如導致大化改新發生的「乙巳之亂」(645年),其目的是削除豪族蘇我氏的勢力,是皇室與豪族的矛盾;號稱古代史上最大規模內亂戰爭的「壬申之亂」(672年),則出於大海人皇子在其兄天智天皇去世後與欽定的皇位繼承人大友皇子爭奪皇位,是皇室之間的矛盾;「保元之亂」(1156年)因近衛天皇去世後皇位繼承之爭而起,並摻雜進攝關家的內鬥,進而藉助武家力量決定勝負,是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空前複雜的政變,打開了武士走上日本政治舞台的大門;「承久之亂」(1221年)是後鳥羽上皇舉兵討幕,卻失敗並遭到鎮壓的兵亂,是公武雙方的矛盾;「應仁之亂」(1467年)因室町幕府第八代將軍足利義政繼嗣之爭等原因引起,最終釀成長達10年並波及全國的大規模戰亂,結局是幕府與守護大名的勢力被削弱,戰國大名乘機崛起。諸如此類,「變」與「亂」的主角幾乎都是皇室成員或各種身份的貴族。這種矛盾爆發時雖具有很大破壞性,但因參與其中的人員並非廣大民眾,其利益訴求也大多在於貴族內部爭權奪勢,故其破壞性相對有限,不至於釀成大規模的、無法控制的社會動亂。在這種社會結構內,「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就好像築起一道高牆,斷絕了關係」,「在兩家武士作戰時,人民只是袖手旁觀」[25],階級矛盾始終被包容在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對立中而得不到凸顯,農民反抗壓迫的鬥爭不過是反對莊官、地頭,充其量是大名領主的地方官,難以構成對統治者的正面威脅。就像福澤諭吉所說的「在勝負已定戰爭結束時,人民也只看到戰亂平息莊頭更換,既不以勝為榮,也不以敗為恥,人民所感激和歡迎的只是新莊頭放寬政令,減少田賦」[26]。所以,江戶時代儘管有大小約3000件的百姓「一揆」發生,[27]但因其分散、規模小而沒有妨礙史家將江戶時代視為「太平之世」。不曾存在像中國歷史上經常發生的那種大規模的、暴力的、破壞性極強的階級對抗,這是日本經濟建設有相對和平的環境,文化傳承不曾中斷的重要社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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