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2024-10-13 10:19:12
作者: 吳廷璆
日本自古就有貴族傳統,從古代豪族到律令貴族,再到幕府軍事貴族,儘管體制不同、功能不同,但實行貴族統治是相同的。大化改新後打破舊有豪族專權,模仿唐制建立的官僚體系,是對貴族制度的否定,而這種官僚體系在與貴族傳統的博弈中最終敗下陣來,並讓位於幕府軍事貴族。儘管貴族社會的黃金時代並不長,但貴族社會的一些制度影響到武家軍事貴族,貴族始終保持著令武家為之羨慕的文化。貴族社會的學問與教養已經形成一種文化底蘊,根植於日本傳統社會當中,成為一種潛移默化的因素影響著日本歷史的進程。
注釋
[1]乙巳之變:645年由中大兄皇子、中臣鐮足等人暗殺蘇我入鹿,並消滅蘇我氏宗家的一場宮廷政変。之後,中大兄皇子改革了日本政治體制,也稱「大化改新」。
[2]「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禰、忌寸、道師、臣、連、道置。
[3]《日本書紀》天武天皇十三年十月條。坂本太郎等校註:《日本古典文學大系·67·日本書紀下》,岩波書店,1967年,第465頁。
[4]《日本書紀》天武天皇十三年十一月條,同上。
[5]《公卿補任》:記載從「神武天皇」到明治元年曆代公卿的敘位、任官情況的職員錄。
[6]関晃:《律令貴族論》,《岩波講座日本歴史·古代3》,岩波書店,1976年,第41頁。
[7]親王:天皇的兒子及兄弟,天皇的女兒及姐妹稱內親王;諸王:指皇族中從二世以下至四世的王。五世王雖稱王,但不包括在皇族範圍之內。
[8]黒板勝美:《新訂增補國史大系·23卷·令義解》官位令,吉川弘文館,1939年,第3頁。
[9]滝川政次郎:《日本社會史》,刀江書院,1929年,第51-52頁。
[10]資人是在貴族府第中擔任護衛和勤雜事務的侍從和侍衛,一般由六位以下的有位者擔任。
[11]関晃等:《史料による日本の歩み》,古代編,吉川弘文館,1960年,第136-137頁。
[12]有關唐代門蔭制,參見楊西云:《唐代門蔭制》,《大連大學學報》1997年1期。
[13]早川莊八:《日本古代官僚制の研究》,岩波書店,1986年,第25-26頁。
[14]女御:在天皇寢所服侍的女官,始見於桓武天皇時期。令制的後宮除皇后之外的二妃、三夫人、四嬪之制最後存在於醍醐天皇(885—930)時期,此後主要由藤原氏女兒擔任的女御的地位迅速提高,從中被選立為皇后的也不在少數。故女御成為事實上的皇后,「女御入內」之儀乃天皇的大婚典禮。
[15]根據児玉幸多:《日本史小百科 天皇》「歴代天皇一覧」及「皇后表」統計,近藤出版社,1978年。
[16]律令制定之前,曾有天智天皇任命大友皇子和持統天皇任命高市皇子為太政大臣。《養老令·職員令》對太政大臣的職務規定是:「師範一人,儀形四海,經邦論道,燮理陰陽,無其人則闕」。井上光貞等校註:《日本思想大系·3·律令》,岩波書店,1976年,第158頁。由於是「則闕之官」,地位重要,律令制定後一直未任命太政大臣。
[17]《日本書紀》天武十一年十二月條:「詔曰,諸氏人等,各定可氏上者而申送。亦其眷族多在者,則分各定氏上。並申於官司。然後斟酌其狀,而處分之。因承官判,唯因小故,而非己族者,輒莫附。」坂本太郎等校註:《日本古典文學大系·67·日本書紀下》,岩波書店,1967年,第457頁。
[18]太政官:主管中務省、式部省、民部省、治部省、兵部省、刑部省、大藏省、宮內省的最高機關。設長官(左大臣、右大臣、內大臣)、次官(大納言、中納言、參議)、判官(少納言、左大弁、左中弁、左少弁、右中弁、右少弁)、主典(大外記、少外記、大史、少史)等四種官職。
[19]佐藤進一:《日本の中世國家》,岩波書店,2007年,第27頁。
[20]田端泰子:「古代、中世的家と家族」,塚本學等:《日本歴史民俗論集·3家、親族の生活文化》,吉川弘文館,1993年,第20頁。
[21]如以「有職故實」為家職的有德大寺家(九條流)、大炊御門家(御堂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