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德川中期(1680—1716) 1.商品生產的發展
2024-10-10 19:27:13
作者: 吳廷璆
農業
德川幕府結束戰國時代以來的兵亂,完成了國家的統一,勞動人民在較安定的環境裡進行生產。幕藩為鞏固其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封建統治,保證貢賦的收入,竭力扶植自耕農(本百姓)的發展,抑制土豪地主富農的勢力,除嚴禁土地永世買賣及分田給子孫外,還採取禁止人身買賣和使用家奴,允許農民控告領主乃至移住其他領地等措施。又多次令禁農民逃亡,防止土地荒廢。慶安三年(1650),幕府向全國農民發布了《慶安告諭》,對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提出了32條嚴格限制,包括干涉農民種植經濟作物,要求每人衣食住行極端節約。儘管這樣苛刻的限制,商品經濟仍在全國逐漸發展,出現了商業性農業,生產力也在提高。萬治三年(1660)發明腳踏水車,17世紀末,開始使用2至4個齒的「備中鎬」,不靠畜力也能深耕。還發明和普及了「千齒脫粒器」(千齒扱),比舊時竹製或鐵製的「脫粒筷子」提高效率2至10倍。[126]不久,又發明篩谷用的「千石篩」(千斛簁)。肥料方面,除傳統的草肥、堆肥、灰肥、廄肥及糞尿等自然肥料外,農民還購用油渣、乾燥魚肥等肥田。為消滅蟲害,已開始使用鯨油、石灰作除蟲劑。栽培技術也有提高,如選擇病蟲害較少的稻種,實行輪種法和雙季稻栽培等。17世紀初期,出現了日本最早的農書《清良記》,以後陸續出版了《百姓傳記》(1682)、《會津農書》(1690)等。元祿九年(1696),宮崎安貞參考中國《農政全書》和本草書,並總結日本農民的生產經驗,出版了《農業全書》,使先進技術廣為傳播。[127]德川時代成為近代以前日本農學最發展的時期,基於上述原因,單位面積產量有了提高。每一反稻米產量,1594年上等水田平均為1石3斗,到1686年則為1石5鬥了。[128]
幕藩統治者為增加年貢來源,積極開墾土地,通過代官(地方官)、村吏等招農民包墾荒地,栽培經濟作物牟利,新開地稱新田,以別於本田。因年貢較輕,農民樂於耕作。本百姓的次子、三子、貧農和農奴們也有獨立開墾小塊耕地的。到18世紀前半期,增長為300萬町步。[129]產量由德川前期的1800萬石,一個世紀內增至2600萬石。[130]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使一部分農民除年貢和自己生活資料外,將剩餘生產品商品化,為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繁榮創造了條件。由於城市中武士、町人消費的增加,大名武士們只靠年貢和勞役地租,日益不能滿足其生活之需。為此就得出賣年貢米谷和其他產品,換取必需的東西和貨幣。實物貢租的運輸和買賣,從17世紀末起,以三都為中心大量進行。因而商品貨幣經濟迅速發展,幕藩領主通過特權商人把領地的物產銷售到市場,農民也必須把生產物換取日用品和貨幣。商人又向農民收購產品,以牟取利潤。由此,農村自然經濟日益被商品經濟侵蝕,開始瓦解。封建領主雖一直想保持自給自足的經濟原則,不許農民種植年貢(糧食為主)以外的產物,但由於領主生活和財政的需要,不得不獎勵栽培一些五穀(米、麥、粟、忝、豆)以外的所謂「四木三草」[131]和菜、棉等,並初步形成地區性分工,出現了許多特產區,使農業生產日益商品化。尤以棉、蠶、菸草和油菜籽的生產發展最快。棉花生產集中在畿內和東海地區,如在攝津(今大阪府及兵庫縣一部分)平野鄉,到1706年土地的62.8%已種植棉花,賣給大阪及鄉鎮的商人,在那裡加工後再賣給全國各地。[132]養蠶則集中於關東和東山地區。[133]17世紀蠶絲產量增加1倍,到18世紀初已達到國內自給。[134]燈火材料所需的油菜籽和蠟樹,主要在中部及其以西地區栽培。大豆盛產於本州東北。18世紀初,還開始種植馬鈴薯、菜豆、西瓜、花生、胡蘿蔔等。商品作物的種植,需要購買特殊的肥料和農具,於是農民要出售生產物換貨幣來購置,促使農產品進一步商品化。
除棉和油菜籽外,米由農民交年貢和自食,所剩的都作為商品出售。領主收入的年貢米也商品化了。包括皇室和幕府的許多領地,採用「三分之一(指年貢一部分)繳銀制」。各地知行地雖採取繳米制,但實際大多繳納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