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清代的中日文化交流 1.中日貿易與兩國人民的友好往來
2024-10-10 19:23:58
作者: 吳廷璆
中日貿易
德川幕府成立後,德川家康曾企圖以朝鮮、琉球為中介,重建中日邦交,恢復勘合貿易,由於中國方面警戒日本再次侵朝及國內矛盾,未能實現,但日中民間貿易始終在進行。幕府雖從1633年起不斷發布鎖國令,但同中國和荷蘭仍保持通商。
1644年(正保四年)明朝亡,明遺臣退居東南沿海抗清,鄭芝龍、鄭成功父子等先後17次遣使赴日,要求德川幕府出兵援助,但幕府未予答應。
1683年(天和三年)清政府統一台灣,次年宣布開放海禁。1685年(貞享二年)令福州、廈門官員運糖赴日銷售,日中貿易額上升,日本成為入超國。日本沒有相應出口貨物,不得不以金銀支付,引起金銀大量外流。同年(1685)幕府制定「貞享令」,放棄了明末的自由貿易政策,把日中貿易額定為每年白銀6000貫(荷蘭為3000貫),支付手段也由金銀改為以銅為主。1715年(正德五年)又制定「正德令」,除保持原定貿易額外,又限制赴日船隻不得超過30艘(貿易額仍為6000貫),並須持有幕府發放的「信牌」。[229]後因銅也日減,幕府開始附帶出口海參、鮑魚、魚翅、海帶等海產品及黃銅、鍍金、描金等器物及名瓷「伊萬里燒」,這些商品在中國備受歡迎。中日貿易在當時日本鎖國下,居日本外貿首位。中國貨輸日者,以絲、綢、各類紡織品、書籍、字畫、文具、茶、瓷器、漆器、中藥材、香料、皮革等為主,其中書籍數量特別多,幕府不但自己收藏翻刻,還令各藩翻印,使中國不少典籍國內失傳者,卻在日本得到保存。如日本學者林春齋將中國散佚在日的漢籍16種百餘卷匯集成《佚存叢書》出版,使能再現於中國。
當時航日的中國船隻多由南京、寧波、溫州、廈門、漳州、廣東等口岸啟航,經舟山群島,橫斷東海,直駛長崎。日本對中國貿易多方限制,整個德川時代日中貿易只限長崎一港,且貿易方法也限制甚嚴。1637年(寬永十四年)起,規定中國商人投宿日本人家,其投宿處稱「差宿」;1666年(寬永六年)廢差宿,指定街道投宿,這種街道稱為「宿町」。1688年(元祿元年)又進一步在長崎建立「唐人坊」,凡赴日中國商人必須住唐人坊的圍牆內。儘管日本對中國貿易嚴格限制,中國文化還是隨著貿易傳入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