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金錢易得,爵位難求
2024-10-10 18:31:34
作者: 素蕭
為了方便休息,莫央在小翠峰上也蓋了一座臨時的住處。
雖然是個木頭屋子,裡面的陳設也很簡陋,但用來招待客人卻是足夠了。
顧叔並沒有跟著莫央,家裡還有農活,他把人送到,就直接駕駛著驢車回去了。
「這位老人家,我們是不是見過。」
莫央坐在蒲團上,細細端詳著吳興義的面貌,眯起眼睛問道。
雖然說是問話,但莫央卻已經在心中篤定了,她前世本就受過嚴格的訓練,即便只是跟她有一面之緣的人,也能被她記住特徵。
更何況當時吳興義在百香居門口的時候,還是跟莫央說了這句話的。
「說來也巧,我們確實有一面之緣,你打的那頭狼王肉味道極佳,只可惜後來我再沒機會嘗到這般美味了。」吳興義滿臉意猶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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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能獵到狼王也是運氣好。」莫央會意一笑。
吳興義態度坦蕩,言語間並沒有遮掩,這讓莫央對他放心了不少。
「兩位要找我談什麼生意?」莫央為吳興義斟滿茶水,自然地轉移了話題。
「是這樣的,我聽說您會給莊稼看病,就想在您這兒,買幾個農藥方子。」吳興義握住茶杯,斟酌了一番。
「買方子?這事兒好說,但是這農作物生病就和人生病一樣,開方子是要對症的,你不把病作物帶過來給我看,我又如何知道你要的方子是哪一種呢?」
「這…倒是我思慮不周了。」吳興義面上一僵,心裡卻因此激動起來。
莫央的話看似在委婉拒絕,其實卻表達了很多東西。
比如說,莫央手裡掌握的農藥藥方果然不止一種!
「或許我的話有些直白,但既然咱們要談生意,那我就開誠公布地跟你們談談。」
莫央屈起胖嘟嘟的指尖,輕輕敲了敲桌面。
「在我看來,知識才是這個世界上最貴重的東西,作物本身的價值倒還是其次…那麼你們準備用什麼代價,從我這裡換取知識呢?」
「這…我們會給你一個公道的價格。」吳興義沉默了一番,說道。
如果可以,吳興義也想大手一揮,像個真正的富家翁一樣買買買,但…唯獨金錢這塊,他是沒有底氣的。
大燕王朝窮啊!
這剛建朝沒多長時間,開年的第一批稅賦還沒有收上來,吃的全部都是前朝的老本。
不過…吳興義相信,莫央口中的「知識」,是值得大燕舉國之力,搬空國庫也要換的!
「我需要誠意。」莫央端起茶碗,淺淺喝了一口茶。
身為曾經的頂級特工,莫央自有一番察言觀色的本事,她看得出來,吳興義言談舉止,並不似普通地下人。
「莫央姑娘,咱們這裡的談話足夠保密嗎?」吳興義沉默了一會兒,正色道。
「當然,這座屋子在建造初期就考慮到了清淨的問題,建得遠離人群。」
「我可以讓我的侍衛出去確認一下嗎?」
「當然可以。」
這位吳先生身份來頭看來大得很啊,莫央面上不動聲色,心中已經有了計較。
直到趙成去門口確認了安全,並承擔起來望風的職責,吳興義才放心地擱置茶杯,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襟。
「錢的事情,我並不能做太大的主,但是在身份地位上,我卻可以給莫央姑娘一個保證。」
「哦?這麼說,你的主子來頭很大了?」
莫央微微眯起眼睛,心底一動。
說實話,如果是單純的錢財,莫央的確很難心動,畢竟只要給她時間,莫央遲早能夠將錢掙出來。
但是唯獨身份地位不同,在這個古代,男子想要出頭,尚且都要考慮出身,女子就更難了。
大燕科舉並沒有對女子開放,不然莫央還真要考慮走一條科舉路,給自己搞一個官來做。
「我只能說,我背後之人的能量,超出莫央姑娘的想像,只要你願意給我們一個合作的機會,我可以保證,你至少能得到一個縣主的封號。」
縣主。
縣主的身份地位僅次於郡主和公主,原本只有親王的女兒才有資格得此封號,但現在莫央卻能憑藉著自己功勳得到。
金錢易得,這切實的爵位,卻千金難求。
若是莫央真的能將縣主之名拿到手,以後安平縣的縣令見到她,也得恭恭敬敬地喊一聲縣主。
不…縣主相當於是正二品,日後莫央就算到了京城,也可以稍稍挺著胸脯走路了。
出于謹慎,莫央並沒有馬上答應,她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確認。
「是有封地的縣主嗎?」
一個縣主有沒有封地,那是兩碼事,沒有封地的縣主,不過只是名頭說出去好聽,可以唬一唬普通人,碰上有點能量的家族,比如說安平縣三大家族,這個名頭就不太好使了。
可如果是有封地的縣主,那就不一樣了,至少在安平縣,莫央完全可以橫著走。
「封地我可以為您爭取,只是…」吳興義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須,意有所指的看向窗外。
懂了,光一個農藥,籌碼還不夠。
「你們對水車有興趣嗎?我這個人一向喜歡家國大義,若是能將水車用於民生,我求之不得。」
一個水車換一個縣主,這筆買賣說起來還是莫央賺了。
「莫央姑娘高義。」吳興義抱拳,他鄭重的站起身,朝著莫央深深拜下。
「等縣主的封號到手,以後,不管你們的莊稼遇到了什麼問題,都可以請我去診斷。」莫央點點頭,繼續道。
莫央並不是短視之人,看莊稼,對她來說不過是舉手之勞,用來交好吳興義背後的「主子」,簡直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這俗話說得好,背靠大樹好乘涼,莫央現在之所以束手束腳的,不就是因為農女的身份限制了她的發揮麼?
只要莫央有了縣主的封號,那些人就算看上了莫央的財產,在伸爪子之前,也得好好斟酌一番。
「那便一言為定,莫央姑娘放心,這件事我會加急去辦,不出三個月,就會有結果!」
三個月,已經是吳興義所能做到的極限了,大燕皇朝想要冊封一位縣主,並不是簡單的頒一道聖旨就可以。
還需要欽天監和禮部的人配合,選定一個良辰吉日,若再涉及封地,就要扯皮更久。
但是…有趙元承為莫央背書,這冊封就算是板上釘釘了,就算有些波折也無礙結果。
「還有一件事,我來紅石村之前,曾去顧大的地里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