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吃貨老頭

2024-10-10 18:27:02 作者: 素蕭

  「可我還是不明白…」莫名就被揍了腦袋的趙成有些委屈。

  「既然漪瀾公主的信物都是真的,那上頭那位,為啥還要懷疑她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呢?」

  「唉,誰知道呢,那位的心思哪裡是咱們這些小人物能揣測的。」吳興義搖了搖頭。

  其實有句大逆不道的話,吳興義壓在心底沒跟趙成說。

  那位漪瀾公主,說的好聽點是刁蠻任性,說的難聽點,就是囂張跋扈。

  

  無論是性子,外貌,還是頭腦,沒有一處跟那兩位真龍真鳳有相似之處。

  別說是皇帝了,就連吳興義都覺得,這位漪瀾公主根本配不上「皇室明珠」這四個字。

  「行了,別多想了,咱倆把自己的任務做好就行了。」

  吳興義擦了擦嘴,起身往外走,剛好跟驢車上跳下來的莫央打了個照面。

  「咦?」吳興義聳動了下鼻子,眼中精光一閃。

  「你這丫頭,身上怎麼有野味的香氣?」

  莫央一愣,轉頭望過去,就見一個面容和藹可親,頗具「老頑童」氣質的小老頭,不住聳動著鼻子,直接把她逗樂了。

  「老人家,你這鼻子也太好了吧,都能和警犬相比了。」莫央笑道。

  「何謂警犬啊?是一種狗的品種嗎?」

  吳興義先是眯起眼睛喃喃自語,又後知後覺的跳起來。

  「霍,你這丫頭好沒禮貌,竟然罵老頭子我是狗,一點都不懂得尊老愛幼!」

  「對不起了老人家,我真不是罵您,我這是夸您嗅覺好呢。」

  吳老頭炸毛的樣子活像個生氣的河豚,莫央連忙告罪,差點掩飾不住嘴角的一縷笑意。

  「真的?」吳興義半信半疑。

  「真的!」莫央賭咒發誓。

  這時,顧叔剛好將驢車上蓋著的草蓆掀開。

  吳興義一看到肥美的野狼,眼睛都直了,一時之間,什麼不滿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丫頭丫頭,這狼你們從哪搞來的。」吳興義嘴角的口水都要淌出來了。

  他是幾十年的老饕,最好野味這一口,早就養成了一副火眼金睛。

  吳興義能看出來,這狼肉的品質極其上乘,普通的狼肉,絕對不可能達到這樣的品質。

  唯有狼王,才能將一身腱子肉養的如此勁道鮮美,色澤鮮紅。

  這可是狼王啊,群狼中也只能出一頭,一輩子都不一定能吃上一次!

  「我打的。」莫央實話實說。

  「你打的?」吳興義睜圓了眼睛,仔仔細細將莫央打量了一遍,明顯不信。

  莫央一個半大的野丫頭,身材樣貌哪點都跟習武之人不沾邊,怎麼可能有打死狼王的實力!

  「你這丫頭,又誆騙老頭子!我跟你說啊,老頭子我可是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你你你你…啊?」

  莫央也不廢話,單手將一頭幾百斤的狼肉扛在肩上。

  吳興義滔滔不絕的嘴一頓,一隻手顫抖的指著莫央,目瞪口呆。

  「汗流浹背了吧老人家,您沒見過的事兒還多著呢!」莫央笑了兩聲,施施然走了。

  吳興義的世界觀碎裂了。

  他不過十幾年沒有回歸田野,現下的農家女就已經被養的這麼彪悍了嗎?

  等等,真公主一直長在民間,若是流落到民間的農戶家庭,不會被養成這麼一副豪邁粗獷的樣子吧?

  皇家有女初長成,力拔山兮氣蓋世?

  「不可能,一定是老頭子我想多了!真正的漪瀾公主,就算長在民間,也一定是氣質柔美,小意溫柔的大家閨秀。」

  突然冒出來的猜想把吳興義嚇得打了個哆嗦,他連忙搖搖頭,把這些不著邊際的想法趕出腦海。

  此時,莫央已經扛著狼進了百香居的店門,眼看著狼王肉消失在眼前,吳興義的魂都要被勾沒了。

  「吳老爺,吳老爺?」趙成無語的推了推他的老上司。

  吳興義有能力也有品德,唯獨一點不好,就是愛吃,太愛吃了。

  想當年,皇帝就是用一頭珍稀野味,把這吳興義老爺子勾出了山,踏上造反大業,一干就是幾十年,任勞任怨的,簡直比地里的耕牛都好騙。

  「小趙啊…你說我剛吃了兩隻大肘子,肚子裡還能裝下紅燒狼肉,爆炒狼肉,清蒸狼肉…狼肉卷餅子不?」吳興義魂不守舍的問道。

  「誒呦我的吳老爺啊,胃長在您身上,您能不能吃下去,自己還不知道嗎?」趙成扶額。

  「我覺得我還能吃得下。」吳興義摸了摸自己已經有點積食的胃,自言自語的說道。

  「唉。」

  眼瞅著自家上司又瞧著野味走不動道了,趙成重重的嘆了口氣,遙望著京城的方向,眼底有淚光在打轉。

  翠芬啊,我心愛的女人,我看你還是別等我了,攤上這麼一個不靠譜的上司,我怕是這輩子都沒有功成名就,風風光光迎娶你的機會了!

  趙成對初戀的思念戛然而止,轉眼,他就被吳老頭硬拉回了百香居。

  狼肉是王蓮早就處理好的,精湛的刀工讓店家都忍不住誇了一句嘴,所以稱肉的流程走的也很快。

  「這是九兩銀子您點點好,下次要是有這樣的野味,記得還來光顧小店生意啊。」

  「行,店家爽快,下次若是還有這樣的運氣,我一定再來。」把九兩銀子細細包好塞進懷裡,莫央眯著眼笑道。

  這百香居的老闆是個會做生意的,並沒有因為莫央寒酸的穿著就露出什麼鄙夷的神色,給的價格也很公道。

  有了這九兩銀子,再加上之前王雲妮給的六兩銀子,這次的縣城之行,莫央肯定是要滿載而歸了。

  對於怎麼賺第一桶金,莫央其實已經有了點想法。

  剛剛在野味店的時候,莫央就已經留意了桌子上的菜式,她發現,這個時代的人,還沒有將食材給研究透徹。

  說的明白點,就是大燕朝的人看來,一個動物身上好吃的部位就那麼點,剩下的部位,全部都被低價賤賣給窮人了。

  這並不奇怪,就拿莫央所在的後世,家喻戶曉的羊蠍子來說。

  羊蠍子的做法,是宋代馳名吃貨蘇軾發掘出來的,在此之前,羊蠍子就是不受待見的邊角料之一。

  肥腸到清朝才正式成為美食被放上餐桌,至於各色血旺,那更是建國之後才被開發出的美味。

  「變廢為寶啊。」莫央摸了摸自己肥嘟嘟的下巴。

  不是肉肉吃不起,而是雜碎更有性價比,這可是一本萬利的買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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