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禮義廉恥
2024-10-10 08:53:19
作者: 畫餅仙人
所以說秦始皇嬴政,喜歡任用那些治獄的官吏們,又到底是具體的體現在了哪些地方呢?
總不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信口雌黃地說秦始皇嬴政,居然這麼喜歡任用那些治獄的官吏們。
結果在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卻連一個在歷史上知名一點的酷吏都沒有吧,那未免也太名不副實了吧。
又或者是像某一種近乎無賴一樣的觀點認為,秦始皇嬴政的手底下,之所以沒有那些在歷史上知名一點的酷吏。
那全都是因為如果按照酷吏的標準來看,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所有依照秦國法律辦案的官吏,全部都是酷吏。
好好好,這麼會狡辯是吧,如果這麼說的話,那確實是有一點善戰者無赫赫之功的那個味道了。
但是問題同樣也來了,如果全天下的秦國官吏都是酷吏,那麼漢高祖劉邦,是不是也曾經是一個酷吏了呢?
至少漢高祖劉邦,曾經也是秦始皇嬴政統治集團中的一員,雖然官職不高只是一個亭長,但這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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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秦國的所有官吏,全部都是所謂的酷吏,那麼在整個秦朝的天下,又將要掀起多麼大的刑獄,又要死多少人呢?
畢竟酷吏這個東西,不是你說他是酷吏他就是酷吏了,肯定要是大興刑獄、嚴刑峻法的官吏才能夠被稱作酷吏吧。
就秦朝當時華夏大地上的那麼一點人口,真的就夠這全天下的這麼多秦朝的酷吏們殘殺的嘛?
而且也還是那個老問題,全天下的秦國老百姓們,讓秦始皇嬴政手底下的酷吏們這麼巧立名目的殘殺。
怎麼就不在秦始皇嬴政還活著的時候,起義造反呢?居然就這麼躺平讓酷吏們殺了個十多年的時間。
這真的合理嗎?結果秦朝的總人口數量,居然還不減反增地上升了,這可真是奇了怪了。
另外秦國的法律雖然嚴苛了一點,但是秦國的那些官吏們,還真的就未必能夠算得上是嚴格執法、鐵面無私的酷吏標準。
否則西楚霸王項羽的叔父項梁,也就不能在多次觸犯了秦國的律法之後,卻還總是能夠安然無恙地逃脫秦國法律的制裁了。
至少從這一點來說,秦朝的部分官吏,就還不配被稱之為是一名酷吏,因為他們這些徇私枉法之人還不夠格。
而且如果秦朝的官吏們,真的都是所謂的酷吏的話,那麼說不定齊國、楚國、燕國、韓國、趙國、魏國。
他們這六個國家逃出去的那些貴族遺老遺少們,早就被秦國的酷吏們給清除乾淨了,說不定秦朝的國祚還能夠長久一點。
所以總不能就因為秦朝的法律嚴苛了一點,就非得說所有執行秦國法律的官吏們,就全部都是所謂的酷吏吧?
再嚴苛的法律,也終究是由人來執行的,而華夏自古以來又都是一個人情社會,所謂的法理不外乎人情,大抵就是如此了。
而且這個所謂的秦國法律,到底是嚴苛還是不嚴苛,又嚴苛到了一個什麼程度,其實還是兩說呢。
至少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當中,對於秦朝法律的相關記載,就和考古出土的秦簡內容完全對不上。
其中的誰是誰非,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反正漢朝在奪取了秦朝的天下之後。
基本上就是全盤繼承了秦朝時期的法律制度,只是廢除了其中的一些殘酷的肉刑。
但是也並沒有徹底廢除掉所有的肉刑,而是仍然保留了其中的一部分肉刑,可見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之下。
肉刑的手段雖然殘酷,但是對於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社會的穩定,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的。
漢朝也是一直到了漢文帝劉恆在位的時候,才開始徹底地廢除了絕大部分的肉刑,讓肉刑一度進入了廢止狀態。
但是偶爾也仍然會有恢復,比如說漢武帝劉徹,對太史公司馬遷施以的腐刑,也就是閹割等等,就是其中的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也許單從這些肉刑的施刑手段來看,確實是很殘酷,畢竟動不動就是在臉上刺字、割鼻子、砍手砍腳、閹割、死刑等等。
光是聽起來就十分的嚇人,而且也確實是真的很殘忍,有句俗話說得好:殺人還不過頭點的呢。
這又是割鼻子,又是砍手砍腳和閹割的,也太殘忍了,好像還不如直接殺了痛快一點呢……看來活閻王還得是我啊。
所以說還是那句老話,在看待歷史問題的時候,不能單純地以後世之人的眼光和道德標準,去看待和審視歷史中的人物和事件。
就比如說在秦朝的法律當中,確實是有很多殘酷的肉刑,但是這些肉刑也不是秦朝發明的啊。
更不是秦始皇嬴政發明的,而是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殘酷的懲罰手段,本質上還是為了要教化民眾。
除了秦國以外的齊國、楚國、燕國、韓國、趙國、魏國,他們這六個國家,乃至是春秋時期的一眾小諸侯國。
也大都存在著肉刑,而且就算是不割鼻子,也不砍手砍腳或者搞閹割了,難道還能沒有死刑不成?
所以天下的烏鴉一般黑,各個國家也全部都是這麼幹的,只是以後世之人的觀感看來,有些難以接受而已。
再加上秦國這種依法治國的國家,相較於其他國家的鬆散制度,在法律制度上肯定也要更加的嚴格和健全了那麼一點。
如此一來,以當時人民普遍的開放程度和野蠻程度,面對如此嚴格的秦國律法管制,確實是會覺得秦國律法嚴苛。
沒有錯,就是開放程度和野蠻程度,後世之人總是會下意識地認為,古代的人都是生活在封建禮教時代。
社會的風氣一定都是極端保守的、不開放的,老百姓們也一定都是非常溫順和吃苦耐勞的,就跟馴化好了的綿羊一般。
但是事實上卻絕非如此,因為封建禮教的建立,其實是一個很漫長的教化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突然一下子大家就都接受禮儀教化了,瞬間就變得講文明、懂禮貌了起來,知道了什麼叫做禮義廉恥,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封建禮教對人們的教化過程,大概也就是讓社會風氣從極端開放,慢慢過渡到了極端保守的一個漫長過程。
而這個教化的時間進程,應該也就是從上古社會,一直持續到近代的晚清吧,實事求是的來說。
這兩個極端其實都不怎麼好,極端的開放就等於是極致的自由,所有人都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如果這個時候再沒有人站出來制定一個規則,對社會加以約束的話,那麼最終的結果就只有一個,那就是集體毀滅。
而極端的保守,則代表了故步自封,是真正意義上的作繭自縛,每個人都像是戴上了重重的枷鎖一樣生活。
如果這個時候再沒有人能夠站出來,勇敢地打破這些枷鎖的束縛,那麼最終的結果仍然也只有一個,還是集體毀滅。
因為不管是什麼事情,一旦已經走到了一個非常極端的地步,那麼也就走到了真正的死胡同了。
所以說華夏人崇尚中庸之道,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而是秦朝所處的那個社會階段。
大概也正是社會風氣,剛要開始從極端開放,慢慢向極端保守起步過渡的那麼一個階段。
沒有辦法,誰讓那麼多的上古先賢們,都是集中在了春秋戰國這一段特殊的歷史時期,才輪番開始嶄露頭角了呢。
創造了百家爭鳴的文化盛世,再加上更早之前,周公旦制定了周禮,為後世的封建禮教奠定了基礎。
這才有了幾百年後秦朝那種極端開放與相對保守,野蠻與文明並存的特殊社會風氣。
要知道在這種社會背景下的秦朝,可是還存在著大量根本就不識字,也壓根就不知道禮義廉恥為何物的野人。
當然了,也可以將這些野人們,給稱之為是更容易理解一點的自由民,因為這些野人連個戶籍都沒有。
所以自然也就不會被算作是所在國家的公民,不需要向所在的國家納稅,但同時他們也不會受到所在國家的法律保護。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跟被開除了人籍也差不多,待遇基本上也和各個蠻夷部落的部族差不多。
或者說當野人們開始抱團生活在了一起的時候,就已經成為一個新的蠻夷部落了,可以被合法的殺死和抓捕起來當奴隸。
而不管是秦國也好,還是齊國、楚國、燕國、韓國、趙國、魏國,他們這六個國家也罷。
在崛起吞併各個小諸侯國,壯大自身的過程中,其實也一直在不斷地吸納和教化周邊這些蠻夷部落。
從讓他們當奴隸開始,然後再逐漸地廢除奴隸制度,這是一個很漫長的教化過程,而想要教化這些。
根本就不認識文字,也不知道禮義廉恥為何物,甚至可能連語言都不會說的蠻族野人。
自然也更不可能單純的和對方講什麼道理,對方肯定是聽不明白的,那麼這個時候就只能使用一些簡單粗暴的小手段了。
比如說先通過以暴制暴的手段徹底打服了對方,再讓對方知道一下什麼叫害怕,就像是馴服野獸一樣。
如此一來,肉刑這種殘酷的手段,自然也就應運而生了,不管對方的智慧如何,當對方看到同類被處以如此殘忍的刑罰後。
都會本能地感到害怕和恐懼,因為物傷其類本就是一種生物本能,而這種害怕和恐懼,也會讓他們變得更加的馴服。
更好地接受教化,這聽起來似乎確實是殘酷了一點,但是這就是事實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