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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

2024-10-09 22:21:34 作者: 王小波

  我和小孫戀愛了一陣,就向領導上交了請求結婚的報告。從那時開始,大家就不再善意地對待我們。首先是登記結婚的證明老也開不來,總是說:這件事你是不是再考慮一下?我們再討論討論。實在逼急了,就說:介紹信找不到了,公章找不到了。其次就是開始聽到各種閒話。其實應該說,人們開始不再善意地對待小孫。這件事完全是她在辦。我說「我們」,不過是表示自己沒有完全置身事外。雖然我待在地下室里不出來,但我已經在請求結婚的報告上簽了名,並且認真聽取了小孫的各種抱怨,就算盡到了責任,別的事我就幫不了忙了。我可以不參加政治學習,不去開會,不去看上級組織的乏味電影,可以盡情胡說八道;這些好處當然是有代價的。這個代價就是我說話別人可以不理會。因此我被叫作小神經。

  人家規勸小孫說,你千萬不要和王二結婚,他這個人有點說不清。辦公室的老太太還對別人說,他們倆的事拖一百年也不怕,反正不會造成人工流產。別人都說,不知我們結婚是要幹什麼。並且老有人把她叫到僻靜處說:孫大夫,你真的要嫁他?你可真把自己看得一錢不值了。小孫說,她感到非常的不好意思,只好擺出一副瘦驢屙硬屎的架勢說:我就是愛他嘛。但是晚上卻對我說:我愛你個狗屁!除此之外,幾乎每個人都要給她介紹對象,包括剛剛從護校畢業的不滿二十歲的小護士。因為熱心的人太多了,顯得她簡直像個花痴。假如不馬上給她找個男人的話,她就要去和公牛睡覺,生下一個米諾牛來。對於這件事,她沒有精神準備,感到驚慌失措。原先她以為結婚像在學校打報告申請實驗動物一樣輕鬆,寫個報告交上去,然後拎著兔子耳朵到試驗室,既可以把細菌打到它耳朵里,也可以把它燉了吃。現在我這九十公斤的公兔子就坐在對面,人家卻不給她,可把她氣壞了。

  小孫告訴我這些事時,都是在晚上。我的小屋裡黑洞洞的,所有的燈都沒有開,只靠一台示波器的綠光照亮。我不喜歡光亮。她在屋裡走來走去,雙手插在上衣口袋裡。走了幾趟以後,忽然對準我的耳朵大叫一聲:都怪你!!!我聳聳肩說:陽痿還沒治好呢,你別先把我耳朵治聾了。你怪我什麼?她想了想說:算了,誰也不怪。不過這件事實在是真他媽的。而且她對我也起了疑心(這都是因為別人說我複雜),老是問:王二,你這人可靠嗎?你能肯定自己沒有偷過東西,或者趴過女廁所窗戶嗎?

  關於結婚的事,有一點開頭我不明白。雖然我有陽痿病,但我還是個男人,起碼戶口本上是這樣寫的。群眾怎樣議論是另一回事,領導上決定問題,總要有個說頭吧。這個謎後來馬大夫給揭開了。他說他是康復科的主任,可以參加院務會,會上聽見大家說,我有二十年工齡,十年院齡,加上中級職稱;小孫又是本院的人。我們倆一結了婚,就是本院的雙職工夫婦。其結果是婚後必須分給我們房子,這不是太便宜我們了?房子必須分給真正要結婚的人,而真正要結婚的人就是不管給不給房子都會結婚。他對我說這些話時,顯出一副自己人的樣子。但是我也不是傻瓜,一聽就知道是上面有人叫他來傳話。別看平日稱兄道弟,但他不是自己人。所以我對馬大夫說話用上了對領導說話的口吻:既然我們是為房子結婚,就別分我們房子了。他說,那是不可能的事。夠了條件怎能不分哪。於是我就說,那就分我們房子吧。他又說,這也不成。你們想要房子就有房子,豈不是太便宜你了。想要房子的不能讓他得房子,沒想要的倒會得房子,這才符合辯證法。假如批了你們結婚,領導上會落入違反了辯證法的困境。唯一的辦法就是不批准。我對馬大夫說,其實我們真的不想要房子。您可以把我們倆都綁起來上電刑。假如我們在嚴刑拷打下說了是要房子,就別批准我們結婚。他說你又來了。到精神科去看看吧。說完就走了。

  有關分房子的事,我還有一點補充。我們醫院只要分一套房子,全院都要搬家。這是因為院長分到了一間四室一廳搬進去,剩下三室的給科主任。科主任搬進去,兩間一套讓給主治醫師;余類推,一直推到看門的老大爺。因此很多人的箱籠捆上以後就不打開了,一心一意等待搬家和再搬家,十冬臘月寧可穿著毛衣硬抗,也不開箱子找大衣;所以我們醫院結了婚的少婦比沒結婚的姑娘顯得漂亮,冬天在室外只穿一件毛衣,一個個是那麼苗條可愛。但是現在小神經和小孫要從主治醫師的層次插進去,打亂搬家的路線,就激起了公憤。

  那天下了班之後小孫到我這裡來,眼睛都哭紅了。原來領導也找她談了,讓她端正態度。她說道:為房子結婚,我是這樣的人嗎?王二,我不想和你結婚了。但是我還是要給你治陽痿病。我對小孫的想法一點也不理解。為房子結婚不是挺光明正大的嗎?總比為性交結婚好聽多了。但是我沒有說這話,只是說,那就算了。你也別給我治什麼病了。回去睡你的覺吧。她說,不行,聽你的說法,我倒像個卑鄙小人了。我要陪你坐會兒。我說,你愛坐就坐吧。這時候我想起我表哥說過的話:人活在世界上,假如你想要什麼,就沒有什麼。這就叫辯證法。所以假如你真想要什麼的話,就別去想它。他說,他當年考不上大學,就是因為太想考上大學了。假如早懂了辯證法,就不會遇到這種不幸。我在大學裡雖然學過辯證法,回回都是補考才及格的。而且那些任課教師總是這樣講:讓你及格,我是昧了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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