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24-10-09 22:10:39 作者: 王小波

  一

  1

  我的故事還有一種開始,這個開始寫在另一疊稿紙上。如前所述,香案上下堆了不少稿紙,假如寫的都是開始,就會把我徹底搞糊塗——晚唐時,薛嵩在湘西的山坡上安營紮寨。起初,他在山坡上挖掘壕溝,立起了柵欄,但是只過了一個雨季,壕溝就被泥沙淤平,變成了一道環形的窪地,柵欄也被白蟻吃掉了。那些栽在山坡上的樹幹乍看起來,除了被雨水淋得死氣沉沉,還是老樣子;仔細一看,就看出它半是樹,半是泥。碗口粗細的木頭用手一推就會折斷,和軍事上用的障礙相差很遠。因為白蟻藏在土裡看不見,所以薛嵩認定,這山坡上最可恨的東西是雨水。

  旱季里,薛嵩從遠處砍來竹子,要在壕溝上面搭棚子,讓它免遭雨水的襲擊,來解決壕溝淤平的問題。等他把架子搭好,去搜集芭蕉葉子,要給棚子上頂時,白蟻又把竹子吃掉了。薛嵩這才想到,山坡上最可惡的原來是白蟻。於是,他就扛起了鋤頭,要把山坡上所有的白蟻窩都刨掉。這是個大受歡迎的決定,因為白蟻可以吃:成蟲可以吃,蛹可以吃,卵也可以吃。特別是白蟻的蟻后,是一種十全大補的東西,但是白蟻的窩卻被一層厚厚的硬土殼包著,很需要有人出力把它刨開。所以薛嵩扛著鋤頭在前面走,方圓三十里之內的苗族小孩全趕來跟在他身後,準備揀洋落——他們都知道,漢族人不知道怎樣吃白蟻。而白蟻也動員起來,和薛嵩做鬥爭,鬥爭的武器是唾液。一分白蟻的唾液和十分土摻起來,就是很硬的土,一分唾液和三分土摻起來,就像是水泥,一分唾液摻一分土,就如鋼鐵一樣堅不可摧。自然,假如純用唾液來築巢,那就像金剛石一樣的硬,薛嵩連皮都刨不動。但是這樣築巢,白蟻的哈喇子就不夠用了。

  

  薛嵩用鋤頭刨蟻巢的外壁,白蟻在巢里聽得清清楚楚,就拼命地吐吐沫築牆;薛嵩的鋤頭聲越近,它們就越拼命地吐,簡直要把血都吐出來。所以薛嵩越刨,土就越硬,滿手都起了血泡。最後他自己住手不刨了。白蟻用自己的意志和唾液保住了蟻巢,而那些苗族孩子看到薛嵩是這樣的有始無終,都揀起地上的碎土塊來打他,打得他落荒而逃。等到第二天早上,薛嵩又出現在紅土坡上,扛著鋤頭,而那些苗族孩子又跟在他身後準備揀洋落。這件事周而復始,好像永無休止。這件事的要點是:一個黑黝黝的人,扛著鋤頭在紅土山坡上奔走,搞不清他是被太陽曬黑的,還是被熱風吹黑的。他想把所有的白蟻巢都刨掉,但是一個都沒刨掉;還錛壞了很多鋤頭,打了很多血泡。事情為什麼會是這樣,薛嵩自己都不知道。

  我清楚地記得那片亞熱帶的紅土山坡,盛夏時節,土裡的砂礫閃著白光——其中有像粗鹽一樣的石英顆粒,也有像蟬翼碎片般的雲母。這種土壤像砂輪一樣,把鋤頭磨得雪亮。新鋤頭分量很重,很難使,越用越鋒利,分量也就越輕。它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薄,最後在鋤頭把的頂端消失了。在烈日下揮鋤時,汗水醃著脖子,脖子像火雞一樣變得通紅。這是否說明我就是薛嵩?

  在這個故事裡,薛嵩在山坡上年復一年地忙碌,只留下了一些淺淺的土坑,還有一些被白蟻吃剩的半截柱子,雨季一到,這些柱子上長起了狗尿苔,越長越多,好像一些陸生的珊瑚。到雨季到來時,薛嵩急急忙忙地給自己搭了個小棚子來住,這種小棚子擋不住瓢潑大雨,所以裡面總是濕漉漉的,而且雨下得絲毫不比外面小。久而久之,他臉上長了青苔,身上長滿了霉斑,腿上得了風濕病,好像一棵沉在水底的死樹。旱季一到,這個地方沒有一棵樹,又熱得很,棚子裡比外面似乎一點都不見涼快,薛嵩呆在棚子裡,兩眼通紅,心情很壞。一陣風吹來,棚子立刻塌掉,因為支棚子的竹子已經被白蟻吃了,只剩下一層皮來冒充竹子。此時我們才知道,棚子裡比烈日下還是涼快一些。像這樣下去,薛嵩要麼在雨季里霉掉,要麼在旱季里被曬爆,這個故事就講不下去了。

  後來有人告訴薛嵩,白蟻什麼都吃,就是不吃活的草木。所以他就在壕溝邊上種了一些帶刺的植物,比方說,仙人掌、霸王鞭之類,在柵欄所在之處栽了幾棵母竹,引山上下來的水一灌,很快就是蔥蘢一片——寨里寨外,到處是竹叢、灌木叢,底下溝渠縱橫。從此,薛嵩被解脫了在山坡上刨蟻巢的苦刑。他就這樣紮下了寨子,但它不像是大軍的營寨,倒像一片亞熱帶的迷宮。從實用的角度來看,它的防禦力量並不弱,因為在草叢和灌木叢里,有無數不請自來的螞蟻窩和土蜂窩,還有數目不詳的眼鏡蛇在其中出沒,除了豬崽子,誰也不敢鑽灌木叢。但是薛嵩有一顆裝滿軍事學術的腦袋,因為在「野戰築城」這一條目之下,出現了螞蟻、土蜂,甚至豬崽子這樣的字眼,薛嵩覺得自己徹底墮落了。既然已經墮落,再墮落一點也沒有關係。所以他准許自己搶苗女為妻。

  在我的手稿中,薛嵩搶老婆的始末記載得異常的簡單明快:薛嵩身強力壯,膽大妄為,他在樹林裡遇上了紅線,後者正在射小鳥。他喜歡這個脖子上繫著紅絲帶的小姑娘,馬上就把她搶走了。至於搶法,也是非常簡單:一手抓脖子,一手鉗腿,把她扛上了肩頭,就這樣扛走了。紅線盡力掙了一下,感覺好像是撞上了一堵牆:薛嵩的力氣大極了。紅線想到:既然落到了這樣的人手裡,那就算了吧。她伏在薛嵩的肩頭不動,在林間陰冷的潮氣中,想著自己會遇到什麼樣的對待。這個講法太過簡單,這就是我不喜歡它的原因。

  2

  上古單調的色彩使我入迷。然而循這條道路,也就沒有什麼故事可寫。在我的調色板上,總要加入一些近代人情的灰色——以上所述,是我現在對舊稿的一些觀感——所以薛嵩搶紅線的事,也不能那麼簡單:晚唐時,薛嵩到湘西做節度使,騎來了一匹白馬,還帶來了一夥僱傭兵。後來,他的馬老了,這些士兵也想起家來。那匹馬長了鬍子,那些兵也經常譁變。薛嵩只好把韁繩從馬嘴上解下來,放它到樹林裡自由走動,同時也放鬆了軍紀,讓那些僱傭兵去搶山上的苗女為妻。但他自己卻潔身自好,繼續用軍紀約束自己。那些苗女的膚色像紅土一樣紅,頭髮和眉毛因而特別黑。我好像也見過這樣的苗女,並對她們枰然心動。

  此後薛嵩在寨子裡踱步,走在籬笆間的小路上,忽然就會發現某家竹樓前面出現一個沒見過的女人,正在劈柴或是搗米。這些籬笆是粗細的柴棒栽在地下,頂端長出了綠芽;那片紅土的院子鋪上了黃沙。那個陌生的女人肢體壯碩,穿著短短的蓑草裙子,見到薛嵩過來,站直了以後,轉過身子,用手梳理頭髮。她把頭髮分做兩下,從臉旁垂下來,遮住了乳房,轉向薛嵩,和他搭話:苗女的眉毛像柳葉一樣的寬,下顎寬廣,嗓音渾厚有力——薛嵩也會講些苗語,他們聊了起來。但就在這時,竹樓上響起了一聲咳嗽,圍廊上出現了一個男人,他是一個僱傭兵,是薛嵩的手下。他用敵意的眼神看著他們,那苗女就扔下薛嵩,去做她的工作。此時薛嵩只好像個穿了幫的賊那樣走開,同時心裡感到陣陣刺痛——要知道,他是節度使,在巡視自己的寨子啊。他繼續向前走,瀏覽著各家的院子和裡面的苗女,就像一個流浪漢看街邊上的櫥窗;同時也在回顧那個女人健壯的身體、渾厚的聲音。最後他終於想到:別人都去搶老婆,假如自己不去搶一個,未免吃了虧。作為讀者,我覺得這是個大快人心的決定。

  有關薛嵩那匹長鬍子的馬,可以事先提到,這匹馬原來是白色的,後來逐漸變綠。這是因為它總在樹林裡吃草,身上長滿了青苔。後來,馬兒禁不住蚊蟲的叮咬,常到泥坑裡打滾,又變得灰溜溜的。它既吃草,也吃樹葉子,吃出了一個滾圓的大肚子,像產卵前的母蟈蟈,不像一匹馬。因為總在潮濕的地面上行走,它的蹄子也裂開了。總在叢林中行走,需要有東西把眼前的枝條撥開,所以它也長出了犄角。你當然知道我說的是什麼:這匹馬逐漸變成了一頭老水牛,而且也學會了「哞哞」地叫。在湘西,到處都是水牛,只要你看到一蓬茂盛的草木,裡面准有幾頭老水牛在吃草,其中有一頭是馬變的。這匹馬就此失蹤了。據說它原是一匹西域來的寶馬良駒,在馬市上值很多錢。薛嵩的情形也可以事先提到:他原是長安城裡的富戶,擅長跑馬、鬥蛐蛐,長著雪白的肉體;後來被曬得鬼一樣黑,擅長擔柴、挑水,因為嚼起了檳榔,把滿嘴的牙弄成像焦炭一樣黑。鳳凰寨里有不少這樣的人物,其中有一個是薛嵩變的。但這是後來發生的事。當初發生的事是:薛嵩對鳳凰寨里發生的變化——這變化之一就是他也要去搶一個老婆——雖然心生厭惡,但也無可奈何。

  薛嵩准許自己的部下搶苗女為妻,後來他想到,假如他自己不也去搶上一個就算是吃了虧。這件事非常的重要,因為它標誌著薛嵩長大成人。在此之前,他是個紈絝子弟,不懂吃虧是件壞事。在此之後,他既然已經搶了一個女人,嘗到了甜頭,就不能再這樣說。事先他做了不少籌劃和準備工作,但是對這種強盜行徑還是覺得很不好意思,所以是一個人去的。對這件事,我感到激動。懷著一顆賊心,走進一片荒山,去獵取女人。這樣的故事怎不叫人心花怒放……我可以看見那座荒山,土色有如鐵礦石。也可以看到那些綠葉,鮮翠欲滴,就如蠟紙所做。我也可以聽見自己的心在怦怦亂跳。我也可以看到那些女人,膚色暗紅,長著圓滾滾的小肚子,小肚子下面是漆黑的毛……但是別的就一點也想不出,還得看看以前是怎麼寫的。

  3

  過去有一天,薛嵩赤身裸體地騎在那匹長鬍子的光背馬上,肩上扛著那條渾鐵大槍,沿著紅土小路,走進山上的樹林。他在槍纓里藏了一把竹蔑條,準備用它來捆搶到的女人,藏得很是牢靠,誰也看不出來。遇上了苗族的男人,他就紅著臉對人家打招呼,此時他又覺得自己不是強盜,是個小偷。進山的道路不止一條,他走的是預先選好的一條,因為不少部落的人不分男女都有文身,有些文得藍熒熒,有些文得黑糊糊,除此之外,有些寨子裡的小姑娘從小就嚼檳榔,把牙齒嚼得像木炭一樣。總而言之,這條選好的路避開了這些姑娘,因為假如是這樣的姑娘,就不如不搶。進山的路他倒是蠻熟的,每次寨里沒有糧食,他就帶人到寨里來,用鹽巴換軍糧,以免別人貪污。但在路上常被人一棍子打暈,醒來以後只好獨自灰溜溜地回去。身為朝廷命官被人打了悶棍不甚光彩,只好不聲張,聽任手下人貪污。但若我是他,就一定會戴頂鋼盔。

  走在這條路上,薛嵩遇到了不少苗族女人,有些太老,有些背著小孩子,都不是合適的贓物。一直走到苗寨邊上,他才遇到了紅線,這個女孩穿著一件蓑草的裙子,拿了一個彈弓在打小鳥。他打量了她半天,覺得這女孩長得蠻漂亮,尤其喜歡她那兩條橄欖色的長腿,就決定了要搶她。薛嵩以前見過紅線,只覺得她是個尋常的小姑娘。這是因為當時他沒動搶的心。動了搶的心以後,看起人來就不一樣。

  薛嵩從馬背上下來,鬼鬼祟祟地走到她身邊,把長槍插在地下,假裝看林間的小鳥,還用半生不熟的苗話和她瞎扯了幾句。忽然間,他一把抓住她的脖子,並且從槍纓里柚出一根竹篾條來。這時薛嵩心情激動,已經達到了極點。當時雨季剛過,旱季剛到,樹葉子上都是水,林子裡悶得很。薛嵩的胸口也很悶。他還覺得自己沒有平時有勁。在恐懼中,他一把捂住了紅線的嘴,怕她叫出聲來——這個地方離寨子太近了。與此同時,他也喪失了平常心,竹篾條拴著的東西脹得很大。奇怪的是,紅線站在那裡沒有動,也沒有使勁掙扎,只是臉和脖子都漲得通紅。後來她猛地一扭臉說:你再這樣捂著,我就要悶死了。薛嵩感到意外,就說:我是強盜,是色狼,還管你的死活嗎?然後他又一把捂住紅線的嘴。但是紅線又掙開,說:這事你一點都不在行。捂嘴別捂鼻子——色狼也不是這種捂法!薛嵩說:對不起。就用正確——也就是色狼的方式捂住了她的嘴。他用兩隻手抓著她,就騰不出手來捆她,就這樣僵持住了。實際上,薛嵩此時把紅線摟在了懷裡。但是天氣熱得很,不是熱烈擁抱的恰當時刻。所以過了一會兒,紅線就掙脫出來,說道:大熱天的,你真討厭!她上下打量了薛嵩一陣,就轉過身去,先用手抿抿頭髮,然後把雙手背過去說:捆吧。於是薛嵩把她捆了起來:用竹篾條繞在她的手腕上,再把竹篾條的兩端擰在一起。據我所知,青竹篾條的性質和金屬絲很近似。

  因為當地盛行搶婚,所以紅線對自己被搶一事相當鎮定。不過,她總是第一次被搶,心情也相當激動,禁不住嘮嘮叨叨。首先她對薛嵩用蔑條來捆她就相當不滿,說道:你難道連條正經繩子都沒有嗎?這使薛嵩慚愧地說:我什麼都學得會,就是學不會打繩子。紅線評論道:你真笨蛋——還敢吹牛說自己是色狼呢。她還說:下次上山來搶老婆,你不如帶個麻袋,把她盛在裡面。過了一會兒,她又補充說:當然,我也不希望你再有下一次。此時薛嵩從槍纓里抽出第二根篾條,蹲下身去,紅線又把雙腳並在一起,讓他把腳捆在一起。薛嵩說:我沒有麻袋,只有蒲包,蒲包不結實,會把你掉出來。就這樣,薛嵩把紅線完全捆好了。後者打量著拴在腳上的竹篾條,跳了一下說:他媽的,怎麼能這樣對待我!此時發生了一件更糟的事:薛嵩要去牽馬,想把紅線放到馬背上馱走,但是那馬很不像話,自己跑掉了。薛嵩只好自己馱著紅線在山路上跋涉,汗下如雨,還要忍受紅線的嘮叨:連匹馬都沒有?就這麼扛著我?我的上帝啊,你算個什麼男人!直到薛嵩威脅說要把她送回去,她才感到恐懼,把嘴閉上了。

  後來,薛嵩就這樣把紅線扛進寨子,招來很多人看,都說他搶女人都搶不利索。薛嵩覺得自己很丟面子,悶悶不樂,性格發生了很大變化。他想讓紅線回到山上去,自己備好了麻袋、繩子,給馬匹配好韁繩,再上山去搶一次。但紅線不答應,她說自己是不小心才被搶來的,這樣才有面子。假如第二次再被同一個男人搶到,那就太沒面子了。她是酋長的女兒,面子是很重要的——甚至比命都重要。後來薛嵩讓她學習漢族的禮節,自稱小奴家、小賤人,把薛嵩叫做大老爺、大人之類,她都不大樂意,不過慢慢地也答應了。薛嵩在家裡板起臉來,作威作福——這說明他當了一回搶女人的強盜以後,又想假裝正經了。

  4

  有關薛嵩搶到紅線的事,還有另一種說法是這樣的:他不是在山上,而是在水邊上逮住了她。這地方離鳳凰寨很近,就在薛嵩家後面的小溪邊上。紅線在河裡摸魚,身上一絲不掛,只有攔腰一根繩子,拴著一個小小的魚簍,就這樣被薛嵩看到了。他很喜歡她的樣子一一她既沒有文身,也不嚼檳榔——就從樹叢里跳出來,大叫一聲:搶婚!紅線端詳了他一陣,嘆了一口氣,爬上岸來,從腰間解下魚萎,轉過身去,低下頭來說:搶吧。按照搶婚的禮儀,薛嵩應該在她腦後打上一棍,把她打暈、搶走。但是薛嵩並沒有預備棍子。他連忙跑到樹林裡去,想找一根粗一點的樹枝,但一時也找不到。可以想見,假如薛嵩總是找不到棍子,紅線就會被別的帶了棍子的人搶走,這就使薛嵩很著急。後來從樹林裡跑了出來,用拳頭在紅線的腦後敲了一下,紅線就暈了過去。然後薛嵩把她扛到了肩上,此時她又醒了過來,叫薛嵩別忘了她的魚簍。直到看見薛嵩拾起了魚簍,並且看清了魚簍里的黃鱔沒有趁機逃掉,她才呻吟了一聲,重新暈了過去。此後薛嵩就把她扛回了家去。

  自然,還有第三種可能,那就是薛嵩在樹林裡遇上了紅線,大喝一聲:搶婚!紅線就暈了過去,聽憑薛嵩把她搶走。但在這種說法中,紅線的尊嚴得不到尊重,所以,我不準備相信這第三種說法。按照第二種說法,紅線在薛嵩的竹樓里醒來,問他用什麼棍子把她打暈的,薛嵩只好承認沒有棍子,用的是拳頭。此後紅線就大為不滿,認為應該用裹了牛皮的棒槌、裹了棉絮的頂門槓,最起碼也要用根裹布條的擀麵棍。棍棒說明了搶婚的決心,包裹物說明新郎對新娘的關心。用拳頭把她打暈,就說明很隨便。雖然有種種不滿,但也後悔莫及。紅線只好和薛嵩過下去——實際上,第二種說法和第一種說法是殊途同歸。

  還有一件事,也相當重要:薛嵩把紅線搶來以後好久,那件事還沒有搞成。這是因為薛嵩有包皮過長的毛病。有一天,紅線把他仔細考察了一番,按照他所教的禮節說道:啟稟大老爺,恐怕要把前面的半截切掉。說著就割了薛嵩一刀,疼得他滿地打滾,破口大罵道:賤人!竟敢傷犯老爺!但是過了幾天,傷口就好了。然後他對紅線大做那件事,十分瘋狂,使她嘟嘟囔囔地說:媽的,我這不是自己害自己嗎?經過了這個小手術,薛嵩的把把很快長到又粗又大,並且時常自行直立起來。這時他很是得意,叫紅線來看。起初紅線還按禮節拜伏在地板上說:老爺!可喜可賀!後來就懶得理他,頂多聳聳肩說:看到了——你自己就不嫌難看嗎?但不管怎麼說,這總是薛嵩長大成人的第一步。在此之後,薛嵩在寨子裡也有了點威信。因為他的把把已經又粗又大,別人也都看見了。

  有關薛嵩搶到紅線的經過,有各種各樣的說法,這是最繁複的一種。假如說,這種說法還不夠繁複,也就是說,它還不夠讓人頭暈。在這個故事裡,有薛嵩、有紅線,還影影綽綽的出現了一些僱傭兵。這個故事暫時也這樣放著吧。這樣我就有了兩個開始,這兩個開頭互相補充,並不矛盾。在這個故事裡,男根,勃起,長大成人,都有特殊的含義。薛嵩在一個老娼婦面前長大成人,又在一個苗族女孩面前長大成人,這兩件事當然很是不同。因此就可以說薛嵩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人。假如這樣分下去,薛嵩還可以是三個人、四個人,生出無數的枝節來。所以,還是不分為好。我很不喜歡過去的我這種顛三倒四的作風。但是,這一切都是過去做下的事,能由得了現在的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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