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清代對待漢人之態度
2024-10-13 07:08:18
作者: 錢穆
清室對待漢人,無論其為懷柔或高壓,要之十分防猜。
努爾哈赤極端排漢。
得漢人,分賜滿人為奴隸,壯丁十三名為一莊,按滿官階級分與。得儒生,則殺。是其時尚無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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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則改用懷柔政策
滿、漢分居,設官治理。天聰三年,許儒生經考試免徭役。
對漢奸尤刻意利用。
孔有德、耿仲明降,太宗以抱見禮待之。洪承疇尤所崇重,嘗譬其下,謂:「君等皆瞽目,今得一引路者,吾安得不樂?」時有永平巡撫張春,被執不屈,太宗自往拜之;春罵,不之罪。祭妻用崇禎年號,太宗命以少牢往,春不受。凡留九年,欲移遼陽,不許;不食而死,乃葬之遼陽。
世祖入關,初則重用降臣,開科取士。大抵在順治十年前多爾袞時代。繼則一轉而用高壓。
蓋因江南已定,顧忌漸少也。清人以崇禎十七年五月初三得北京,初四即下令薙髮,二十四日又聽民自由。及下江南,又下薙髮令,限十日開薙,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命。江陰、嘉定皆招屠城之慘。十七年,張晉彥序劉正宗詩,有「將明之材」語,世祖以其言詭譎不可解,絞正宗而斬晉彥。此為以後文字獄開先例。始立「貳臣」之目,謂明臣而不思明,必非忠臣。大興科場案,又有江南奏銷案,被累者一萬三千餘人,縉紳之家無免者。此等事對晚明積弊,固多所矯正,惟清廷則藉以痛壓士大夫而取悅民眾,實自有其統治上之一番用意也。
直至康熙初年,其勢有增無已。
二年,有湖州莊氏史案,潘力田、吳赤溟等七十人遇難。三年,孫夏峯被告對簿。七年,顧亭林濟南下獄。黃梨洲則四被懸名購捕。
及吳三桂起事,清廷乃又一轉其面目。
十二年,吳三桂反,是年即有詔薦舉山林隱逸。十七年,詔徵博學鴻儒。各地所舉一百四十三人,取一等二十,二等三十,俱授翰林。明年,開明史館,命彼等篡修明史。以國史大業牢籠遺民志士,可謂苦心。然此等應徵而來者,均屬二、三流以下人物耳。如顧亭林、黃梨洲,李二曲諸人士,皆不能招致。
逮雍正嗣位,固由其天性刻薄猜忌,亦因中國已俯首帖耳不復反側,趙翼簷曝雜記載:康熙時,科場舞弊,有稱賀於上前者,謂:「國初以美官授漢兒,漢兒且不肯受。今漢兒營求科目,足覘人心歸附。」遂又重施高壓。
其時文字獄迭起。二年,有浙人汪景祺、查嗣庭之獄。汪為年羹堯記室,有西征隨筆。查因江西考試出題為「維民所止」,暗射雍正無頭。四年,有浙人呂留良之獄。湘人曾靜讀呂遺書,勸岳鐘琪反正,興大獄。呂已死,戮屍。七年,有廣西陸生枬之獄。因著通鑑論,主復封建,及關於立太子、兵制、君權諸點。蓋自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興獄以來,清廷以文字誅戮士人之風又大熾。此乃清廷一貫政策,非雍正一人事。
至乾隆朝,清室已臻全盛,漢人反動心理,殆亦消失淨盡,清廷乃益肆高壓,達於極點。
乾隆六十年中,大學士、尚侍、供奉諸大員,無一人不遭黜辱。滿人對王室自稱「奴才」,本欲以教漢人之順。及漢人愈不反抗,則滿人愈無顧忌。其時尚有文字獄,如胡中藻堅磨生詩,有「一把心腸論濁清」;徐述夔一柱樓詩詠正德杯,有「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及「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語;均得罪,較之雍正朝獄益瑣細。又創編四庫全書,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七年,藉徵書之名,燒燬犯禁書籍共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種,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直至五十三年,尚有嚴諭禁書,謂:「東南諸省,尚未禁絕。」無論明清之際事,即上至關涉遼金事,亦多所更易。即一字一語,亦不放鬆。用意深刻,前無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