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歸原主
2024-10-09 11:04:06
作者: 馬克·彭德格拉斯特
大小桶案被上訴到聯邦地方法院,雖然判決還沒有下達,但美國政府已經著手從另一個方向努力了。第一部公司稅法在1909年通過,但是它的稅率並不高,因此,改革者要求提高稅率。「企業正在逐步匯聚成一種勢力,其權力高度集中,」1909年一位評論家寫道,「所以,需要集權的政治力量從各個方面去規範它。」1913年,改革者的呼聲有了回應,累進位所得稅法出台了。這是對那些存儲現金「超過合理商業需要」的公司徵收的懲罰性稅賦。這部稅法強迫公司支付股息,這是個人股東的應稅收入,公司不得予以相應的抵扣,這就相當於雙重徵稅。
新稅法讓會計師們苦惱不堪,他們不得不將阿薩?坎德勒個人的權益與公司的權益分開——這不是一份輕鬆的工作。「從真正意義上來說,」霍華德?坎德勒寫道,「可口可樂公司就是阿薩?坎德勒,他個人和公司的產權收益界限一直沒有明確劃清。」從1914年年末新稅法生效起,可口可樂公司帳目顯示盈餘超過1000萬美元。坎德勒對這部稅法無比怨恨,他認為錢是自己賺的,只能由他決定是花還是留。除此之外,他還認為,有必要設立「戰備基金」,以便應對不可預見的意外事故,特別是在那個特定的時代背景下。「他對這點反應強烈,」他的兒子回憶說,「並且還經常說,摩西在聖經時代曾嘗試實行過這樣的稅收制度,可惜最終失敗了。」
坎德勒被迫申報了高額的股息,在接下來的兩年裡共支付股東1000多萬美元的現金和價值640萬美元的房地產。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共530股,其中阿薩?坎德勒就持有400股。因此,那些年坎德勒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1914年,他捐贈給埃默里大學100萬美元,這無疑是試圖減輕自己的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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