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

2024-10-09 10:35:14 作者: 許廣平 等

  魯迅那時的學費是年額四百元,每月只能領到三十三元。在伍舍居住時就很感不足,須得設法來補充了。譯書因為有上海大書局的過去經驗,不想再嘗試,遊歷官不再來了,也沒有當舌人的機會,不得已只好來做校對。適值湖北要翻印同文會所編的《支那經濟全書》,由湖北學生分擔譯出,正在付印,經理這事的陳某畢業回去,將未了事務托許壽裳代辦,魯迅便去拿了一部分校正的稿來工作。

  這報酬大概不會多,但沒有別的法子,總可以收入一點錢吧。有一處講到納妾的事,翻譯的人忽然文思勃發,加上了許多話去,什么小家碧玉呀,什麼河東獅吼呀,很替小星鳴其不平,魯迅看了大生其氣,竟逸出校對範圍之外,拿起紅墨水筆來,把那位先生苦心寫上去的文章都一筆勾銷了。平常文字有不通順處也稍加修改,但是那麼的大手術卻只此一次而已。擔任印刷的是神田印刷所,派來接洽的人很得要領,與魯迅說得來,所以後來印《域外小說集》,也是叫那印刷所承辦的。魯迅給《河南》雜誌寫文章,也是住在那裡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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