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瘋狂的歐洲:徹底打破對歐洲的固有印象,帶你重新認識歐洲第一章 去北方
2024-10-09 10:28:01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如果在冬天從奧斯陸坐汽車到哈默菲斯特,要花上30小時的光景,可為什麼還會有人想要這麼做呢?這真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哈默菲斯特處於世界邊陲地帶,是歐洲的極北之地,它與倫敦之間的距離,差不多就是倫敦與突尼西亞[1]之間的距離。它的冬季晦暗嚴酷,太陽躲進了北冰洋,要在10周以後才肯再次「出山」呢!
我一直都挺想去看看極光,而且我內心也隱隱盼著能體驗一把在地處偏遠、環境惡劣的地方生活的感覺。我當時坐在倫敦的家裡,一邊品嘗威士忌一邊翻閱著旅行書,去北方冒險的想法聽起來棒極了。但是現在,我卻身處12月末的奧斯陸,在灰雪泥濘里艱難地行走著,我不禁開始擔憂起之後的旅行來。
這次旅程似乎從一開始就不怎麼順利。我在酒店裡睡過頭,錯過了早餐,手忙腳亂地穿好衣服就出門了。由於打不到計程車,我只能拖著奇重無比的行李,一路踩著泥濘,走過整整八個街區,才終於到達中央汽車站。此前,我已經艱難地在卡爾·約翰大道上的克瑞迪卡森銀行兌換了旅行支票,以支付那高得有些離譜的1200克朗車票錢。此事也說來話長,那個銀行櫃員就是搞不明白,我護照上印的「威廉·麥圭爾·布萊森」和旅行支票上印的「比爾·布萊森」,其實是同一個人。我費了好大的工夫,才說服他們給我兌換支票。然後趕了一長段累死人的上坡路,才總算在發車前兩分鐘,趕到了汽車站。此時的我早已氣喘吁吁、汗流浹背,根本沒想到售票廳的那位小姐會給我一個「驚喜」,她說訂票記錄上沒有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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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一切都是夢吧,」我真想說,「我其實還在英國的家裡歡度聖誕。親愛的,請給我加點兒波爾圖葡萄酒,好嗎?」但實際上我說的是:「一定是有什麼地方搞錯了,麻煩你再幫我看看。」
小姐又仔細看了一遍乘客名單:「沒有,布萊森先生,訂票記錄上沒有您的名字。」
可是我明明看到了,就算是倒著看,也看得一清二楚。「倒數第二個就是我的名字啊!」
「不,」小姐一口咬定,「那是伯恩特·比昂松[2],是一個挪威人的名字啊!」
「不是伯恩特·比昂松,是比爾·布萊森啊,麻煩你再看看,這個字母是『y』,這兩個是『l』。」但她就是不肯放過我,我實在沒辦法,只能問道:「要是錯過這班車,下一班車是什麼時候?」
「下個星期的同一時間。」
真讓人服氣呢!
「小姐,可不可以相信我,這就是比爾·布萊森。」
「不是。」
「小姐,請聽我說,我大老遠從英國趕來,是要坐這班車去給一個孩子送藥的,這藥能夠救孩子的命啊!」顯然她並不信這一套,「那我要見你們經理。」
「我們經理現在在斯塔萬格[3]。」
「你可聽好了,我是通過電話訂票的,要是我沒趕上這班車,我就寫信和你們經理好好聊聊這件事。你接下來的職業生涯,就別想好好過了!」我的這番威脅並沒唬住她,於是我又計上心來:「要是這個伯恩特·比昂松先生不來,他的位子總可以讓給我吧?」
「那當然可以。」
我幹嗎不早點想到這一招呢,還白受了一肚子氣。和這位小姐道了謝,我便拖著行李走出了售票廳。
我要坐的是一輛大型雙層巴士,和美國的「灰狗巴士」差不多。可它只有上層的前半部分有座位和窗戶,其他部分全都是堅硬的鋁板,上面畫滿了光怪陸離的星際景觀,很像一本低俗科幻小說的封面,看得人頭昏腦漲。畫裡有一顆彗星,巴士的型號「快車2000」赫然印在彗尾處。我一時還產生了錯覺,以為封閉的後半車身可能是乘客的住宿區,一到晚上,乘務員小姐就會把我們領到那兒,讓我們挑一個臥鋪睡下。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花多少錢都願意。但事實證明,純粹是我想多了。巴士上層的後半部分以及整個巴士下層,全都是用來裝貨的。哦,原來快車2000是一輛長途貨運汽車,帶幾個大活人只是順便。
巴士在12點準時出發。我很快就意識到,這輛巴士就是專門設計來折磨人的,讓人渾身不舒服。我坐在加熱器旁邊,上肢慘遭刺骨寒風蹂躪,同時左腿還要忍受熱浪的侵襲,我甚至都能聽到腿毛被烤得噼啪作響。我覺得設計座位的這個人應該是個小矮子,他苦於身高缺陷,就想通過這種設計向我等身材正常的人進行報復,除此之外還有什麼理由能讓他設計出這玩意兒呢?坐我前面的小伙子把椅背放得很低,他的頭都快垂在我的兩腿間了。而他的長相,你只要看一眼,就會馬上相信,上帝可真有幽默感。此時,他正在讀一本叫作《小湯咪與大老虎》的漫畫書。我自己的座位也挺厲害,它傾斜的角度總能找准我脖子的痛點,只要往上面一靠,我的脖子就能痛上半天。座位一側有個調節拉杆,如果我撥弄它兩下,指不定能坐得舒服些。但根據我長期的經驗,我哪怕就是用手輕輕地碰一下,椅背都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猛地向後彈去,坐在我後面的老太太的膝蓋準會遭殃。所以,我決定保持原狀,少惹麻煩。坐我旁邊的這位女士,顯然是極地旅行的老手,她把一大堆雜誌、衛生紙、潤喉糖、藥膏、潤膚膏和水果糖,一股腦兒地塞進面前的收納袋中,然後裹上毯子呼呼大睡,她這一路基本上都是這麼睡過去的。
我們的車在灰濛濛的雪地里顛簸前行,穿過奧斯陸綿延不絕的郊野,駛入了鄉間。暮靄沉沉,一望無盡,散落四周的村莊和農舍看起來整潔大方,生機勃勃。每戶人家都掛上了聖誕燈,窗口閃耀著愉悅的光芒。沒過多久,我就陷入了恍惚。每次長途旅行我總會這樣,倒也沒什麼不舒服。我的腦袋耷拉在肩膀上,就像那種對於頸部肌肉完全喪失控制力而且對此絲毫不在意的人。
旅途已經拉開帷幕,我也即將與歐洲再次碰面。
還記得我第一次逛歐洲是在1972年,當年的我還是個瘦弱、害羞的寂寞男孩。那會兒如果想少花點機票錢,就只有紐約飛盧森堡這一條航線,飛機中途還得在雷克雅未克[4]的凱夫拉維克機場加點兒油。飛機大都老態龍鐘不復當年,有時候氧氣罩會猝不及防地從頭上的儲存箱裡脫落,在你面前晃蕩一會兒,直到空姐拿來錘子和一大把鐵釘折騰一番,才能讓它復歸原位。洗手間的門總是自動打開,你得用腳死死抵住才能讓它關上一會兒,保持這樣的姿勢勢必會讓「方便」之事變得不那麼方便。當然,最折磨人的還是這旅程的漫長。凱夫拉維克機場坐落在一個偏僻且灰濛濛的平地上,光到那裡加個油就要花上一周半的時間,然後再起飛顛到盧森堡,又要花掉一周半的時間。
除了機務人員和頭等艙的兩位鯡魚工廠的主管外,飛機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嬉皮士做派,這種感覺就像我正坐在一輛「灰狗巴士」上,和他們一同去參加民謠歌手的演唱會。這些人一路上都在彈吉他、把玩曼陀林[5]、開懷暢飲雷鳥牌啤酒,折騰個沒完。他們還會和坐在自己身旁的人眉來眼去,想必這些人會一對對地在地中海沙灘上纏綿。
起程前的那幾周對我而言是既漫長又興奮的,當我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時,我不由得浮想聯翩:此刻我坐在飛機上,一位千嬌百媚的年輕美人坐在我身旁,她被她的父親不由分說地送往洛桑性精神病研究所接受治療。她在飛機經過大西洋中部時突然轉向我說道:「雖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人家想在你腿上坐一會兒,你不介意吧?」可事實上,坐在我旁邊的是一個滿臉痘痘的瘦高個男子,戴著一副巴迪·霍利[6]式的斯文眼鏡,襯衫口袋裡放著一個夾滿原子筆的塑料保護套,上面印著:「俄克拉何馬州,弗雷吉雷遜市,格魯伯貨真價實五金店,您想要啥,我們就有啥。」或是諸如此類的GG詞。他的脖子上有很多癤瘡,看上去像是久治不愈的槍傷,散發著特別難聞的氣味。
他在飛機上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在閱讀《聖經》,他的指尖划過字裡行間,嘴裡念念有詞,音量大到我剛好能聽見他狂熱的低語。我的心情一落千丈。我不大明白,狂熱的信徒們為什麼非要努力讓每一個從他面前經過的人都轉變信仰呢?說實在的,我可不會四處溜達著,攛掇人們成為聖路易斯紅雀棒球隊的球迷。但是這些信徒卻從來沒有放棄過任何一次「大展身手」的機會。
現在,只要我被這些人搭訕,我總會和他們解釋:「你們這些穿著暇步士[7]白色襪子、戴著徽章大喊『我是加斯[8]』的人,都不一定能說服我跳下一輛燃燒的汽車,就更別想讓我對神承諾信奉終生了。」我還會建議他們下次派一個頭腦更機靈、衣品也更好的人來。但在當時,我的脾氣還很溫和,通常都是不失禮貌地聽著、敷衍地應和著他們所謂的「耶穌能改變我的人生」的論調。飛機飛越大西洋時,我正像其他坐長途航班的人那樣,坐在位子上打量著我面前200立方厘米的私人空間,突然,我瞥見前方的座位下面有一枚硬幣,於是身體前傾,費了好大的勁兒,才總算把它撿了起來。等坐起身來,我才發現我的鄰座正用一種不祥的眼神望著我,我頓時感覺大事不妙。
「你找到耶穌了嗎?」他突然問道。
「哦,不是吧?這只是一個25美分的硬幣。」說完,我立馬把自己收拾妥當,在隨後的六小時裡假裝呼呼大睡,對他不時地咕噥「乞求基督溫暖我的心房」充耳不聞。
事實上,我是在偷偷地注視窗外的歐洲。初見它的那一刻,我至今仍歷歷在目。飛機衝破雲層,映入眼帘的是一番如夢似幻的美景:玲瓏小巧的綠野和尖塔狀的村莊分布在起伏的山巒間,活像一床剛剛抖完便鋪在床上的被子。我在美國經歷過很多次飛行,從窗外看到的,無非就是一望無垠的金色農田(差不多有一個比利時那麼大)、蜿蜒不息的河流和筆直的黑色公路。美國的土地看上去一直都是廣闊無邊,絕大部分地方都空空如也。你會覺得只要眯起眼睛仔細觀察,就能夠一眼望見洛杉磯,即便身處堪薩斯州的上空。但歐洲的風光,完美得就像現代鐵路的布局規劃般恰到好處。所有的東西看上去都如此鬱鬱蔥蔥、錯落有致、一塵不染、美麗動人,如此……歐洲。我陶醉於眼前的一切,現在依然如此。
此番旅行,我帶了一個巨大無比的黃色背包。在過海關的時候,我總覺得自己會被工作人員盤問:「有什麼要申報的嗎?香菸?酒水?舊債?」接下來的一天,我都被這個包死死壓住,步履蹣跚地行走在盧森堡古色古香的街頭。我的頭腦既迷亂又清醒,這種感覺可不常見,又興奮,又疲憊,還夾雜著強烈的視覺刺激。這裡的一切看起來是那麼耀眼奪目、新鮮生動,看得我目不轉睛。我感覺自己就像是個第一次出門遠遊的人,這兒的一切都太不一樣了——語言、鈔票、車子、車牌、麵包、食物、報紙、公園、人們……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見過斑馬線,從來沒有見過電車,從來沒有吃過未切成片的整塊麵包(我從未想過麵包還可以這樣吃),從來沒有碰到過戴著貝雷帽還指望別人把他當回事兒的人,從來沒有見識過有人會特地跑去不同的店購買晚餐食材,從來沒有碰到過人們自己帶購物袋去購物,從來沒有在肉店的櫥窗前看到過未拔毛的小雞和未剝皮的兔子,從來沒有目睹過躺在大盤子上微笑的豬頭,從來沒有見過一包吉坦尼斯牌[9]香菸,從來沒看到過米其林娃娃。然後我邂逅了這兒的人,他們可都是盧森堡人呢。不知為何,我就是對這一點感到十分驚訝。這樣的想法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中:那兒有一個男人,他是盧森堡人,那個女孩也是。他們對紐約洋基隊[10]一無所知,他們不曾耳聞《米老鼠俱樂部》的主題歌,他們是另一個世界的人。這一切實在太奇妙了!
峽谷穿過盧森堡,將其一分為二,阿爾道夫古橋高高地架在峽谷之上,我就是在那兒碰巧遇見了飛機上那個滿臉痘痘的鄰座。他背著一個巨大的背包,正在吃力地徒步往市中心走去。我一個勁兒地對他致以朋友般的問候,畢竟他是茫茫3億歐洲人中我唯一認識的一個,不過他顯然沒有我這麼興奮激動。
「你找到地方住了嗎?」他沮喪地問。
「還沒。」
「呃,我找不到可以住的地兒,我哪兒都找遍了,所有旅館通通客滿。」
「真的?」憂慮似陰影般將我籠罩,我意識到情況可能會變得很糟。我之前從來沒有過自己解決住宿問題的經驗,我還以為,我總能找到一家合適的小旅館,把自己安置妥當,接下來就萬事大吉了。
「這該死的鬼地方,該死的盧森堡!」我的朋友出乎我意料地義憤填膺道,說完便拖著沉重的步伐走開了。
我在中央車站附近兜了一圈,找遍了那兒所有髒兮兮的旅館,但它們全部客滿了。於是我朝更遠處的郊外走去,沿途又找了幾家旅館,均以失敗告終。沒過多久——由於盧森堡小巧精緻,優雅迷人——我就發現自己已經身處城外的高速公路上了。由於對眼前浮現的種種危機茫然無措,我決定放手一搏,搭個去比利時的順風車。那個國家稍微大些,怎麼著也比現在這個樣子好。我豎著大拇指,在高速公路旁足足站了一小時四十分鐘,看著一輛輛汽車飛馳而過,消失在遠處的地平線上。我內心感受到了陣陣絕望,很快就放棄了搭便車的計劃。正當我不知如何是好時,一輛破破爛爛的2CV型雪鐵龍停了下來。
我費勁地拽著帆布背包走了過去,卻發現前排有一對夫婦在吵架。一時間,我以為這輛車並不是為了我而停的,只不過是這個男人想停下來連扇他老婆好幾個耳光而已。之前我在公共電視上看過讓·保羅·貝爾蒙多的[11]電影,裡面的歐洲人就總是這個樣子。不過他老婆從車裡出來了,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之後,示意我爬進車后座蹭個位置,我就這樣蜷縮在一堆鞋盒中間。
司機卻非常友好,他說著一口流利的英語,在汽車引擎如割草機般隆隆的轟鳴聲中,吼著告訴我,他是一個四處旅行的皮鞋銷售商,他老婆在盧森堡的一家銀行里當職員,他倆就住在國界另一邊的阿爾隆那兒。他時不時地轉過頭來,規整規整車后座的東西,這樣就能給我騰出更大的空間。他把鞋盒扔到車后座的窗台那兒,其實我寧願他不要這麼做,因為他10次里總有9次,把它們砸在我的頭上。而且與此同時,他正單手握著方向盤,以70英里[12]的時速穿梭在川流不息的車流中。
他老婆每當看到眼前的擋風玻璃被一輛貨車的車屁股完全擋住時,就會放聲尖叫,而他就會花上2.5秒的時間假裝關注路況,隨之又去關心我在后座坐得舒不舒服了。他老婆一直在吐槽他的車技,而他看起來並沒有把她的話當回事兒,還不時對我做鬼臉,十足一副法國人的神色,仿佛他老婆尖刻的抱怨只是我們倆才懂的私密笑話。
我很少這樣確定、一定以及肯定,我馬上就要一命嗚呼了。這傢伙仿佛是在街機遊戲裡開車。我們行駛在一條三車道的公路上——又是我從來沒見過的東西——一條道往西,一條道往東,中間的那一條則是由向東西兩個方向超車的車輛共用。而我的這位新朋友看上去並不怎麼熟悉這套操作,他會不時溜進中間車道,然後一臉吃驚地看著一輛重達40噸的大貨車迎面衝來,就像動畫片《BB鳥與歪心狼》[13]中的場景那樣,我著實被嚇了一大跳。只有到了命懸一線的緊要關頭,他才會掉轉車頭,然後探出身子,對疾馳而去的貨車司機大聲叫罵一番,最後還是我和他老婆的高聲尖叫,才讓他坐回座位,面對下一次危機。後來我才知道,盧森堡是歐洲公路車禍死亡率最高的國家。有了這次經歷,我對此一丁點都不感到意外。
我們花了半小時,終於抵達阿爾隆,那是一個陰沉的工業小城,一切看起來都是灰濛濛的,甚至那兒的人也一樣。我的這位新朋友執意邀請我到他家去吃晚飯,他老婆和我都委婉地表示不必了,我是出於禮貌,而她則是絲毫不加掩飾的不情不願。但他直接無視了我們的真實想法,開始滔滔不絕地談起我們之間的奇遇,直到我被稀里糊塗地推上一條漆黑的樓梯,請入一個異常逼仄、十分簡陋的公寓裡。公寓只有兩間房,其中一間是和櫥櫃大小差不多的廚房,另一間包攬了除做飯之外的一切功能,房間裡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一張床,還有一個可攜式唱片機,裡面只有兩張唱片,一張是吉尼·皮特尼[14]的,另一張是英國銅管樂隊演奏的音樂。他問我想聽哪張,我表示悉聽尊便。
他選擇了吉尼·皮特尼,就進廚房了,他老婆在那兒和他低聲說著什麼。當他拿著兩個玻璃杯和兩大瓶啤酒重新出現在我面前時,他顯得有些局促不安。「這酒棒極了!」他向我保證道,並給我倒了一杯溫熱的拉格啤酒。「哦!」我努力讓自己的聲音傳達出濃濃的感激之情,我一邊抹去唇上的啤酒泡沫,一邊尋思著如果我從樓上的窗戶一躍而下會不會摔死。我們就這麼相視而笑,坐著共飲啤酒。我想弄明白啤酒會讓我聯想到什麼,最後我得出結論——一大泡尿液樣本,或許還是從一個馬戲團動物身上提取來的。「味道好極了,是吧?」那比利時人問。
「嗯。」我又隨口敷衍道,但並不打算再嘗一口。
我之前從未離家,現在卻置身一個陌生的大陸,這裡的人和我操著不一樣的語言。前不久,我還待在一個長著翅膀的密閉冷藏室里長途跋涉了4000英里,我已經有30小時沒睡覺、29小時沒洗澡了。而現在我正身處一個陌生的比利時小鎮,待在一個狹小、粗糙的公寓裡,即將和兩個萍水相逢的人一起吃晚餐。
「陌生女士」拿著三個盤子過來,每個盤子裡各放了兩枚炒蛋,除此之外別無他物。她把盤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擺明了是在宣洩她的憤懣。她和我坐在桌子旁,而她老公則在床邊落腳,「啤酒和雞蛋,」我說,「真是有趣的搭配。」
晚飯持續了四秒。「哦,」我邊說邊擦去嘴邊的蛋黃,並拍拍肚子,「今晚很不錯,實在是非常感謝,我想我差不多要告辭了。」「陌生女士」直直地盯著我,目光之兇狠遠非一個「恨」字所能形容,而「陌生先生」卻嗖地站起身來,熱情地把手搭在我肩頭。「不不不,你一定得再喝點兒酒,聽完這張唱片的另一面再走。」他把唱片翻到另一面,我們一邊在一片沉默中聆聽著音樂,一邊啜飲著啤酒。結束後,他開車帶我到市中心的一家小旅館,這家旅館過去或許輝煌過,但現在到處都是光禿禿的電燈泡,由一個穿著背心的男人經營。他領著我走上一級又一級的樓梯,穿過一條又一條的走廊,經過好長一段路,才把我丟在了一個大房間裡。房間裡沒鋪地毯,很暗,空蕩蕩的,放著一把掛著薄毛巾的椅子、一個鏽跡斑斑的水槽和一個碩大的衣櫃,還有一張翹起變形的大橡木床,沉澱了150年來乾柴烈火、翻雲覆雨的氣息。
我放下背包,連鞋子都沒脫就一頭跌倒在床上。然後我猛然發覺到掛在我頭頂上方的那盞20瓦的燈,它的開關在房間的另一邊。我已經精疲力竭,實在是沒有力氣起身去關掉它,在這個無法動彈的時刻,我唯一好奇的便是我那位萍水相逢的狂熱教徒朋友,是不是還沒在盧森堡找到旅館,現在正可憐兮兮地坐在某個大門口,或是在某個公園的長凳上顫顫巍巍直打哆嗦。他又多穿了一件毛衣,並在牛仔褲里塞滿了《盧森堡日報》,以抵禦錐心刺骨的嚴寒。
「想到他過得如此不好,我也就放心了。」說完這番話,我便縮起身子,呼呼大睡了11小時。
我花了好幾天時間徒步穿過阿登高原蔥鬱的山脈。過了好久,我才習慣那個背包,每天早上我背上它的時候,就像是被一個木槌狠狠地砸了一下頭,要踉踉蹌蹌一分鐘才能穩住,不過它同時也讓我覺得自己健壯無比。那種感覺就好像是出門度假帶了一個大大的箱子,裡面塞滿了自己全部的行頭。在比利時南部的三四天裡,我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感與活力。那時我20歲,置身於如此完美的世界中:天氣晴好,鄉間綠草如茵,點綴著迷人的小型農場,農場裡的鵝和雞優哉游哉地在路邊閒逛,路上鮮有汽車駛過。
每隔一兩個小時,我就會漫步至一些懶洋洋的小村莊。通常會有兩個戴貝雷帽的老爺爺坐在一家咖啡館旁,邊喝著波爾斯[15]酒,邊默默地看著我走近和他們致以「Bonjour」的問候,然後對我微微點頭示意。到了傍晚,我總算是找到了一家小旅館。安頓好後,我便前往當地的咖啡館,一邊看書一邊喝啤酒,我不時地再次感受到一小撮人微微的點頭示意,我喜不自勝地認為那表達了對我的尊重和歡迎。我喝了七八杯不知是朱皮勒·比爾斯[16]啤酒還是名字易記的唐克爾啤酒,借著酒意斜倚在其中一個人身上,安靜、友好地說道:「Je m』appelle Guillaume. J』habite Des Moines.」(我叫吉約姆,我住在得梅因),估計嚇跑了不少人。
夏天就這樣悄悄過去,我在歐洲大陸足足逛了四個月,遍覽英國、愛爾蘭、斯堪地那維亞、德國、瑞士、奧地利和義大利等地,我為這一路上收穫的旖旎風光驚嘆不已,那真是我度過的最無與倫比的夏天。我玩得非常開心,回到家,便把背包里的東西通通拿去燒掉了。在下一年的夏天,我和一名叫史蒂芬·卡茨的高中同學一起重遊了歐洲,但我很快發現自己犯了個大錯。
卡茨這種人,會躺在一片黑暗的旅館客房中,不管你有多想睡覺,都會拉著你花上好幾個小時,時而繪聲繪色、時而淫蕩下流地意淫與高中幾位性感校花的纏綿繾綣之事,順便還提一提他和這些美女愛好的各種姿勢。他會在放屁之前宣告:「給你來個不錯的,你準備好了嗎?」然後根據聲響、持續時間以及氣味為這些氣體進行打分評級。我覺得我和卡茨出國旅遊的最大好處,就是剩下的美國人總算可以避開他,過一個快快樂樂的夏天了。
很快他就變成了背景雜音,變成了一個坐在我對面吃飯的人(每看到一盤菜他就會說:「這些是什麼垃圾!」),變成了一個過度亢奮的陌生人,句句不離「雞巴」二字,不論我去哪兒,都莫名其妙地賴在我身旁。一段時間之後,我或多或少能對他置之不理,開始享受起剩下的旅程來,樂趣幾乎未減,只是孤獨依舊。
從那時起,我成年後的絕大多數時光都是在英國度過的(過去17年裡大概有15年待在那兒),它位於這片充滿榮光的大陸的邊緣地帶,我從沒機會欣賞它壯麗的全貌。我曾在哥本哈根待了四天,去過三次布魯塞爾,有一次在荷蘭的簡短旅行。我定居歐洲15年,能稱得上去過的也就這幾個地方,現在是時候讓事情重回正軌了。
一開始,我決定從歐洲大陸最北端的挪威北角出發,南下至伊斯坦堡,途中儘可能地重訪我和卡茨曾經遊覽過的地方。我原本打算在春天出發,但在聖誕節前夕,我給特羅姆瑟大學打了個電話,那是一所世界上最北端也是極光研究最棒的大學。我想請教他們什麼時候是欣賞這場光影大秀的最佳時刻。當時的電話信號很差,我只能隱隱約約聽到那位好心教授的聲音——聽起來他仿佛是在呼嘯的暴風雪中和我說話。我的腦海里浮現出這樣一幅畫面,大門被風「砰」的一聲吹開,翩翩飛舞的雪花猛然捲入他那位置偏遠、渺無人煙的小木屋中——但我還是努力拼湊出了關鍵信息:觀賞極光的最佳時間就是現在,就是在這樣一個凜冽的寒冬,在1月底太陽再次露面之前。一些跟太陽劇烈活動有關的跡象表明,今年是個欣賞極光的好年頭,但是也只有在天空一片澄澈時才能將它看個真切,而在挪威北部,這可說不準。
「你最好做好在這兒待上至少一個月的準備。」他在電話中向我吼道。
「一個月?」我心頭陡然一緊。
「至少。」
一個月,而且是在歐洲最寒冷、最陰暗、最荒涼、最偏僻的地方待上一個月。我和身邊的人說起這事兒的時候,他們每個人都覺得棒極了。而此時此刻,正坐在顛簸的公車裡駛向北方的我,追悔莫及。
* * *
就這樣離開奧斯陸不久,我意識到這輛車上竟然沒有一個人吸菸,我內心感到有些不安。我找不到任何禁止吸菸的標誌,但我可不願意成為第一個點燃香菸,讓所有人用挪威話罵我的出頭鳥。我可以確定,坐在過道另一邊的那個男人八成是個老煙槍,他看上去渾身難受;而坐在我前面的那個年輕人,我更是敢確定他一定是個菸鬼,我還從未見過一個愛看漫畫的成年人,會不喜歡文身和香菸。我翻了翻座位上附帶的《快車2000行車手冊》,一句驚恐的話映入眼帘:「2000公里路,一站不停留。」
直到現在,我也不懂挪威語,但這並不妨礙我把這句話翻譯出來。2000公里!一站不停!30小時不能抽菸!先前的種種不適突然間全部襲來:我的頸椎酸痛;左腿就像煎鍋里的燻肉般被烤得嗞嗞作響;坐我前面的那個年輕人都快把頭靠在我的褲襠上了(此生我都沒和男人靠得這麼近過);我的座位很小很擠,要是我自己爬進行李箱,然後把我自個兒郵寄到哈默菲斯特,那個空間都要比這個座位大。而我現在居然還要和親愛的尼古丁分別30小時,這實在是太過分了。
幸運的是,現實沒有我想的那麼令人絕望。在大約離開奧斯陸兩小時之後,我們到達了瑞典邊界,巴士停靠在樹林中的一個通關站前。趁著司機進小木屋辦理通關手續的當口,車上大部分乘客,包括我和我之前預測的兩個人在內,都迫不及待地衝下車,在冰天雪地里,一邊跺著腳,一邊大口大口地吸菸。誰知道我們下次逮到這麼好的機會會是什麼時候?事實上,當我回到車上後,坐我旁邊的女士在五分鐘之內連跺兩腳,以表示對我的強烈不滿,之後我仔細研究了《快車2000行車手冊》,發現2000公里的旅程里,還有三次這樣的停留機會。
第一次機會於傍晚降臨,我們停靠在瑞典謝萊夫特奧路邊的一家自助餐廳旁。這是個奇怪的地方,在排隊點菜的隊伍前方有一面牆,牆上掛著一張特大號的菜單。每一道菜旁邊,都有一個紅色按鈕,只有顧客按下這個按鈕,廚房裡的人才會開始準備做這道菜。折騰完之後,你得把空無一物的盤子直接滑到收銀處,在那裡點杯飲料,然後和收銀員一起等待20分鐘,你點的菜才會被端上來。這不就違背了自助餐廳的初衷嗎,你們覺得呢?我排在隊伍最後,隊伍並沒有往前挪的跡象。於是我乾脆走到室外,在刺骨的寒風中猛抽了幾根煙,再回去繼續排隊。隊伍只是稍稍往前挪動了一點,但我還是拿了一個牌子,研究起菜單來。我完全不知道那些食物是什麼,而我又害怕會一不小心點到我最討厭的肝臟——一想到那些東西,我就渾身犯噁心,差點就要暫時停下筆來,對著廢紙簍大吐一場。因此我決定什麼也不點(雖然我十分想把這些按鈕按個遍,看看到底會發生什麼事)。
最後我只點了一瓶百事可樂和一些小糕點,但是我走到收銀處買單的時候,收銀員卻告訴我,我手上的挪威克朗不能用,他們只收瑞典克朗。我大吃一驚,天哪,我一直以為這些北歐人民相親相愛情同手足,彼此可以自由地兌換貨幣,就像比利時和盧森堡一樣。在收銀員冷酷無情的注視下,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百事可樂和蛋糕,悻悻地拿了一杯免費的冰水就座用餐。我在夾克口袋裡東摸摸西摸摸,總算摸出了一塊從英格蘭出發的航班上剩下的丹麥航空餅乾,於是將就著把它當作了晚餐。
當一干人等吃完羊排與蔬菜(我喝完冰水,吃光餅乾)後,我們回到了車上,司機關掉了車內的燈。除了讓自己悶頭大睡外,我們無事可做。我把每個姿勢都試了遍,可還是哪兒哪兒都不舒服。經過我的百般嘗試,我發現把雙腿高高蹺起,頭下腳上地倒過來躺在椅子上,是最舒服的姿勢。找到安睡法門的我很快進入了深深的、恬靜的夢鄉。10分鐘之後,挪威克朗硬幣就一個接一個地從我的口袋滑落到我身後的地板上,然後(我猜的)被坐在那兒的老太太偷偷撿了起來。夜晚就這樣靜悄悄地過去了。
我們很早就被吵醒,原來又到了一個停靠站,在芬蘭的一個不知道是哪兒的鬼地方。其實這地方叫穆奧尼奧,是我見過的最荒涼的地方:一個小加油站和一家單斜屋頂式的咖啡屋孤零零地屹立在一大片凍土中央。好消息是這家咖啡屋收挪威克朗,而壞消息是它做的東西只有鬧饑荒的難民才會想吃。司機和他的夥伴端著一盤盤熱氣騰騰堆滿煎蛋、土豆和火腿的豐盛早餐,但我們卻無法在他們提供給乘客的有限菜色中找到類似的食物。我拿了一瓶礦泉水和一塊脆麵包(上面塗著去年的過期奶酪),走到了角落裡的位子上。就這麼一點東西,竟然要25挪威克朗。過了一會兒,在司機和他的夥伴還在興致盎然地啜飲著咖啡、努力抑制心滿意足的飽嗝之時,我已經和其他乘客一起在咖啡屋中的商品區團團亂轉了。我們東看看風扇傳送皮帶,西看看雪鏟,之後站到車子旁,在酷寒中悶頭抽菸。
我們在7點半重新起程。只要再忍一天就夠了,想到這裡,我就按捺不住分外激動的心情。
窗外的風景給人一種難以言說的陰暗荒涼之感,沿途都是連綿不絕的雪地和參差不齊的白樺林。馴鹿在路邊吃草,它們有時甚至會跑到路上,舔一舔散布在冰上的零星鹽粒。這一路上,我們經過了幾個分布在拉普地區的村落,它們看起來冷冷清清、了無生氣。這裡的人家都沒有把聖誕燈掛在窗前。往遠處望去,太陽在低矮的山丘上只微微露出了一角,晃晃悠悠地稍做停留,便落下山頭。在這之後,我將有整整三個星期完全看不見太陽。
下午5點剛過,我們穿過一條形單影隻的收費長橋,駛入了科瓦羅亞島,也就是哈默菲斯特的所在地。我們現在已經到達了公共運輸所能抵達的世界極北之處。哈默菲斯特是真他媽的偏僻,它在設得蘭群島以北1000英里處,距離法羅群島800英里,甚至比我那位在世界上最北端的大學——特羅姆瑟大學孤獨執教的朋友,還要再北上150英里。現在我離北極的距離比離倫敦還要近。這個想法讓我興奮得坐起身來,把鼻子貼在冰冷的玻璃窗上向外觀望。
我們沿著一條蜿蜒的海岸公路,自上而下逼近哈默菲斯特。等它最後終於浮現在我們面前時,那景象簡直是美不勝收,那就是一個金光閃閃、靠山面海的奇妙仙境。我一度以為哈默菲斯特只是一個小村莊:幾棟房子圍繞著碼頭,或許有座教堂,有家雜貨店,要是運氣不錯的話還會有個酒吧。可這分明是一個小城,一個金色小城。我感覺一切都越來越有盼頭了。
[1]突尼西亞共和國,位於非洲大陸最北端的國家。
[2]訂票記錄上留下的名字是Bernt Bjornson,應該是汽車站工作人員辨認錯了字跡,才出現了錯誤。——譯者注(以下譯註標明「譯者注」的為譯者注,未標明「譯者注」的皆為編者注)
[3]位於挪威西海岸,距離奧斯陸約453公里。
[4]冰島共和國的首都。
[5]一種琵琶類的弦樂器。——譯者注
[6]美國著名搖滾樂歌星,戴著斯文的黑框眼鏡。——譯者注
[7]美國休閒品牌。——譯者注
[8]GUS,女子教名Augusta和男子教名Augustus的簡稱。
[9]香菸中的頂級品牌,是一種味道濃烈的黑色捲菸,由西班牙和法國共同經營的阿塔迪斯(Altadis)公司出品,歷史相當悠久。——譯者注
[10]美國職業棒球隊,至今有100多年的歷史,是世界最著名體育俱樂部之一。——譯者注
[11]法國電影演員,曾被稱為「法蘭西最丑的美男子」,他塑造的角色是法國人形象的典型代表。——譯者注
[12]1英里≈1.6千米。(下文同)
[13]Road Runner, 1949年由華納公司出品的系列動畫片,主要講述的是歪心狼一心想要吃掉BB鳥,從而不停地在懸崖邊飛速奔跑著追趕BB鳥的故事。
[14]英國搖滾樂隊Gene樂隊成員。——譯者注
[15]Bols,荷蘭古老的企業之一,早在1575年就開始在阿姆斯特丹釀造烈性甜酒,現已出口到世界各地110個國家。——譯者注
[16]Jupiler,世界最負盛名的小麥發酵淡色啤酒,因生產於捷克波希米亞的比爾森啤酒廠而得名,有時也簡稱比爾斯(Pils)。——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