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024-10-09 10:22:00
作者: (美)比爾·布萊森
給你出個謎語:內華達和廁所區別何在?答案是:你寧可去沖廁所。
在各州中,內華達擁有最高的犯罪率,最高的強姦犯罪率,最高的高速公路車禍死亡率,其暴力犯罪率屈居第二(僅僅落後於紐約),它是淋病的第二高發區(第一把交椅被阿拉斯加占據),流浪漢群體最龐大——這個州差不多80%的居民都不是本地出生。它擁有比美國其他各州更龐大的妓女隊伍。它擁有貪污腐敗的悠久歷史,犯罪組織盤根錯節、勾結緊密。韋恩·牛頓則是最當紅的明星。明白了這些,你就能理解我從猶他州進入該州州界時為什麼會忐忑不安了。
但是到拉斯維加斯後,我就把不安拋到了九霄雲外。我眼花繚亂了,不眼花繚亂也不可能。天色已近傍晚,太陽低垂著,氣溫還停留在80多華氏度,大道上卻已經擠滿了快樂的休假人群,這些人衣著乾淨體面,鼓囊囊的口袋裡塞滿了錢,在大如航空集散站的各賭場前徘徊流連。看起來都興高采烈並帶點兒詭異的勃勃生氣。我原來以為這裡不過就是些妓女和坐加長凱迪拉克的花花公子——就是那種腳蹬白皮鞋,把外套披在肩上的人,但觸目所及卻都是些如你我一樣的普通人,都是穿一堆尼龍和「維可牢」尼龍製品的人。
我在大道上較廉價的一端找了家賓館,要了間房,把自己從頭到腳洗了一通,然後撲上一身爽身粉,穿上我最乾淨的T恤,帶著有點兒刺痛的潔淨皮膚和孩子一般的興奮徑直出門去。連著好幾天開車在荒漠上疾行之後,你特別需要來點兒什麼刺激,拉斯維加斯也確實能提供這種刺激。現在,在烘箱一樣乾燥的夜晚空氣中,賭場的燈光大放光明——百萬盞燈共同噴發出光怪陸離的彩牆和光影,涌動著激動興奮、面紅耳赤、饑渴難耐以及渴望大展身手等種種躁動,這一切都爭相引誘著我,引誘著我口袋裡的硬幣。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景象。那簡直是視覺的狂歡,是一種三維空間的幻象,是電力工程師的高潮春夢。那正和我期盼的一模一樣,只是都誇張了十倍。
賓館和賭場的名字都奇怪地相似:愷撒宮、沙丘、沙子、沙漠旅店。最讓我意外的——最讓大多數人意外的——就是有很多空地。在一片磐石一樣密集的喧鬧中,間或散落著一些靜悄悄的沙漠,面積大都有3/4平方英里,像一個個幽暗寂靜的小口袋,正等著被開發。當你走過一家或兩家賭場,看到那麼多錢就那麼倒進去,就像從大車上傾瀉砂石一樣,你很難相信世界上還會有餘錢填進更多的賭場。然而,賭場卻一直建造個沒完沒了,人類的貪婪永無止境,我的也一樣。
我進了愷撒宮。這座賭場離街道很遠,但竟有一條活動人行道把我運到了那裡,這讓我著實印象深刻。裡面的氛圍有種強烈的虛幻感。室內裝飾成羅馬宮殿之類的東西。羅馬角鬥士和政治家的雕像作為四處的點綴,賣香菸的女孩和負責找零的女士都穿著粗製濫造的古羅馬式的公民外袍,哪怕是又老又胖——事實上大部分都又老又胖,一走動大腿上的肉就會晃來晃去。看起來就像是觀賞一坨移動的O形果凍似的。我在人牆中擠來擠去,這麼多人都專注於扔錢——無休無止地、一門心思地把錢塞進吃角子老虎或者觀看鋼球在輪盤賭的輪子上咔嗒咔嗒地跳來跳去或者玩著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就像時間一樣無休無止的紙牌遊戲。只有一種單調而焦躁的節奏,沒有愉悅或者快樂之感。我沒見到有什麼人相互說話,除非是叫杯飲料或者兌換點兒現金。嘈雜聲緊張激烈——充斥著吃角子老虎的把手轉動聲,輪盤賭的輪子的旋轉聲,機器吐出硬幣時的咔嗒咔嗒的喧鬧聲。
一個找零的O形果凍小姐經過,我向她兌了10美元的面值兩角五分的硬幣。把硬幣往一台吃角子老虎機里投了一個(我以前從沒玩兒過這個,我是艾奧瓦人嘛),然後拉了一下把手,看滾輪轉動,再一個個停止。短暫的停頓後,機器把六枚兩角五分的硬幣吐到出幣槽。我被勾住了,又把更多硬幣餵進去。有時會輸幾個,那就投進去更多;有時機器會吐還幾枚,那就把這些再投進去。大約五分鐘後,我的硬幣沒了。於是我招來另一個大屁股的貞潔處女,又換了10美元。這一次我立刻贏了12美元的硬幣,吐幣聲煞是熱鬧。我頗感自得地環顧左右,卻發現根本沒人注意。接著我又贏了5美元。嘿,這還不錯,我想。我把所有的硬幣放進一個寫著「愷撒宮」的小塑料桶里,看起來相當可觀,都對著我閃閃發光。但是,大約20分鐘以後,塑料桶就變得空空如也。我走過去又兌了10美元,然後又開始把它們餵進機器。有時贏有時輸。我開始意識到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在裡邊:我每投進去四枚硬幣,就會平均得回三枚,有時是一起的,有時是零星的。我的右胳膊開始有點兒發疼。這實在讓人發煩,把把手拉了一次又一次,看著輪子轉了一圈又迴轉,迴轉,迴轉,轉、迴轉,轉、迴轉,迴轉,迴轉。最後一枚硬幣贏回價值3美元的硬幣,我反倒有點兒失望,因為我想去吃晚飯了,可是現在卻又抓了兩手的硬幣。於是我盡職盡責地把這些硬幣餵給了機器,卻又贏了更多。這可真夠煩人的。最後,大約30分鐘之後,我終於擺脫了最後一枚硬幣,終於可以走開找一家飯館了。
正走著,一台機器弄出的喧囂聲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原來是一個女人剛剛贏了600美元。在連續90秒的時間裡,機器源源不斷地向外吐錢,形成一條銀色的瀑布。機器停止之後,那女人瞪視著錢堆卻毫無喜悅之色,開始把它們重新餵回機器。真替她難受。要想擺脫這筆錢,她可得花上一整夜了。
我穿過一個又一個房間,想找到出口,但這地方明擺著就是讓你暈頭轉向來著。沒有窗戶,沒有出口標誌,只有無窮無盡的房間,房間裡是同樣暗淡的燈,同樣的地毯,那種地毯就好像是某個主管在電話中咆哮著定製的:「給我弄兩萬碼最丑的地毯來!」那簡直就像是編織在一起的一堆嘔吐物。我好像漫遊了幾個世紀之久,卻不知道是離出口近了還是距離更遠了。沿途經過一家小購物中心、幾家飯館、一家自助餐廳、一家酒館(陰暗而寂靜的酒館裡影影幢幢有幾個人影),還經過一家有現場表演的酒吧,演奏者才能低劣得可怕(要是你能行,再給我弄幾個差勁得要死的藝人!),在一個巨大的房間裡,四面牆上都裝著巨大的電視屏幕,正直播著某些體育比賽——棒球聯賽、NBA籃球賽、拳擊賽、馬賽,整牆的運動員正無聲地為這房間裡唯一的觀眾玩命,而他還睡著了。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遊戲房,但是毫無疑問有好多。通常我很難辨認是看到了一個新房間還是從另一個角度又看到了剛才見過的那同一個房間。每個房間都一模一樣—— 一長列人呆滯地、機械地把錢一點兒一點兒輸掉,就好像被施了催眠術似的。沒有一個人明白,一切都是設計好了害他們的。真是了不起的圈套。有些賭場每年能賺到1億美元的利潤——很多大企業能賺到的也就是這個數目——但賭場除了打開房門之外什麼都沒幹。開一家賭場幾乎不需要任何技能、任何智慧,也無關乎階層。我在《新聞周報》上讀到一則新聞,說那個在市中心經營一家叫作馬鞋賭場的傢伙竟是一個文盲。你能相信嗎?想在拉斯維加斯小有所成所需智慧究竟如何,你大概能想得到了。我突然對這個地方感到憎惡,而且恨自己也被這一切所欺騙,就因為那喧鬧、那五光十色,我竟然那麼快、那麼沒有頭腦地輸掉了30美元。用這麼一筆錢,我可以買到一頂帽檐印有一坨塑料大便的棒球帽和一個馬桶形狀的菸灰缸,上寫「把你的屁股放到這兒——內華達拉斯維加斯紀念品」,這讓我非常鬱悶。
我走進愷撒宮自助餐館,希望食物能夠讓我的想法有所改善。自助餐要價8美元,但是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因此每樣食物我都要了一大堆,下定決心要為自己的損失做些補償。於是,大盤子裡就混合了各種食物、肉鹵、燒烤汁和沙拉醬,成了一大堆黏糊糊的無味怪物。可我把它們都倒進了肚子裡,之後還要了一大盤黏糊糊的巧克力作甜點。然後我覺得非常難受。感覺像吃進去一個絕緣滾筒似的。托著膨脹的腹部,我向一個出口衝去,可再也沒有什麼活動人行道把我送回街道了(拉斯維加斯可沒有失敗者和放棄者的地盤)。我只好步履蹣跚地擠過燈光泛濫的快車道,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大街上。新鮮的空氣讓我稍微舒服一點兒,但也只是舒服一點兒。我就那麼慢慢地吃力地在大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擠來擠去,那副模樣可真像是對機器人的拙劣模仿。我又拐進幾家賭場,希望能重新激起貪慾,以便暫時忘掉鼓囊囊的大肚子。然而,它們卻都與愷撒宮毫無兩樣——同樣的嘈雜、同樣輸得囊空如洗的蠢人,以及同樣醜陋的地毯。這只能讓我頭疼。過了片刻我就統統放棄了。於是我悶頭返回旅館,一進房門就重重地倒在床上,一動不動呆滯地盯著電視。當人吃得太撐、沒有遙控器、大腳趾又夠不著旋鈕時,就只能這麼待著了。
那就只能看本地新聞了。先是對拉斯維加斯一天的兇殺案的簡要報導,並伴有各種兇殺情景的紀實短片。影片不外乎是一所房子,前門洞開,幾個警員四下里走來走去,周圍一群小孩站在旁邊,興高采烈地對著鏡頭搖手,對他們的媽媽說「嗨」。報導之間總有男女主持人插科打諢一番,之後語調輕快地報導:「頑石城的一個母親和她的三個小孩今天被一個瘋狂的伐木工人砍死。接下來是一則影片報導。」然後是好幾十分鐘的GG,大部分是滑腸產品之類,緊接著就是地區兇殺、房子失火、飛機失事、頑石公路上多輛汽車相撞和本地其他血腥事件的報導,並附帶紀實影片:撞得亂七八糟的汽車、燒成灰燼的房屋、蓋在毯子下的屍體啊等等,一群小孩站在旁邊興高采烈地對著鏡頭搖手,對他們的媽媽說「嘿」。也可能只是我的想像,但是我幾乎可以發誓說每個報導里出現的都是那同一群孩子。可能,美國的暴力已經滋生了一類新群體——連環目擊者。
最後是一則關於一個等待開釋的囚犯的特別報導,該犯十年前強姦了一位年輕女人,事後還變態地把那女人的胳膊齊肘鋸掉。這都是真的。即便對於情感已經僵化的內華達人來說,這事也令人髮指,以至於一批人要去等他出獄。此人將於第二天上午六點鐘獲釋。新聞還報導了所有相關的細節,以期觀眾也能趕去加入等候的人群。至於警察局,記者帶著明顯的興奮說,警察局拒絕保證此人的安全。新聞最後以記者站在監獄門前對著攝像機講話作結,她後面則是一群孩子跳上跳下,對他們的媽媽擺手說「嗨」。難以忍受。於是我艱難地起身把電視節目換成《艾德先生》。至少,看《艾德先生》你還知道自己在哪裡。
早上,我驅車上了第15號州際公路駛離拉斯維加斯,這條長路直接穿越沙漠。這是拉斯維加斯和洛杉磯之間的一條主幹道,全長272英里。沿著這條路開車就好像在爐子上燒紅的鐵架上行駛一樣。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就進入了加利福尼亞,進入了一個地面泛著白光還長著些亂七八糟的木榴油樹的名為「魔鬼遊戲場」的地方。陽光亮得耀眼。遠處的蘇打山在眼前顫動,前方遠遠駛來的汽車反光如此耀眼,看起來就像一團團火球;前方道路上空總有海市蜃樓的片段隻影,我走近它們就消失,然後又在稍遠處重新現身。沿途的路邊,有時就在沙漠上,常常冒出幾輛中途拋錨的汽車。其中有些看起來待在那兒已經很長時間了。這是個多麼可怕的拋錨地啊!夏季,這裡是全球最熱的地方之一。右邊一片枯黃焦乾的艾沃瓦茲山脈的後面,就是死谷。據記載,1913年死谷的最高溫度曾經達到134華氏度,創下了美國紀錄(世界紀錄是1922年在利比亞測得的溫度,僅比這一紀錄高了2華氏度)。可這還是陰涼處的溫度。把溫度計放在陽光下的地面上,溫度就會超過200華氏度。雖然現在還只是4月,溫度卻已接近90華氏度,這樣的溫度已經讓人很不舒服了。很難想像再升高一倍會怎麼樣。然而,仍然有人生活在那兒,生活在那些如貝克和巴斯托一樣可怕的小鎮上,那裡的溫度通常連續100天都在90華氏度以上,連續10年不下一滴雨。懷著對綠水青山的渴求,我繼續向前行進。
加利福尼亞有一個好處,就是很易於發現懸殊的對照。這個州有最奇特的地理景觀。在死谷,你處於全美國的最低點(低於海平面282英尺),但俯視它的又是美國最高點(不算阿拉斯加)的惠特尼山,高達14494英尺。如果你願意,行駛在死谷里時你可以在汽車頂上煎雞蛋,然後再往前走30英里進山,讓它在雪堆里迅速上凍。
我原本打算經由死谷之路穿越塞拉內華達(不時停下來用雞蛋做做實驗),但是天氣預報說由於近期惡劣天氣影響,所有山路仍然封閉,因此我只能繞個又長又無益的大圈子,改走58號舊高速穿越莫哈韋沙漠了。這樣我就得路經愛德華空軍基地,這個基地沿高速公路蜿蜒而行,大約有40英里,圍著一條長得好像沒有盡頭的鏈形防護欄。太空梭著陸點就在這裡,查克·伊格也是在這裡打破聲障的,所以,這裡當真是個炙手可熱之處。但是從高速公路上我卻什麼也沒看到,沒有飛機,沒有機廠,只有1英里接1英里連綿不斷的高高的柵欄。
過了莫哈韋小鎮,沙漠消失了,地面上開始冒出扁平的小山丘和柑橘林。我從洛杉磯高架渠經過,該水渠從北到南長達55英里,用來把加利福尼亞北部的水調入洛杉磯。即便在這兒,城市的煙霧仍然在群山之間蔓延。能見距離僅1英里,1英里遠處就是牆一樣厚重的灰褐色的煙霧。霧霾旁邊的太陽,成了一個光線微弱的圓盤。一切好像都洇上了顏色。連群山也像得了黃疸病似的。山丘都很圓潤,上面覆蓋著亂石和低矮的樹叢。有什麼東西使它們看起來有點兒奇異的親切感——我意識到那是什麼了。這就是那些山,那些20世紀50年代電視裡上演的《獨行俠》《蒙面俠佐羅》《羅伊·羅傑斯》《錫斯科小子》里演員們騎馬奔騰其上的山。此前我從沒注意到西部電影和西部電視是兩個相當不同的區域。電影人很明顯是經常深入到真正的西部——電影裡會出現西部的小尖山和懸崖峭壁和紅色的河谷——而電視公司,為了圖便宜,只往好萊塢北部的山裡驅車走那麼幾英里,就在柑橘林邊上開始拍攝了。
這兒顯然就是那些亂石,是湯特——獨行俠最忠實的夥伴——經常攀爬的地方。獨行俠每周都要派湯特在一些亂石上爬來爬去,目的是偵查壞蛋們的營地,而湯特每周都毫無例外地會被俘虜。獨行俠每周都不得不騎馬衝進去營救湯特,但是他總是那樣義無反顧,因為他跟湯特是最好的朋友。在他們互相凝視的目光中你能看到這一點。
這都是過去的事了。如今的孩子會坐著欣賞某個人把自己的器官噴濺得到處都是,而不會有一絲悸動。我知道對於你們這些年輕人來說,這讓我顯得既老又怪,但是我想這可真是遺憾的事,再不會有我小時候那樣有益健康的娛樂節目了。那時候,英雄都戴著面具,披著斗篷,帶著鞭子,而且非常喜歡其他人。你曾經停下手頭的工作認真嚴肅地想過我們小時候被灌輸的那些榜樣有多麼怪異嗎?比如說超人,這是個在大庭廣眾之下換衣服的傢伙;比如說大衛·克勞科特,這傢伙征服了邊境,勇敢地和白楊樹搏鬥,卻從沒注意到腦袋上頂著一隻死松鼠。怪不得這個年紀的一些人長大之後腦袋被搞得七葷八素,以致成了癮君子呢。我最愛的英雄是佐羅,誰敢找碴兒,他就立刻抽出劍來抖三個劍花在攻擊者的襯衫上劃拉個Z字。你不是也渴望能這麼幹嗎?
「小子,我特別交代牛排要生的。」
劈,劈,劈!
「抱歉,但我相信我比你先來。」
劈,劈,劈!
「你什麼意思,沒我的尺碼?」
劈,劈,劈!
我和我的朋友羅伯特·斯旺森連著好幾個星期用他媽媽的切菜刀做練習,竭盡全力地想掌握這項有用的技能,但最終除了一些千瘡百孔的襯衫和我們肚皮上橫七豎八的傷口之外一無所得。於是因為疼痛和難以成功,過了段時間我們就放棄了。這是個讓我直到現在仍懊悔不迭的決定。
由於離洛杉磯很近,我考慮要不要驅車直入,但因為大霧和交通狀況,尤其是想到洛杉磯也許會有什麼人突然出現在眼前當真在我胸口劃拉個Z,我就卻步了。我認為瘋子當然也應該有自己的城市,但是我一輩子也不明白一個心智健全的人為什麼想去那兒。而且,洛杉磯已經落伍了,沒什麼讓人驚奇的玩意兒。我的計劃是驅車向北穿越加利福尼亞內陸,穿越肥沃的聖華金河谷。沒人去過那兒,原因很簡單,正像我馬上就要發現的那樣——因為它確實不值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