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2024-10-09 09:37:04 作者: (宋)朱熹 (宋)黎靖德編

  舜固是聰明睿知,然又能「好問而好察邇言,樂取諸人以為善」,併合將來,所以謂之大知。若只據一己所有,便有窮盡。廣。賀孫同。

  問「隱惡而揚善」。曰:「其言之善者播揚之,不善者隱而不宣,則善者愈樂告以善,而不善者亦無所愧而不復言也。若其言不善,我又揚之於人,說他底不是,則其人愧恥,不復敢以言來告矣。此其求善之心廣大如此,人安得不盡以其言來告?而吾亦安有不盡聞之言乎?蓋舜本自知,能合天下之知為一人之知,而不自用其知,此其知之所以愈大。若愚者既愚矣,又不能求人之知而自任其愚,此其所以愈愚。惟其知也,所以能因其知以求人之知而知愈大;惟其愚也,故自用其愚,而不復求人之知而愈愚也。」僩。

  「執其兩端」之「執」,如俗語謂把其兩頭。節。

  「執其兩端」,是折轉來取中。節。愚按:定說在後。

  或問「執其兩端而用其中」。曰:「如天下事,一個人說東,一個說西。自家便把東西來斟酌,看中在那裡?」燾。

  兩端如厚薄輕重。「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非謂只於二者之間取中。當厚而厚,即厚上是中;當薄而薄,即薄上是中。輕重亦然。閎祖。

  兩端不專是中間。如輕重,或輕處是中,或重處是中。炎。

  兩端未是不中。且如賞一人,或謂當重,或謂當輕,於此執此兩端,而求其恰好道理而用之。若以兩端為不中,則是無商量了,何用更說「執兩端」!義剛。

  問:「『執兩端而量度以取中』,當厚則厚,當薄則薄,為中否?」曰:「舊見欽夫亦要恁地說。某謂此句只是將兩端來量度取一個恰好處。如此人合與之百錢,若與之二百錢則過,與之五十則少,只是百錢便恰好。若當厚則厚,自有恰好處,上面更過厚則不中。而今這裡便說當厚則厚為中,卻是躐等之語。」或問:「伊川曰:『執,謂執持使不得行。』如何?某說此『執』字,只是把此兩端來量度取中。」曰:「此『執』字只是把來量度。」至。

  問:「注云:『兩端是眾論不同之極致。』」曰:「兩端是兩端盡處。如要賞一人,或言萬金,或言千金,或言百金,或言十金。自家須從十金審量至萬金,酌中看當賞他幾金。」賜。

  

  才卿問:「『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且如眾論有十分厚者,有一分薄者,取極厚極薄之二說而中折之,則此為中矣。」曰:「不然,此乃『子莫執中』也,安得謂之中?兩端只是個『起止』二字,猶雲起這頭至那頭也。自極厚以至極薄,自極大以至極小,自極重以至極輕,於此厚薄、大小、輕重之中,擇其說之是者而用之,是乃所謂中也。若但以極厚極薄為兩端,而中折其中間以為中,則其中間如何見得便是中?蓋或極厚者說得是,則用極厚之說;極薄之說是,則用極薄之說;厚薄之中者說得是,則用厚薄之中者之說。至於輕重大小,莫不皆然。蓋惟其說之是者用之,不是棄其兩頭不用,而但取兩頭之中者以用之也。且如人有功當賞,或說合賞萬金,或說合賞千金,或有說當賞百金,或又有說合賞十金。萬金者,其至厚也;十金,其至薄也。則把其兩頭自至厚以至至薄,而精權其輕重之中。若合賞萬金便賞萬金,合賞十金也只得賞十金,合賞千金便賞千金,合賞百金便賞百金。不是棄萬金十金至厚至薄之說,而折取其中以賞之也。若但欲去其兩頭,而只取中間,則或這頭重,那頭輕,這頭偏多,那頭偏少,是乃所謂不中矣,安得謂之中!」才卿云:「或問中卻說『當眾論不同之際,未知其孰為過孰為不及而孰為中也。故必兼總眾說,以執其不同之極處而半折之,然後可以見夫上一端之為過,下一端之為不及,而兩者之間之為中』。如先生今說,則或問『半折』之說亦當改。」曰:「便是某之說未精,以此見作文字難。意中見得了了,及至筆下依舊不分明。只差些子,便意思都錯了。合改雲『故必兼總眾說,以執其不同之極處而審度之,然後可以識夫中之所在,而上一端之為過,下一端之為不及』云云。如此,語方無病。」或曰:「孔子所謂『我叩其兩端』,與此同否?」曰:「然。竭其兩端,是自精至粗,自大至小,自上至下,都與他說,無一毫之不盡。舜之『執兩端』,是取之於人者,自精至粗,自大至小,總括包盡,無一善之或遺。」僩。一作:「才卿問:『或問以程子執把兩端,使民不行為非。而先生所謂「半折之」,上一端為過,下一端為不及,而兩者之間為中,悉無以異於程說。』曰:『非是如此。隱惡揚善,惡底固不問了,就眾說善者之中,執其不同之極處以量度之。如一人云長八尺,一人云長九尺,又一人云長十尺,皆長也,又皆不同也。不可便以八尺為不及,十尺為過,而以九尺為中也。蓋中處或在十尺上,或在八尺上,不可知。必就三者之說子細量度,看那說是。或三者之說皆不是,中自在七尺上,亦未可知。然後有以見夫上一端之為過,下一端之為不及,而三者之間為中也。「半折」之說,誠為有病,合改』云云。」

  「舜其大知」,知而不過,兼行說,「仁在其中矣」。回「擇乎中庸」,兼知說。「索隱行怪」不能擇,不知。「半塗而廢」不能執。不仁。「依乎中庸」,擇。「不見知而不悔」。執。

  問:「舜是生知,如何謂之『擇善』?」曰:「聖人也須擇,豈是全無所作為!他做得更密。生知、安行者,只是不似他人勉強耳。堯稽於眾,舜取諸人,豈是信採行將去?某嘗見朋友好論聖賢等級,看來都不消得如此,聖賢依舊是這道理。如千里馬也須使四腳行,駑駘也是使四腳行,不成說千里馬都不用動腳便到千里!只是他行得較快爾。」又曰:「聖人說話,都只就學知利行上說。」賜。夔孫錄云:「問:『「舜大知」章是行底意多,「回擇中」章是知底意多?』曰:『是。』又問:『「擇」字,舜分上莫使不得否?』曰:『好問好察,執其兩端,豈不得擇?嘗見諸友好論聖賢等級,這都不消得,他依舊是這道理。且如說聖人生知、安行,只是行得較容易,如千里馬雲,只是他行得較快爾,而今且學他如何動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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