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024-10-09 09:17:49
作者: (英)格雷厄姆·格林
1946年1月18日
本書首發𝚋𝚊𝚗𝚡𝚒𝚊𝚋𝚊.𝚌𝚘𝚖,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兩年來第一次和莫里斯在一塊兒吃午飯——我打了電話請他見我。我坐的公共汽車在斯托克韋爾塞了車,結果我遲到了十分鐘。有一會兒,我又有了往日裡總會有的那種害怕的感覺,害怕會出點什麼事情,把這一天給弄糟,害怕他會對我發火。不過現在我已經沒有了自己先發火的欲望。發火的習性似乎同我身上許多其他的東西一樣,已經死去了。我想見到他,問問他亨利的事情。亨利近來表現反常。他同莫里斯一塊兒外出去酒館喝酒,這事很奇怪。他平常只在家中或者自己加入的俱樂部里喝酒。我想他或許和莫里斯談過。如果他是在為我而擔心,那可真怪了。自打我們結婚以來,再也沒有什麼比現在更不用擔心的時候了。不過我同莫里斯待在一起時,同他待在一起的理由似乎就是要同他待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沒什麼別的理由。而對於同亨利待在一起的理由我卻始終也沒能搞清楚。他不時地試圖讓我感到難受,並且他成功了,因為他是在讓自己難受,而我看著他讓自己難受就會真的受不了。
我和莫里斯吃午飯,是不是破壞了自己當時發下的那個誓言呢?一年前我會這麼想,但現在不會。那時候我很刻板,因為我害怕,因為我不知道問題在哪兒,因為我對愛情沒有信心。我們在魯爾斯吃了午飯。只要同他在一起,我就感到高興。只有一小會兒我不高興。在那個陰溝蓋上道別時,我覺得他想再吻我。我渴望他的吻,但當時我突然咳嗽起來,結果時機就過去了。我知道,他走開時心裡一定在想著種種不真實的東西,並因為這些東西而感到難受,而我則因為他感到難受了,自己也很難受。
我想背著人哭一場,於是便去了國家美術館,但那天是一周里向學生開放的日子——人太多,所以我又回到了仕女巷,走進那座光線總是太暗,讓你看不清鄰座的教堂。我在裡面坐下來。教堂里除了我和一個走進來在後面一排長椅上默默禱告的小個子男人外空空蕩蕩。我記得頭一回進這種教堂時,自己曾經多麼地討厭它。我沒有禱告。我已經因為禱告太多次而吃夠苦頭了。我像對父親——如果我能記得自己有過父親的話——說話那樣對天主說道:親愛的主啊,我累了。
1946年2月3日
今天看到了莫里斯,但他沒看見我。他正在去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的路上,我跟在他身後。我已經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時——冗長乏味的一小時——試圖聽懂可憐的理察所說的那些道理,但從中得到的卻是一種信仰顛倒的感覺。難道有誰能對一個傳說如此當真,並為它而如此爭論不休嗎?當我真的聽懂什麼的時候,那東西總是某個我所不知道的事實,而在我看來,那個事實又幾乎總是無助於證明他有道理,比如說像表明基督確有其人的證據之類。我疲憊而又絕望地從他那裡走出來。我上他那兒去,為的是想請他幫我擺脫一種迷信,但每次我去時,他的狂熱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幫助他,但他並沒在幫助我。或許也可能他是在幫助我?有一個小時的光景,我幾乎沒去想莫里斯,可是後來他突然出現了,正在街盡頭的地方過馬路。
我一路尾隨著他,不讓他離開視線。我們一起去過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這麼多次,我知道他會去哪個吧檯,要點什麼。我在想:我是不是該跟在他身後進去,自己要一份東西,看著他轉過身來,然後等待著一切重新開始呢?那樣一來,早晨就會充滿希望,因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給他打電話;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訴我說他要晚點回家的話。而且現在我可能會離開亨利。我會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沒有錢能帶給莫里斯,而他寫書所掙的錢除了養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幫助,光是打打字,我們一年也該能攢下個五十鎊來。我不怕窮。有時候量入為出比胡亂開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館門口,看著他走進了酒吧。我對天主說:如果他轉身看到我,我就進去,但他並沒有轉過身子。我開始往家走,但腦子裡無法做到不去想他。我倆之間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兩年時間。我不知道一天裡某個具體的時刻他都在做些什麼,可現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為我像以往一樣知道他在什麼地方。他會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後回到那間熟悉的屋子裡去寫作。他每天的習慣一如既往,我愛它們,就像一個人愛一件舊衣服一樣。我覺得自己被他的這些習慣保護著。我從來也不想要新奇怪異的東西。
我想:我會讓他多麼快樂呵,而且我是多麼容易地就能做到這一點。我重新開始渴望看到他快樂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約好了中午下班後一起吃午飯,他又打電話回來,說晚上要到七點鐘才能到家。我會等到六點半,然後我就給莫里斯打電話。我會說:我今天晚上和從今以後的每一天晚上都會去你那兒。對沒有你的生活,我已經厭倦了。我要收拾東西,把它們裝到那隻藍色的大衣箱和那隻棕色的小提箱裡。我要帶上足夠度一個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個文雅的人,到一個月末了時,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會辦妥,當下的怨恨會過去,家裡需要的其他東西我可以慢慢來拿。怨恨不會很多:我們兩人並非好像還是一對情侶似的,婚姻早已變成了友誼。稍稍過上一段時間後,友誼會像從前一樣繼續下去。
我頓時有了一種解脫和快樂的感覺。我再也不去擔心你了,穿過公共草坪時我這麼對天主說,不管你是存在還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會再給莫里斯第二次機會,也不管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憑空想像。也許這是我為他要求的第二次機會。我要讓他快樂,這是我的第二個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
我上樓到自己的房間裡去給亨利寫信。「心愛的亨利……」我寫道,但這聽上去很虛偽。「最親愛的」則是一句謊言,所以得用一個像是稱呼熟人用的稱呼:「親愛的亨利……」於是我這樣寫道:「親愛的亨利,恐怕這對你來說會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但在過去的五年裡,我一直愛著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們有兩年時間沒有見面,也沒有通信,但是沒有用。沒有他我無法快樂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自己沒有怎麼盡到一個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後,我也完全沒有能做一個情人,所以我周圍的每個人過得都不好。我一度以為自己可以讓這份戀情就這麼維繫著,相信它會慢慢地、以大家都滿意的方式結束,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並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時更愛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過幼稚,但是現在我意識到:一個人遲早要作出選擇,不然就會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見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劃掉了「天主保佑你」這一句,讓它看不出來。這句話聽上去有點自以為是的味道,說到底,亨利並不信天主。接下來我想寫上「愛你的」,但這個詞兒聽起來不太合適,儘管我知道它是真實的。我的確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愛著亨利。
我把信裝進信封,在上面寫上「純粹私函」的字樣。我想這樣可以提醒亨利,讓他別當著別人的面拆開信——因為他可能會領朋友到家裡來,而我不想讓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我拖出箱子,開始裝東西,爾後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兒去了?信我馬上就找到了,但轉念又想:萬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門廳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麼辦?於是我又拿著信下樓,把它放在門廳里。我的行裝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禮服需要疊起來,亨利還要再過半小時才會到家。
我剛把信放到門廳桌上下午送到的郵件的最上面,就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我趕忙把信又抓了起來,我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做。隨後亨利進來了。他看上去滿臉病容,一副心煩意亂的樣子。他說了句「哦,你在這裡?」,便徑直從我身邊走過,進了自己的書房。我愣了一會兒,隨後便跟著他也進了書房。我想,現在得把信交給他了:這需要更大的勇氣。推開書房門以後,我看到他連取暖爐都沒開,正坐在爐邊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麼啦,亨利?」我問他。他說:「沒什麼,只是頭痛得厲害而已。」
我替他點著了取暖爐,說:「我去給你拿點溫格寧來。」
「不用了,」他說,「已經好點了。」
「你今天怎麼樣?」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點累。」
「同誰在一塊兒吃的午飯?」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問。
「怎麼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樂部里請我吃的午飯。是頓糟糕的飯。」
我走到他身後,用一隻手搭在他的額頭上。在永遠離開他以前做出這樣的舉動很奇怪。我們剛結婚時,他曾經對我做出過這樣的舉動。當時,因為什麼事都不太對頭,我患上了嚴重的神經性頭痛。有一會兒我竟然忘了:當時自己只會裝著被這種辦法治好了的樣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額頭上。「我愛你,」他說,「你知道嗎?」
「我知道。」我說。我本來可以恨他說這句話的——它就像是一個要求。你如果真的愛我,我想,你就會表現得像任何一個受到傷害的丈夫一樣。你會發怒,而你的怒火就會讓我自由了。
「我不能沒有你。」他說。噢,你可以沒有我的,我想表示異議。你會不太方便,但你可以沒有我。有一次你換訂了一份報紙,你自己很快就習慣了它。這只是一個按常規辦事的丈夫按常規說出的話而已,它完全沒有任何意義。之後我抬起頭來看了一下鏡子裡面他的臉,發現他還在哭。
「亨利,」我問道,「出什麼事了?」
「沒什麼事,我告訴過你了。」
「我不相信你的話。辦公室里出什麼事了嗎?」
他用我不太熟悉的氣呼呼的口氣說:「那兒能出什麼事?」
「本德里克斯有什麼地方讓你心煩了嗎?」
「當然沒有,他怎麼會呢?」
我想把他的手拿開,但他堅持把手放在那兒。我害怕他下面會說的話,害怕他會加諸我良心的難以承受的重負。莫里斯此刻已經到家了——要不是亨利進來的話,再過五分鐘我就應該能和他在一起了。我該會看到快樂,而不是苦惱。你如果沒有見過苦惱的話,是不會相信它的。你可以從遠處給任何一個人帶去痛苦。亨利說:「我親愛的,我不是個好丈夫。」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說。
「我對你來說枯燥無味。我的朋友們也枯燥無味。我們倆已經不再——你知道——在一起做什麼事情了。」
我說:「不管誰同誰結婚,這種事情最後都會停止的。我們是好朋友。」這是我脫身的辦法。他一同意我的話,我就會把信給他,告訴他我要做的事情,我就會走出家門。可他並未領會我的暗示,結果我就還留在這裡。門再次對莫里斯關上了。只是這回不能怪天主,門是我自己關上的。亨利說:「我怎麼也沒法把你想像成朋友,人沒有朋友總還是能過得下去的。」他從鏡子裡看著我,「別離開我,薩拉。再堅持幾年,我會盡力……」他說了「盡力」兩個字,卻想不出來要盡力做什麼。唉,我要是前幾年就離開他的話,對我們兩人都會更好些。可是現在他在這裡,我沒法再打擊他,而且他會一直待在這裡,因為我已經看到了他痛苦時的樣子。
我說:「我不會離開你,我發誓。」又是一個要信守的誓言,可是誓言剛發完,我就再也無法忍受和他待在一起了。他贏了,而莫里斯輸了,我因為他的得勝而恨他。要是莫里斯勝了我會不會恨他呢?我上樓去,把信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小到誰也沒法再把它們拼起來。我把箱子踢到床下,因為我太累了,無法此刻就把裡面的東西取出來。我開始記下這件事情。莫里斯的痛苦融入了他的寫作之中:你可以透過他寫下的句子聽到他神經的顫動。好吧,如果痛苦能夠造就作家,那麼我就正在學會做一個作家,莫里斯也是如此。我希望能同你說說,只說一次。我不能同亨利說,不能同任何人說。親愛的主啊,讓我說說吧。
昨天,我買了一個上面有殉難耶穌像的苦像十字架,十字架很便宜,也很難看,因為買它的時候我不得不很匆忙。要人家拿苦像十字架給我時,我的臉漲得通紅,生怕有人會看到我在店裡。他們應該像賣保險套的商店那樣,在門上裝上不透明玻璃才對。等回到自己房間鎖上門後,我就可以把苦像十字架從首飾盒底取出來。但願我知道一句不是「我怎麼,我怎麼」的禱告詞。幫幫我吧,讓我快樂一點,讓我早點死吧。我,我,我。
讓我想想理察臉上那些可怕的黑斑吧。讓我看看亨利那張正在流淚的面孔吧。讓我原諒自己吧。親愛的主啊,我試著去愛,卻把事情弄得這麼一團糟。如果我愛你的話,我就會知道怎麼去愛他們。我相信那個傳說。我相信你曾經誕生過。我相信你為我們死去。我相信你是天主。教會我愛吧。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讓我受不了的是他們的痛苦。讓我的痛苦一直不斷地繼續下去,但是讓他們的痛苦停止吧。親愛的主啊,要是你能從自己的十字架上下來一會兒,讓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樣地受難,那麼我也就能像你一樣地痊癒了。
1946年2月4日
亨利一天沒去上班,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請我吃了午飯,然後我們去了國家美術館。我們早早地吃了晚飯,然後去看戲。他就像是個到學校來接孩子的家長,而其實呢,他自己就是那個孩子。
1946年2月5日
亨利正在計劃我們春天去國外度假的事兒。他拿不定主意,是該去法國盧瓦河沿岸看城堡呢,還是去德國,做一個有關盟軍飛機轟炸下德國人精神面貌的調查報告。我一點也不希望春天的到來。我又開始了:我希望,我不希望。如果我能愛你的話,那麼我也就能愛亨利。天主是人創造的。他是眼睛散光的亨利,臉上有黑斑的理察,而不僅僅是莫里斯。要是我能愛麻風病人身上的潰瘍的話,還不能愛亨利叫人厭倦的無趣嗎?問題在於:如果真有麻風病人在這裡的話,我想我會像躲開亨利一樣地躲開他的。我總是想要讓人興奮的東西。我想自己還沒有準備好去經受你的指尖所經受的痛苦,我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時同地圖和《米其林導遊手冊》打交道的日子。親愛的主啊,我不爭氣。我還是那個婊子和騙子,讓我滾蛋吧。
1946年2月6日
今天我和理察之間出現了糟糕的一幕。他在給我講基督教各教會之間的矛盾,我儘量在聽,但聽得不太用心。他察覺到了,便突然對我說:「你上這兒來是幹什麼的?」我沒管住自己的舌頭,脫口而出道:「來看你。」
「我想你是來學習的。」他說。我告訴他,我說來看他就是這個意思。
我知道他不相信我的話,我覺得他的自尊心會受傷,他會生氣,然而他卻一點也沒生氣。他從自己坐著的那把蒙著印花布套的椅子上站起來,走到我身邊,在蒙著印花布套的沙發上我看不見他臉頰的那一側挨著我坐下。他說:「每個星期看到你,這對我來說很重要。」於是我知道,他要向我求愛了。他摟著我的腰問道:「你喜歡我嗎?」
「是的,理察,當然喜歡,」我說,「不然我就不會在這兒了。」
「你願意同我結婚嗎?」他問。他的自尊心使得他問此話的口氣跟問我要不要再喝一杯茶的口氣差不了多少。
「亨利可能會反對。」我答道,想對他的問題一笑置之。
「什麼都不能讓你離開亨利嗎?」我生氣地想:如果為了莫里斯我都沒有離開他的話,那麼天知道為何為了你我就該離開他呢?
「我已經結婚了。」
「這對你我都毫不重要。」
「噢,這很重要。」我說。反正遲早我都要告訴他這一點,「我信天主,還有所有其他的東西。你們教會了我這樣做,你和莫里斯。」
「我不明白。」
「你老是說,是神父們教會了你不信神,那麼事情反過來也行得通。」
他看著自己那雙漂亮的手——這些是他還有的東西。他緩緩地說:「我不在乎你信什麼。你儘管去信那一整套愚蠢的把戲好了,我不管。我愛你,薩拉。」
「對不起。」我說。
「我對你的愛勝過對所有那些東西的恨。如果你為我生了孩子,我會放手讓你去腐蝕他們的。」
「你不該這麼說。」
「我不是個有錢的人。放棄自己的信仰:這是我能夠提供的唯一賄賂了。」
「我愛的是別人,理察。」
「如果你覺得自己受著那個愚蠢的誓言約束的話,那麼你就不可能對他有太多的愛情。」
我沒精打采地說:「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去打破那個誓言,但是沒有用。」
「你認為我是個傻瓜嗎?」
「我為什麼要這樣認為?」
「傻到會指望你會去愛一個長著這種東西的人?」他邊說邊把自己糟糕的那側臉頰轉向了我。「你信天主,」他說,「這個很容易。你長得美,你沒什麼可抱怨的,但是我為何要去愛一個給他孩子這種東西的天主呢?」
「親愛的理察,」我說,「這並非什麼太不好的……」我閉上雙眼,把嘴唇貼在他那側臉頰上。有一會兒我感到噁心,因為我害怕殘缺畸形的東西。他靜靜地坐著,讓我親吻他。我想自己正在親吻痛苦,而痛苦屬於你,正如快樂從不屬於你一樣。我愛痛苦中的你。我幾乎能在他的皮膚上嘗到金屬和鹽的味道。我想:你是多麼的好啊,你本可以用快樂殺死我們,但你卻讓我們在痛苦中與你同在。
我感覺到他突然把臉挪開了,於是睜開了眼睛。他說:「再見。」
「再見,理察。」
「別再來了,」他說,「我不能忍受你的憐憫。」
「這並不是憐憫。」
「我讓自己丟人現眼了。」
我走了。繼續待下去沒有任何益處。我無法讓他知道:我羨慕他,羨慕他那樣臉上帶著痛苦的標記,每天能在鏡中看到你,而不是我們稱作「美」的這個人間俗物。
1946年2月10日
我不必給你寫信或者對你說話,這就是不久前我開始給你寫信,又自覺慚愧,最後把信撕了的原因,因為任何事情在我想到以前,你便已全然知曉,而我還要給你寫信,這看起來太愚蠢可笑。我在愛你以前是不是同樣地愛莫里斯?抑或我一直愛的其實是你?我在撫摸他的時候,是否就是在撫摸你?如果我沒有先撫摸他——用我撫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時都沒有用過的方式撫摸他——的話,我會撫摸你嗎?莫里斯愛我,他也用撫摸任何別的女人時從未用過的方式撫摸我。但他愛的是我,還是你呢?因為他恨我身上那些你所恨的東西。他自己不知道,但他一直是站在你那邊的。你想要我們分開,但他也想要這樣。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這種結果,他也用自己的愛促成了這種結果,因為他給了我那麼多的愛,而我也給了他那麼多的愛,以至於戀情結束之後,我們很快就除你之外一無所有了。我們兩人都是這樣。本來我可以用一生的時間來愛,一次只花掉一點,在此處和彼處,在這個男人或者那個男人身上省著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頓車站附近那家旅館裡頭一次幽會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花完了我們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兒,教導我們大肆揮霍,就像你教導富人們所做的那樣,以便有朝一日,我們會除了對你的這份愛之外別無所有。但是你對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時,你卻給了我安寧。也給他這個吧,把我的安寧給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兩天前,我有一種如此強烈的安寧、平靜和愛情的感覺。生活又要變得快樂起來了,可是昨天夜裡我做夢,夢見自己在爬一段很長的樓梯,去見樓上的莫里斯。那時候,我依然是快樂的,因為爬到樓梯頂上後我們會做愛。我大聲告訴他我來了,但回答我的卻不是莫里斯,而是一個陌生人的聲音。那聲音像大霧天裡向迷航船隻發警報的霧號一樣低沉地、嗡嗡地響著,讓我感到害怕。我以為他把房間租給了別人,自己已經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我重新走下樓梯時,大水漫過了我的腰際,門廳里迷漫著濃霧。隨後我醒了。我再也不覺得安寧,我真想像以往一樣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塊兒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塊兒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墮落的、凡人的愛。親愛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現在就要。把它拿開一會兒,下次再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