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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9:17:42 作者: (英)格雷厄姆·格林

  1945年5月8日

  晚上步行去聖詹姆斯公園,看他們慶祝歐戰勝利日【48】。王室騎兵衛隊和王宮之間的水面被泛光燈照亮,水邊很安靜。沒有人叫喊或者歌唱,也沒有人喝醉酒。人們手拉手,一對對地坐在草坪上。我想他們很快樂,因為和平來了,再也不會有炸彈了。我對亨利說:「我不喜歡和平。」

  「我在想:不知上面會把我從家庭安全保障部調到什麼地方去呢。」

  「情報部?」我竭力表現出很感興趣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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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我不會接受,那裡儘是些臨時當差的公務員。你覺得內政部怎麼樣?」

  「哪兒都行,亨利,只要你滿意。」我說。隨後國王一家出來站到了陽台上,群眾十分得體地唱起歌來。國王一家並非是希特勒、史達林、邱吉爾、羅斯福那樣的領袖人物:他們只是一個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的家庭。我希望有莫里斯在自己身邊。我想重新開始。我也想成為一個家庭的成員。

  「很感人,是吧,」亨利說,「唔,現在我們大家夜裡都能安安靜靜地睡覺了。」聽他的口氣,就好像我們夜裡除了安安靜靜睡覺以外還做過別的什麼事兒似的。

  1945年9月10日

  我得有點理智。兩天前,我清理舊皮包里的東西(因為亨利突然送了只新皮包給我,當作「和平的禮物」)時,發現了一張名片,上面印著:「理察·斯邁思,雪松路16號,每日下午四時到六時進行私人諮詢。歡迎任何人前來。」我想:自己已經被折騰得夠久了,現在得去吃點別的藥了。如果他能夠說服我相信:什麼事也沒發生,我的誓言不算數,我就寫信給莫里斯,問他想不想再繼續下去。或許我甚至會離開亨利。我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得有點理智才是。我再也不能歇斯底里了。我要通情達理。於是我去按了雪松路上的門鈴。

  此刻我正盡力回憶當時的情景。斯邁思小姐沏了茶。喝完茶後她便離開了,留下我同她哥哥單獨待在一起。他問我我的問題是什麼。我坐在一張印花布面沙發上,他則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腿上抱著一隻貓。他撫摸著貓。他的手很漂亮,但我不喜歡它們。我對他臉上的黑斑差不多還更喜歡些,但是他設法調整自己坐的角度,讓我只能看到他完好的那側臉頰。

  我說:「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為什麼這麼肯定沒有天主?」

  他看著自己那雙正在撫摸著貓的手。我替他遺憾,因為他能引以為豪的只有自己的雙手。要是他的臉上沒黑斑的話,或許他就根本不會有這份自豪了。

  「你聽過我在公共草坪上發表的演講吧?」

  「聽過。」我說。

  「在那兒我只能用非常簡單的方式來討論問題,以便激勵人們自己開動腦筋去思考。你自己開始思考了嗎?」

  「我想是這樣。」

  「你信什麼教長大的?」

  「什麼教也沒信。」

  「這麼說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許受過洗禮——這只是風俗習慣,不是嗎?」

  「如果你並無什麼信仰的話,那為何還要我的幫助呢?」

  到底為什麼呢?我不能告訴他莫里斯被壓在門下的事情,還有我發過的誓言,現在還不能。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因為自出生到現在,我發過多少誓言,又違背過多少誓言,怎見得這個誓言就能堅守不變?這情形有點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隻難看的花瓶,你等著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時間過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寶貝的東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隻難看的花瓶卻依舊安然無恙地立在那裡。我到這會兒還沒認真面對他的問題,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問了一遍。

  我說:「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過我並不想信。」

  「說給我聽聽。」他說。因為急於要給別人幫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雙漂亮的手,並且把他難看的那半邊臉轉向了我。正因為這樣,我發現自己開始說話了——說到了那天晚上,那顆落下的炸彈,還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說,「或許就是……」

  「是這樣。」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萬此刻正在禱告的人吧,他們的禱告都沒有得到回應。」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萬的人奄奄一息,當時拉撒路【49】……」

  「我們——我是說你和我——並不相信這個故事,對吧?」他用一種同我串通一氣似的口吻說道。

  「當然不相信,不過有成千上萬的人是信的。他們一定認為這樣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動了感情,就並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間就說不上什麼道理,對不對?」

  「你是不是能把愛情也說成是不存在的?」我問。

  「噢,是的,」他說,「對某些人來說,它和貪婪一樣,是一種占有欲;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它則是一種想要丟掉責任感的投降欲,一種想受到別人欣賞的願望。有時候,它只是那種想說說話、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來丟給一個不會嫌煩的人的願望,想再找到一個父親或者母親的欲望。當然在所有這些之下,還有生物學上的動因。」

  我想,這說得都對,但在這些之外,難道就沒有一點別的什麼東西嗎?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發掘這種東西,只是我的鐵鍬還未鏟到下面的石頭。「那麼對神的愛呢?」我問他。

  「也完全一樣。人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神,所以自然會愛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變形的哈哈鏡。人還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鏡子,在裡面看到自己可愛、有力量、正直,而且聰明。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這面鏡子裡比在哈哈鏡里更容易認出自己。哈哈鏡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這面鏡子裡的自己卻是多麼招他愛啊。」

  他談到哈哈鏡和美化鏡時,我記不得我們都說了些什麼,因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來曾經有過多少次這樣的經歷:他照著鏡子,竭力想用注意頭部姿態的簡單方法來使裡面的形象顯得漂亮而不變形。我感到納悶:他為什麼不留一大把鬍子,把臉上的黑斑遮起來呢?是因為黑斑上長不出鬍子來,還是因為他憎恨欺騙?我有一種模糊的感覺,覺得他是一個真正熱愛真理的人,但這麼一來又說到「愛」上去了。他對於真理的愛可以分解成多種欲望,這一點實在是再明顯不過的事情了。補償生理缺陷的欲望,獲得力量的欲望,由於自己那張魔鬼附著的可憐面孔從來不會激起別人身體上的欲望,因而變得益發強烈的想得到別人欣賞的願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創傷本身一樣恆久的愛的話語去撫慰它。這與我看到莫里斯被壓在門下時的情形有點相似。我想祈禱:想儘可能作出某種奉獻,只要能夠幫助他的創傷癒合就行,但現在我的身上再也沒有剩下什麼可供奉獻的東西了。

  「我親愛的,」他說,「還是不要把神扯進來吧。這只是你的情人還是你的丈夫的問題。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為一談。」

  「但如果沒有愛這種東西的話,我又怎麼才能斷定呢?」

  「你必須斷定歸根到底最能讓人幸福的東西是什麼?」

  「你相信幸福嗎?」

  「我不相信任何絕對的東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這個:想到自己能夠給人以安慰、勸告和幫助,想到自己能有點用處。這種想法驅使他每個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從來沒有問題問他、躲開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談話。要隔多久才會有什麼人真的像我今天這樣跑來找他呢?我問他:「有很多人來找你嗎?」

  「沒有。」他說。他對於真理的愛勝過對於自己自尊的愛。「你是第一個——很長一段時間裡的第一個。」

  「同你談話很愉快,」我說,「你讓我的頭腦清楚了不少。」滿足他的幻想——這是別人能夠給予他的唯一安慰了。

  他靦腆地說:「你如果能抽出時間來的話,我們可以真正從頭開始,追本溯源。我指的是哲學上的爭論和歷史上的證據。」

  我想自己的回答一定有點模稜兩可,因為他又繼續說道:「這實在很重要。我們絕不能輕視自己的敵人。他們是有理由為自己辯護的。」

  「他們有理由?」

  「並非很站得住腳的理由,只是表面看有點道理而已。是貌似有理,其實不然。」

  他帶著焦慮的神情看著我。我想他是在擔心,我是否也會是那些走開的人當中的一個。他緊張地、似乎有點多此一舉地問我:「一周一小時,這會給你很大的幫助。」我想:我現在不是有這麼多時間嗎?我可以看書或者看電影,但看書時書上的字句看不進去,看電影時電影上的畫面也記不住。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苦楚鼓點般地在我耳邊響個不停,塞滿了我的整個視野。而今天下午卻有這麼一小會兒時間,我把這些都給忘了。「行,」我說,「我來。謝謝你抽時間給我。」我這麼說著,把自己能抱有的一切希望一股腦兒都放到了他身上,並向他許諾要像祛病一樣幫我祛除掉的神禱告:「讓我能對他有用吧。」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氣很熱,天上淅淅瀝瀝地下著雨。於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會兒。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儘量記著吃早飯時對他體貼一點,中午他回來吃午飯時對他體貼一點,吃晚飯時也對他體貼一點。有時候我會忘記這麼做,而他就會反過來體貼我。兩個一輩子相互體貼的人。我走進教堂,坐下來環顧四周,發現這是一座羅馬天主教堂,裡面放滿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藝術品,寫實風格的藝術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個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強調人的軀體的東西。我正在竭力逃脫軀體以及軀體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種與我們自身沒有關係的神明,某種混沌的、沒有固定形狀的、宇宙性的東西。我已經向這種東西發下了某種誓言,而它也給了我某種回報——那就是把我從混沌之中拉扯成形,變成同在椅子和牆壁之間飄蕩著的濃密水汽一樣具體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將會變成這團水汽的一部分——我將會永遠地逃離自己。於是我來到帕克街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聖壇上立著的所有那些軀體——那些帶著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討厭的石膏像。我記得他們相信軀體(我想永遠摧毀的軀體)的復活。我已經做了這麼多加害於這具軀體的事情,怎麼可能再會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頭呢?忽然間,我想起了理察說過的一句話——他說人類發明了教條,為的是滿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話真是大錯而特錯。如果我要發明教條的話,那麼這個教條將會是這樣:軀體絕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蟲一塊兒爛掉。人的思想是多麼容易在一個極端與另一個極端之間搖擺不定啊,這點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擺的擺動範圍內的某一個點上,在它永遠不會滯留的某一個點上?不是待在像沒有受到風吹的旗幟最後耷拉下來構成的那樣一條單調乏味的垂線的中點上,而是待在離一個極端近些、離另一個極端遠些的某個方位基點上?只要有什麼奇蹟能讓擺在六十度角處停下來,人們便會相信:真理就在那兒。沒錯,今天擺就擺動了起來,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軀體,而不是自己的軀體。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臉上刻下的某些紋路,這些紋路就像他筆下的字體一樣具有個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塊新傷疤。要不是因為那次他試圖保護另一個人的身體不被一堵倒下的牆砸傷的話,那塊傷疤本來是不會有的。他沒告訴我那三天他為何待在醫院裡,是亨利告訴我的。那塊傷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樣,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讓這具軀體成為水汽嗎?(對自己的軀體我是想這樣,但是對他的軀體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塊傷疤永遠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團水汽能夠愛那塊傷疤嗎?於是我開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軀體了,不過這只是為了讓它能夠去愛那塊傷疤。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心靈去愛,但是我們能夠僅僅用自己的心靈去愛嗎?愛始終在延展著自己,所以我們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沒有知覺的指甲去愛:我們甚至還能用自己的衣服去愛,於是就連衣袖都可以去感覺另一隻衣袖。

  我想:理察是對的,我們之所以發明出軀體復活的教條,是因為我們確實需要自己的軀體。於是,我馬上便承認他說得對:軀體復活是一個我們為了安慰自己而相互傳誦的童話,我一點也不再討厭那些石膏像了。它們就像漢斯·安徒生童話書里那些拙劣的彩色圖畫,就像一些寫得很糟糕的詩歌,但是需要有人,需要有那些沒有驕傲到把自己的愚蠢掩藏起來,而不是暴露出來的人去寫它們。我向教堂深處走去,一座座地打量著那些石膏像:在其中最蹩腳的一座像——我不知道上麵塑的是誰——的前面,有一個中年男子正在祈禱。他把自己的圓頂禮帽放在身邊,禮帽里有幾根用紙裹著的芹菜。

  祭壇上當然也有一具軀體——它是如此面熟(比莫里斯的軀體還要面熟),以至於以往我從未想到過它是一具軀體,有著一具軀體會有的所有部位,就連藏在圍腰布下面的部位它都有。我記得和亨利一同去過一座西班牙教堂,教堂里有一座雕像。用深紅色顏料做成的鮮血從像上人物的兩眼和雙手上流淌下來。那座雕像讓我感到噁心。亨利想讓我欣賞那些十二世紀時建造的柱子,但是我感到噁心,只想走到外面去。我想:這些人喜歡殘酷。而水汽就不會用鮮血和號叫來讓你心驚肉跳。

  走到外面的廣場上以後,我對亨利說:「我受不了那些用顏料畫出來的傷口。」亨利說得很有道理——他總是很有道理。他說:「當然啦,這是一種非常物質主義的信仰,有很多巫術的成分……」

  「巫術是物質主義的嗎?」我問道。

  「是的。像水螈的眼睛啦,青蛙的腳趾啦,一生下來就被掐死的嬰兒的手指啦,等等,沒有什麼比這些更物質的了。做彌撒時,他們仍然相信聖餐變體的說法【50】。」

  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想巫術早在宗教改革時期就多多少少已經開始衰亡了(窮人中間自然又另當別論)。亨利糾正了我的想法(他是多麼經常地幫我理清那些混亂的思想)。「物質主義並不只是窮人們才會有的一種處世態度,」他說,「有些頭腦一流的人也是物質主義者,比如像帕斯卡【51】和紐曼【52】。他們在某些方面非常精巧細膩,但在其他方面則是赤裸裸的迷信。有一天也許我們會明白個中緣由的,那大概是他們腺體功能有缺損的緣故吧。」

  所以今天看著那個物質的十字架上物質的軀體時,我心裡就在想:世人怎麼可能把一團水汽釘在那上面呢?水汽當然不會感到疼痛和快樂。想像它能夠響應我的禱告——這只不過是我的迷信而已。親愛的主啊,我曾經這麼說過。我本來該說,親愛的水汽啊。我說過自己恨你,但是人能恨一團水汽嗎?我可以恨十字架上的那具塑像以及它要我感激的態度——「我為你而受此刑」,而水汽……可是理察信仰的東西甚至比水汽還要少。他恨虛構的故事,他同虛構故事作鬥爭,他挺認真地對待虛構故事。我則無法去恨漢塞爾和格雷特爾【53】,我無法像理察恨天堂的傳說那樣去恨漢塞爾和格雷特爾的糖屋子。小時候,我會恨《白雪公主》童話里那個惡毒的王后,可是理察並不恨他自己童話里的魔鬼。魔鬼不存在,天主也不存在,可是理察所有的恨都衝著好童話,而並不針對壞童話,這是為什麼?我抬頭望著那具太過熟悉的軀體,它展開雙臂,經受著人們想像中的痛苦,它像一個睡著的人那樣垂著腦袋。我想:有時候我恨莫里斯,但如果我不也愛他的話,我還會恨他嗎?噢,天主啊,如果我真的能恨你的話,那又意味著什麼呢?

  我自忖道:說到底,我是一個物質主義者嗎?我是不是有某種類型的腺體功能缺損,以至於對於一些真正重要的、不是迷信的東西與事業——像濟貧事業委員會啦,生活費用指數啦,讓勞工階級每天能攝入更多的熱量啦什麼的——是如此地缺乏興趣?我相信那個身邊放著圓頂禮帽的男人、構成那具十字架的金屬以及我這雙不能用來禱告的手都獨立地存在著——是否因為相信這些,我就是一個物質主義者呢?假設天主確實存在,假設他就是同那具軀體一樣的軀體,那麼相信他的軀體同我的軀體一樣存在又有什麼不對呢?如果他沒有軀體的話,誰能夠愛他或者恨他呢?我不能愛一團是莫里斯的水汽。這麼說很粗俗,很野蠻,很物質主義,這我知道;但我為何就不能粗俗、野蠻、物質主義呢?我滿腔怒火地走出了教堂。為了藐視亨利和一切超然物外的、有道理的東西,我做了一件在西班牙教堂里看到人們做過的事情:我用手指蘸了一下所謂的「聖水」,然後在自己的前額上畫了個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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