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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跟妓女去巴黎要好

2024-10-09 08:15:39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帶著四歲孩子出國旅行必須考慮到各種在國內無須考慮的問題,連橘子汁的味道(甚至顏色)都必須解釋給孩子聽,羊角包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此外還有馬桶的沖水設備、沖水方式和沖水時發出的奇怪聲音等等。雖然孩子已經學會了自己上廁所,但有些馬桶他怎麼都不肯用,露絲很惱火。而且格雷厄姆雖然不知道什麼是時差,卻難以適應時差,他還出現了便秘,卻不知道這是他拒絕吃飯的直接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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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倫敦,因為汽車靠左行駛,除非到附近的小公園去,露絲不會讓阿曼達和格雷厄姆過馬路,男孩和保姆被限制在了酒店周圍。格雷厄姆發現康諾特飯店的床單是漿洗過的,於是好奇地問:「漿是活的嗎?摸起來像是活的。」

  當他們離開倫敦前往阿姆斯特丹時,露絲很希望自己能有阿曼達一半的勇氣,這個直率的女孩辦成了許多了不起的事:格雷厄姆適應了時差,不再便秘,也不害怕外國廁所了——露絲懷疑,入世之後,她連過去對兒子的威懾力都找不回來了。

  以前,她會因為採訪者沒有看過她的書而勃然大怒,現在卻只會生悶氣。花了三四年寫小說,然後還得浪費一個多小時和不願花時間讀它的記者談話……好吧,如果這都不算缺乏自信,怎樣才算?(而且《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也不是什麼長篇小說。)

  露絲甚至一反常態地容忍了別人多次提出那個可以預見,卻與她的新作無關的問題:她是如何「適應」獨居生活的,獨居的實際經驗跟她上一本書中的相關描寫是否矛盾?

  「不矛盾,」以科爾夫人自居的露絲說,「一切都和我想像的一樣糟糕。」

  阿姆斯特丹的記者提出的問題也不難預料:他們想知道露絲是如何在紅燈區搜集資料的,她是否真的躲在妓女的衣櫥里,旁觀妓女接客?(沒有,露絲回答。)她的前一個壞男友是荷蘭人嗎?(絕對不是,作者聲稱。但即使在這樣回答的時候,她的眼睛也在搜尋維姆,她認為他早晚會出現。)文學作者怎麼會對妓女感興趣呢?(露絲說,她個人對妓女沒興趣。)

  大多數採訪者都說,露絲竟然選擇紅燈區作為研究對象,真可惜,這座城市難道沒有別的吸引她的地方嗎?

  「與地域無關,」露絲告訴採訪者,「《我最後一個壞男友》不是一本寫阿姆斯特丹的書,主要人物不是荷蘭人,荷蘭只是故事的背景之一。發生在阿姆斯特丹的事情促使主人公改變了她的人生,我感興趣的是她的人生,尤其是她改變人生的願望,許多人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決定做出改變。」

  可以預見,記者隨後問她:你遇到過這樣的時刻嗎?以及:你做出過怎樣的改變?

  「我是一個小說家,」科爾夫人說,「我寫的不是回憶錄——而是小說。請問我和小說有關的問題。」

  閱讀報上的採訪露絲的文章時,哈利·胡克斯特拉很想知道露絲·科爾是怎麼應付這些無聊的瑣碎問題的。為什麼接受採訪呢?她的書根本不需要宣傳,不如留在家裡構思下一部作品。也許她是喜歡旅行吧!哈利想。

  他已經聽說,她為新小說開過讀書會,還看到她出現在當地的電視節目中,他也在安台農書店的簽售會上見過她——他機智地躲在書架後面觀察她,只需移走架上的六七本書就能近距離看到露絲·科爾與讀者互動。熱心的讀者排隊等她簽名,露絲坐在桌前忙個不停的時候,哈利一覽無餘地欣賞著她的側面,他看到了露絲右眼的瑕疵——看照片時他沒有猜錯,她的胸也很美。

  露絲簽了一個小時的名,始終毫無怨言,然後卻發生了一段小插曲。哈利據此判斷,露絲其實不像最初表現的那麼友善,甚至就某些方面而言,她是他見過的最容易發怒的人。

  哈利總會被那些怒火滿腔的人吸引,作為一個警察,他時常遭到需要發泄憤怒的人的威脅,但那種憤怒卻非常吸引他。他相信,除非沒有半點感受力,否則人是很容易發怒的。

  引起麻煩的女人是個排隊等簽名的讀者,她已步入老年,從外表看不像是能做壞事的人,但只能說哈利沒看到她做壞事。輪到她的時候,她把一本英文版的《我最後一個壞男友》放在桌上,她身旁站著個靦腆的男人(年紀也很大),他低頭對著露絲微笑——老太太也在對露絲笑,然而問題在於露絲好像不認識她。

  「我該簽給你,還是給你的家人?」露絲問老太太,對方立刻不笑了。

  「請簽給我。」老太太說。

  她的美國口音很純正,但「請」字講得很做作,露絲禮貌地等待著……不,可能還有點不耐煩……老太太把名字告訴她,兩人面面相覷,露絲還是沒認出她來。

  「我叫繆麗爾·瑞頓,」老太太終於說,「你不記得我了嗎?」

  「對不起,」露絲說,「我不記得了。」

  「我在你婚禮那天和你說過話,」繆麗爾說,「和你說了那些話,我很抱歉,我不該那麼做。」

  露絲仍然盯著瑞頓夫人,她右眼裡的棕色斑塊變成了琥珀色。她之所以並沒有認出眼前這位就是五年前攻擊過自己的那個可怕的老寡婦,有兩個可以理解的原因:她根本沒料想這個老妖怪會跑到阿姆斯特丹來,而且老太婆的外貌也有了明顯的改善,不但沒像漢娜猜測的那樣在憤怒中死掉,反而變得和善了許多。

  「這是一個不可能是巧合的巧合。」瑞頓夫人說,這句話聽起來讓人覺得她最近可能剛剛信教,事實也的確如此。五年前騷擾過露絲後,繆麗爾遇到了瑞頓先生,和他結了婚——就是站在她身邊一直微笑的那個老頭,兩人現在都是熱情的基督徒。

  瑞頓夫人繼續說:「我丈夫和我來歐洲時,不知怎麼,我最想做的事就是請求你原諒,隨後我就在這裡遇見了你!真是奇蹟!」

  瑞頓先生也克服了靦腆,說:「遇到繆麗爾的時候,我是個鰥夫,我們當時在同一個參觀歐洲各大教堂的旅行團里。」

  露絲仍舊盯著瑞頓夫人,哈利覺得她的目光越來越不友善。哈利發現,基督徒總是想要什麼東西,瑞頓夫人來這裡就是為了得到她想要的原諒的!

  露絲眯起眼睛,旁人無法看見她右眼的六邊形瑕疵了。「你再婚了。」她淡淡地說,那是她朗誦時的語氣,一本正經得古怪。

  「請原諒我。」繆麗爾·瑞頓說。

  「你不是說要在悲慘的餘生中一輩子守寡嗎?」露絲問。

  「請……」瑞頓夫人說。

  瑞頓先生在外套口袋裡摸索了一陣,拿出一疊筆記卡片,他似乎想找出某一張來,卻沒找到,於是他索性背誦道:「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

  「不是那句!」瑞頓夫人叫道,「給她念關於饒恕的那句!」

  「我不原諒你,」露絲告訴她,「你對我說的話既可惡又殘忍,而且不是真的。」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瑞頓先生抽出另一張卡片讀道。雖然這句也不是他想找的,但他覺得有義務告訴露絲出處:「使徒保羅的《羅馬書》。」

  「你和你的《羅馬書》。」瑞頓夫人說。

  「下一個!」露絲說——因為下一位讀者已經十分不耐煩了。

  「你不原諒我,我不會原諒你的!」瑞頓夫人高叫道,語氣怨毒,不像基督徒。

  「你和你丈夫,去你們的吧!」露絲在她身後喊道,瑞頓先生用力把她拽走了,他已經把那一疊《聖經》摘抄塞進口袋,只留下一張,也許他要找的話就在上面,可誰知道呢。

  哈利猜想,露絲·科爾旁邊坐著的那個有點震驚的男人就是她的荷蘭出版商。露絲朝馬丁露出一個哈利不曾見過的笑容,他推斷得沒錯:這表明她又恢復了自信。

  「那個混蛋是誰?」馬丁問她。

  「不值一提。」露絲回答。繼續簽名時,她頓了頓,四下張望,仿佛突然想知道別人是不是聽到了她剛才的惡毒言論。(布萊希特不是說,我們遲早會變得和我們的敵人相像嗎?露絲想。)

  哈利看到露絲朝他這邊看,他趕緊把頭縮回書架這邊,但她已經看到了他。

  該死!我愛上她了!哈利想。他以前從來沒愛上過什麼人,而現在他覺得自己心跳得很快,仿佛犯了心臟病,急忙離開了書店,他寧可死在街上。

  當等候簽名的隊伍只剩下兩三個死忠粉絲的時候,有個店員問:「哈利呢?我剛才看見他了,他不想要簽名了嗎?」

  「哈利是誰?」露絲問。

  「他是你最大的粉絲,」店員說,「他還是個警察,但我猜他走了,這是我頭一次見他參加簽售會,他討厭讀書會。」

  露絲靜靜地坐在桌前,給最後幾個人的書籤名。

  「連警察都讀你的書!」馬丁對她說。

  「好吧……」露絲說,她不知道還能怎麼說。她抬頭看看書架,發現剛才哈利伸出頭來的空隙已經被幾本書填滿了,那個警察也不見了,但她還記得那張臉——他是曾經在紅燈區跟蹤她的那個便衣警察!

  露絲對新旅館最滿意的地方就是那裡離洛金街的健身房很近,最不滿意的是它離紅燈區還不到半條街。

  阿曼達·莫頓問她能不能帶格雷厄姆去老教堂(阿姆斯特丹最古老的教堂,建成於約1300年,位於紅燈區中央)看看時,露絲覺得很尷尬。阿曼達讀過的一本旅遊指南上說,推薦帶兒童到老教堂的鐘樓上看看——在那裡可以俯瞰城市風光。

  為了陪同阿曼達和格雷厄姆從旅館走到老教堂,露絲推遲了採訪,她也想親自看看攀登鐘樓是否安全。最重要的是,她希望領著阿曼達和格雷厄姆穿過老城區,儘量避免四歲的兒子看到櫥窗中的妓女。

  她認為她知道如何做:在斯托弗街穿過運河,走到靠近河岸的一側,遠離建築物,格雷厄姆應該不太可能往那些存在櫥窗妓女的小巷裡窺視。然而走到那邊時,阿曼達想買一件牛頭犬咖啡廳窗戶里掛著的紀念T恤,因此格雷厄姆清楚地看到一位妓女——她暫時離開特龍佩街櫥窗,到咖啡廳買煙,身材嬌小的妓女穿著一套石灰綠色的連身內衣,高跟鞋是深綠色的。

  「瞧,媽咪,」格雷厄姆說,「還沒穿好衣服的女士。」

  從教堂鐘樓上看老城區,景色確實壯觀,站在高塔上,因為太遠,格雷厄姆根本看不出櫥窗妓女只穿著內衣,但即便如此,露絲也能分辨出那些閒逛的男人。

  離開老教堂後,阿曼達拐錯了彎,在馬蹄形的老教堂廣場上,好幾個南美妓女站在門口交談。

  「這些女士也沒穿好衣服。」格雷厄姆立刻說,他似乎對衣著暴露的女人毫無興趣,露絲很吃驚,而她現在已經不和他一起洗澡了。

  「格雷厄姆老喜歡碰我的胸。」露絲向漢娜抱怨。

  「大家都喜歡。」漢娜說。

  連續三個早晨,哈利都在洛金街的健身房看露絲鍛鍊,她在書店裡看到他之後,他更加小心了。哈利一直練舉重,比較重的槓鈴和啞鈴在長條形房間的一端,但哈利可以通過鏡子追蹤露絲的蹤跡,他知道她平時都怎麼練:先在墊子上練腹部,做許多拉伸動作。哈利討厭拉伸。露絲脖子上掛著毛巾,開始騎動感單車,半小時後已經流了很多汗,騎完車,她練了一會兒舉重,但頂多選擇兩到三公斤的啞鈴。如果前一天練了肩部和手臂,第二天就練胸部和背部。

  總而言之,露絲每次會鍛鍊大約一個半小時,屬於中等強度,對於她這個年齡的女人,選擇這樣的運動量是明智的。雖然不知道她過去打壁球,哈利也看得出她的右臂比左臂強壯許多,但最讓他印象深刻的是,露絲鍛鍊時,似乎沒有什麼能讓她分心,連可怕的音樂都做不到。騎車時,她有一半時間是閉著眼睛的,在墊子上舉重時,她看上去似乎什麼都不想——甚至不去考慮下一本書,計數時,她的嘴唇會跟著動。

  鍛鍊的過程中,露絲喝了一升礦泉水。塑料瓶空掉之後,她總會先把瓶蓋擰回去再丟進垃圾桶——這說明她有點潔癖。哈利輕鬆地從她扔掉的水瓶上取得一枚清晰的右手食指指紋,發現上面果然有一道垂直的割痕。刀子不可能切得如此利落,必須是玻璃割出來的,傷痕很細很淺,幾乎快要消失,一定是在她很小的時候受的傷。

  四十一歲的露絲比洛金街健身房裡的女人們都至少大十歲,她也不穿年輕女性喜歡的彈性緊身衣,而是把T恤塞在像是為男性設計的寬鬆的運動短褲裡面。露絲覺得生下格雷厄姆後她的肚皮變鬆了,乳房也有些下垂,雖然她的體重還和打壁球時一樣。

  健身房裡的大多數男人也比露絲年輕十歲,只有一個年紀大一點的男人,總是背對著她舉重。她只能在鏡子裡看到他的一部分面孔,他的身材很健美,然而鬍子該颳了。第三天上午,她離開健身房時認出了他,他是她的警察。(自從在書店發現他之後,露絲就把他視為她自己的警察。)

  因此,從健身房回到酒店大堂時,露絲毫無防備地撞見了維姆·容布勒德,在阿姆斯特丹待了三天,她幾乎已經不再想他,而且開始覺得他可能不會來找她。然而他來了,似乎還帶著妻子和剛出生的孩子,維姆變得很胖,直到他開口,露絲才認出他來,當他試圖親她時,她連忙以握手代替。

  嬰兒名叫克拉斯,肥嘟嘟的小臉好像在水裡泡漲了一樣,維姆的妻子哈莉耶特也很臃腫,襯衫上的污漬表明她還在哺乳,奶水會溢出來,她的肥胖是懷孕導致的。露絲很快推斷,這次見面只會讓維姆的妻子受到更多傷害。為什麼呢?露絲很想知道,維姆對妻子是怎麼說她的?

  「你的寶貝真漂亮。」露絲哄騙維姆不快樂的妻子。她還記得,格雷厄姆一歲之前,她經常心情不好,因此非常同情剛生過孩子的女人,可儘管如此,那位可憐的母親卻沒有高興起來。

  「哈莉耶特不懂英語,」維姆告訴露絲,「但她讀過你新書的荷蘭版。」

  原來如此!露絲想。維姆的妻子大概把新書里的壞男友當成了維姆,維姆自己也沒有向妻子澄清。小說寫的是年長的女作家屈從於她對荷蘭男友的欲望,維姆便順水推舟,讓妻子相信了這件事,所以這位產後超重、溢乳的哈莉耶特親自來到了露絲·科爾(一位非常有魅力的年長女性)面前,以為她是自己丈夫的老情人!

  「你告訴她我們是情人,對不對?」露絲問維姆。

  「可我們不是嗎?就某種程度來說,」維姆狡猾地回答,「我的意思是,我們睡在同一張床上,你又讓我做某些事情……」

  「我們從來沒有做愛,哈莉耶特。」露絲對那個聽不懂的妻子說。

  「我告訴過你,她不懂英語。」維姆說。

  「那你來告訴她,該死!」露絲說。

  「我把我自己的故事版本告訴她了。」維姆笑著對露絲說。自稱與露絲·科爾做過愛顯然讓維姆在哈莉耶特面前擁有了某種權威,情緒低落的她難過得仿佛想要自殺。

  「聽我說,哈莉耶特——我們從來不是情人,」露絲再次嘗試,「我沒和你丈夫做愛——他在撒謊。」

  「你需要荷蘭語翻譯。」維姆告訴露絲,現在他開始公然嘲笑她了。

  就在這時,哈利·胡克斯特拉如從天降,露絲完全不知道他跟著她來到了酒店大堂(他每天早晨都跟蹤她回來)。「我可以為你翻譯,」哈利告訴露絲,「告訴我你想說什麼。」

  「噢,是你啊,哈利!」露絲說,仿佛見到了多年的好朋友。她不僅聽書店裡的人提到過哈利巡警,在羅伊謀殺案的報導中見過他的名字,而且在謄寫那份證詞時,為了避免拼錯,她小心謹慎地在信封上抄下他的名字。

  「你好,露絲。」哈利說。

  「告訴她,我從來沒和她丈夫做愛,他撒了謊。」露絲對哈利說。他開始對哈莉耶特講荷蘭語——哈莉耶特露出驚訝的表情。「告訴她,我讓她丈夫在我身邊自慰來著,僅此而已。」露絲說,「而且我睡著了之後,他又偷偷自慰了一次。」

  聽著哈利的翻譯,哈莉耶特越來越開心,她把嬰兒交給維姆,對她丈夫用荷蘭語說了些什麼,然後轉身離開。維姆跟上去時,她又說了一些話。

  「她說,『你抱著孩子——他尿了,』」哈利又為露絲翻譯,「然後她問他:『你為什麼想讓我見她?』」

  容布勒德夫婦抱著孩子走出旅館,維姆可憐兮兮地對他憤怒的妻子說了些什麼。「那個丈夫說,『她書里寫的是我!』」哈利翻譯道。

  維姆和妻兒離開後,露絲和哈利留在大堂——前台還有五六個日本商人,他們被剛才聽到的翻譯內容迷住了。雖然聽得不是很確切,但他們都敬畏地看著露絲和哈利——似乎他們剛剛為難以理解東西文化差異的日本同胞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

  「所以……你還在跟蹤我,」露絲慢慢地對警察說,「你願意告訴我,我究竟做了什麼嗎?」

  「我認為你知道你做了什麼,而且做得還不壞,」哈利告訴她,「我們出去走走吧。」

  露絲看了一眼手錶,「我四十五分鐘後有個採訪。」她說。

  「我們會及時回來的,」哈利說,「很近。」

  「去哪兒?」露絲問他,但她覺得她知道。

  他們把健身包留在前台,拐到斯托弗街時,露絲本能地抓住哈利的手臂。時間還早,那兩個加納的胖妓女還沒上班。

  「就是她,哈利,你抓住她了。」其中一位說。

  「是她,沒錯。」另一位同意。

  「記得她們嗎?」哈利問露絲,穿過運河時,她仍然抓著他的胳膊。

  「是的。」她小聲說。

  她在健身房裡洗了澡,頭髮有點濕,她也知道身上的棉T恤不足以抵禦寒風,她原來只打算穿這身衣服從健身房走回酒店的。

  他們拐上巴恩德街,那個圓臉的泰國妓女只穿一件橘紅色襯裙,站在門口瑟瑟發抖,過去五年來,她又胖了一點。

  「記得她嗎?」哈利問露絲。

  「是的。」露絲再次回答。

  「就是她,」泰國女人告訴哈利,「她不想做,只想看。」

  來自厄瓜多的易裝癖者已經離開戈迪能街,在布洛德街開了個窗口,露絲立刻想起他棒球大小的乳房。但這一次,她看到了他身上明顯的男性特徵,簡直不敢相信那時自己為什麼會以為她是女的。

  「我告訴過你,她的胸很完美,」異裝癖者告訴哈利,「看來你終於找到她了。」

  「我已經好幾年沒找她了。」哈利說。

  「我被捕了嗎?」露絲小聲問哈利。

  「當然沒有!」哈利告訴她,「我們只不過是散個步。」

  散步的速度很快,露絲不覺得冷了,哈利是她遇到的第一個走路比她快的男人,她幾乎需要小跑才能跟上他。當他們拐到瓦莫斯街上時,一個男人站在警察局門口叫哈利——哈利和男人很快就用荷蘭語彼此喊叫起來,露絲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在說她。她猜想應該不是,因為哈利始終沒有放慢步速。

  警察局門口的男人是哈利的老友尼克·揚森。

  「嘿,哈利!」揚森叫道,「這就是你的退休生活?領著女朋友去從前上班的老地方轉悠?」

  「她不是我女朋友,尼克,」哈利喊回去,「她是我的證人!」

  「我的天——你找到她了!」尼克吼道,「你打算拿她怎麼辦?」

  「也許和她結婚吧。」哈利回答。

  哈利握住她的手,穿過達姆拉克街,來到辛格街時,露絲又抓住他的胳膊。快到貝爾格街的時候,她終於鼓起勇氣,想對他說點什麼。

  「你漏掉了一個地方,」露絲告訴哈利,「我還和一個女人說過話——在剛才經過的地方。」

  「是的,我知道——斯拉普爾街,」哈利說,「她是牙買加人,但她遇到麻煩,回牙買加去了。」

  「噢。」露絲說。

  在貝爾格街,羅伊房間的窗簾低垂,雖然還不到中午,安妮可·施密茨已經拉到了客人,哈利和露絲在街上等著。

  「你怎麼割破手指頭的?」哈利問她,「是玻璃弄的嗎?」

  露絲告訴他原委,講到一半,她突然問:「可那道疤痕很小!你怎麼發現的?」他說,疤痕在指紋圖像上非常清楚,而且露絲碰了拍立得照片保護膜、羅伊的一隻鞋、門把手和健身房裡的水瓶。

  「噢,」露絲說,「那是我四歲時的夏天。」她給他看食指上的小疤痕,他必須雙手捧著她的手才能看清——她在發抖。

  哈利·胡克斯特拉的手指粗短,沒有戒指,光滑結實的手背上幾乎沒有汗毛。

  「你不打算逮捕我?」露絲又問。

  「當然不!」哈利說,「我只想祝賀你,你是個很好的證人。」

  「說不定我當時可以救她,」露絲說,「但我怕得不能動,我可以跑出去叫人,或者過去打他——用落地燈什麼的,但我什麼都沒做,我害怕得不能動——一點都動不了。」她重複道。

  「幸虧你沒動,」哈利告訴她,「他會把你們兩個都殺了的——起碼他會試一試。他就是那個殺了八個妓女的兇手,羅伊是他殺起來最容易的,如果他殺了你,我們就不會有證人了。」

  「誰知道呢。」露絲說。

  「我知道,」哈利告訴他,「你做得對,你保住了命,你是證人。而且,他幾乎聽到你的聲音了——他說他聽到了一點動靜,你一定是稍微動了一下。」

  想起鼴鼠人當時的停頓,露絲汗毛直豎——他聽到她了!

  「你和他談過了?」露絲平靜地問。

  「在他死掉之前,是的,」哈利說,「相信我,你害怕是件好事。」

  羅伊房間的門開了,一個面有愧色的男人偷偷瞥了他們一眼,鑽到了街上。幾分鐘後,安妮可·施密茨才把自己收拾停當,哈利和露絲等著她走到窗口,一看到他們,她就敞開了門。

  「我的證人覺得很內疚,」哈利用荷蘭語對安妮可說,「她認為她能救下羅伊,如果她不害怕,能從衣櫥里走出來的話。」

  「你的證人唯一救羅伊的辦法就是做她的顧客,」安妮可也用荷蘭語說,「我是說,她應該自己做羅伊的顧客,代替那個她選擇的客人。」

  「我知道你的意思。」哈利說,但他覺得沒有必要為露絲翻譯這些話。

  「我以為你已經退休了,哈利,」安妮可對他說,「你怎麼還在工作?」

  「我沒在工作。」哈利告訴她,露絲根本猜不出他們在說什麼。

  回酒店的路上,露絲說:「她胖了不少,那個姑娘。」

  「吃東西總比吸毒強。」哈利說。

  「你認識羅伊?」露絲問。

  「羅伊是我的朋友,」哈利告訴她,「我們計劃著去巴黎旅行,但沒有可能了。」

  「你和她上過床?」露絲大膽地問。

  「沒有,但我想過!」哈利承認。

  他們再次穿過瓦莫斯街,進入老教堂附近的紅燈區。幾天前,南美妓女還在那邊曬太陽,但現在只有一個女人站在敞開的門口,因為天氣變涼了,她裹著一條長披肩,但人人都看得見,她只穿了胸罩和內褲。妓女來自哥倫比亞,講一口老城區通用的自創英語。

  「聖母啊,哈利!你要逮捕那個女的嗎?」哥倫比亞女人叫道。

  「我們只是散個步。」哈利說。

  「你告訴我你退休了!」妓女在他身後叫道。

  「我是退休了!」哈利喊回去,露絲鬆開他的胳膊。

  「你退休了。」露絲用她朗讀時一本正經的語氣對他說。

  「沒錯,」前警察說,「我幹了四十年……」

  「你沒告訴我你退休了。」露絲說。

  「你又沒問。」前巡警胡克斯特拉說。

  「既然不是警察了,你怎麼還能審問我?你有什麼資格審問我?」露絲問他,「你有什麼權力這樣做?」

  「沒權力,」哈利開心地說,「我也沒在審問你,我們只是散了個步。」

  「你退休了,」露絲重複道,「你看上去退休得有點早啊,你多少歲?」

  「我五十八歲。」

  露絲的汗毛又立了起來,因為艾倫就是五十八歲死的,但哈利不像五十八歲,她挺吃驚,他看上去連五十歲都不到,而且露絲已經知道他的身材很好了。

  「你騙我。」露絲說。

  「在衣櫥里,當你透過門帘往外看時,」哈利說,「你的心態是作家還是女人?或者兩者都有?」

  「兩者都有,」露絲回答,「你又在審問我。」

  「我想說:起初,作為警察,我跟蹤過你,」哈利告訴她,「後來,作為警察和男人,我對你產生了興趣。」

  「作為男人?你想勾搭我?」露絲問。

  「我也是你的讀者,」哈利繼續道,忽略了她的問題,「我讀過你寫的一切。」

  「但你怎麼知道我是證人?」

  「那是個紅色的房間,落地燈上扣著猩紅色的燈罩,」哈利對她引用新書中的話,「我很緊張,以至於什麼都做不了,」他繼續說,「甚至沒能幫妓女把鞋子的尖頭擺到外面。我只拿起一隻鞋,然後立刻把它丟掉了。」

  「好吧,好吧。」露絲說。

  「羅伊只有一隻鞋上有你的指紋。」哈利補充道。

  他們回到酒店,露絲問:「現在你打算拿我怎麼辦?」

  哈利看上去很驚訝。「我沒什麼打算啊。」他說。

  在酒店大堂,露絲一眼看到等著採訪她的那個記者,這是她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次採訪。此後她會帶格雷厄姆去動物園,在前往巴黎之前,她會試著約馬丁和西爾維婭出來吃飯。

  「你喜歡動物園嗎?」露絲問哈利,「你去過巴黎嗎?」

  來到巴黎,哈利選擇住在聖西蒙公爵酒店,因為他讀過很多關於這裡的報導,他很想試一下。他告訴露絲,他一直打算和羅伊來這裡,他發現自己對露絲無話不談——連他低價買來洛林十字架那件事都告訴了她(他把十字架送給了露絲),而十字架本是他想送給一個上吊自殺的妓女的禮物。露絲告訴他,因為這個緣故,她更喜歡這個禮物了。(他們在巴黎時,她日日夜夜都戴著它。)

  在阿姆斯特丹度過的最後一夜,哈利帶她去看他在城市西部的公寓。看到他收藏了那麼多書,而且喜歡烹飪、選購食物、晚上會燃起臥室中的壁爐——哪怕在需要開窗睡覺的溫暖季節,露絲覺得非常驚奇。

  在爐火映照的書架前,他們並排躺在床上,戶外柔和溫暖的微風掀動著窗簾。哈利問露絲,她的右胳膊為什麼更強壯,她把自己打壁球的經歷全都告訴了他,包括她經常交到壞男友的傾向——還有斯科特·桑德斯的故事、她父親的為人和去世的經過。

  哈利給她看他收藏的荷蘭版《老鼠爬牆縫》,這是他童年時最喜歡的書——後來他的英文好到能夠閱讀所有非荷蘭作家的英文版作品。他還讀過荷蘭版的《不想發出聲音時發出的聲音》——在床上,哈利用荷蘭語大聲讀給露絲聽,她用英語為他背誦這本書。(露絲早就記熟了鼴鼠人的一切。)

  露絲告訴哈利她母親和埃迪·奧哈爾的故事,聽說哈利讀過瑪格麗特·麥克德米德系列的全部作品,她毫不奇怪——她以為警察只會讀犯罪小說——但知道哈利也讀過埃迪·奧哈爾的所有書之後,她驚呆了。

  「你把我全家人寫的書都讀了!」露絲告訴他。

  「你認識的人都是作家嗎?」哈利問她。

  那天晚上,在西阿姆斯特丹,露絲把頭貼在哈利胸前睡著了——她記得哈利在動物園陪格雷厄姆玩的時候,是那麼從容自然。他們先是模仿動物的表情、學鳥叫,然後討論各種動物發出的不同氣味。但即使她的腦袋緊貼著哈利的胸膛,天還沒亮的時候,露絲還是醒了,她想在格雷厄姆醒來之前回酒店去睡。

  在巴黎,哈利住的聖西蒙公爵酒店離露絲對外公開的住處——魯特西亞酒店不遠,在聖西蒙公爵酒店的庭院中,每天清晨都有人早早打開灌溉器澆花。水聲會把露絲和哈利吵醒,他們會安靜地穿好衣服,然後哈利陪露絲走回她的酒店。

  露絲在魯特西亞酒店大堂連續接受採訪時,哈利會帶格雷厄姆到盧森堡花園的遊樂場玩,給阿曼達放半天假——讓她去購物、探索城市、逛羅浮宮(她去過兩次羅浮宮),或者去杜伊勒里公園、巴黎聖母院、艾菲爾鐵塔。畢竟,阿曼達是以教育旅行為目的陪同露絲出來的。(至於露絲在外過夜,阿曼達會怎麼想,露絲認為她會覺得自己同樣受到了教育。)

  露絲對她在法國接受的訪問很滿意,一方面因為採訪者都讀過她的書,另一方面因為法國記者不覺得露絲書中的描寫(主要人物付錢給妓女看她接客)奇怪。而且,把格雷厄姆交給哈利照顧,露絲覺得很放心。(格雷厄姆對哈利唯一的抱怨是,既然他是警察,怎麼沒看見他的槍?)

  這是個溫暖、潮濕的夜晚,露絲和哈利經過伏爾泰堤道酒店的遮陽篷和白色的石頭外牆。對面的小咖啡吧里空無一人,外面的鍛鐵燈旁邊有塊牌子,上面寫著來此下榻過的名人的名字,但沒有提到特德·科爾。

  「你退休後有什麼打算嗎?」露絲問哈利。

  「我想娶一個有錢的女人。」哈利說。

  「我夠不夠有錢?」露絲問他,「這樣難道不比跟妓女來巴黎要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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